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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耦合式发展的困境及其对策

2022-11-09王新知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研修职业院校校企

王新知

(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

1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现状研究

1.1 国内外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耦合式发展的主要形式

耦合(coupling)是物理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上以上的系统或运动方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至联合起来的现象,是在各子系统间的良性互动下,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动态关联关系[1]。从全球范围看,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融合从宏观上看是政府教育部门、企业和学校三方的共同建设。其整合的深度和广度是多样的,落实到学校和企业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学校为主,二是校企结合,三是企校结合,四是企业为主。

学校为主是指基于国家或社会力量开展工作,整个教育过程学校和企业接触很少。在这种职业教育中,主要就是学校,学习目标和课程计划的制定完全由学校独立负责。这种职业教育缺乏企业或行业参与,学习目标、学习计划、课程标准都和企业对技术和技能人才的要求存在显著差异,往往滞后于市场需求[2]。

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在学校教育活动和企业人才培养活动的基础上建立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是为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市场形势而提出的。校企合作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企业实践的高度融合,可积极探索和共享校企资源、学校教育信息和企业信息,形成共赢的工作机制,为教育产业发展奠定新基础[3]。

企校合作是指企业+学校的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以企业主导,学校合作。企校合作的成功实践源自于德国的“双元制”。在“双元制”模式中训练的人才“专业、有深度”,这与德国产业结构中高水平的制造业是紧密相连的。“双元制”模式的成功实施就体现着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的密切合作。政府的大力支持是职业教育发展必不可少的中坚力量。

企业为主是指对企业员工的专业培训。一些大公司有自己的企业学院,但不向社会开放。企业为主的职业教育典型代表是日本的企业职业教育,其内涵在于:人的发展是企业竞争的关键。

通过调查发现,以学校为主、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仍是现阶段采用最多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主要方法之一,且通过表1可知,大部分企业希望开展校企合作,68.8%的企业选择“接受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成为最主要的合作形式之一。一般说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具备了接收学生到企实习的能力和空间则愿意接纳其入企实习,校企合作能够给企业在人力资源、技术研发、企业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带来巨大的效益,成为企业快速成长的有力助推,但是这种合作仅仅处于初级层面,深度层面的合作仍有待进一步深化。

表1 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动机选择总体情况

1.2 国内产教融合发展情况

中国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40多年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就,尤其在校企合作的形式和模式上有了一定的突破和创新,但与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开展校企合作的时间短、经验有限,政府、企业、学校在如何发挥主体作用和各自的优势上还存在许多困惑。校企合作法律法规缺乏、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滞后、合作机制不健全、思想观念陈旧、主体地位模糊等都是制约我国高职院校校企深度合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依据时间顺序可以将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发展历程由浅入深分为四个阶段(如表2)。

2 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耦合式发展困境

2.1 校企合作体系建设不完善

就校企合作现状来看,本研究认为之所以合作“难”不是企业的积极性不高,从根本上讲是由于制度供给不足,难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规范发展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作支撑,然而目前国家层面有关部门并未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问题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据本研究调查,从法律层面来看,只有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一部,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校企合作的内容只作了如下两点规定,即企业为职业院校提供师资支持和接收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在此部法律中,国家只是针对企业方面作出规范,并未说明职业院校在合作中所需承担的具体义务。其次,本研究认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所涉及的内容远远不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所提到的两个方面,在职权划分、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师资考评、管理机制等方面都需要国家层面作出明确规定。顶层设计不佳,国家层面也缺乏对校企双方的监管约束导致校企双方在合作进程中缺乏明显的导向机制,企业参与高职院校育人过程积极性欠缺,双方深度合作有待加强。

2.2 学校专业和课程设置与企业用人需求不相耦合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中,目前职业院校(中专)专业目录是358个、职业院校(专科)747个专业、职教本科247个专业。以高职院校为例,据了解,职业院校专业课程设置及教育模式与本科应用型高校趋同,专业设置“急功近利”,大多选择成本低、见效快、易教学的专业,缺乏属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所应有的特色和标准、缺乏企业用人需要的方向性。职业院校专业课程设置应该与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紧密相连,让企业感受到人才质量高,培养的人才企业用得上。产业转型、优化升级不断加快,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部分高职院校仍墨守成规,专业调整速度跟不上产业革新速度,由于学校方面缺乏与企业深度对接,缺乏对企业最新发展动态的了解,使得企业在招聘岗位人才时难以招到对口毕业生,或需要花费大量资金和时间成本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企业难以在最短时间内认可新员工价值,企业积极性被挫伤。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了全国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量较大的前十位高职高专专业的就业情况统计数据。数据显示,对于高职专科生而言,就业率比较高的专业主要有信息安全与技术、社会体育、市场营销、软件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其中市场营销、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连续三年高居就业绿牌专业排行榜,可见热度不减。因此,职业院校专业和课程设置也需要谋和学生就业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区域经济发展要求。

2.3 教师教学与研修相矛盾,实践训练流于形式

多数职业院校要求专业教师平均每年要有一个月到企业研修实践的经历,然而短期实践,教师只能从事边缘性工作,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顶岗研修,无法促进技能提高和经验增加。教师要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科研任务,又要完成企业的工作要求,时间和精力难以在二者上协调分配,导致中老年教师不愿意参与研修培训,青年教师的研修流于形式。从企业方面看,教师的短期顶岗研修并不能给企业带来实质性利益,反而教师的频繁离岗还会影响企业生产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学校教师缺乏主动积极服务企业的意识,入企研修目标不明确,不少教师甚至把实践锻炼看成一种负担,或认为企业研修并无利可得,并且影响正常教学任务的完成,从而对年度考核、评奖评优产生影响,种种原因导致教师的研修锻炼得不到实质性效果,也影响了“双师型”教师发展目标的实现。

2.4 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发展不完善

现代学徒制是党和政府着眼于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一种制度。该项目于2014年提出,旨在促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产学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培养创新能力的育人模式。在实践发展过程中,基于师傅徒弟之间的师徒关系逐渐被合同关系取代,学生在校期间被安排在合作企业进行实习锻炼,在学生观念中,自己只是企业临时工,不论工作好坏只是完成学校给予的实习任务,因此学生不能以企业主人翁的态度投入实习锻炼中,工作积极性差;学生还需顾及学校相应的课程任务,频繁流动于企业和学校之间。此外,企业也不能像对待正式员工一样约束和要求这些在校生,双方缺乏严格的合同约定,诸多原因导致企业方面对学生指导也缺乏热情,校企合作育人效果不佳。

3 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耦合式发展对策

3.1 健全校企合作机制保障

由社会的“三元结构”可知,非营利性组织——学校和营利性组织——企业的行为规则和利益诉求是不同的,协调双方的利益诉求,从而实现双赢,是保障校企合作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首先,国家要制定有关校企合作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健全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学校、教师、学生、企业的责任权利和相互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以科学的法律法规为各方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激发各方工作动力,以强制力手段为校企合作科学运行保驾护航。其次,建立校企合作协调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校企合作发展,及时了解各方诉求,通过机构平台建设,更好对接校企双方发展动态,优化配置整合资源,实现校企双方互利共赢。例如,建设校企合作专门办公室作为校企沟通桥梁,制定双方合作的规章制度,对于师生入企研修实习、企业技术人才入校教学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第三,建立校企合作问责制和监督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群众和媒体舆论的力量,对事故责任人故意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查。另外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校企合作的财政支持,发挥政策体制的作用,通过政策引导、降低税收、金融优惠等方式,调动企业积极性。

3.2 以合理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降低已培养人才和需求人才偏差

专业设置是指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专业的设立与调整,所谓“设立”是指专业的新建与开设;“调整”是指专业的调整或取消[4]。专业设置的吻合度直接关系到企业对高职院校学生的需求状况。据了解,多数企业仍选择从人才招聘网和利用社会市场招纳人才,以确保高校精准地吸纳人才,并且企业更倾向于选择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才,这样可以节约不必要的培训开支;因此学校方面要密切关注企业用人需求,利用互联网、数字技术、跨界融合等发展技术和模式,使用云计算、大数据、AI、AR、VR等技术,建立地区乃至全省范围内高职专业设置大数据平台,为专业设置提供引导。课程改革也是影响企业用人的重要问题,当前,校企双方需重点研究将专业课程与企业岗位需求融合的方法,保证课程内容的设置与行业发展同步,实现校企双方的有机融合,构建更能够迎合市场发展需求的精品课程[5]。学校专业和课程制定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及时主动了解国家对于职业技术人才最新需求,积极深入企业一线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用人需求,设计形成最能够体现企业和市场需求的课程内容。同时扩大课程设置主体,鼓励教师、企业技术人才以及学生共同参与课程设计;根据地方产业实际发展需求和学校特色,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多样化课程满足不同学生发展需求。其次,为保障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将信息技术与课堂教育深度融合,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大力推行慕课、翻转课堂的多种教学模式,同时采用探究教学、合作教学、案例教学、项目式教学等教学方式。还可以将强化教学和情境教学等教学方法融入课程目标和教学任务,以多样化教学丰富学生学习。

3.3 协调教师教学和研修矛盾,促进教师实践能力实质性提高

入企研修是教师提高实践能力,锻造成为“双师型”教师的重要一环,高质量的研修不仅能提高教师自身能力水平,更能促进其为学生更好地传授经验。教师入企研修的方式主要包括:参观访谈、专家培训和顶岗实习,与前两种相比,顶岗实习才是促进教师技术技能水平提高的最有效途径,教师入企实习可以全方位发现企业当前产业技术发展情况,教师以此作为依据进行教学改革和课程优化设置,提高企业用人契合度。学校方面应积极出面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更多财政资金建立高质量高水平实训基地,同时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在校内建立“校中厂”,解决教师的“行程愁”问题。教师利用上课之余便可以入厂研修锻炼,为企业技术研发、产品更新提供有效指导,不仅使教师学以致用,也能促进企业更高质量发展。同时为促进教师研修积极性,学校方面可分批安排教师脱产研修,脱产实践,实行双岗双薪制;创新产教融合评估考核办法,在年度考核中,对产教融合实践取得明显成效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促进其他教师工作积极性。

3.4 定向培养,双元育人

职业教育日益发展过程中,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学徒制。例如德国的“双元制”,双元制采用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学生在高校和企业两个学习地点进行学习,学与做交替进行。有学者研究发现,“双元制”能取得成功在于企业参与度高,双元制理论在职业教育实践中起了先导作用,也综合考虑了社会发展实际,实现了教育理念与培养目标的有机结合[6]。挑选一批资历老、质量高的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通过强强联合、以强带弱、强弱合作以及集团化发展等形式发挥现代学徒制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价值。基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从全社会范围内聘请技术工匠,从企业行业一线选聘优秀技术人才作为师傅,采取“导师制”教学模式,一对一、一对多进行手把手教学,学校与企业签订师徒教学协议,对教与学双方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教学质量。校企双方可以采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学生通过与合作企业签订协议,毕业之后可进入企业相应部门工作,一方面解决学生就业,另一方面防止企业培养的人才外流,以人才定向培养实现校企双方合作共赢。

4 结束语

针对校企合作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学校专业和课程设置与企业用人需求不相符、教师研修流于形式等原因造成校企双方合作偏差,本研究从制度机构建设、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引企入校”和建立“厂中校”方面入手为校企双方更好实现耦合式发展提供解决措施。校企合作问题是困扰校企双方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障碍,望更多学者参与此问题的研究,为职业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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