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自由思想文化
2022-11-11祝孔孟
□祝孔孟/文
卢梭从自然状态开始探讨人的自由,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生来便具有自由和平等,人与人之间都是独立生存的状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进入社会状态的同时又失去自然状态所拥有的自由,为了改善社会状态中的奴役状况,人们可以通过签订契约的方式来实现社会自由。在此基础上,卢梭还提出了道德自由,让道德来指引人们自发的与公意一致,这样可以使所有人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对比孟德斯鸠的法律之下的自由,卢梭所主张的自由是站在平民阶层推崇的,但是他的局限性表现在公意的理论不够完善,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证明。
卢梭的自由思想虽然没有在其著作中集中论述探讨,但是他的自由思想影响深远,引发了诸多争论,自由思想从古至今对国家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指引和借鉴意义,卢梭将自由分为自然自由、社会自由以及道德自由,本文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并将卢梭的自由思想与孟德斯鸠的自由思想进行对比,分析卢梭自由思想的优势与局限。
1 卢梭自由思想的主要内容
1.1 卢梭自由思想产生的背景
卢梭出生于18世纪的法国,在这一时期,法国经历着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启蒙运动。启蒙运动涉及到政治学,经济学,史学,美学,哲学,宗教等各个领域,其中涌现出了一批卓越的思想家,卢梭是启蒙运动中具有卓越思想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启蒙运动坚决反对封建制度,而法国是当时欧洲最大的封建君主制国家,国王路易十四推行君主专制,然而封建专制制度日益腐朽,国家财政衰竭严重。为了维持皇室的奢侈用度,路易十四同时也推行重商主义,使得法国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因经济与制度的不匹配而激化。正是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为启蒙运动在法国孕育了发展时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壮大,众多的资产阶级人士开始奋起反抗,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反教会特权和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迅猛开展,而卢梭作为法国大革命的先驱,为法国18世纪末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指引了方向。
1.2 卢梭自由思想的主要内容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谈论到“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他的自由思想虽是从洛克与霍布斯的思想中演变发展而生,对自然状态的定义却和洛克与霍布斯不同。卢梭认为人在生理状态下的唯一追求是生存,人为了生存没有其他的欲望和追求,而这样状态下的人天性是善良且富有怜悯之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社会属性,因此在自然状态的这种“黄金时代”里,人与人是完全平等的,是自由的。但是这个阶段只是人类发展的最初阶段,自由也是无意识的,在人类发展到社会状态时,私有制的产生让人类在财富的占有上,从原来的共同占有变成了单独所有,财富根据能力的划分产生贫富差距和阶级分层,不再处于天然的自由和平等,于是人类在不断的发展进步中失去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
在社会状态中,卢梭认为,人们将自己的权利交给集体,订立社会契约,形成一个共同体,而共同体的人格即公意,这样可以过度到社状态的自由。他说道:“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总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相抵消的部分之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即转让人民主权的形式来实现自己做自己的主人,以此获得积极的自由,这也是社会契约论探讨的问题——如何实现社会自由以及社会自由的合法出处。
虽然在社会状态下人们可以通过社会契约重获自由,但是卢梭认为道德自由是自由的最高形式。在道德自由中,每个人可以依照自己拥有的理性生存,利用自己理性的认知来生活,在社会生活中与公意达成一致。“只要把自爱之心扩大到爱别人,我们就可以把自爱变为美德,这种美德,在任何一个人的心中都可以找到它的根抵的。我们所关心的对象同我们愈是没有直接的关系,则我们愈是不害怕受个人利益的迷惑;我们愈是使这种利益普及于别人,它就预示公正,所以,爱人类,在我们看来就是爱正义”。卢梭也提出,人的善意、正义、美德都来源于良心,而邪念、自私和不安定因素则是来源于人的私欲,人们应区分善恶的来源,以便于承担追求自由的责任。
2 卢梭与孟德斯鸠的自由思想比较
2.1 孟德斯鸠——法律之下的自由
孟德斯鸠主张的自由思想是在法律之下的自由,孟德斯鸠将法的概念确定的范围要比卢梭所确定的范围更广泛。孟德斯鸠认为法是一定程度上万事万物之间的必然联系,万物之间有多种联系,法自然也是无处不在。孟德斯鸠认为法具有客观存在下,人也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法在人类之前便存在,而自由是人类之后产生的,所以自由不是客观存在的也不是卢梭所说的人的属性,法要高于自由。
孟德斯鸠将自由分为两种,一种是哲学上的自由,即人在精神上的自由,拥有自由的意志以及自由思考的能力。还有一种是政治上的自由,是人身为社会公民的自由,认为公民在国家中有安全感。孟德斯鸠主张“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自由并不是任意妄为,而是要在遵守法律以及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基础上做“自由的事”。由此,孟德斯鸠提出“自由是一个人能做他应该做的事,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 如果人们以自己的自由为借口去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如此恶性循环,所有人都将失去应有的自由。
对于政治自由,孟德斯鸠将其分为两种,一种自由是与公民相关联,另一种是自由与政治体制相关联。对于政治自由和政体的法律关系,孟德斯鸠认为政治体制是公民政治自由实现的保障,专制政体没有法律规则,统治者可以随意统治;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者说是一些大家族来控制权利,其目标和原则是平等;君主政体是单一的统治者按照法律规则来治理国家;他提出“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可以更好地为公民的政治自由提供保障,由掌权者和一部份贵族掌控立法权,掌权者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因为法律是除政体之外保障公民自由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孟德斯鸠的自由思想忽略了平等,实际是拥护不平等,他所追求的自由是以牺牲了平等为代价的。
2.2 卢梭——法律之上的自由
孟德斯鸠将法律作为保障公民政治自由的重要方式之一,卢梭同样注重法律的功用。卢梭认为在社会状态中,由于不像自然状态下有自然来规制,必须要用契约和法律把权利义务相统一,只有将权利放在法律的制约下,权利才能真正得到保障,自由的权利也一样需要有法律的制约。卢梭所期望公民实现的自由状态包括法律内的自由,还包括对于法律本身而言公民的自由。与孟德斯鸠的不同点在于,卢梭坚持自由和平等都是不可或缺的权利,甚至平等更重要。签订社会契约就是要管制不平等的产生。
孟德斯鸠和卢梭关于自由思想产生差异的原因在于二人身处的阶级不同,所代表的利益也不同,而除了出身不同,成长环境和教育条件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塑造了不同思想观念。孟德斯鸠代表的是贵族资产阶级,为了自身利益而主张君主立宪制;而卢梭代表的是社会低层的中小资产阶级,考虑更多的是底层人民的利益,为社会弱势阶层主张公平和权利。因二人所代表的利益不同,孟德斯鸠关心法律之下的自由问题比公平问题更多一些,并且对如何运用制度来保障政治自由进行深入研究,由此对比,卢梭的自由思想还追求着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他认为人生来拥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面对着国家中种种不平等现象以及自身的亲身经历,卢梭非常迫切的希望改变这种不平等,所以他的理论中自由和平等是同等重要,这也是二者对于自由思想研究的差异。
3 卢梭自由思想的优点和局限
3.1 卢梭自由思想的优点
卢梭的自由思想在当时为法国大革命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也被前仆后继的革命者身体力行地实践,他的著名理论“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引发了后世热烈的探讨,极大的丰富了自由理论,至今仍被许多学者讨论、研究。虽然卢梭的自由思想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他的思想指引了人们更好地追求自由,卢梭探讨了自由的概念,论述了自由是如何产生、失去、重获和升华的,不仅如此,卢梭的思想激励着人们对自由进行更多的思考。
卢梭的研究方法具有创造性和先进性,他采用逻辑推理的方式来论证提出了自然状态,运用假设和逻辑上的自然状态,推理出来社会政治生活的原则,这一新颖的方式使得他得出的结论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大不一样却又非常合理。卢梭又通过收集资料来进行实证研究法,以此检验假设理论,模拟与实际情况最接近的理论,关于现实问题的分析,卢梭也探究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例如人遇到物质的诱惑,对于财富的争抢,以及人们会被他人的舆论所影响等待,这些现实问题的研究使卢梭的自由思想理论更加丰富。
卢梭提出的道德自由更是将公民的道德素养放在了社会、国家这些更高级别的层面,对社会和国家提出了更多的责任要求。在教育方面,卢梭主张人应该自由发展,他的自由思想也给予了教育学很大启发。
3.2 卢梭自由思想的局限
卢梭自由思想中重要并引起很大争议的一部分就是公意。这个理论与各种政治理论以及政治体制都有很大差异,卢梭认为公意来源于众意,是众意的升华,众意代表了个体意思的叠加,剔除众意中的私利,仅留存对公共利益有益的那部分便是公意,正如卢梭所说的“惟有公意才能按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的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唯一不足之处在于,卢梭没有给出具体描述关于怎样去建立公意或者认定公意,这种理论上的缺陷使得公意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法进行实践,还有可能在实践中会被不怀好意的野心家利用来达到他们专治或者独裁的目的。卢梭认为代议制是不合理的,推崇直接的民主,让人民可以直接参与到国家事务的管理活动中去,但是这需要公民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平,能够为社会的公共利益考虑作出选择。
卢梭不仅质疑代议制,还反对政党政治以及各种社会团体,认为社会团体对于公民表达自己的意思会有限制和约束。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团体具有强大的社会凝聚力,是监督制约国家公权力的有效手段之一。卢梭所构建的理想国家其实质是运用道德来统治,国家中的人民则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然而这在实际情况中无法实现,这种情况否定了人民的个人利益与自由,但是又需要直接参与政治治理,种种矛盾致使卢梭的理论不具备可行性。
4 结语
卢梭的自由思想是他思想理论的基础,也贯穿了他政治法律思想,是卢梭一生所追求的远大理想。通过对卢梭的自由思想研究后发现,卢梭主张的人生来自由平等,对自然状态的下的自由到社会状态下的失去,深入探讨了人类的本质,揭示了人类对财富和名誉的欲望,这不仅真实映照了卢梭所处的当时社会,也十分符合当今社会现状,对于自由思想的发展和追求,都有着重要的学习借鉴意义,这也是卢梭思想的价值所在。■
引用
[1] 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35.
[2] 让-雅克.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55-64.
[3] 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