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2022-11-12郭韦利
文/郭韦利
辽宁省纪委监委聚焦派驻机构监督主责主业,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入手,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使“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坚决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科学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一系列支持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大举措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二是把准职责定位。监督的再监督是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要推动监督单位跟进监督,指导驻在部门落实责任、纠正偏差。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对标对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新指示要求,确保政治标尺握得正、把得准,坚决防止失之于偏,努力做到严格、科学、精准、有效,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一体推进。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省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日常监督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化、效能化。一是紧盯“关键少数”。既抓住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处长的监督,又抓住对管人管物管钱管项目、权力集中、廉政风险高或者群众反映较多的处室的监督。通过健全完善和有效运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考核追责等机制,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紧盯核心岗位。加强对核心岗位人员的监督,以日常谈话、蹲点调研等形式,对驻在部门核心岗位人员进行“点穴”式梳理排查,以工作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方式,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建立机制、堵塞漏洞。三是紧盯基础工作。强化日常接触,掌握驻在部门的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在干部中的反映,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紧盯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实行信访案管、监督检查流程作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准确、无遗漏。
做实做细专项监督。一是找准问题。坚持把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作为衡量标尺,明确基本标准,坚决守住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基准和底线。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类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省级派驻机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余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余人。二是创新方式。探索大数据监督方式,召开辽宁省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现场会,总结推广沈阳大数据监督工作经验。首批选择较为成熟的公务加油卡、人防领域等5个专项监督系统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推广应用。三是真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衔接、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以惩治人防系统腐败为例,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牵头负责,共处分2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30余人,追缴人防费用约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