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代表建议“进对门”“找对人”
2022-11-14马珊珊
□马珊珊
“怎么我自己提的建议又转了回来,成了让我们单位来办理了?”一位代表哭笑不得地说。原来,某地人大常委会鼓励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并“随提随办”,常委会工作机构收到建议后交给政府办理,政府又“转包”给提建议的代表所在的部门和单位办理,由此便出现开头的建议“谁提谁办”的尴尬。
人大代表提出来的建议,大致会经过提交、研办、交办、承办、督办等一系列流程,要使建议得到妥善办理,需要在“应当办理该建议”的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联络后,提出计划和措施并积极实施。
“进对门”“找对人”,这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第一关。如果建议转了一圈流程后,又转回代表所在地区或单位甚至代表本人手中,形成“自己配药自己吃”的闭路循环,不但建议没有得到解决,还会严重挫伤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
而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症结在于,一是政府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未根据实际情况通盘考虑,没有弄清楚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和本意就一转了事,使得具体的承办单位定得不准确、不合理。二是代表所提建议的质量不高。有的内容空泛、笼统,没有具体意见和要求,不便于承办单位研究处理。三是对建议的督办缺乏实效。对代表建议交由谁来承办、办理进展如何、代表是否满意,人大内部未形成督办合力。
代表建议的内容,往往反映的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切的热点和政府工作的重点。一边着力推进代表“全天候”履职,建议“随提随办”,另一边更要着力堵住“谁提谁办”的漏洞。为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议的具体办理单位,定位要准确。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建议按职能范围交政府办理后,政府应健全处理程序,根据财政金融、城建环保、教科文卫、行政司法、农林水利等方面进行分类归纳整理,认真阅读代表建议原文后,对建议中的相关内容,通过电话、网络、面谈等方式,进一步了解代表建议的意图,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具体办理部门或单位。同时,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还要明确解决问题的关键部门为主办,其他部门按职责协同办理。需要综合办理的,由同级政府办公室负责或牵头办理,不能推给有关部门办理。
二是代表提交的建议内容,质量要提高。首先,本级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将如何开展监督、如何提好议案建议作为培训重点,帮助代表了解建议的处理流程,在建议中附上承办单位名称,供政府落实承办单位时参考。其次,代表自身要重视建议的前期调研,带着问题走访联系选民,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把“通过努力近期可以办得到的A类建议”作为提交方向。再次,代表对所提建议,要做到有实情、有分析、有依据、有具体建议,切忌感叹式地发表意见,更不能把道听途说来的消息当作建议提出来,不便于承办单位研究处理,发挥不了建议应有的作用。
三是建议的跟踪督办,要全过程推进。注重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作用,从人大及其常委会内部形成督办合力,制订跟踪督办工作方案,从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沟通、答复、反馈,进行全环节、全过程督办。办理前,发现政府有关机构在研究转办建议时,对具体承办单位定位不准确的,及时向政府反馈,责成政府及时对办理单位作相应调整。办理中,监督承办单位是否主动与代表联络沟通,是否限时办理;对一些重点建议,常委会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和部分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评议,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深入开展。办结后,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及时督促承办单位提出整改计划,限时重新答复代表。
代表建议传递着人民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的期盼。按照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的“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应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提高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谨防“随提随办”变“谁提谁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从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