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粮食安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解读
2022-11-08策划本刊编辑部胡倩
策划/本刊编辑部 文/本刊记者 胡倩
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明确了两条底线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方面重点工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实现“两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两条底线任务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0.65万亿千克以上。不断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确保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通过提升用水效率、发展旱作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加大耕地轮作补贴和产油大县奖励力度,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
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稳定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开展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试点。
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
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智能粮库建设,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
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分类明确耕地用途。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三方面重点工作
乡村发展
持续推进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继续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乡村建设
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
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提升县级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乡村治理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实现“两新”
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
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使用农业领域战略科学家。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办好涉农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
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启动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实行“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制度,开展长周期研发项目试点。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做好普查监测、入境检疫、国内防控,对已传入并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一种一策”精准治理、有效灭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