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生成的背景环境与影响
2022-11-18刘海涛
刘海涛
美国学界是ethnohistory这种学术现象和社会运动的主要展演舞台。从20世纪初的原初使用到20世纪上半叶的不断孕育,[1]以及二战后的日渐凸显与逐步繁盛,[2]美国民族史学(American ethnohistory)①走过了百年的发展历程。作为一个过程性的知识生成系统,美国民族史学从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学科边际中生发出来,主要表现为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的“历史化”与美国史学的“人类学转向”。美国民族史学能否形成独特的学科分支,以独立的知识形态表现出来,是一个需要考量和反思的重要问题。
目前来看,具有“学科混血儿”特点的美国民族史学,虽然历经百年发展,但其具有的专属意义的、独立的、一体化的知识体系及独特的问题意识、历史意识依然处于建构和锻造过程之中,处于不断生成之中。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不断锻造与不断生成,既有赖于特殊的学科知识背景、历史社会环境,又受到学科、知识、历史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同时又对这种特殊的学科知识发展背景以及历史和社会生发环境等诸多因素有着进一步的推动和影响作用。
本文将美国民族史学放在二战以来处于不断转型中的西方学术和社会的宏观视野之下,对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不断生成的学科发展背景、历史社会环境与影响进行系统揭示和分析,为进一步理解美国民族史学的形成与发展以及认知西方历史人类学的演进历程和特点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对于我国历史人类学等相关学科建设而言,亦有一定的反思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学科的沟通与方法的互补
“今天,ethnohistory在北美空前繁荣。有关的出版物,无论是质、还是量,都有迅猛增长。与此同时,在澳大利亚、非洲,也有了它的足迹。ethnohistory的发展,与民族学和史前考古学数据的联合息息相关,针对从美州土著史(Native American History)的角度理解殖民史(colonial history)而言也有重要意义。在一个整合的历史框架中,在调整这些相关方法中,ethnohistory扮演了重要角色。”[3]1
传统上,西方或欧美的现代学科体系由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和人文学科(humanities,human studies;笔者注:不宜译为人文科学)三大板块组成。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通常被归入社会科学,而历史学一般被归入人文学科。[4]分属于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的民族学人类学和历史学,历来存在学科界线与藩篱。介于民族学人类学和历史学之间的民族史学在美国学界的凸显与繁盛,为打破学科界线与藩篱、实现沟通与交流创造了条件。学科界线明显的民族学人类学和历史学,以及相关学科,开始相互借鉴,研究视野和方法得以相互补充,为实现彼此沟通与交流创造了条件。
第一,民族史学在美国的凸显与繁盛,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不断生成,既是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沟通互补的产物,同时集中体现了这种沟通与互补所带来的诸多优势和价值。
斯特蒂文特(William C. Sturtevant)认为,研究“真实”过去、追逐独特事件的历史学家,意识到了其中的困难,开始求助于民族学家的视野。民族学家在建构和检验理论模式的同时,也开始注意历史证据。民族史学的出现,作为一种被认可的研究领域,是民族学与历史学在目标、方法和技术方面和睦亲善的重要体现。[5]44民族史学是民族学与历史学共享之兴趣所在。[5]1考古学家和一些民族学家,对历时、历史解释感兴趣,而其他民族学家和一些描写性的语言学家则喜欢共时、结构解释。在理解任何文化和社会现象中,这是两种不同但互补的研究方式。如果将结构方法和历史方法结合起来理解文化,就能取得更为完全的理解,而且这是可能的。近年来民族史学的出现,就是这样一种方式。民族学家、历史学家在为整合这两种研究类型作出了努力,尽管依然存在民族学家抵触历史研究、历史学家抵触民族学等社会科学的情况,存在虽然大家都接受了民族史学,但对何为“民族史学”争论不止的局面。[5]3-5借助档案而不用口述信息,一般并不能告知一个现存社会的有关情况。[5]7历时的民族史学研究并不完全陷于非西方社会,但它主要的研究对象在于非西方社会。在这种研究中,档案材料是有用的,但由于它们多不是本地人的作品,因此,其内部会有一些偏见和错误。民族史学的资源多种多样,对彼此核查和互相补正具有重要意义。[5]8
在卡马克(Robert M. Carmack)看来,民族史学的出现,重要意义就在于打破了民族志方法与历史研究方法之间的隔阂,并把它们有机联系起来。将民族志技术与民族史学技术加以平衡,有很多优点。其一,档案的使用,对于检验有关结构、功能和过程等基本概念的有效性是必要的。其二,对于文化重构而言,档案研究能够建立时间阶段,即可以使用民族志方法溯时间流而上,找到存在最大数量的文献的时间阶段并作为标准的文化研究阶段。其三,来自档案的有关文化过去形式的知识,对民族志研究而言,还具有特殊的导向作用。对民族志学者看来意义不大的文化形式,通过民族史学研究却发现了其重要价值——研究这些文化形式是如何变化的(这些不断变化的文化形式经常“滑入”文化使者即研究者的无意识之中,它们很重要,需要挖掘出来)。[6]130-131总之,民族志与民族史学方法的联合,比单独使用某一种方法能够带来更大的收获。这种应用,能够将一种共时的结构功能研究和历时研究综合在一起的研究。目前来看,这已经成为社会和文化分析中的一种必要。[6]138
第二,民族史学在美国的凸显与繁盛,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不断生成,与美国印第安史学的突破、传统殖民史学的发展、美洲土著史的出现息息相关、互相促进,也突出展示出民族史学对史学学科方法的借鉴意义。
帕曼(Donald L.Parman)和普莱斯(Catherine Price)认为,随着战后美国民族史学的出现,印第安史学(Indian History)在方法论上才有了重要突破。这种方法依靠对历史材料(historical documentation)的人类学分析来实现。这种新方法的使用,要求历史学家根据其宗教、社会组织、政治结构、婚姻家庭模式或者其他的数据种类——如何从功能上理解族群——来研究印第安社区。在民族史学方法中,暗含着一种信仰,即学者应该戒除以往的评论,根据文化的指令来看待印第安人和非印第安人,认识到印第安人和非印第安人在遭遇中可以相互适应和改变。民族史学的主要目标在于,呈现一种完整和平衡的印-白关系画面,尤其是要把美洲土著从传统的沉默的“道具”中和被忽视的异教徒的历史设置中移走。[7]
科恩(Bernard S.Cohn)强调,民族史学与传统殖民史学有很多不同之处。民族史学家一般有一手的田野调查经验,这种经验使他们能够掌握相关研究地区的功能化知识,从而对档案文献的解读效果就会很深。民族史学家依赖的是系统、功能等概念,而不是仅仅来自偶然和特殊的事件。他们使用一般的有关社会文化组织的知识,根据世系社会、农民社会等概念来建构他们的研究单元。他们倾向从当地土著的角度来洞察历史事件,而不是从欧洲殖民者、管理者的角度来看待历史,甚至在他们使用这些殖民管理者所留下的档案文献时,也是如此。他们对殖民政策实践的兴趣胜过对这些政策起源的探究。[8]
特里杰(Bruce G.Trigger)指出,民族史学研究,能够对缺乏土著观点的档案进行弥补,能够以土著人的行为来解释问题。靠这种分析,相比欧洲编年史作者在17-18世纪所认识到的而言,更为充分地表明了土著在历史发展中的独立角色。这种研究,不仅扩充了北美历史研究的范围,而且揭示了传统的殖民史解释方式中的偏见和局限。[9]257-258特里杰还指出,近年来,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美洲土著史(Native American history)被认可。因为这里有把民族史学研究、民族史学观点整合进原初只涉及欧裔美国人(Euroamericans)主题的好“市场”。当原初以研究欧裔美国文化为主的历史学家涉足美洲土著史时,民族史学研究方式就会变得越来越重要。[3]5他认为,一直以来,民族史学被用来指无文字原始族群的历史,以区别文明社会历史的书写。如果抹掉这种偏见,就无需在知识体系上来论及民族史学了,而代之以美洲土著史,或者更为具体地称之为易洛魁历史(Iroquois history)、纳瓦胡历史(Navajo history)等,正如称呼俄国史、中国史、英国史一样。[3]11同时,特里杰还特别强调,很多有关美洲土著史的书面档案,都是欧洲殖民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讲,土著史学就是殖民史(colonial history)学的拓展,或者说是殖民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独立于白人殖民史学的土著史学是不可能的。[3]11欧洲殖民史研究与美洲土著史研究相辅相成。[3]14-15美洲土著史研究视野的出现,直接得益于史学对民族史学的整合和借重,得益于民族史学对史学的推动和更新价值。总之,在特里杰看来,民族史学的出现和发展,对传统的殖民史学而言,是一种重要的提升,具有促进传统殖民史学更新的重要意义。
第三,民族史学在美国的凸显与繁盛,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不断生成,见证了考古学的突破,亦体现了民族史学与考古学视野、技术和方法联合的优势。
特里杰(Bruce G.Trigger)指出,研究欧洲碰撞之前的土著文化,主要是考古学问题,因此,考古学方法应该是民族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3]13在19世纪,一般认为土著文化在欧洲人到来之前的很多世纪是静止的,其变化来自欧洲人到来之后。能够被看到的变化只是一些移民流动,而不是内在的变化。假定考古学证据支持这种观点,这应该也是考古学的局限性。[3]11现在看来,土著文化在欧洲接触之前也是变化的,这对理解与欧洲接触所发生的变化,有着积极意义。[3]12把史前研究(考古学)作为土著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欧裔美国人档案的种族中心论中解脱出来。这并不意味着在研究过去中,要把考古学和民族学做严格区分,正如始于19世纪80年代的欧洲学者将历史学和史前学分开一样,现在无需这样做。现在要做的,是在有关过去的研究中加强民族史学研究与考古学研究的结合。[3]12尽管民族史学家使用了很多考古学数据来补充他们所已知的,或者从史前后期、历史早期(late prehistoric or early historic times)的文化和事件等书面资源中来进行推断,但总的来看,民族史学与考古学的联系,并不如与民族学的联系更为紧密。[3]12
斯波思(Ronald Spores)在对20世纪70-80年代新世界民族史学与考古学的关系进行深入探究时指出,在研究史前时期和历史时期(protohistoric and historic periods)的美国文化中,民族史学和考古学之间的互补关系表现得很突出。他们都涉及文化和过去,都使用人类学理论,用于解释、描写文化以及它的功能和发展方面。当然,在研究方法上,它们之间也存在不小的差异。考古学集中在复原和分析物质文化上,以重构、描写和解释文化、文化发展为目的。出于相似的目的,民族史学则在于使用书面文本以及系统收集口述资源。对于一些类型的问题,有时考古学的方法论更加适用;对其他一些相关研究而言,档案研究可能更为有效;有些问题,需要将民族史学和考古学技术整合起来;在许多情形下,还需要民族志和其他的方法。[10]578斯波思还指出,考古学家检查和使用书面资源等历史证据来解释史前文化模式和发展,推动了考古学记录的进一步阐发;同样,民族史学家也把考古学数据应用于拓展历史视野、解释那些不易为历史学记录所充分说明的现象之中。考古学和档案数据是并行的证据,共同使用这两种证据,才能阐明一个给定的文化模式。[10]578-579
概言之,作为一种发生发展于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边际的新兴学术现象,作为一种不断生成的知识体系的民族史学,既是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学科交叉的重要产物,也发挥着重要的学科纽带作用,带来了学科沟通的诸多优势和价值,为学科沟通以及方法互补作出了重要贡献。
需要指出的是,民族史学的学科沟通和方法互补,以及这种沟通与互补所带来的诸多优势和价值,有待进一步发挥。长期以来,在研究美国印第安人的多数史学家心目中,白人到来之前的北美历史仍然是人类学家的天地,而对于其他大部分历史,历史学家也未能把考古学的、语言学的和口述史学的资料运用到他们的研究中去。[11]正如尤勒(Robert C. Euler)所言:“我们需要在历史学和人类学学科中为ethnohistory寻求更为坚强的位置,拓展ethnohistory研究的方法……尽管目前有这种研究计划的高校并不是很多,但他们毕竟开启了ethnohistory研究的新征程。”[12]
二、范式的转换与知识生产能力的提升
随着二战后西方学术和社会的转型,美国及西方民族学人类学出现了“历史化”(historicization;historicized)倾向,ethnohistory作为一种新的学术现象在人类学界应运而生。一些美国民族学人类学家在西方人类学不断“历史化”(historicization;historicized)的感召下,关注印白接触后以及土著世界和西方世界相遇后,印第安人或其他土著族群的文化复兴,关注土著“静态”社会的内在变化,关注土著基于自身文化图式的独特的历史记忆。这种所谓民族史学(ethnohistory)研究,不仅从彰显“他者”能动性的角度全新诠释了“他者”的“文化复兴”,还揭示了“他者”的“历史意识”(historical consciousness),明确指出“他者”有关过去的认知(他们是如何看待过去、如何看待历史和事件的),乃这是其历史建构的重要方式。由此说明,“他者”是有历史的——这种历史,不同于西方学者笔中的历史,而是“他者”自己建构起来的历史。另外,在实验民族志的影响下,其取材范围日渐广泛,为传统民族志所一贯忽视的史料,甚至包括一些为传统史学所忽视的“民间”史料,纷纷进入选材范围之中,不再局限于“文化孤岛”式的田野调查,不再强调“由非土著提供的档案证据的重要性”;涉足领域也得到了空前扩展,历史上的文化以及历史变迁成为关注的重要对象;研究方式也日渐综合与混合。这些变化,对材料来源单一(以孤立地点的田野调查材料为主)、研究内容狭窄(以共时静态文化为主)、表现手法单一(以结构功能分析为主)的传统民族志而言,是根本性的突破。
总之,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不断生成,有赖于美国及西方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化”不断深入的学术环境,同时也对忽视“他者”历史、忽视“他者”的历史能动性、以研究静态文化为主导、以小范围民族志田野调查为主要材料来源的美国及西方民族学人类学之传统研究范式造成了根本性冲击,进一步加深了美国及西方民族学人类学的“历史化”进程。
此外,战后美国民族史学的勃兴,对20世纪上半叶的早期美国民族史学而言,也是一种重要的提升。这一时期美国民族史学所强调的“由非土著提供的档案证据的重要性”受到了批判,而挖掘土著口述资源、揭示土著在历史建构中的能动性则成为战后美国“民族史学”的重要成就和突出变革。
ethnohistory在美国学界的繁盛,还促动了美国史学研究中的一种新的研究——“ethnohistory”旗帜下的边疆史研究——的出现。这种新的研究范式认为,美国历史更多地应由美国印第安土著族群的叙事史来体现,应该从文化的角度来考察和审视以印-白关系为主的北美族群之间的互动,这对源自盎格鲁-撒克逊的传统美国史观、以及特纳边疆学派所主张的“美国历史是‘文明’对‘野蛮’的讨伐”的见解而言,也是一种根本性的突破。
在研究方法上,叙述(narrative)是这种研究范式突出的特点,但不仅仅是事实的简单呈现,而是来自对证据的小心权衡和解释,对辨识档案文献中的扭曲性记录表现出了足够的重视;使用民族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理论,但并不强调理论;不再追求传统的历史客观主义,而是在客观主义与观念主义的联系统一体中行进。这种研究方法,对于以叙述为主、追求客观的传统历史编纂方法而言,也是一种重要的突破。
这种研究,能够对缺乏土著观点的档案进行弥补,能够以土著人的行为来解释问题。靠这种分析,比起欧洲编年史作者在17-18世纪所认识到的更为充分地表明了土著在历史发展中的独立角色。这种研究,不仅扩充了北美历史研究的范围,而且揭示了传统的殖民史解释方式中的偏见和局限。[9]257-258
更为重要的是,学界因ethnohistory而产生的历史知识论上的新见解,以及历史建构论的新观念,是ethnohistory带给学界的更为深刻的影响,“‘历史主义’(historicism),作为‘现在主义’(presentism)的对立面,可以为历史知识营造情境,以允许对过去的事件进行解释……认识到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分界面,对于ethnohistory研究者而言,既有理论价值、也有实践意义”。[13]136“ethnohistory研究者利用不同的话语模式,利用并不仅仅限于书面的档案材料,依靠承认不同的事实概念,从事ethnohistory研究……由此,历史学家不再需要获得所谓的事实,而成为一个创造的综合者,在获得的事实和事件中来建构组织。历史学家制造了历史”。[13]141在ethnohistory 研究之中,“没有历史学,只有历史学家”。②
无论从民族学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史学的角度来看,“ethnohistory,作为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合作的领域,并不是一种短暂的流行时尚,它不亚于一场革命,标志着学者们在界定问题、明确研究范围中的根本性改变”。[14]任Ethnohistory期刊主编10年之久(1998-2007)的怀特海德(Neil L.Whitehead),在即将卸任之际(2007年底),是这样总结ethnohistory的:“ethnohistory标志着范式的转换(paradigmatic change),无论在过去的研究中、还是从现在的意义上来看;也无论我们称之为ethnohistory、historical anthropology、non-Western history、还是ethno-ethnohistory,或者其他什么。该术语的日渐繁殖,也告诉我们,在ethnohistory研究之中有很多来自不同学术集团的学者,他们使用多种多样的方法来思考、解释、讨论我们自己和‘他者’的过去。”[15]
总之,民族史学在美国的凸显与繁盛,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不断生成,是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传统研究范式和叙事方式转换的产物,同时进一步促进了这种转换,使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知识视野得以不断开拓,并由此推动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知识生产的丰富性和多元化,提升了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知识生产的能力。
三、文化概念的反思与“他者”的重构
二战后,ethnohistory在美国学界的兴起,促使西方学者,尤其是美国的历史学、民族学人类学学者展开了文化概念层面的深入反思,对蕴含在学术研究中的“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思想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揭示和批判,并由此实现对“他者”的重构。这种反思,与战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界的整体自反(reflexivity)与解构(deconstruction)③息息相关、相伴而生。这不仅是ethnohistory在学科、知识层面上的学术价值的进一步彰显,同时也是其社会影响的具体展示。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生成,不仅有赖于特殊的学科和知识背景,对这种特殊的学科知识生发背景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有赖于特殊的历史和社会环境,对这种特殊的历史社会生发环境也有着深入的影响。
在古典时代,西方学界认为,欧洲人和土著的接触,由居住在小规模土著社区之外围的具有扩张性的社会来促动。民族学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都在试图解释这个过程,由此,形成了相对土著而言的欧洲人的偏见,即“西方中心论”思想。中心之于边缘(center differs from periphery)、国家之于部族(state differs from tribe)、殖民者之于被殖民(colonizer differs from colonized)、神圣之于异教(sacred differs from profane)等对立概念产生了,并持续发挥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西方学界的整体认知。[16]1
在18世纪,历史学家所书写的是一幅这样的图画,即欧洲是具有“动力的、获得性的”(dynamic and acquisitive),美国的印第安人是静止的和不具有进步性的(static and unprogressive)。[16]2在早期进化论时代的人类学家,如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那里,也没有对19世纪形成的“文明”与“野蛮”对立观念进行挑战。[16]3对这些人类学家而言,西班牙人发现新世界中获得的最大成果,就是“发明”了美国印第安人。欧洲与美洲土著之间的接触和联系,是其关注的重点,但其中充满了对美洲土著的偏见。[9]254这种接触是不对称的,“白人中心论”和“西方中心论”进一步得以强化。[9]255
进入20世纪,在有些学者认知中,ethnohistory就是研究土著原始社会的变化,历史学就是研究拥有丰富文献资源的文明复杂社会。这种分工,贯穿于史学与ethnohistory之间,无论是在北美,还是在世界其他地方。这种分工,实际上也在强化“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3]3
在某种意义上讲,无论是民族学人类学界,还是史学界,西方学界一直存在根深蒂固的“西方中心论”倾向,总在“有意或无意”凸显中心(欧洲)与外围(土著)之间的二元对立。与此同时,也有不少西方学者在不断自我反思,试图对这种二元对立以及“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进行解构。这种反思或解构,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逐步深入。其中,以关注“他者”的历史、关注文化的“历史化”(historicization;historicized)为研究旨趣的ethnohistory意义上的解构,引人注目,是二战以来最具代表性的深层次解构之一。
(一)20世纪初到20世纪30年代:纯洁(pristine)、静止(static)的文化
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博阿斯(Franz Boas)学派在批判进化论的种族偏见以及“西方中心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可以说,博阿斯学派是较早对进化论、“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进行批判的人类学家。他们断言,文化既不是道德的例子,也不是活的化石,而是具有不同的、平等的价值。他们抛弃了构拟历史,采纳了共时理论。他们寻找很少受到殖民干涉的社会,并认为这种纯洁(pristine)的微观世界能够提供洞察人类社会结构和功能的最好机会。他们还认为有责任在这些文化受到冲击变化之前从中汲取更多的理论营养。寻找纯洁的土著文化在当时的西方民族学人类学(不仅仅限于美国民族学人类学)中占据主导。此外,为了强调土著社区的历史纯洁性(historical purity),博阿斯、克鲁伯(A.L.Kroeber)、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等学者将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分割开来,列维-斯特劳斯还特别指出,民族学人类学靠检查它自己的“无意识”(unconscious)基础来展开研究,历史学组织自己的数据与“有意识”(conscious)表达社会密切联系起来。[16]3-5
博阿斯学派倡导文化相对主义,并使很多欧裔美洲人(Euroamericans)看到传统北美土著文化的重要价值,而不再把传统北美土著看成人类进化的一个原始阶段。但是,博阿斯学派的主张与进化论也不是完全对立的。他们都一致认为土著文化在史前阶段很大程度上是静止的,其变化很大程度上是外在因素影响的结果,而土著文化的解体,是欧洲碰撞的结果。博阿斯等民族学人类学家的主要目标就在于,在土著文化完全消失之前尽可能把它们记录下来。为此,有学者批评说,博阿斯学派的研究是一种“拯救式人类学”(salvage anthropology)。[9]256由此,他们寻找和建构的土著文化概念,不仅是纯洁(pristine)的,同时也是静止(static)的。他们在解构“西方中心论”的同时,事实上也预留下了需要进一步解构的空间。
(二)20世纪30年代到二战:文化涵化(acculturation)
20世纪30年代,美国民族学人类学学界兴起了以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林顿(Ralph Linton)和赫斯科维茨(M.J. Herskovits)等为代表的文化涵化研究。文化涵化研究是民族学人类学对土著文化变迁日益关注的结果,也是对博阿斯等一贯主张的“土著群体和文化在日渐消失”的回应。[9]256-257文化涵化研究,在于力求知道土著文化是以何种方式来应对欧洲碰撞的,开始意识到用历史的观点理解土著文化的重要性,并认为土著历史是一种有价值的研究。[3]4
二战结束后不久,美国的一些民族学家涉入了“印第安权利申诉案例”(the Indian Claims cases)之中。这使得他们不得不接受档案研究这项新技术的挑战,并由此逐渐意识到“由欧洲人的到来所引发的土著生活改变”等类问题的复杂性。在这种情况下,文化涵化研究逐步转换为ethnohistory研究。
这一时期,尽管ethnohistory获得了跨学科的特性,但当时它是属于民族学人类学的一个新的分支学科,主要是通过使用档案来解释欧洲接触之后的土著文化生活是如何改变的。另外,与史前考古学的见解(在文化生态学和文化定居模式分析的影响下,史前考古学承认在欧洲发现这些地方之前,在土著文化中已经有了内在的变化)一样,ethnohistory也拒斥了常态的土著文化是静止的假设。更为重要的是,以档案为基础,通过研究土著如何保持或者改变自己的生活以应对外在的迅速变化的条件,ethnohistory也驳斥了固有的信念——自最早的欧洲接触起,发生在土著文化中的唯一变化,就是它们的解体。可以说,只有在后博阿斯(post-Boasian)时代,民族学人类学家才开始理解土著的动力论和创造力,才清醒地认识到欧洲人有意无意构造的各种文化偏见。文化涵化研究以及由之转化而来的ethnohistory研究,为“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进一步解构开启了大门。[9]257
(三)二战以来:文化“历史化”(historicization;historicized)
“目前大规模的历史变化,已经刺穿了最为遥远的‘避难所’,西方民族学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逐渐把中心和边缘当作一个整合的研究视野”。[16]5在这个整合的过程中,他们不再寻求纯洁的静止的土著文化,而是关注土著文化的变化,凸显“他者”的历史,关注文化的“历史化”(historicization;historicized),凸显历史是“他者”的一种能动性文化建构,并以此来消解“白人中心论”和“西方中心论”。在这个整合过程中,他们还将原来专门研究土著的民族学人类学与专门研究西方自身的历史学整合起来,即在ethnohistory旗帜之下,来解构印第安人(边缘)与白人(中心)、土著(边缘)与西方(中心)的二元对立,由此重构“他者”。
针对文化的“历史化”,日本女人类学家大贯惠美子(Emiko Ohnuki-Tierney)明确指出:其一,所有文化都是杂交(hybridity)的产物,混杂(hybrid)是文化的天然性质。但是,传统上,文化一直被视为密封的整体(holism),而寻找纯洁的文化使人类学家在很长的时间里偏离了正确的航道。其二,后现代主义者拒斥了文化的概念,但并没有提出一个可以替代的概念。在大贯惠美子看来,不应该放弃文化的概念,而应该发展文化的概念。要承认文化的不可预测性(contingency)和多样性(multiplicity),不仅要把它放在一个更大的脉络情境(context)——涵盖在世界之中,而且还要认可它的历史化(historicizing)。当把文化当作历史过程(historical processes)来理解的时候,可以认识到尽管某种文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其特性并未被否认。其三,没有理由假定近来的全球化(globalization)能够消灭文化差异,能够创造出一个后现代的(postmodern)、全球化(globalization)时代的世界文化(World Culture)。理解特殊文化,不宜从封闭的视角出发,而应该放在时间的变化之中,这仍然是目前人类学的主要目标。应该关注有关个人的浓描(thick description),因为这些个人正在经历着外在的、全球化对其文化的影响。事实上,文化就是各种有关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努力,不应该牺牲个人的主观能动性(subjectivity),而应该把个人放在社会过程(social processes)之中来理解,即应该强调个人身份(identities)是如何在某一具体社会情境(context)中形成、构造和表演的。④
在大贯惠美子看来,人类学未来发展的关键,就在于上述这种文化的“历史化”(historicization of culture),即必须用历史来思考文化。否则,人类学只能缓步而行。当莽撞假定“冷社会”(cold society,缺乏变化的土著社会)存在,以及把文化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为民族志现在进行“抓拍”(snapshot)的时候,人类学的发展就会十分缓慢。[17]
在文化的“历史化”观念影响下,一些历史学家也意识到人类学的文化观点有助于他们认识殖民概念的虚构成分,认识到这种虚构在压迫土著之中的作用。[16]5以纳什(Gray B.Nash)、沃什布恩(Wilcomb E. Washburn)、詹宁斯(Francis Jennings)等为代表的“ethnohistory”旗帜下的边疆史研究,就是这样一种历史研究。他们抛弃了欧洲殖民的观点和单方面的欧洲殖民神话,注意到欧洲与土著等社会实体之间的互相作用。[16]6这些史学家的作品,呈现的是一种印白文化互动的视野,不再是印第安人(边缘)-白人(中心)的二元对立。
在文化的“历史化”观念影响下,一些民族学人类学家,逐渐认识到要以新的方式对待变化、时间和权力,要以辩证互动的方式来对待世界体系与拥有资源和自身利益的土著之间的关系。[16]6以沃尔夫(Eric R. Wolf)、敏兹(Sidney W. Mintz)和陶西格(Michael Taussig)等为代表的美国民族学人类学家,揭示了世界政治经济体系中“他者”历史的存在,体现了民族学人类学家为消解西方(中心)与土著(边缘)二元对立所做的新尝试,尽管他们未能对“他者”文化在世界历史中的能动建构作用给予充分重视。以华莱斯(Anthony Wallace)、特伦斯·特纳(Terence Turner)、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罗萨多(Renato Rosaldo)、普莱斯(Richard Price)等为代表的美国民族学家人类学家,高举“ethnohistory”旗帜,充分彰显出“他者”文化在世界历史中的能动建构作用:土著文化变迁,并不仅仅意味着世界体系改变了土著,事实上,土著文化也在影响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变革,影响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土著文化把世界政治经济体系变成了自己文化的一部分,在改变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同时,自身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不仅重构了“他者”,而且为消解西方(中心)与土著(边缘)二元对立、消解“西方中心论”做出了独特贡献。
在文化的“历史化”观念影响下,无论是民族学人类学家,还是史学家,都认识到“‘人类社会,不论是史前社会、原始社会或现代社会,都不是封闭的体系,而是开放的体系’……它们与远近的其他群体在网状的关系中难分难解……民族史学家的业绩,一而再地指出这个说法的正确性。”[18]
总之,二战后ethnohistory在美国学界的凸显与繁盛,与历史学学者、民族学人类学学者及相关学科的学者展开的文化层面的接续不断的逐步深入的反思密切相关,与这些学者对隐含在学术研究中的“白人中心论”及“西方中心论”之不断解构紧密相连,与这些学者对他者的重构息息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讲,ethnohistory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史学与民族学人类学二者之间的合作目前未能引领潮流,作为史学与民族学人类学交流互动产物的ethnohistory依然存在学科分野,未能形成自己的专属知识体系;无论在史学学科之中,还是在民族学人类学学科之中,ethnohistory都未能占据主导;ethnohistory对“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批判、对他者的重构依然需要不断深入。这种状况又限制着ethnohistory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进一步发挥。
诚如美国考古学家特里杰(Bruce G. Trigger)指出的,“ethnohistory是在纠正欧裔美洲(Euroamericans)社会自16世纪至今对土著人的偏见中出现的。近年来,ethnohistory则得益于欧洲人是如何认识美洲土著历史的……这些进步,为的是克服美洲土著处于现代社会边缘的状态,但是,或许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欧美的ethnohistory研究者们在研究美洲土著历史的过程中,实现了对自己社会的批评”;[9]253许多欧美ethnohistory研究者对帮助土著获得正义和扩展自由做出了很多值得称赞的贡献。他们使用民族语言学及其他分析技术,可以更有效地从土著的观点看待过去。但是,他们疏远研究对象的现象,并没有彻底克服,除非欧美人和土著人在现代北美社会中互相疏远的局面不再存在。[9]264
四、“悖论”之中的美国社会历史的不断彰显
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不断锻造与不断生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社会环境,同时又对这种特殊的历史社会生发环境有着进一步的推动和影响作用,成为集中彰显“悖论”之中的美国历史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
二战以来,随着民权运动、女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少数群体族裔意识高涨,多元文化主义滥觞,美国民族史学日渐成为为印第安人等土著代言的“族裔政治”的一部分,成为反思“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以及重塑印第安人等他者历史主体地位的重要场域。另外,美国民族史学又不得不面对当代“白人极端主义复燃”的挑战,背负着反思由“白人中心论解构”、“白人极端主义复燃”而构成的历史悖论的重任。
第一,美国民族史学对“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反思和解构,受到二战后尤其是20 世纪70 年代以来弥散全球的后现代思潮的洗礼,受到了二战后西方社会深刻变化的影响,受到了二战以来西方学界不断自反(reflexive)的影响。
作为反思和解构“西方中心论”“白人中心论”的重要场域,美国民族史学的发生发展与演变,事实上都在重新发现印第安人等“他者”的历史地位,重新解读“我者”与“他者”的关系。“我者”与“他者”的关系问题是贯穿美国民族史学的一条重要主线,也是促动其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美国民族史学在“我者”与“他者”之间关系的纠结中发生发展。无论是民族学人类学家的“民族史学”研究、还是历史学家的“民族史学”研究,一直困扰于“我者”与“他者”这一矛盾范畴,其目标亦在于不断破解和消弭“我者”与“他者”的二元对立。“历史人类学”(anthropological history,historical anthropology)为“民族史学”(ethnohistory)突破“我者”与“他者”的二元对立、重建学科伦理提供了重要出路和发展方向。⑤
美国民族史学一直在反思和解构“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同时,其本身的存在(如ethnohistory这个名称)亦在不断暗示并强化印白对立、土著与西方世界对立的传统刻板印象,长期以来深陷这种“自我纠结”之中。构造ethno-history这样一个词汇,型构ethno-history这样一种特殊的研究范式,即是这种“自我纠结”的重要体现。
美国民族史学对“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反思和解构,存在学科差异。就美国史学界而言,ethnohistory尝试建构少数族裔地位的新史学,对传统美国史学将美国社会划分为“我者”和“他者”、将白人和西方人基于中心位置并将少数族裔置于边缘地位进行批判与反思。过去的客观的唯一的美国白人历史成为族裔成员代表各自群体诉说和建构的历史,美国历史成为是可以从多个角度理解的历史。就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而言,ethnohistory尝试彰显包括北美印第安人在内的土著对历史的文化建构,由此说明土著社会是有历史的,土著社会并非静态社会:与西方接触之前,土著社会本身亦有变化;在与西方接触之后,土著社会的变化也在能动性地影响西方世界,由此解构了具有西方中心主义色彩的“我者”与“他者”、“中心”与“边缘”的对立。
美国民族史学对“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反思和解构,具有自我扬弃、不断发展的特点。20世纪初使用的 “ethno-historical”,强调的是由非当地土著提供的“纪实”档案(documentary),当时的美国民族学人类学界对ethnohistory研究中口述传统的真实性做出了负面评价。20世纪50年代,民族史学日渐凸显,当时的ethnohistory研究依然强调由非土著提供的档案证据的重要性。这种状况,在20世纪70年代日渐繁盛的ethnohistory研究中得以纠正,即研究中学者们逐步认识到土著族群提供的口述材料的重要性,事实上也在彰显“他者”在ethnohistory研究中的主体地位,也是对“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一种解构。另外,ethnohistory研究中一直存在以“救世主”的身份为“他者”说话的倾向,近年来已有学者对ethnohistory研究中的这种“救世主”身份等相关问题进行批判和揭示,并表现出新的忧虑,这亦体现了美国民族史学对“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反思和解构的不断深入。另外,形成于20世纪60-70年代的传统共识,即认为ethnohistory就是“研究一般为传统民族学家所关注的人们的历史”的见解,由于缺少对隐含于ethnohistory词源中的西方中心论的反思,日渐遭到批判。20世纪80-90年代的一种新的主流释义,即“过去认知”说或“历史意识”(historical consciousness)说则应运而生。“ethnohistory考察的是某一特定文化的负荷者有关过去的认知方式,即当地人自己对事件是怎么构成的看法,以及他们从文化角度建构过去的方式,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替没有文字书写历史的族群重建历史。”后者的见解,是对20世纪上半叶以来西方学者在ethnohistory研究中一直强调“由非土著提供的档案证据”的重要修正,也是美国民族史学对于“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不断自我反思的重要成果。
第二,国家政治行为的不断介入始终是左右美国民族史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民族史学对于“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解构同样受到国家政治力量的约束。国家政治力量对美国民族史学的干预、渗透和过滤,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印第安人的权利诉求,但事实上也限制和控制了印第安人的生存发展空间,阻碍了美国民族史学学术发展特性的进一步发挥。
《印第安人权利申诉委员会法案》(Indian Claims Commission Act)的通过和印第安人权利申诉委员会(Indian Claims Commission)的建立、由美国司法部和印第安纳大学合作的大湖区-俄亥俄流域研究计划(The Great Lakes-Ohio Valley Research Project)的出台,一方面凸显了印第安人的权利诉求,另一方面也在为联邦政府有效治理印第安社会提供依据;美国印第安群体(American Indian Group)成为美联邦所认可的印第安部族(Indian Tribe)的有关政策之出台,包括其间所涉及的诸多事务及活动,既是国家政治力量渗透于ethnohistory发展之中、深刻影响ethnohistory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政治力量限制和控制印第安人生存发展空间的一种折射;“美国印第安艺术和工艺法案”(the American Indian Arts and Crafts Act)对违反官方“民族史学”(an official ethnohistory)的制裁和处罚,体现了联邦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控制,体现了一系列联邦授权的部族权威机构对学界的控制,事实上,ethnohistory的学术性已经深陷部族世界权力斗争之中;美国出现的对一系列非官方的历史标准的攻击,即认为这种新的历史标准背叛了美国文明,抛弃了国家英雄主义,践踏了国家的“民族史学”(the national ethnohistory),不仅体现了国家政治力量和学界在“民族史学”理解上的明显差异与斗争,而且一定程度上预示了ethnohistory的现实效果——ethnohistory未能消散种族对抗,并未实现跨文化理解,它反而彰显着更为广阔的文化张力,在友爱对待印第安人等异文化族群上,ethnohistory“有心而无力”。⑥
进入新世纪以来,美国及西方社会日益强调多元文化主义,强调每个群体的独特利益,这不但未能有效消散种族意义上的对抗,反而助推了这种对抗。美国白人极端主义活动日渐频繁,白人极端主义组织不断出现即是这种对抗的重要表现。复燃的白人极端主义现象(White Extremist Phenomenon)使得美国社会日趋对立化,种族问题日益凸显。美国的种族问题、印第安人等土著权利保护等问题,包括对种族问题、印第安人等土著权利保护等问题的认知与研究,盘根错节,相互纠葛。由此,也不难理解美国民族史学一直在不断反思和解构“西方中心论”“白人中心论”,却又不得不面对“复燃的白人极端主义”,不难理解这种“悖论”现象背后存在着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制约因素,有着复杂的历史和社会渊源。
在当代,美国民族史学不仅需要面对传统的根深蒂固的“西方中心论”“白人中心论”,面对“西方中心论”“白人中心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表现——白人极端主义,而且需要面对“少数族裔中心论”,面对“平等论”和“平衡论”。美国民族史学对“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的解构依然在不断进行,但西方救世主的研究心态依然存在,土著与西方两种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对立依然存在,有关争论并未停止。
美国民族史学因自身学术发展特性和政治伦理特性相互纠葛而型构出一种深具复杂性的总体特征和面相,由此也一定程度上展示了美国历史和社会的复杂面相:美国的历史和社会是一个“白人中心论不断解构”“白人极端主义重新复燃”的“悖论”的历史和社会。事实上,具有复杂面相的美国民族史学,为理解“悖论”的美国历史和社会提供了重要的路径和视角,提供了鲜活的场景和反思的视野,深刻影响了当代“美利坚”民族国家的建构。
五、小结
从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学科边际中生发出来,作为一种具有专属意义的、独立的、一体化的知识体系的美国民族史学,处于不断锻造与不断生成的过程之中:一方面,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不断锻造与不断生成,既是二战以来美国及西方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学科从分野并行到趋近发展的一种产物,也是美国及西方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学科相互借鉴研究视野方法,逐渐形成新的研究范式、学科知识生产能力得到提升的一种体现;既是文化反思、“他者”重构的一种重要产物,也是“白人中心论解构、白人极端主义复燃”悖论之中的美国历史和社会的一种具体表达。另一方面,美国民族史学的孕育、凸显与繁盛,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的生成,也给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生成所依赖的特殊的学科知识发展背景以及历史和社会生发环境等诸多因素带来了进一步的推动和影响作用。这些影响,既展示在表层的学科和方法层面,促进了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的沟通和方法的互补;也表现在由表及里的知识层面,促动了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等传统研究范式的转换与知识生产能力的提升;还触及了深层的文化概念层面,解构了“白人中心论”“西方中心论”,重构了他者的形象,推动了“白人中心论解构、白人极端主义复燃”悖论之中的美国历史和社会的生成,促动了当代“美利坚”民族国家的不断建构。这些影响,既体现了美国民族史学这种学术现象的学术价值,也彰显了美国民族史学这种社会运动的社会意义。
事实上,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不断生成的背景环境,以及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不断生成对其背景环境的促动和影响,共同构成了美国民族史学知识体系生成的一体两面,二者互为因果。
注释:
①本文中,按照ethnology译为“民族学”的逻辑,ethnohistory相应译为“民族史学”。国内的民族学人类学界,一般将ethnohistory译为“民族史(学)”。在本文的具体表述中,根据不同语境,适当使用ethnohistory(即不进行翻译)、民族史学、民族史学研究等不同方式来表达。就国内学界对ethnohistory一词的翻译而言,还有“人种历史学”(参见张友伦:《美国西进运动探要》,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0页)、“族群史研究”(参见刘海涛《二战后族群史研究凸显于美国学界的动因分析》,《世界民族》2014年第2期,第16-27页)、“族裔史”(参见丁见民《二十世纪中期以来美国早期印第安人史研究》,《历史研究》2012年第6期,第177页)等多种不同译法。目前,国内的世界史研究者或世界民族研究者多把ethnohistory译为族裔史。有关论述可参见刘海涛《国内外学界对“ethnohistory”的研究与认知》,《青海民族研究》2018年第2期,第79-80页;刘海涛《评述、反思与整合: 西方学界当代“民族史学” 观》,《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第22-23页。
②转引自Raymond D. Fogelson,“The Ethnohistory of Events and Nonevents,”Ethnohistory,Vol.36,No.2,Spring 1989,p.137.;参见Paul Ricoeur,The Contribution of French Historiography to the Theory of History,Zaharoff Lectures,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0,p.9. 在ethnohistory 研究之中,“没有历史学,只有历史学家”。这句话还有一层含义,即是说,在ethnohistory 研究中,他者不仅是有历史的,而且有自己的历史学家来书写和建构自己的历史;在ethnohistory 研究中,彰显的是他者在历史建构中的主体性、能动性。
③ reflexive(reflexivity)的含义为“自反”(“自反性”),一般指研究者对研究过程以及研究成果所产生影响的自我反诘,与一般意义上的“反省”“反思”“反射”(reflection,reflective)的含义并不相同。参见刘海涛:《二战后族群史研究凸显于美国学界的动因分析》,《世界民族》2014年第2期,第18页。
④Emiko Ohnuki-Tierney,“Always Discontinuous/ Continuous,and ‘Hybrid’ by Its Very Nature:The Culture Concept Historicized,”Ethnohistory,Vol.52,No.1,Winter 2005,p.190. 还有一些学者,如凯洛格(Susan Kellogg)等也给出了相近的观点。参见刘海涛《美国“民族史学”发展历程:回溯、反思与展望》(《思想战线》2020年第1期,第89-91页)中的有关讨论。
⑤作为一种学术活动乃至一种学术传统,“民族史学”在不断破解和消弭“我者”与“他者”二元对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为之提供了重要途径。需要指出的是,在当代,还有其他学术途径也在尝试突破“我者”与“他者”的这种二元对立:基于多元的语言、历史、生态、文化所构建起来的“多元物种”(multispecies)既不和谐也不争夺地生活在一起——在这种由“多元物种”观所折射出的新的生活愿景中,没有人与自然的分离,没有“我者”与“他者”的对立,所有生物都能够回归生命本原,无论男女都能够摆脱狭隘的想象理性的束缚来表达自我(参见[美]罗安清《末日松茸——资本主义废墟上的生活可能》,张晓佳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事实上,“民族史学”与“多元物种”观虽然代表着各自不同的学术发展脉络,但在破解和消弭“我者”与“他者”的二元对立中形成了意义交集,建立了意义关联。“民族史学”与“多元物种”观在共同推动学术反思与社会转型。
⑥参见刘海涛《美国“民族史学”发展历程:回溯、反思与展望》(《思想战线》2020年第1期,第88-89页)中的有关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