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建设要打稳村级卫生健康根基
2022-11-15
本刊特约评论员
近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发挥,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在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下,以村(居)环境卫生治理和卫生健康服务为重点工作内容、以健康常态化管理和疫情应急管理为主要工作机制,以联系政府卫生健康组织和群众卫生健康服务为桥梁与纽带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宪法》赋予的使命、是健康中国建设的根基、是新冠疫情防控的使然。
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基本职责:一是制订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二是培育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公共卫生等卫生健康工作;三是在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指导下,开展传染病、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四是开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家禽牲畜、改水改厕、殡葬管理等综合治理与监督管理等工作;五是开展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居民健康教育等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六是组织居民群众、群团组织、经济和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开展爱国卫生等活动;七是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关于改进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8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了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并实现了100%全覆盖,建立健全了基层群众参与公共卫生治理的网底。2020年,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合肥市6县、区12个村(居)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试点工作,取得很好效果。目前全国有24个省(区、市)在不同程度上推进了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建设。
成立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对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乡村(社区)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有重要意义。从来自试点地区的工作效果看,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成立后,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更加主动积极,已成为联系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健康促进、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助力疫苗接种等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