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2022年1月29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2022-11-11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至29日在太原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45 人,列席185 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拥军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全面推进新时代清廉山西建设,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赵乐际同志工作报告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赵乐际同志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任务,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任务书”和“施工图”。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林武同志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总结我省经历的重大转折、发生的历史变化,提出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体现了省委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是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动员令,对于持续创优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会指出,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实践不断深入、成果丰硕。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正确有效贯彻落实。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不动摇,铲除国企、金融、政法、医疗等重点领域腐败毒瘤,深化不能腐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顽瘴痼疾持续深化。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紧紧围绕监督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监督执纪执法的精准性实效性显著增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见实见效。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以省市县乡纪委换届为契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全会总结了实践中的认识体会,分析了当前的形势任务,查找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要求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全会提出,全面建设清廉山西,基础在“全面”,关键在“建设”,目标在“清廉”,必须从党的百年奋斗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充分汲取力量养分,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壮阔实践中准确把握内涵要求,在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中推动形成工作矩阵,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
全会提出,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全面推进清廉山西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把握迎接和开好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始终牢记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忠诚履职。
第一,坚决拥护和捍卫“两个确立”,精准有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坚持不懈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三新一高”等重大战略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无条件执行到位。研究探索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第二,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在“三不”一体推进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重大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严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惩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的腐败行为,深化金融、国企、政法、能源等领域反腐败斗争和粮食购销领域、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不能腐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克己奉公、以俭修身。第三,更加注重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损害营商环境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等乱作为问题,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等不作为问题。第四,坚持把监督贯穿管党治党和区域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成为事业发展“领头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建成贯通省市县、融合各部门的智慧监督网。统筹纪律、监察、派驻、巡视监督,贯通各类监督。第五,坚守政治巡视职责定位,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
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高质量谋划推进十二届省委巡视全覆盖工作。指导市县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推动省管单位有序开展内部巡察。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加强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深做细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第六,顺应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系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开展脱贫攻坚过渡期专项监督。监督落实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等政策措施,持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提升基层监督效能,促进乡村治理。第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治理效能。
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加强企业、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探索开展向省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持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第八,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锻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的纪检监察铁军。
持续加强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化全员培训和实践锻炼。健全纪检监察权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监督,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廉洁操守。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忠诚履职、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