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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重要监督主体配合衔接、贯通融合的着力点

2022-11-16廉晓兵

廉政瞭望 2022年19期
关键词:成果情况机构

│文 廉晓兵

在室组联动机制建设中,监督监察室、派驻、巡视巡察等机构的配合衔接程度,既决定了“四项监督”的贯通融合深度,也决定了整个纪检监察系统的监督质量。三者在配合衔接上的着力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监督信息互联互通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积极构建监督信息平台,打破相互间信息壁垒,完善沟通交流机制,以信息的互通促进部门的融合,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整体监督效能。

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设。一方面包括派驻和监督监察室间的信息互通:派驻机构要将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等日常监督情况定期报送对口监督监察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监督监察室对发现的联系单位突出问题,要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反馈,提示监督重点。

另一方面包括派驻、巡视巡察机构和监督监察室间的信息互通:监督监察室要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加强沟通交流,梳理汇总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完善问题线索分办、处置等环节,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出重点巡察、专项巡察等建议;巡察机构要及时向监督监察室、派驻机构通报巡察安排和巡察中发现问题情况;派驻、巡视巡察、监督监察室要建立廉情分析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政治生态监测、专项监督推进、重点案件查办、敏感问题处理等进行会商研判,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集中分析,视情提请巡视巡察机构开展专项巡视巡察,或由监督监察室牵头开展专项监督。

打造跨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监督信息归集、廉政档案管理、政治生态评价、监督流程监控”等功能要求,完善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纪委监委业务平台、巡视巡察业务平台的有效对接。

同时,对日常监督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监督信息库,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检查情况、案件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建议、审计报告等信息汇总。

此外,依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和监督单位数据库系统,收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因违纪违法被处分的情况数据,拓展到党员干部接受谈话、信访核查、受处分情况以及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评估、巡察意见反馈、“三重一大”事项等监督信息。如深圳市纪委监委建设“四项监督”协同工作信息化系统,各监督主体经审批,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会商,围绕走访约谈、审查调查、专项监督、巡察监督、廉政谈话等发起业务协同,做到监督工作协同、监督信息互通、监督结果共享,以此解决重复监督、多头监督、信息不畅等问题。

对跨部门共享信息精细管理。对跨部门共享信息实行分类、精细管理,对政策制度、经验做法、工作要求等一般基础性信息,内部全面共享;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政治生态评估、追责问责等限定知悉范围或相对重要信息,指定范围共享;对问题线索、证据材料、案情分析、廉政征询、廉政档案、个人事项报告等涉案类保密信息,严格审批共享。通过严格分类管理,既保证了信息安全,又促进了信息全面共享。

监督成果共享共用

通过统筹用好监督监察、派驻、巡视巡察等监督主体各项监督成果,让监督成果有效转化、充分利用,切实解决监督覆盖不全面、成果运用有缺失等问题。

科学界定监督成果共享的范围和内容。围绕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廉政意见回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评价等监督活动中产生的监督成果,监督监察室、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等监督主体,以及被监督部门党组(党委),通过协作配合,按照相关程序对接互动、共享成果;重点在研究决策、建章立制、评价班子、选用干部、评先选优、兑现奖惩等方面,切实用好各项监督成果,以监督成果最大化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不断优化监督成果共享共用的机制。通过监督成果共享共用,促使联动机制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针对日常监督成果,监督监察部门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通报反馈,提示监督重点,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定期向巡察机构提出重点巡察、专项巡察的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高效开展;派驻机构要将日常监督情况定期报送联系监督监察室,属上级管辖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

针对巡视巡察成果,监督监察室和派驻机构要把巡视巡察成果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优先办理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督促联系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巡视巡察机构应及时向监督监察室、派驻机构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和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充分运用好领导班子谈话情况、政治生态情况、选人用人情况等信息,推动巡视巡察信息与日常监督信息互为补充,把“两个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范围。

针对整改落实成果,监督监察室和派驻机构通过共享监督成果,定期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对纪检监察建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情况开展评估,督促联系单位整改取得实效;针对巡视巡察发现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监督监察室由点及面统筹部署,指导派驻机构深入推动领域治理。

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共同落实

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既是被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政治职责,也是监督监察室、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开展联动监督的重要工作任务。

理顺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之间的关系。要以巡视巡察监督为纽带,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机构与监督监察室、派驻机构的协作衔接工作机制。

在对综合监督单位进行巡视巡察时,监督监察室和派驻机构要派员参与,在情况通报、问题会商、线索移交、督促整改等重点环节,强化衔接协作。收到巡视问题反馈后,监督监察室要及时联系相关派驻机构,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对巡视整改报告审核把关。派驻机构在完成好同级党委对自身巡视巡察监督任务的同时,要将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做好巡视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客观反映被巡视党组情况,及时提供信访反映、问题线索、违纪违法案件等台账资料,优先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巡视巡察机构围绕廉情信息、问题线索等内容,要与监督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强化巡视巡察全过程信息互通。如针对巡视整改中巡视机构与派驻机构沟通不紧密问题,江苏省通过建设省委巡视整改督查系统建设,打通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渠道。综合监督单位被巡视后,巡视情况和整改进度按时上传信息平台,监督监察室和派驻机构通过平台,可以及时看到整改情况及进度,并作出相应评价。

某市纪委监委推动室组联动,双方共同研判案情。

协同抓好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首先,构建巡视巡察监督和日常监督“双向纳入”工作模式。既将日常监督问题重点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又将巡后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既着力抓好面上整改,又将其作为派驻机构日常监督重要切口。

其次,建立重点地区重点整治制度。对监督监察、巡视巡察发现问题较多,或政治生态评价为“差”的,作为次年系统治理重点,由派驻机构驻点监督,监督监察室抽查监督,巡察机构定向巡察或开展“回头看”,督促责任单位全面自查自纠。对腐败较重、案件高发部门单位,由巡视巡察机构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视巡察,监督监察室和派驻机构提供问题清单;对问题线索零报告、案件零查处的单位,优先安排常规巡察。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零报告”、案件“零查处”的,由对口监督监察室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重要问题线索的,倒查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如江苏省镇江市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市委巡察机构针对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提请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谈话。

同时,完善问题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建立完善巡察整改“后评估”办法,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巡察机构共同参与评估,按照“主体责任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移交事项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等指标,对整改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予以量化评价,将整改质效评估结果纳入党建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提醒,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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