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书房建设的创新与实践
2022-11-19王晖张小晶
王晖 张小晶
一、案例背景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期间,做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重要指示,对公共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提出指导意见,鼓励在都市商圈、文化园区等区域引入社会力量,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对接创意设计资源,围绕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主题举办公共文化空间大赛,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西安市,保障群众文化权利,满足城乡居民公共文化需求,建设更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主要做法
(一)统筹发展,设立标准
2021年以来,西安市文旅局按照中省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先后赴广州、南京等地学习调研,在认真学习公共文化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及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深入区县调研摸底、咨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行业专家的基础上,起草了西安市城市书房建设标准。两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文旅局、开发区文旅部门意见,在综合吸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于2022年4月下发了《西安市城市书房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文件要求,参考其他省市城市书房的建设标准,结合西安市目前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群众文化需求和政府财力等情况,制定了我市城市书房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分为建筑面积、选址要求、基本内容构成及安防设施标准、设施设备、文献配供标准5大类18条基本标准。按照中省市对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要求并参照图书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城市书房的运维服务制定了标准。运维服务标准分为服务对象、开放时间、人员配备、设施维护、安全保障、服务环境、日常管理7大类13条基本标准。
(二)加强保障,推动建设
按照区县、开发区建设,市级奖补的原则,我局将城市书房的建设纳入《西安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的城市书房,每个按其当年投入总投资的30%进行奖补,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區财政部门负责城市书房建设、运行所需经费的保障,并列入每年的本级财政预算。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市书房建设。
(三)建成体系,互联互通
各区县、开发区按照《西安市城市书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选址、面积、风格、功能等要求进行建设。各区县城市书房文献和数字资源由区、县图书馆统一配置,并纳入本区县公共图书馆业务应用系统;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城市书房文献和数字资源由西安图书馆统一配置,并纳入西安图书馆业务应用系统,实现通借通还。引入RFID中央管理平台,使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实现监控、管理、业务统计等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各城市书房主要读者群的职业特点,从而对藏书进行动态调整,让图书在各个网点之间有序流动。
三、创新启示
全民阅读方式的创新、全民阅读量的增加,是社会进步、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标志。一座有魅力的城市,应当是散发着书香的城市;一群富含文化底蕴的市民,一定是热爱阅读的人们。
城市书房是图书馆概念在社区街巷的延伸,也是全省构建现代公共阅读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书房连接了市民与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成为市民思考交流的平台和文化活动空间,与其他各类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形成合力态势,初步形成功能完善、运行有效的公共阅读服务网络体系。
建立城市书房“数字+文化+服务”一体化文旅融合新模式,不仅让全民阅读在社区内成为常态,形成翰墨飘香的文化氛围,提升整座城市的内在气质,也让市民感受科技创新带来的高效体验,享有更多元、更丰富、更智能、更便捷的文化生活。
建设地标性、特色化的城市书房,能够连接、拓展城市文化资源,加深市民群众对城市的认知和喜爱,提高城市公共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一张独特的城市文旅新名片。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