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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控制的分析与思考

2022-11-11单红磊

国际商务财会 2022年13期

单红磊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近年来,一向以收益稳健著称的银行理财产品深受投资者青睐,市场规模不断攀出新高。截至2021年底,银行理财市场规模达到29万亿元,同比增长12.14%;全年累计新发银行理财产品4.76万只,募集资金122.19万亿元,为投资者创造收益近1万亿元。与公募基金、信托、保险资管等其他资管产品相比,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已连续三年位居首位。然而进入2022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破净的现象时有发生。据WIND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3月22日,全市场28 264只银行理财产品中破净的达到了2263只,另有2143只产品徘徊在破净边缘。一时间,银行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引发了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热议,也诱发了业界对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管控的高度关注。基于此,笔者对“资管新规”背景下的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突出风险问题进行识别、分析和把控,并对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管理转型提出若干建议,以期促进银行理财产品稳健运营。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模式转型

以往,银行理财产品多采用“吃利差”的运营模式,暗含着银行的刚性兑付,一般年化投资收益率均能达到预期,几乎不存在任何投资风险。在这种模式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获取足够的收益,在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运营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造成资金难以流向实体经济,更多的是在金融机构空转,容易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2018—2021年,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先后颁布了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4号)等11项制度为代表的银行理财监管制度体系,收紧了银行理财产品监管的风险敞口,标志着银行理财产品运营全面进入深化改革时代。

“资管新规”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必须以净值化方式管理,并设置了由摊余成本法向市值法过渡的四年期限。2022年是过渡期结束后的起势之年,至此,银行理财产品全面进入净值化管理时代,实现监管模式的根本性转型。

二、银行理财产品价格波动的成因分析

(一)核算方法的变更打破银行理财产品平滑稳定的收益曲线

“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前,银行理财产品普遍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较为简单。以债权类资产为例,收益以标的资产的票面利率或者商定的利率为基准,计算持有至到期的收益总额,扣减或调增债券溢折价、交易手续费等的影响,在银行理财产品封闭期内按日平均计算收益,这种核算模式的收益是一条向上倾斜的直线,斜率即是预期收益率。“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前,银行对理财产品的收益来自资金池真实收益率与支付给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的差额,支付给投资者的收益是提前测算并约定好的,即使出现个别亏损的情况,银行也是从出于信誉维护的考虑自行埋单进行刚性兑付,投资者无法知悉自己购买理财产品的真实运作状况,实质上掩盖了银行理财产品真实的收益和风险。

“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后,银行理财产品开启净值化会计核算模式。这种核算模式显著不同于摊余成本核算模式,它不再设置预期收益率,核算逻辑是资产价格实时围绕配置的底层资产价值波动而波动,导致其收益曲线不再是平稳上升态势,平滑稳定预期被打破。仍以债权类资产为例,投资者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获得取决于两个部分,一个是债券本身的票面利率收益,一个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资本利得,这就加剧了银行理财产品价格的波动,往往出现暂时性“浮亏”或“浮盈”的情况,尤其是当债券等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时,“浮盈”或“浮亏”的表现更为明显。“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后,银行对理财产品的收益来源发生了本质性的改变,它不再以吃“利息差”为获利手段,而是通过收取固定管理费和超预期收益提成的方式实现获利,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产生的实际收益充分让与给投资者个人,真正实现代客理财,充分体现出“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经营实质,同时净值化管理也让投资者能实时掌握投资标的底层资产价格的实时变动情况,以便更真实地反映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

(二)资本市场的波动加剧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曲线交替走势

资本市场的波动是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波动的直接诱发因素,当投资标的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时,甚至会出现“浮盈”“浮亏”交替走势的情况,给投资者造成较大的心理冲击,也考验着银行对理财产品的管控投资能力。进入2022年一季度以来,主要有三个因素触发资本市场大幅震荡,导致银行理财产品大面积破净。一是受美联储加息及其后续预期加息和缩表的影响,资本避险的情绪高涨,资金外流的风险加大,导致近期国内股市、债市下行速率远超预期,尤其是A股在3月份中旬出现连续性下跌,曾一度失守3100点;二是受俄乌等地缘政治冲突因素的影响,国际大宗能源类物资价格持续高涨,加剧了资本市场的价格波动,最终反映到资产端就是价格波动起伏过大;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暴发的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环境受到一定的冲击,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经济压力下,资本市场出现波动较大的情况也在合理的预期范围之内。多重影响因素的叠加放大了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导致股市、债市短期内跌幅较大。风险等级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配置中的底层资产虽然多以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为主,鲜少直接或间接投资股票市场,但是它们的价值波动最终同样受控于资本市场,在近期宏观经济运营环境总体不佳的情况下,产品出现破净在所难免。但这种情况并非常态,在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盘没有改变的趋势下,银行理财产品破净也只是价值的阶段性回撤,并不意味着产品到期后的最终亏损,依然有相当大取得正收益的可能性。

三、“资管新规”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控制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从投资者端看,自负盈亏的净值化产品短时间难以接受

“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硬性要求就是要打破“刚性兑付”,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向“卖者尽责、买者自负”观念转变。但是在过往的传统观念中,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基于对银行自身商业信誉的认可,甚至是对银行控股方背后的国家信用和政府信用的认可,习惯了银行根据预期收益率进行刚性兑付,从不担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出现的亏损情况。“资管新规”实施之后,“刚性兑付”被彻底打破,净值化时代是根据产品到期日的银行理财产品净值结算,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率可能高于预期收益率或业绩基准比较利率,也有可能产生本金的亏损。目前,银行理财的投资者主要还是个人用户。截至2021年底,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达到8130万个,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95.31%,其中个人投资者仍为理财市场的绝对主力,数量占比高达99.23%(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1)。总体看投资者的金融知识储备不足、金融专业素养不高,短时间难以接受净值化管理自负盈亏的银行理财产品,简单地认为银行理财产品不再保本,亏损风险很大。

(二)从核算端看,价格实时反映的净值化产品估值难度大

“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产品要求按日以公允价值反映,这就给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带来严峻挑战。一方面,银行理财产品底层资产配置多种多样,不仅有债权、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还有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甚至金融衍生品,在这些种类繁多的底层资产配置中,部分债券有银行间交易市场或债券交易所价格,有的却没有公开市场报价,比如某些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仅存在放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且此类资产大都持有至到期,难以对其进行市值法估算,导致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核算存在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净值型产品的管理系统相较于预期收益率型产品的管理系统复杂很多,且对于系统的功能要求也更高(丁璐,2020)。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化反映还需要充分依托信息技术赋能,然而在当前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实务中,部分中小型银行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撑净值化产品发行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更迭,掣肘净值化产品估值进程。

(三)从运营端看,理财产品净值化管理投研能力尚待加强

“资管新规”实施之前,银行对理财产品的关注焦点是资金规模和预期收益率,依靠庞大的资金存量获取高额利润,在具体的运作模式上,常规的做法是参照同行业的银行理财产品利率,制定有竞争力的产品利率,并与券商和资产管理公司深度开展合作,依靠券商和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投资能力委托代理行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靠吃利息点差维系业务开展,鉴于银行对委外的资金投放去向掌握不明、了解不深,资金池的具体盈亏状况并不能完全知悉,加之很多银行没有成体系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管理系统,往往造成风险敞口较大。“资管新规”实施之后,委外受理业务导致的多层嵌套问题基本得到杜绝,从未来竞争关系视角看,银行理财产品的运营管理能力还是要靠自身的投研能力提升。但在银行实际业务管理中,尤其是中小农商银行和部分城市股份制银行,普遍存在银行理财产品规模与产品投研能力不匹配的情况,比如某些中小银行的理财管理部门可能只有5~6名专职投研人员,但是却掌管着100亿~200亿元存续规模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研能力亟需加强和提升。

四、“资管新规”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控制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在成熟的投资市场中,任何一项投资都不会是稳赚不赔的,银行理财产品亦是如此。在“资管新规”实施后,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更应该聚焦精力,向投资者宣传银行理财产品“代客理财”的经营实质,摒弃银行亏损兜底的传统认知。在投资者教育过程中,银行理财产品经理应及时做好投资者圈层划分,根据投资者的自有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的知晓程度,在兼顾流动性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分层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引导,对风险偏好倾向保守的投资者适度降低投资者圈层划分,避免稳健性投资者划入进取型投资者的范畴,根据投资者的个人实际状况选配合适风险预期的应对产品,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者风险。及时将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运作模式和定价依据准确传递给投资者,对封闭期内的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做好针对性预期引导、安抚投资者情绪、克服产品体验落差,避免投资者理财产品的集中赎回,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

(二)借助科技赋能,迭代信息系统适配净值管理需求

“资管新规”实施后的银行产品净值化管理需要提供精准的公允价值估计,为更精准实现产品每日净值的量化,银行可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进行赋能,通过信息系统迭代的方式实现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的公允估值。在具体的实践路径上,对经济实力雄厚、资金充沛的大型国有或股份制银行来说,理财产品的估值系统可以通过配置直联外部市场功能模块的方式实现及时估值,可以通过配置高效交易和清算模块的方式适应净值化产品投资交易效率,可以通过行内APP配置客户服务功能模块的方式满足信息披露和客户服务的相关要求;对经济实力有限、资金相对匮乏的城市或农村中小商业银行来说,可先通过暂时选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方式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的外包估值服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估值优势,在自身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定期与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对账工作,确保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管理运作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待自身银行理财产品达到一定规模或者经济水平达到允许条件时,再及时上线行内理财产品估值系统,循序渐进提升信息系统银行理财产品净值管理的适配性。

(三)提升投研能力,结合自身情况构建不同实践路径

在银行理财产品的投研能力提升上,可以视不同情况采用两种途径分别实施。一是通过成立理财子公司的方式实现银行理财产品投研能力的提升,对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可以将现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完全剥离,转移至专业化的运作团队独立运营,将理财产品的运营风险与银行隔离,实现理财业务内部管理的连贯性,使银行理财产品从酝酿设计、研发立项、推广销售、投资运营到风险管控等各环节的管理更为专业化和精细化;二是通过在银行理财产品运营管理部门扩充投资团队的方式提升投研能力,打造专业化的投研体系,将投研体系建设作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转型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银行信用积淀和投资经验迅速形成竞争优势,打造明星产品,提升投资者粘性。除此之外,银行还应紧跟监管部门管控要求,做好银行理财产品账户的开立及核算工作,牢固树立自身在理财产品管理中“代客理财”的职责定位,及时披露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运营管理信息,构建长效披露制度,与投资者建立合作共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