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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赋能激活街道人大工作“一池春水”

2022-11-11于进强王玉娟宋立才齐延凯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1期

□于进强 王玉娟 宋立才 齐延凯

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街道已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作为人大工作的前沿阵地,街道人大工作密切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因此,加强和改进街道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潍坊市街道人大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街道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主要形成了“四种模式”:

(一)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模式。坊子区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考察、调研基础上,于2018年9月召开常委会会议通过在辖区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各街道人大工委由5-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作为区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组成人员由街道党工委从辖区区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中提名,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经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代行听取报告、联系选民、组织代表等11项职责。目前,坊子区各街道人大工委累计召开会议71次,开展调查、视察等141次,收集意见建议600多条,解决问题321个。

(二)街道选民代表议事会模式。奎文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区8个街道,借鉴社区“两委”换届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从辖区人大代表、社区、企业、两新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中推选有思想、有能力、有威信、有热情的人员作为选民代表议事员。104个推选单位共推选议事员434名,其中一线人员占比67.9%、直选比例20.2%。街道选民代表议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听取办事处工作报告及部门、社区、经济专业合作社专项报告,票选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闭会期间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提事、议事、评事、督事工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三)街道“小人代会”模式。临朐县现有城关、东城、冶源、辛寨四处街道,均成立了人大工作室,配备了专职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针对街道无本级人大代表,工作缺乏有效监督问题,临朐县人大常委会经过多次考察、研究,授权各街道人大工作室每半年组织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召开一次会议(俗称“小人代会”),集中听取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室工作报告及财政等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对街道部门工作进行评议;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代表集中活动,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县人大建立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街道人大工作室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开展。

(四)住街道代表例会模式。寒亭区借鉴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依法定期召开会议做法,创新推行住街道代表例会制度。例会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包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代表的街道和区直部门干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每次例会从街道重大项目、重点民生工程、重要工作中选取2-3项听取报告,并将财政决算、预算编制执行作为必备议题,安排在年中或年底进行。例会审议情况由专人记录,形成意见交相关单位处理,必要时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审核各街道代表例会计划,成立督导组对各街道和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推动工作开展。

除上述四种模式,潍坊市其他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实际,聚焦街道人大工作进行了探索,有效延展了人大工作触角、增强了监督成效,推动了全市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改善。

二、当前街道人大工作面临的困境和问题

与潍坊市一样,全国各地围绕创新街道人大工作、更好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出了许多尝试和努力。比如,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京市东城区分别于1998、2000年设立了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广东省457个街道于2017年底全部设立了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福建省和重庆市于2016年、江苏省和浙江省于2019年分别制定了省级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有力推动了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同时受各方面因素影响,街道人大工作在实践中还面临一些困境和制约,主要有:

(一)顶层设计和法律依据亟需完善。从国家层面看,虽然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作出了部署,但未针对街道人大工作出台具体政策、制度设计,实际工作缺乏明晰指导和权威遵循。从法律规定看,地方组织法虽对街道人大工作作了原则规定,但较为笼统,未对其名称、职责、运行等予以明确,使各项工作面临“于法有据”但“师出无名”的尴尬。

(二)运行机制有待规范。尽管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针对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制定了一些制度规范,但不够细致、完善、权威。各地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名称也不尽一致,仅潍坊市就有四种,有的省市更是多达六七种,一定程度造成了混乱。工作中不同程度面临制度机制不健全、职责任务不清晰、日常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力量相对薄弱。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无本级代表,很多工作靠“借”代表来开展,缺乏稳定力量。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多数年龄偏大,往往身挑几副“担子”,比如,潍坊市59名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负责同志中有57人分管维稳、拆迁、项目等工作,专职不专干现象较为普遍。很多未配备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有的配备了也身兼数职、精力有限,只能维持组织一般性活动,不利于深入开展工作。

(四)履职质效尚需提升。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不是一级权力机关,日常职能仅局限于联系代表、听取意见、组织选民选举等。经过多年实践,一些学者将其职能概括为保障性职能、间接执行性职能和督促性职能,一些地方将其定位为常委会工作的实施者、代表活动的组织者、群众利益的反映者、民生问题的推动者、社会稳定的促进者。有的虽根据授权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成效有限,很多也不具有普适性。

三、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实效的思路和对策

如何有效提升街道人大的整体工作质效、监督实效、民主决策水平以及作用发挥空间,让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的各项履职工作变得更加明确清晰和有为有位,激活街道人大工作“一池春水”?

一要强化顶层设计。顺应城镇化和现代化趋势,将加强改善街道人大工作作为基层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强化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明确指导方针、廓清思想认识,优化政策、制度供给,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和遵循。

二要强化法律保障。紧跟时代发展,适时修订完善法律,对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设置、名称、性质、地位、职能等予以细化明确,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三要强化规范运行。按职能或城区街道、镇改街道等不同类别,统一规范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名称。厘清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与上级人大常委会、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规范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设置路径,进一步提高街道人大工作规范性,更好维护人大工作权威。

四要强化力量配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将政治素质好、法治观念强、热爱人大工作的干部充实到街道人大工作岗位上。畅通晋升渠道,提升专职专业水平,使之更好集中精力做好人大工作。

五要强化履职效能。做好街道人大工作谋划、任务落实等事宜,一体推进工作开展。强化创新思维,加强对街道发展、财政预算、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的推动。结合区域特点,健全代表活动机制,丰富联系群众方式,及时听取、反映群众心声。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审议意见落实,完善述职评议制度,及时向选民公开履职情况、接受监督,推动整体工作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