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利用”护航绿色发展
——无棣县人民法院多点发力打造环资审判新格局
2022-11-14张少卿
□张少卿
近年来,无棣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机制,依法审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强优富美”新无棣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利用区位优势,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
2020年5月11日,无棣县法院结合县生态资源保护区位优势,在鲁北开发区(北海)人民法庭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对涉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审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法官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的“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出台环境资源审判庭受案范围、制定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方案等制度规范,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环境资源保护制度,不断探索和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依法审理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类案件,努力打造“保护、打击、修复”为一体的“生态+司法”新格局。
利用司法职能,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庄严的法槌声,滨州市首例海洋公益诉讼案在无棣县法院开庭审理。胡某在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渤海海域海砂8100余吨。无棣县法院裁判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并处罚金用于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坚持惩罚与教育并举、保护与修复并重。针对责任人的不同行为能力及生态情况,探索实施“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责任承担方式,达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律效果,起到“办理一件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社会效果。
利用协调联动,实现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
无棣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10个部门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无棣县资源保护联动机制的意见》。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派驻检察,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情况通报、培训资源共享、日常联络等制度,加大环境资源案件的综合惩处力度,提升环境资源保护治理能力。
2020年6月4日,揭牌成立无棣县马谷山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及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就地审理辖区内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联动机制,参与并指导行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专门召开服务环境资源保护座谈会并会签会议纪要,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多元解纷机制,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解纷渠道解决。
利用多级媒体,积极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之前普法宣传都是发单页、拉横幅,范围没那么广泛。现在通过新媒体方式,随时随地就能观看,内容生动丰富,我们也爱看。”无棣县棣丰街道某小区业主刘某给环境资源普法工作点赞。
无棣县法院将环境法治宣传与环境资源审判相结合,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制作短视频,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增强教育引导效果。加强环保法治宣传,组织“送法到企业”、法治讲堂等志愿活动,利用座谈交流、巡回审判等方式,为群众讲解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实际行动助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