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最好诠释
2022-11-16迟道华
● 迟道华
不久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这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务员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公务员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表彰公务员群体的先进典型,也是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应时之举。
397个名字,198个集体,这份承载着荣誉的名单背后,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感人至深的小故事和为民服务的大情怀。
公务员的职责就是为民办事、为民服务,解民忧、纾民困,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肩上担着万家忧乐、心里装着民生福祉,尤需牢记使命责任,不忘初心。
这些受表彰的人员,有的是公安干警,护佑一方平安,有的身处卫生健康战线,有的承担水务应急任务,有的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有的管着森林防火灭火,有的在街道司法所、社区建设办,还有的为任一方,是乡镇党委书记,他们大多来自基层,来自服务群众的一线。
公务员,为“公”而“务”,一头连着群众切身利益,一头关涉国家政策落地。党中央、国务院以高规格表彰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实质是以此树立鲜明的为民服务导向,表彰的是具体的人和集体,指向的是一个政党守民心、践初心的政治立场、执政理念。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新时代,培养一支强党兴党、强国兴国的公务员队伍,是发展之所需,也是民心之所向。为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多方发力。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2018年4月,国家公务员局挂牌仪式在中央组织部机关举行,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发生历史性变革。2019年6月1日,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进入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与此同时,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公务员分类改革蹄疾步稳向纵深推进,30部重要配套法规相继制定或者修订出台,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转任、回避等实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随着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公务员“进、管、出”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公务员制度体系的系统性、集成性、耦合性不断提升,让公务员真干假干、多干少干、干好干坏不一样,进一步拓展了公务员晋升空间,也加大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而有效激发了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在此基础上,用足用活公务员奖励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对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及时给予奖励,以“优者奖”催生更多干事创业的领跑者,既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有力践行,也是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成果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