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瓶颈、支持策略与培育路径研究
——以长沙市为例
2022-11-18阳丽波
阳丽波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党校,长沙 410000)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要素。自2012 年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我国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作出了明确部署。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未来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特别是富有朝气的年轻一代农民,这是未来农业发展中的“基石”。农业农村部在《“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中指出应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1]。综上可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1 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瓶颈
1.1 进入瓶颈
1.1.1 掣肘于农村人员的外流性、老龄化
在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农村大量高素质青年人才进入大城市,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和农民老龄化现象严重,影响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建设。
1.1.2 掣肘于农业生产的低收益、高风险
农业是典型的“三高一低一长”的产业,即高风险、高投入、高技术、低利润、回报周期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制约着农业产业的发展。
1.1.3 掣肘于农民身份的旧思想、老偏见
囿于传统历史文化等多方面影响,大多数人认为农民并非职业,而是社会阶级底层的身份象征。因此,对于“新型职业农民”没有认同感,并未将其作为一种职业选择。而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大部分人并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自主意识。
1.2 要素瓶颈
1.2.1 土地壁垒
在流转土地过程中新型职业农民很难获得适度规模的土地,再加上三权分置存在转包、出售和产权不清晰等隐性风险,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
1.2.2 资金壁垒
新型职业农民从事的是规模集约的现代农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技术和设备的成本。但由于高风险、回期长且没有抵押物担保等因素影响,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
1.2.3 专业技能壁垒
2020 年高素质农民队伍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5%,仅有15%的人获得了农民技术员职称[2]。由此可见,知识技能仍是阻碍其职业化发展的重要壁垒。
1.3 发展瓶颈
1.3.1 横向上组织化程度较低
一直以来,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农业经营方式主要呈现分散化、孤立式特征,缺乏有效深入的联系与合作。
1.3.2 纵向上链条式延伸不强
我国农业存在“单链”“散链”“弱链”等为特征的产业链延伸不充分的问题。农业链条的不完善,在一定情况下也会限制着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
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长沙策略
2.1 长沙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现状
长沙作为湖南省省会,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也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目前,长沙农村常住人口174 万人,农业从业人口64.4 万人,辖内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肉禽生产大县和特色产业县。截至2021 年,长沙市拥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4 家,农业上市企业6 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达2.8 万家,其中专业大户5 767家、家庭农场9 587 家、农民合作社12 562 家。拥有“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348 个,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10个,共培养现代农业领军人才2000 余人,培训各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8 万家,新型职业农民近5 万人。
2.2 长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具体实践
2.2.1 选:设置认定准入门槛
一是明确认定工作职责与申报程序。《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在市级层面明确认定主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坚持分级认定、分级奖补的原则,中、高级认定由市级负责,初级由区县(市)负责,实行乡镇人才服务窗口核验—县级认定推荐—市级审核—公示发证的申报流程。二是明确认定适用范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市域乡村范围内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民,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种养大户。三是明确分级申报条件。长沙主要采取的是“生产经营规模定量”认定法,设立基本条件和优先条件。其中基本条件是从事农业3 年以上,取得新型职业农民或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培训证书且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规模。特别优秀的不受生产经营规模限定。另外,在具备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明确可优先认定为中、高级或直接认定为高级的5 种情形。2021 年长沙共认定首批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46 人,新型职业农民1 971 人。
2.2.2 育:探索培训管理模式
当前,我国比较普遍的培育模式包括政府主导型、企业带动型和院校培育型。长沙采取的是以政府为主导、借助基地、甄选农民参与的“政府+基地+农户”培育模式。具体流程是根据国家、全省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规定,市、区县(市)各级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决策部署,编制年度培训任务及工作要点,交由市农广校或职业专科院校进行具体实施。近年,长沙围绕本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开展畜禽养殖,粮油、茶叶、蔬菜与花卉种植等生产类培训和休闲农业,电商营销、机电维修等管理服务类培训班次250 余期,参加培训的农民超过20000 人次。
2.2.3 推: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一是注重经济激励,对于取得初级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由区县(市)以3 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获得中级、高级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给予5 000 元、10 000 元一次性补助。另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纳的,可连续5 年获得年度社保缴费基准60%补贴。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如浏阳市专门开发了“一补贴三服务”政策礼包。二是强化精神激励。建立长沙市十佳农业领军人才、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和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等人才资助项目,通过一年一度的评选活动给予精神鼓励和相关的政府项目支持。三是增加政治激励,将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党员发展和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积极推荐参选村“两委”和“两代表一委员”。
2.3 长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问题
2.3.1 选育对象不全面
调研发现,由于宣传不够,大部分农民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这个概念不了解,对于政府的培育政策也知之甚少。再加上没有科学的遴选方式和完整的培育台账,难免存在重复遴选、多头遴选的低效或无效培训的现象。
2.3.2 培育体系待优化
培育内容上,存在重指定安排轻需求。缺乏有关品牌建立、市场营销、经营管理和创业指导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培育方式上,重课堂教学轻田间教学。培育时长上,周期短,没有建立涉及“职前—职中—职后”的完整培育闭环。
2.3.3 共育机制待完善
目前,政府、市场、社会和院校等培育主体由于相互协调、分担与分享的意识不足,存在各自为营、各行其是、职责不清和协同不够等问题,尚未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育的良好机制。
2.3.4 促育激励欠长效
长沙虽已出台多项创新政策,但大多激励方式都是短期性的,譬如资金补助不高,并且是一次性的,或短期性的。另外,没有建立起针对培训效果的绩效评估,缺少质量的跟踪反馈。
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优化路径
3.1 优化培育对象,突出精准性
坚持重点培育与分类培育相结合:①根据人员来源,分三类重点培育。一是扎根农村的本土人才,尤其是已经发展起来的大规模农户、农场主和现代农业经营主,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群体和重点关注对象。二是返乡创业的能人贤达,其阅历丰富,具有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优势,是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来源。三是有志服务农村的大学生也是新型职业农民的骨干力量。②根据分工类型,分3 类个性培育。一是培育“白领”——管理能手,主要面向龙头企业老板、合作社社长等,其经济实力强,扮演“领袖”角色。二是培育“蓝领”——种养能手。其是种养经营大户、农业产业工人和田间管家的“土专家”,是将现代农业科技与传统农业精华相融合的主要载体。三是培育“灰领”——服务能手。包括农民经纪人、贩销大户、农机手、防疫员与植保员等各类生产经营和技能服务人才[3]。
3.2 优化培育内容,强化科学性
①培育职业农民精神。一是要厚植“爱农”情怀。帮助其充分理解自身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增强其职业幸福感、使命感。二是要培植“事农”志向。将个人理想与乡村振兴、国家发展紧密结合,激发其志愿事农的思想自觉。三是要深植“兴农”意识。通过灌输先进经营理念,激发其创新创业精神。②培育职业农民素养。注重市场把控能力的培养,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掌握市场规律,具备强烈市场风险和品牌塑造意识。注重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强化经营、财务、人力资源和生产经营等知识的培训。注重政策把握能力的培养,强化对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国家政策与省市区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③培育职业农民技能。一是要熟悉农业基本规律。根据本地气候及土壤、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选择种养方式。强化农业风险的预判、防范能力培养,尤其是防疫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二是要掌握农业先进科技。培养先进农业机械的应用操作能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智慧农业的能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的能力。三是要提升农业产业化能力。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三产融合,实现大规模、集约型和专业化生产。
3.3 优化培育方式,提高实效性
①坚持“理论讲授+基地实操”相结合。理论教育注重系统性、战略性和指导性,重点在于提升综合素养。基地实操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一线、手把手的实操技能培训,充分实现“课堂+田间”的有效结合。②坚持“短期培训+系统教育”相结合。短期培训重点围绕蔬菜、茶叶、小龙虾和黑猪等特色产业或新型职业农民不同类型特定需求进行分类教育。系统培训则主要围绕基础理论和综合素质提升,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为平台,提供长期系统化专业培训。③坚持“线上学习+线下实训”相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等远程教育平台,整合全国资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灵活便捷的在线教育。大力推广政企合作、产教融合和校地合作等线下模式,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力度,提高培训实效。④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既要有针对性地邀请农林牧专家走进课堂专题培训,深入田间地头作一线指导,又要让新型职业农民开拓视野,提供一定外出实地学习的机会。
3.4 优化培育体系,注重联动性
①是建立“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质教育机构、有力公益组织”为主体的动能集成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配置作用,带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要素逐渐流向农村;充分发挥农业院校、研究院所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主体作用。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的补偿、救助和服务等作用,助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②建立以“平台、资源、环境”为要素的长效育人机制。共建育人平台,实现多元主体间相互协同合作、发挥所长;共享育人资源,强化政策激励、加大财政投入并建立城乡一体化人才流动机制,提高资源分配与利用的效率;共创育人环境,完善城乡一体化土地流转制度,提高农民社会地位,营造全员关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③构建“分类施教、全过程环节、实时评估”为特色的质量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培育活力,规范培育行为,提高培育质量,强化效果跟踪,为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