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视域下我国农业贸易:内涵、现状及对策分析
2022-11-05刘艺卓尹文渊林志刚
刘艺卓 尹文渊 林志刚
农业是关系粮食安全甚至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2000年至今已经发布了 19个聚焦农业发展的一号文件。入世以来,我国农业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愈加紧密,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农产品贸易国、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农业贸易成为我国出口创汇的重要来源、国内农产品供需的重要“调节器”以及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的“先手棋”。
虽然我国农业贸易大国地位相对稳固,但是农业贸易仍处于“大而不强”的状态。新发展阶段,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世界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遭受重大冲击,深刻影响着我国农业贸易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必须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增强农业贸易竞争优势,加快迈向农业贸易强国,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一、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一)农业贸易的概念界定
农业贸易主要包含农业货物贸易和农业服务贸易两个部分。
农业货物贸易即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是不同经济体之间农产品的交易行为。农产品的定义范围为WTO《农业协定》口径加水产品,主要包括谷物、动物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咖啡和茶、糖类、油籽和油以及棉花等产品。
农业服务贸易即农业服务业的进出口贸易,指不同经济体之间因提供或购买农业相关服务而产生的技术、人员、资金和数据等要素的国际间流动。根据农业服务贸易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模式,农业服务贸易主要包含两大方面:一是生产性农业服务业的进出口贸易,涵盖农业生产、加工、研发、物流和消费等环节,如种子研发服务贸易、农业技术服务贸易、农业咨询服务贸易、农产品跨境物流服务等;二是传统服务业中涉农部分的服务贸易,如跨境农业金融服务、跨境乡村康养、跨境农产品种植培训等。
(二)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2019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就是要使“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农业作为保障人们生活基本食物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产业,能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应成为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衡量标准。
因此,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可基于农业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特点,从贸易水平、贸易结构、贸易动能和贸易效益四个维度来进行界定,包括农业贸易规模适度增长、贸易结构逐步均衡、具备支持农业贸易创新发展的贸易主体和产业动能、可为经济社会带来较高的贸易效益等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贸易水平高。农业贸易高水平发展是指一国(地区)农业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具有较大的体量和规模,拥有较高的国际市场份额和话语权;农业贸易增速较稳;农产品进口和出口相对均衡;农产品进口规模适度,不损害国内农业产业的健康安全发展。
二是贸易结构优。农业贸易结构优主要表现为进口农产品可以满足国内高端和多样化需求;高附加值产品占出口农产品的比例较大且持续增长;进出口市场渠道稳定且不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知识密集型农业服务贸易所占份额不断提升;农业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均衡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提质增效。
三是贸易动能强。农业贸易动能强的关键是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和要素支撑;掌控和布局全球农业资源的贸易主体不断增加;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性、区域性品牌;拥有国际化多功能的贸易发展平台;新型农业货物和服务贸易业态和模式不断涌现。
四是贸易效益高。农业贸易效益高是指产生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具体表现为:对农民增收和农业增加值具有较大拉动作用;可有效缓解国内水土等自然资源要素压力;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有利于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二、我国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现状与不足
我国虽然已经成为世界农业贸易大国,但与整体对外贸易情况类似,我国农业贸易仍处于“大而不强”的状态。从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四个维度来看,当前我国农业贸易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较多不足。
(一)农业贸易水平不断提高,但部分产品过度进口
1.农业贸易总体增长
入世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规模快速扩大,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农业货物贸易国。如图1所示,2001—2021年我国农产品进口额年均增长15.7%,出口额年均增长8.6%。2021年,我国农业货物贸易总额3028亿美元,同比增长22.7%。其中,出口835.8亿美元,增长9.9%;进口 2192.2亿美元,增长28.4%;贸易逆差达1356.4亿美元,同比扩大了 43.1%。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国外需求减少和贸易活动受阻,以及履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带来的进口激增是贸易逆差扩大的主要原因。
图1 2001—2021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情况
近年来,随着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跨境电商销售、数字农业服务、在线教育等线上消费出现爆发式增长,跨境交付模式下的农业服务贸易增长迅速。由于我国农业服务贸易尚未建立按行业分类的统计体系,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进行估算,方法如下: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剥离出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作为生产性农业服务业产值;计算生产性农业服务业产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以此作为生产性农业服务贸易在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进而计算出生产性农业服务贸易的规模。鉴于生产性农业服务贸易主要属于服务贸易四种模式中的跨境交付,根据2019年WTO公布的跨境交付在四种模式中的占比(约30%),推算出我国农业服务贸易规模估算值。按上述方法估算,2019年我国农业服务贸易总额达317.2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16.2%(见表l)。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农业服务贸易额下降至279.8亿美元,同比下降11.8%。
2.部分农业产业遭受过度进口损害
入世后,我国油籽、肉类、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全面净进口。自2004年起,我国农业货物贸易额从顺差转为逆差,谷物等重要农产品自给率呈下降趋势。2001—2020年,我国谷物自给率从101.4%下降至94.9%,大豆自给率从53%下降至16.4%,棉花自给率从97.5%下降至72.6%,牛肉自给率从100.3%下降至76%(见表2)。
表2 2001—2020年我国主要农产品自给率变化情况
珏农产品进口的降增长压低了国内市场价格,降低了生产利润,影响了农民收入,也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2015年以来,我国包括大豆在内的主要粮食产品生产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总体低于入世初水平。从主要粮食产品的净利润看,近年来稻谷净利润持续下降,小麦处于零收益甚至亏损状态,玉米也是亏损为主,大豆持续大幅亏损(见表3)。
表3 2010—2020年我国粮食净利润变化情况
(二)农业贸易结构有待优化,进出口供应链不稳
1.进出口农产品以附加值较低的原料和初级农产品为主
进口方面主要以资源密集型农产品为主。2021年,进口额前五位的农产品依次为油籽、畜产品、谷物、水产品和水果,金额分别为581.1亿美元、523.4亿美元、200.7亿美元、180.1亿美元和145.2亿美元,占我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6.2%、23.6%、9.1%、8.1%和 6.6%,合计占73.6%(见图 2)。
图2 2021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结构
表1 2016-2020年我国农业服务贸易规模估算值
出口方面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优势农产品为主。2021年,我国出口额居前五位的农产品依次为水产品、蔬菜、水果、畜产品和饮品,金额分别为219.1亿美元、157.7亿美元、75.1亿美元、60.3亿美元和52.1亿美元,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5.8%、18.6%、8.8%、7.1%和6.1%,合计占66.4%(见图2)。
2.农产品进出口市场过度集中
我国进口和出口市场排名前五位的国家(地区)占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的70%左右,且集中度呈上升趋势。一旦这些国家(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地缘政治冲突或与我国发生经贸摩擦,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数量和价格稳定性均将受到影响。
从进口方面来看,2021年,我国农产品前五大进口来源地是巴西、美国、东盟、欧盟和新西兰,进口额分别为453.7亿美元、390.2亿美元、322.2亿美元、246.9亿美元和113.2亿美元,分别占我国农产品进口 总额的 20.5%、17.6%、14.6%、11.1%和5.1%,合计占进口总额的68.9%,集中度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见图3)。
从出口方面来看,2021年,我国农产品前五大出口市场是东盟、中国香港、日本、欧盟和美国,农产品出口额分别为216亿美元、106.4亿美元、1G2.9亿美元、90.1亿美元和75.3亿美元,分别占我国农产品出口 总额的 25.4%、12.5%、12.1%、10.6%和 8.9%,合计占出口额的69.5%,集中度上升0.6个百分点(见图3)。
图3 2021年我国农产品进口来源地和出口市场
3.农业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
与农业货物贸易相比,我国农业服务贸易起步晚、规模小,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和WTO数据测算,2020年,我国农业服务贸易额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仅为4.2%,农业服务贸易总额仅为农业货物贸易总额的1L3%。与世界第二大农业货物贸易国地位相比,我国农业服务贸易额与货物贸易额相差甚远,二者比例严重失衡。
(三)农业贸易新动能有待培育,产业竞争力整体偏弱
1.产业国际竞争力不足
由于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匮乏,我国农业并不具备国际竞争力。从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RCA)测算结果来看,我国与世界主要农业贸易国农业竞争力差距较大(见表4)。其中,新西兰的国际竞争力最强,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最高,达7.2;印度尼西亚、泰国、美国和澳大利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均超过1。我国农产品整体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仅为0.3,竞争优势比较弱,甚至低于德国和俄罗斯。尤其是在油籽和食用油、谷物等资源密集型农产品上,我国不具有任何比较优势;而水果、畜产品等传统比较优势出口产品,由于劳动力成本抬升、加工水平较低、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存在差距等原因,出口前景堪忧。
表4 2019年我国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RCA)指数测算结果
2.缺乏具有国际话语权的跨国农业贸易主体
从货物贸易看,与美欧等发达国家跨国农业企业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全产业链的布局掌控能力相比,我国的跨国农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国际话语权相对较弱。当前,四大粮商掌握了全球80%粮食的运输、加工和销售,其中三家属于美国(见表5)。此外,在种业方面,德国跨国企业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我国在高端种子、供应链完整度等方面与欧美发达经济体仍存在明显短板。
表5 2020年分领域世界主要跨国农业公司
从服务贸易看,参与我国农业服务贸易的市场主体主要为各行业的龙头企业,数量较少、规模效应不足,且业务主要集中在农药、农机等具备一定优势的传统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农业等新兴农业服务的龙头企业较少。以农药为例,如表6所示,出口额超过5亿美元的仅有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公司2家,超过2亿的也仅11家,而拜耳2020年农药销售额为123.83亿美元,是我国排名第一的农药出口企业出口额的10倍多,是我国出口额排名前50位农药企业出口合计额(72.4亿美元)的近2倍。
表6 2020年我国农药出口主要企业及出口情况
3.国际品牌影响力较弱
与美欧等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农业国际化品牌建设相对落后,导致产品优势并没有转化为贸易优势,不利于促进我国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后疫情时代,我国农产品出口将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更需要通过培育品牌来提升农业贸易水平。以茶叶为例,我国茶园面积占世界的60%,茶叶产量占世界40%以上,但我国的茶产业并不具备竞争优势。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的2021年《全球十大高端名茶》排名中,我国仅竹叶青一个品牌入选。
(四)农业贸易效应逐步显现,区域经济增长促进不均衡
1.适度进口有效缓解了农业资源压力
通过适度进口部分我国供需缺口较大的农产品,可以将节约下来的土地资源转换用途后带来更高的经济收益或环保价值。2000—2020年,我国大豆和棉花进口量分别从1041.6万吨和5万吨提高到10031.5万吨和216万吨,合计为国内节约的土地资源从633.7万公顷增加到5173.3万公顷,提高了 7.2倍(见表7)。
表7 2000一2020年我国进口大豆和棉花节约耕地面积
2.经济效应的区域差异较大
入世以来,我国农业货物贸易主要集中在东部省市,占比一直超过80%。其中,农业货物贸易额位列前五位的省市为广东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和天津市。2021年,上述五省市农业货物贸易额分别占我国农业货物贸易总额的18.9%、16%、11.6%、10.2%和 7.2%,合计占 63.9%。
我国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农业增加值占比明显高于东部地区,但贸易对当地经济和农民收入的拉动作用并未充分发挥。2020年,我国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分别为9%、11.9%和14.2%,远高于全国7.7%的平均水平和东部地区的4.8%。与此同时,2020年,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农业货物贸易额占我国农业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分别仅为5.8%、9.6%和6.8%,远低于东部的84.7%;农业外贸依存度分别仅为19.1%、18.5%和10.8%,远低于东部的53.4%,以及全国26.4%的平均水平(见表8)。
表8 2020年我国各地区农业贸易和农业产业发展相关指标
三、促进我国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新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贸易水平、优化贸易结构、培育贸易增长动能和提升贸易效益,促进我国农业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逐步实现我国由“农业贸易大国”转变为“农业贸易强国”的目标。
(一)强化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
构建农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援外,,四位一体”的农业国际经贸合作策略。以对外援助为平台,鼓励企业搜集当地优异农作物种质资源,围绕品种选育、田间管理、药肥施用、农机具应用、加工贮藏等技术开展试验和研发。此外,加强与东道国政府围绕种子、农药和农机等我国优势品种的标准协商谈判,促进制定重点农产品标准协同方案,将优良农产品品种和生产加工设备以及成熟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标准推广至受援国家,既能提升受援国农业技术水平,也可服务于我国“走出去”企业,还会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产品和农业服务的市场份额。
研究制定对外开放中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方案。农业具有特殊的敏感性和弱质性,农业问题是各国高度重视并且在多双边谈判中谨慎处理的重点领域。因此,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中,应确保对涉及粮食安全的农产品采取不降税处理;对其他农产品的关税承诺也应充分考虑产业的承受能力,灵活综合使用部分削减、较长过渡期降税、特殊保障机制和审议机制等措施,力争减少对产业的负面影响。此外,建议尽快将自贸区战略细化,在谈判伙伴、谈判原则、谈判领域等方面达成共识,为今后自贸协定谈判提供指导。
建立农业开放和贸易补偿机制。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做法,加强对自贸协定产业损害程度的相关研究,针对受开放负面影响较大的行业、部门、贸易主体和农民建立贸易调整援助机制,重点研究和出台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受贸易影响的救助补偿办法,增加和保障国家财政补偿资金的支付,确保将弱势地区、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利益受到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优化农业贸易结构
优化农产品贸易商品结构。鼓励外向型农业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研发力度、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推广农产品保鲜新技术、延长农产品销售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与核心竞争力。鼓励优质和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扩大技术先进的农机和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口,提升国内农业生产效率。
完善农产品贸易全球布局。进口方面,鼓励粮食企业主动调整进口来源地,推动农产品进口 “去中心化”。以大豆为例,除增加对巴西、阿根廷、乌拉圭等南美国家的采购外,还应支持企业与中亚、东盟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相关农业企业接洽,探索新的进口渠道,提高进口供应链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出口方面,支持重点行业的上下游企业参与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等目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展会,展示相关产品的培育、研发和服务,挖掘与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潜力。
提升农业服务贸易水平。推动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包括农业在内的分部门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和体系,按照服务环节和服务模式统计农业服务贸易,形成全国统一的统计口径,为准确评估我国农业服务贸易水平提供数据基础。加强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村电商、农村金融、数字乡村、智慧农业等领域的创新和应用,促进数据、信息、知识等高端要素赋能农业服务贸易发展。支持有实力的尤其是在境外投资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发创建海外农业服务平台,提供包括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物流以及金融服务在内的农业全产业链服务贸易。
利用RCEP机遇挖掘农业贸易新空间。建议面向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和涉农企业,开展利用RCEP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和宣传解读,让涉外农业企业更高效地利用好自贸协定带来的红利。指导涉农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和利用好包括RCEP等自贸协定带来的关税优惠,设计最优方案,降低农产品贸易成本,并主动与进出口商对接,通过转变生产品类、加工方式等路径,探索利用RCEP挖掘农产品进出口潜力的新路径。未来也可以考虑以RCEP为基础,发展有意愿的“一带一路”国家参与到RCEP中,通过自贸协定推动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农业贸易发展。
(三)增添农业贸易发展新动能和新优势
培育壮大农产品贸易经营主体。鼓励中粮集团和中储粮等实力较强的农业企业借助参股、并购、合营等手段,更多投资农产品贸易、加工和物流等产业链中间环节。同时,加快完善海外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扶持大型企业在全球主要粮仓和主产区建立港口码头、仓储物流设施,并与国内物流、加工、分销网络有机对接,完善海外农产品供应链。
创新农业贸易业态和模式。选择目前基础条件优越、配套设施齐全、外贸功能完善的以农产品交易为主体的批发市场,支持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争取在贸易便利化措施方面先行先试。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商营销平台拓展农产品境外营销渠道,支持企业围绕全球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海外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跨境农业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
加快农产品品牌培育。依托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以出口为导向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品牌建设,打造优质、信誉良好的农业“金盾”。
(四)提升农业贸易对西部落后地区的经济带动效应
利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推动西部地区农业贸易发展。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对推动西部地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西部地区农产品通过新通道出海,其运输时间较从东部地区出海节省10天左右。因此,应鼓励更多西部省区参与新通道建设,推动农产品出口需求较大的省区增加新通道农产品运输班列线路,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沿线地区农产品贸易从“通道贸易”向“通道经济”升级。同时,依托新通道,积极推进西部地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推动我国与东盟国家热带水果、水产品等特色鲜活农产品的全程冷链运输。
发挥边境贸易方式对西部沿边地区的带动作用。鼓励各地发展“边境贸易+跨境电商”,拓宽边贸渠道,扩大边贸规模。支持边境地区建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充分利用边境贸易口岸优势,构建中俄欧、中蒙、中国一东盟、中国一中亚等跨境电商线上货运中心,打造面向东北亚、东南亚和南亚以及中亚的数字自由贸易支点。继续鼓励各地以边民合作社为主要贸易主体,实现边民互市贸易集中申报,提高边民参与互市贸易的积极性。根据不同地区需求完善沿边地区口岸功能,例如,在云南、广西等地增设进境肉类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