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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高与无限深情——读彭惊宇的诗

2022-11-14齐凤艳

湛江文学 2022年7期
关键词:首诗诗人诗歌

◎ 齐凤艳

新疆,一个遥远的地方,一片我向往的山川。吐鲁番的葡萄与火焰山,库尔勒的香梨与天山雪莲,喀纳斯湖与月亮湾。美味的水果常常品尝,而那一片广袤的土地却至今未曾涉足。而近日,读了诗人彭惊宇在新疆大地的状物抒怀冥思之作,新疆的孩童村人、山水花木、云天鹰隼都跃然纸上。字词的起承转合里,我看见诗人的目光流连于他的故乡,无论细微如虫草还是宏大如雪山,那目光里都灌注着诗人的无限深情。诗韵的余音里,我领会着彭惊宇与那片土地及其上风物人文的血脉相通后,他的诗歌“迸射出遥远星子般的思想与艺术的光芒”,而这体现了他所提倡的新诗美学的“新崇高”原则。

我从《走日兰》这首诗说起,是因为读这首诗我闹了个笑话吗——孤陋寡闻的我,以为日兰是地名,就在网上查询日兰在新疆的具体位置。现在我知道,走日兰是生长在沙漠中的一种小植物的名称。从日出开始,走日兰就开始追逐太阳的走向,不停地奔波跋涉,直到日落。走日兰是一种向阳奔走的植物,那么对光明的热爱与追求自然成了走日兰的生命意蕴。走日兰生命属性中的这种美好品质与诗人情志契合,触发了诗人的吟咏赞美兴致,在这个过程中,诗人与这小小的植物暗合为一,所以这首咏物诗中的“我”是有双重身份的,“我”既是走日兰,也是诗人。

清代诗人钱銮说:“诗能体物,每以物而兴怀。物可引诗,亦因诗而睹态。”读《走日兰》,一种传说中的小植物栩栩如生起来,情态精神兼备,而诗中所要表达的情思亦因为诗人对走日兰的拟态摹神而展现出来:“怀抱光明与爱情的种子/从沙生植物王国里挣脱/我更多地拥有了灵长类的基因/奇迹般长出人形的臂膀和双脚/变成漠原上一道行走的风景。”诗人借物舒己怀,光明与爱情是他永远的怀抱之物,从普通事物中挣脱,从而达到人生境界的升华是他的追求。他时刻倾听着天宇中“霍霍的金轮的召唤”,他步履匆匆地走着,纵然道阻且长,他也要“抵达那颗恒星辉煌存在的地方”。这与彭惊宇在他的诗集《最高的星辰》的序言中所表达的对“卑俗低迷”的抵制是相一致的。

另外,诗人发掘走日兰这微小生命中的崇高的精神内涵,也反映了诗人“让崇高自然回归到平凡的人间状态,回归到人民大众的平常生活中去。崇高没有门槛,生活处处有崇高”的诗思。《春天的母羊》就是在平凡中发现伟大,于细微中体悟精深。这首诗的隐喻与象征意味,回环萦绕,耐品耐咀嚼。

诗人赋予母羊一个性情的变化,这个变化是由角色的发展而变化的,这是这首诗诗意厚重的内容基础。我们知道,形容羊的使用频率最高的形容词是“温顺的”,如果是母羊,自然还要再加上一个形容词,“慈爱的”。读这首诗,我们首先看到西北自然地理环境磨练了羊的意志和生存本领。但是不争的事实是,羊抵不过狼的攻击。困境与险境中,羊的内心充满恐惧的。但是当它成为一位母亲羊,它要努力觅食,养育肚中的胎儿。接着诗人写了羊生养的疼痛、危险与美丽,而那是带血的美丽:“脐血和胞衣草花般模糊了大地的瞳孔”。生命的诞生的不易与价值令大地都感动了。继而诗人写了苦难中的爱的温馨与柔软:“如此洁白鲜嫩的小羔羊,欢蹦着/接连发出婴孩呼唤乳母的咩咩声/春天的母羊,终于露出爱怜与慈祥的笑容/面色红润,腰身蓄满了奶水的丰盈”。“终于露出”四个字,是母性唤醒了天性中的仁爱,羊的个体性情的丰满与升华的过程也需要一种激励与影响,人不也是如此吗?所以这首诗在内容上是对普通的生育和生命成长的一个咏叹。

彭惊宇在这首诗里讲了一个故事,并且诗人将叙事与描写性和抒情性语言结合得非常好。这是这首诗的另一个魅力之所在。比如诗人在第一节,将羊生存环境的介绍与羊自身的描写巧妙融汇。“一片留守边地草原的永不消融的残雪”,“一川滚动在激流冰河之中的灰白石头”,写出了羊与环境互相映衬生出的一种苍凉、冷峻而不失雄健的格调。“边地草原”与“残雪”(比喻羊的外貌),“激流冰河”与“灰白石头”(比喻羊的坚韧情状),意象对应所达到的和谐美,是羊与环境磨合后产生的审美效果。这就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新疆人站在新疆那片土地上的和谐,这种和谐不仅是外貌与衣着上的,而是精神气质上的。接下来的三节分别写了羊的觅食、生产和哺乳,丰满的描写充盈诗意。到最后一节,诗人毫不吝惜地将他的赞美赋予了新疆大地上随处可见的这样一只母羊:“春天的母羊,成为时光册页上的引导者/它们正牵动岁月的流云走向黄金牧场/一尊尊顽石,显出悲悯与沧桑的神情/又仿佛堆状的雪盐,平静地闪耀在人间天堂”。诗人在悲悯万物生灵的同时,也受到了万物生灵或继承自自然或在环境中磨砺出来的精神的感召与提升。这让我想到诗人姚辉《辛丑诗想录》中的一段话:“诗人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超越者,他必须学会脚踏实地,必须努力在词与物中真正看到自己,找出自己,真正为一己的甘苦及追索持久赋能。”

常常我会在树身上看到刻写的名字,也会有所触动,但是我却从来没有想过为那名字写一首诗。所以读到彭惊宇的《白桦树上的珠马别克》时,我思忖诗人是一个敏感、深情和富于联想的人。

敏感,才能发现诗意。诗人要像其他艺术家一样,只有具备敏锐的诗意发现能力,才能在诗歌创作中,从习见的事物里独具慧眼地看出某种新成分或新特征,而将其抒发出来的动力则来自诗人对生活怀抱着的一颗激情澎湃的赤子之心。如果没有对生活的那份热情和爱心,也就缺乏发现美的眼睛。闻一多说:“诗人主要的天赋是‘爱’。”泰戈尔也有类似的表达:“美啊,在爱中找你自己吧。”在2014年的一个访谈中,彭惊宇以《无限深情说新诗》为题,就新诗写作谈了他的感悟和写作倡导。他说:“要调动一生的经验、学识、感悟和心力去完成你的每一首诗,让每一首诗都呕沥尽你的心血,渗透你的无限深情;让每一首诗都挖掘到不能再挖掘为止,完善到不能再完善为止,完成到不能再完成为止。”

珠马别克,这是你少儿时代学汉语的杰作

还是你的顽童伙伴,故意戏弄你的一笔

抑或是哪位羞涩的小克孜,最早的恋心萌动

你现在去了何方?奔向内地,还是留在了新疆

是否已成为哈巴河这片土地上真正的牧人

或者手握钢枪的战士,正昼夜巡逻在边防线上

是否已走过万水千山,在繁华都市的街头思念故乡

珠马别克,与白桦树一同长大的珠马别克

愿那树身上慈母般的眼睛,永远注视和保佑你

愿那山水皴画的瘢痕,永远伴随你风雨兼程

这三节诗,从猜想到问询到祝福,诗人的关怀由远及近,让人读了倍感深情所洋溢出来的温暖。诗缘情而旖旎。情感是诗歌的缘起,也是诗歌的目的。真挚浓烈的情感是诗歌打动人心的基础。白居易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情”是一切思想、情感的活动,正是思想、情感在我们的脑际激起写作的灵感,所以思想情感是诗写的发端。诗人生活在人类社会里,呼吸在人群的欢喜与悲哀里,他必须通过他的深情观照事物和社会人生。

彭惊宇的深情也表现在他对生态环境的关注中,反映为诗人强烈的忧患意识。

湛蓝的勿忘我消失了,无边无际的盐漠

只留下一个,曾经那么美丽动人的传说

不,这已不再是我们心目之中的艾比湖

黄的沙,白的碱,枯死的柽柳和胡杨

仿佛无数生灵扭曲的残骸,凸现给灰蒙蒙的远天

湛蓝的勿忘我消失了,天鹅折颈而死

它的绝唱是一支悲怆曲,泪尽继之以殷血

那殷红的血迹滴答在盐枝上,在日月的瞳孔里

湛蓝的勿忘我消失了,艾比湖桦只在梦境中

逆风倾斜低低的身子。沙百灵呜咽着歌唱

扑进了一片白梭梭与黑梭梭堆积的涅槃之火

湛蓝的勿忘我消失了,在艾比湖空旷的盐场

人们面向太阳,黑黝黝的脸孔始终洋溢着

白贝齿般的微笑,载重机车装走成吨成吨的芒硝

湛蓝的勿忘我消失了,大地变成了一群群遗鸥

腌制的影像。复仇的炼狱天鹅搅起漫天盐尘暴

凭借阿拉山口的狂魔之风,掩埋了痛悔不已的人类

——《艾比湖:抑或天鹅的绝唱》

诗句“湛蓝的勿忘我消失了”反复出现,是由于诗人目睹艾比湖干涸,植物消亡,内心一次次被疼痛击中。当然这也形成了诗歌的音乐性,而这乐章的调性是悲怆的。诗中阴郁、凋敝、死亡的意象充斥,同流溢悲伤之情的五个叠句呼应,从而抒情不空洞,谴责有力量。黄的沙、白的碱、扭曲的残骸、折颈的天鹅、呜咽的百灵成为背景,装载芒硝的载重机车的庞大钢铁之躯是现代性狂魔的具化,它滚滚的车轮似乎不可遏制,背景中的生灵俨然未被它放在眼里,更可悲的是那没有远见的微笑。在这样的情境下,诗人写天鹅的复仇难道只是一种浪漫主义的自我安慰?

从《白桦树上的珠马别克》到《艾比湖:抑或天鹅的绝唱》,是彭惊宇从对个体的人的关怀到对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忧虑,也让我看到诗人的诗写主题的丰富性和视野的开阔。比如诗人将他的目光投向太空。在他的一系列以太空星球为主题的诗歌中,有美妙的幻想,美好的希冀,但是深沉的忧患总是更能攫取我的眼球。诗人写道:

茫茫宇宙,果真如同哈勃红移所不幸言中的

那么我们这颗蓝色星球上的人类,又将如何

驾驶老蜗牛似的飞船,自欺欺人地去追赶光帆?

飞越太阳系去星际徒劳探寻,其终极意义又何在呢?

——《哈勃红移》

鹰,自太阳的石巢飞出

挟一丛日珥的野火,在声声鸣唳

青铜斑驳的高原烘托着它的燃烧

正午的阳光,一派黄熟的春麦或青稞

在猛烈地结实籽粒,好像暴烈的硫黄的马

又仿佛熔岩那喑哑的流体,静谧而汹涌

——《帕米尔高原的圣火》

载着太阳的烈火翱翔的雄鹰,声震苍穹的鸣唳,青铜的高原。新疆的风物自然在彭惊宇的诗中是雄浑的,就连麦子结籽的样子都是猛烈的,而麦田和青稞田是马匹在奔腾。这样的诗句非常具有自然地理特色。读之我也在想一地自然风貌和人文精神对文学的塑造问题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影响。当然举出这两节诗(由于篇幅关系,在此就不援引诗人的其他诗句和诗歌了)我更想强调的是诗人诗歌语言的生动、活泼、细腻和精准,这样的语言不仅有画面感,而且调动想象,丰富读者感知经验。

我觉得诗就是要写得感性,诗是表现生命的,它应该让人们看到的是感觉的生机勃勃,生命气息的跃动。一首诗,只有当它能够调动了读者的积极参与共建,才是吸引人的。审美活动的价值,其实质是恢复创造性的“心”在审美活动中的主导地位,提高心灵对于事物的感知能力、承载能力和创造能力。作者和读者都因诗歌触发的这种生命的活力与感动而热爱诗歌。

《小西伯利亚》《帕米尔高原的圣火》《矢车菊》等诗歌也都是抒情与思想皆佳的好诗,这都要归功于诗人的语言驾驭能力。诗缘情,彭惊宇提倡“无限深情”;诗言志,彭惊宇践行诗写崇高,而最终他都要用语言文字来实践。我想,他很好地践行了他的诗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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