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成效及建议
2022-11-17孟州市农业农村局申克
孟州市农业农村局 申克
近年,孟州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农业生产服务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链条进一步延伸,逐步形成了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一、发展成效
(一)开展统防统治服务
孟州市防治小麦、玉米病虫草害18.49 万hm2。其中,以河南邦园植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孟州市润田农技农资推广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了巨大作用,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9.83 万hm2,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了53%,防治效果达到95%,基本上控制了粮食作物病虫草危害,最大程度降低了产量损失,确保了小麦、玉米优质高产。
(二)推广农机作业服务
孟州市以农机部门主推的农机购销服务、技术培训服务、机车维修服务和作业信息服务等“四项服务”为依托,实施了农机服务“3411”工程,带动全市农机作业水平和农业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的全面提升。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361 919 kW,农机经营服务年总收入达15 760 万元。
(三)培育综合服务亮点
孟州市积极引导孟州市润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河南邦园植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农资流通经营企业,采取“公司+合作社+连锁网点+农户”的模式,全方位、“一站式”为农民提供农业信息、技术、产品、金融、代收代加代储等服务,业务服务网络辐射本地及周边县市区。孟州市润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采用“三减一增”“三二一”的土地托管润田模式,可年供应农资3 万t,土地托管0.17 万hm2,提供配方肥1000 多t,推广水溶一体化喷灌533.33 hm2,玉米烘干4000 多t,代收代储小麦、玉米6 万多t,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贷款、保险支持,实现每667 m2可减少成本180 元、增加收益60 元的目标,让服务对象真正体会到托管服务带来的好处。
(四)扩大订单服务
孟州市支持先耕农业公司、普丰种业公司、麦丰种植合作社、田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 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企业化”运作模式,推进全市小麦订单种植。各企业同种植户签订协议,定品种、定面积,在生产过程中实行“五统一”标准化种植,同时对小麦产品、农业投入品、小麦生产实施全过程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实现标准化生产。孟州市各小麦生产经营主体在与农户签订订单的过程中,普遍采用“高于市场价收购”的方式来保护种植农户的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的种粮和售粮积极性。年订单收购总量达7480 万kg,订单履约率100%,农户累计增收1870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服务组织发育不完善
孟州市大部分服务组织仍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组织运行不够规范,人员管理松散,服务形式单一,服务质量、能力、范围没有形成规模。
(二)部分服务环节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孟州市农业金融、保险、信息等服务环节仍是短板,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三)服务组织缺少资金及服务环境
在孟州市农业生产中,种植户往往拖欠服务费用,作物收获后才会付账,占用服务组织大量资金;服务组织在更新农机设备、供应农资、收购等服务环节需要大量周转资金,融资贷款渠道窄、难度较大;农村承包经营耕地呈现分散性、零碎化,不利于开展大面积作业,制约了服务组织发展空间。
(四)政策体系不完善
政策性支持少,制约了孟州市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议
(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孟州市完善项目库,依法支持纳入项目库的经营主体实施财政支农项目;整合财政资金,出台支持政策,不断培育和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落实用地政策
孟州市依法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设施农业、辅助设施、配套设施用地以及服务设施用地。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孟州市加强税收政策扶持,落实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按规定享受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加强金融保险支持
孟州市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开发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担保产品,加大担保服务力度,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险机构开发对应商业保险产品,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风险保障需求。
(五)打造惠农服务网络
孟州市整合资源建设惠农服务运营中心,开展综合服务,强化生产服务功能和农产品烘干、冷藏、仓储、加工、交易等商品化处理功能,实现惠农服务进村入户、深入地头,提升整体惠农服务水平。
(六)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孟州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合理引导各类经营组织进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最大程度地提升土地资源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