抚顺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探讨
2022-11-20张鸿
张 鸿
(辽宁省抚顺水文局,辽宁 抚顺 113015)
抚顺市依据水利部门及上级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围绕新时期的治水方略,将严格水资源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目标,强化领导、稳步推进[1-2]。
1 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实现区域全覆盖节水
1.1 积极开展水资源论证
为强化水资源开发与保护,从2013年抚顺市就对新申请取用水户及新批取水许可项目实行了取用水许可审批管理、水资源论证制度[3]。依据相关要求对涉及流域管理的项目上报省厅审批,主要流程有审批、论证、试运行、查勘、发证、验收等环节。
1.2 严格地下水管理与保护
不断优化调整监测布局,每年定期监测地下水井水质和层压井水位,监测结果安排专人开展两次复核,以保证数据的精准度与可靠度。近年来,抚顺市不断加大水资源巡查和凿井管理力度,为了有效遏制地下水资源被部分企业私凿乱采,严厉打击擅自凿井违法行为,保证了地下超采范围的逐渐缩小及地下水位的逐年上升。抚顺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取消了超采区控制范围,明确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红线,这标志着该区域已取得显著的水资源管理成效。
1.3 强化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加快推进取用水户分类,逐户逐项核对其取水许可、取用水量和缴费情况等,全面开展“五个一”管理,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及其年度取水量,贯彻实行定额考核制度[4]。通过逐步完善取用水单位资料以及收集补充相关信息,全面实行取水许可等级制,为精准掌握用水户以及取水工程情况提供数据支持。
1.4 实行取用水区总量控制
根据省、市核定给抚顺市的取水总量计划,将用水指标进一步细分到用水户,由抚顺市水利局制定农业用水计划。安排专人负责抄表工作,每月定期检查计量设施,及时更换无法工作的计量设施。
2 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突出区域综合系统治理
2.1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抚顺市积极推进节水型示范点建设,以用水规划为出发点加快创建节水型社会。截至2020年,抚顺市创建节水型企业21家、社区6个、机关28个、学校31家。通过创建每人每月生活用水量2.15 m3,节水型用水普及率达到99%,一系列创建指标明显提高,企业单位节水减排工作达到或高于定量核算标准。
2.2 完善节水制度与标准体系
认真制定与执行行业用水定额、用水效率考评体系和控制红线,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用水效率低的问题。贯彻实行“三同时”制度,在工程兴建和取用水时就配套节水设施[5]。积极做好节水型学校、单位、企业三级和二级计量设施以及水平衡测试等工作,为推进内部节水工作创建良好的条件。
2.3 加快节水技术优化改造
持续推进八大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程、灌区骨干工程的节水改造,通过推广节水产品、应用新型技术等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进一步加大供水支管网和供水管网改造[6-7]。组织实施雨污分流和污水厂改扩建工程,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
2.4 强化重点用水大户管理
按时下达规模以上企业和自备水源用水户的用水计划,自来水厂按标准程序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取水计划表,网上申报于1月底完成。对于全市用水大户进行监督,免费安装计量设施并保证水源信息系统要覆盖所有用水户,实现专人巡查、每天纪录、信息动态掌握以及在线采集[8]。此外,对重点企业积极组织对标,全面提升重点行业用水效率。
2.5 加强对非传统水源利用
为了实现污水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实施尾水导流工程,将再生水利用率从最初的20%不断提升至45%。鼓励和支持企业兴建雨水收集系统,加强雨洪资源重复利用,针对水质要求较低的企业,要指导兴建雨水收集管道,通过建设循环池和雨水收集池等进一步提升循环用水率,逐步解决水资源浪费问题。
3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均衡发展
3.1 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
紧紧围绕省水利厅的总体目标,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即水质自动预警与监测、备用水源地及应急预案、警示牌及隔离措施、保护人员和机构四个到位、准保护区内无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无排设施、一级保护区无除供水外的其他设施,集中饮用水源地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水质符合标准,保障突发事件下应急供水和正常条件下的安全供水,通过抚顺市饮用水源地建设,逐渐完成提标升级供水工程,保持水质达标率100%。不断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和核准制度,加大一级、二级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设清理,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组织备用水源地整治,设立明显的水源地保护警示标志和地理界标[9]。
3.2 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调查登记抚顺市境内重点河道现状,明确市级水功能区划和骨干河道,定期监测水功能区重点断面水质,编制水质公报和水资源公报并及时发布。根据抚顺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全面调查了全市主要支流和乡级以上河道设置的排污口,加强入河口排污管理以及输水干线上排污口稽查,对于排放不符合要求和擅自设置排污口的,限期整改或责令立即停止。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和城市河道治理,通过截污、活水、清淤等工程有效改善水体环境,为纳污红线控制提供了根本保障。
3.3 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采取退渔(圩)还湖等措施保护境内河流,加强管制,严守生态空间红线。通过实施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河道水质明显净化,水土流失量和水质恶化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渐建设成独具特色的水生态亮点。对水功能区利用生态浮岛技术进行整治与修复,经抚顺市水文局监测水质达标率明显提升。
3.4 促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2015年,抚顺市成立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形成工作机制,明确了考核目标,创建了指标体系,确定了重点工程、示范工程管理措施,有效解决了水环境、水质、水量等问题,明显改善了抚顺市的水体环境,水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成效显著。
4 强化水资源管理责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1 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度
抚顺市政府依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了较为完善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考虑该区域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了科学分解,进一步强化责任,任务目标更加明确。
4.2 建立水资源监控体系
全面覆盖全市各功能区测点,定点监测排污大户以及联合相关部门实施“零点”行动。对56个遥测点、51处遥测站实行定期巡查检查,安排专人维护,各站点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安排专人负责遥测站点管护工作,并实行常态化管护,确保在线率达到95%以上,按时上交水源管理季报与年报、水务月报、规费征收月报等报表。
4.3 优化政策法规执行机制
抚顺市先后制定城市排水、河道管理等相关文件,出台排水许可证、雨污水分流和有偿排序等制度,修订水利管理办法,为水生态保护以及水资源管理提供制度保障。积极组织法制培训、培训考核等,加强水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邀请省水利厅法律专家现场授课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10]。
4.4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加强水资源与水源地保护、节约用水等宣传,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水资源知识和水法规教育宣传。为提升广大居民节水意识,每年组织人员到节水教育基地参观,通过多种渠道促使全社会支持水利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水法治、水忧患意识[11-14]。
4.5 加强执法检查与监督
细化水源管理目标和要求,为及时掌握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例会,保证管理目标落到实处,定期监督检查使用地下水的单位,促使取水行为规范化。此外,加强水行政执法建设以及增强主动办案意识,对水事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查处,通过下移执法、整合执法职能等多种措施全面提升基层一线执法力量,逐步实现执法网络全覆盖,全市违规中枢、乱搭建等行为得到有效的控制[15-17]。
5 结 语
近年来,抚顺市将实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河长制全面推进的重要载体以及加快法治水利、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强化取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地下水的管理与保护、水功能区监督,水资源管理的目标任务较好地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创建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