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对策
2022-11-05张荣雪
张荣雪,李 谭
(黑龙江工商学院,哈尔滨 150016)
一、绥化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现状
(一)绥化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产品现状
结合相关初步统计数据得知,绥化市的农村商业银行与合作银行、当地农业银行、当地建设银行、当地龙江银行、“本土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农户”“本地企业+市郊家庭农场”“政策性银行+农业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化合作社”“农业特色订单+信贷政策”等机构,已累计推出三十多种各类农业贷款产品,形成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已发挥了相应作用,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上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具体而言,首先,绥化市主要借助信托工具来融资,使得该市下辖的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存在的发展资金匮乏问题获得有效缓解。此外,还积极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给各个乡镇街道等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扶贫贷贴息优惠较大,且在形式上较为多样化,诸如有的采取直接扶持方式,有的则采取融资组合贷款形式等,具体结合扶持对象实际选择对应的资金帮扶方式。通过开展这些系列优惠举措,有效缓解该市尤其是该市农村地区所存在的融资难问题。
(二)绥化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运行现状
在具体运行上,以突出本地农商行支农普惠金融服务主力军的社会责任为重点,实现农普业务增量扩面,提质降价,推动重点产业升级,拓宽普惠金融覆盖面,力推普惠金融深惠全市“三农”经济。截止到2021年末,该市涉农贷款余额达252.2亿元,同比增加56.3亿元。绥化农商行认真梳理各类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产品销售(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对“强村贷”“农耕贷”等产品进行大力推介,帮助有贷款需求的农村经营主体对接农商行及附属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效解决他们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累计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11万户。此外,有越来越多的互金平台、科技公司逐渐布局绥化市农村普惠金融领域,诸如腾讯金融、京东数科、中和农信、度小满金融等。
(三)绥化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成果现状
首先,绥化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资金支持有力,几乎圆满完成历年粮食收购工作,累计已投放各类粮油类贷款50亿元。其次,绥化市始终坚持“一地一法”,全年累计各口径投放扶贫贷款达21亿元,普惠扶贫类贷款余额70.2亿元,累计服务各类贫困人口12万人次,特别荣获2020年度全省脱贫攻坚优秀组织奖。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充分利用优惠信贷政策,竭力支持疫情防控和战胜疫情后企业的复工复产,普惠金融服务客户数量、普惠授信额度投放、农村市场份额等方面实现了逆势增长。
二、绥化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推广缺乏积极性
结合相关调查发现,绥化市金融机构对推广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并不积极,之所以出现该现象,主要与农村普惠金融产品风险大且收益低存在关系。为此,绥化市金融机构对于推出这类服务产品积极性不高,普遍持观望的态度。再者,尽管大部分绥化农村信用社已经完成改制工作,也就是转型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但是不管在存款准备金率方面,还是在税率上,并未和普通商业银行区分开来,并未由于立足农村普惠金融而获得特殊政策优惠支持。
(二)缺乏系统性的监督机制
农村普惠金融具有风险高、收益低、成本难以把控的特点,决定了其盈利难以测度,需要进行有效的系统性监督。
绥化市当前缺乏严格审慎的监管制度,绥化实行差异化监管,切忌生硬监管方式。对绥化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对重大金融风险严肃问责,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对于绥化市市域范围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银行应该按照审慎监管要求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及时灵活调整监管制度框架,妥善落实信息报送等审慎监管要求,解决好跨界交易、交叉产品的风险防范问题,激发社会创造力。对于绥化市的互金平台、小贷公司、融担公司,坚持持牌照经营金融业务原则,逐步统一技术标准、风险指标体系,不能违反现行监管政策相关规定。
(三)村镇居民金融素养不高
经济欠发达乡村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并非易事,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村镇农户固有的金融素养不高,主要表现为知识储备贫瘠、额外消费意愿相对较低、理财技能不高以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欠缺等方面。其中村镇低收入人群、农民、老年人等金融知识欠缺和保护意识较弱,而他们正是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
为更好地发挥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要以提升农民金融素养为着力点,加强对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构建有利于推动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社会环境。绥化市是我国众多欠发达农业地市的典型,金融机构投入大、进度慢、周期长,不愿意过多的投入。故而在经济欠发发地区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实践的道路上,需要提高村镇居民金融素养,才能更好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与繁荣。
三、绥化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问题原因分析
(一)监管体系需完善空间仍较大
绥化市基层政府部门仍存在审批过于严格死板问题,且还未形成系统化的完善的监管体系,这对金融机构推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极为不利。基层政府未有效履行监管责任,过度干预金融机构日常经营行为,导致金融机构效率无法提升以及优质金融资源未能充分运用等,进而制约农村普惠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再者,基层政府未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这也是农村普惠金融无法实现更好发展的原因。相应监管体系需要完善,多点式监管模式,使得监管效力低,无法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必要支持。
(二)服务手段有待创新
当前获客渠道、营销方式和风控手段,持续增加迭代和试错成本,无法为小微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中长期的普惠型小额贷款,不能有效保持生活、生产双稳定,亟须提高绥化市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及时性、普惠性,形成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专精特新”普惠金融新格局。引导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开展“专精特新”小额信贷服务,拓展人工智能、3D传感器、人脸(指纹)识别技术、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交易风控、舆情分析等场景应用。
(三)金融产品同质化痼疾严重
需要指出的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最终会体现为金融服务制度和金融服务产品这两个形式。然而,就目前而言,绥化市金融产品缺乏创新性,存在严重的同质化问题,且该问题短期难以根除。从农村金融机构这个视角上来说,未给予“三农”组织提供充裕的贷款服务支持,在金融产品及服务方面都缺乏创新。以绥化市的农商行为例,其在2018年推出的农民理财产品只有5种类型,设置的资金门槛较高,即都在10万元以上,使得广大农户存在的小额度及碎片化信贷服务需求很难获得满足。尽管基层政府也对农村金融机构提出诸如增加补贴性产品及服务等要求,创新环境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才能减少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同质化痼疾。
四、推进绥化市扶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支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关键的转型期,这也是强调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期。作为乡村振兴落地的重要推手,普惠金融要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普惠金融要注重加强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重点支持养老、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建立涉及各领域的政策支持体系,注重发挥政策支持作用。而在金融监管部门方面,在强化控制风险的同时,还要尽可能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来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绥化市继续提高农民、涉农小微企业、农村贫困人口金融可得性和满意度,让摆脱绝对贫困的农村转变为金融环境、生态环境的“双优”美丽乡村。
(二)着力打造无障碍服务体系
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渗透率,解决小微企业“短、小、频、急”资金需求,让更多低收入农民摆脱了贫困,过上温饱、稳定和自足的生活,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长期以来,绥化市乡村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新技术、新工具、新产品接受程度较低,产生了对数字金融排斥问题。因此,如何让广大排斥数字金融体系的人群重新回归金融体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提高特殊人群移动终端使用便捷性,弥合数字鸿沟就应该成为绥化市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提倡打造无障碍服务体系,针对乡村居民,大数据、互联网、客户移动终端、人工智能、APP等技术,在远程开户、线上支付、网络支付上应该提供更加简单、方便的服务,以人为本,开发出更方便化、精准化、差异化金融产品,进一步攻克使用不足、效率不高和安全不够问题,缩小数字鸿沟,提高普惠金融服务面和普及效能,覆盖“长尾客户”,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赋能升级工程,持续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幅度,注重金融服务的全面性和普遍性,拓展普惠金融交易边界,形成了“量增、面扩、价降”融资局面,从而引爆“无接触金融”浪潮。
(三)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分散普惠金融风险
需要进一步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给绥化市优质涉农小微企业开通诸如股权融资等融资渠道,探索出商业银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四方分担机制,完善普惠金融数字化风控体系,充分利用科创板、中小板、新三板、北交所帮助涉农中小微企业上市,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能够进入到普惠金融领域。绥化市各主要保险公司探索建立防灾免灾农村普惠保险,通过诸如经济作物种植险、牲畜养殖险、价格指数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用市场化方式运作,提高灾后理赔扶助的效率和准确性,形成市场化可持续金融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