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孀妻与寡母:李纨命运的双重悲剧*
——兼论《红楼梦》对女性独立价值的追寻

2022-11-04胡以存

红楼梦学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判词贾府悲剧

胡以存

内容提要:学界讨论李纨的悲剧命运,有贾兰早卒与李纨身亡两种不同的观点。通过梳理成说与细读文本,可以判断贾兰早卒能更圆融地释读《红楼梦》判词及《晚韶华》曲子。贾兰早卒,使得李纨的悲剧不再仅仅局限于寡妇守节,而延伸至寡母抚孤层面。因此,《红楼梦》不是单纯地控诉封建礼教对寡妇的戕害,而是进一步对强加于女性的人身依附关系予以质疑与批判。通过这些女性形象,《红楼梦》反思男女两性关系的不平等,追求、颂扬女性的价值与独立人格。

列名于“金陵十二钗”的李纨,虽不如宝钗、黛玉、凤姐等引人注目,但身为贾珠遗孀、贾兰寡母,生命轨迹贯串贾府兴衰,其重要性仍然不言而喻。关于李纨的悲剧命运,有贾兰早卒与李纨身亡两种说法,不过,论及李纨的悲剧意义,学界似乎少有异辞,认为她“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是典型的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那么,这两种不同的命运对李纨的悲剧意义真的毫无影响吗?难道李纨的人生悲剧仅仅局限于寡妇守节吗?

确实,稻香村里的“槁木死灰”,与大观园里花招绣带、柳拂香风形成鲜明对比,寡妇李纨生动地体现出封建礼教对人性的严重戕害。但是,处膏粱锦绣之中恪守寡妇本色,苦心孤诣培养出重振家声的儿子,这不正是她投入全部生命孜孜以求的结果吗?作为母亲的李纨难道不应该发自内心地为贾兰的成功感到满足与骄傲,并获得社会的一致赞赏吗?在一般人看来,兰桂齐芳是李纨苦尽甘来喜剧命运的最好证明,即使她很快撒手人寰,这也足以令她含笑九泉了。

因此,仅从寡妇的角度讨论李纨的悲剧,显然不能涵括人物形象的全部。《红楼梦》之所以伟大,正在于众人浑然不觉,甚至是合口赞叹、欣喜不已时,揭开悲剧的底色。那么,在对寡母抚孤的一片赞扬声中,李纨的命运何以成为悲剧?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塑造出众多寡妇形象,如何凸显李纨有别于她们的独特意义?这是我们理解《红楼梦》精心塑造出独特的“这一个”的关键所在。

一、贾兰早卒与《晚韶华》释读

由于李纨、贾兰的结局涉及后四十回,因此,讨论李纨命运的主要依据是《红楼梦》曲子及判词。这个问题的主要分歧在于贾兰中举后,是贾兰早卒,还是李纨身亡。学界已取得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井玉贵有详细的梳理,今不赘述,本文着重尝试对曲、词中仍然存在争议的文本进行合理的释读。

整篇《晚韶华》都在感叹李纨的命运,着眼点却是两个与她关系密切的男性:所谓“镜里恩情”与“梦里功名”,前者指丈夫贾珠,后者指儿子贾兰。在封建社会,作为女性的李纨本无所谓“功名”,只能妻凭夫荣或母以子贵。丈夫早卒,她唯有寄希望于凭儿子的功名品级获得相应的名号封赠。《好了歌》起首便是“功名”与《晚韶华》“虚名儿与后人钦敬”的意旨一脉相承。既然是与“古来将相”相提并论,那么,“功名”也好,“虚名儿”也罢,都是男性的事业,女性只能处于“封妻荫子”的从属地位。所以,“昏惨惨黄泉路近”的只能是贾兰,而不是李纨。

贾府短暂的兰桂齐芳,无非是通过科举或军功这两个途径来实现。科举时代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即科名取决于祖上或本人所积的阴骘,据此,有学者认为“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表述的意思,“只能是指贾兰的功名系由其母所积阴骘而致”。但是,如此理解在篇章中略显突兀:就逻辑而言,在通篇惋惜与否定中插入三句褒扬之辞,显得文气很不顺畅;就内容而言,如果说贾兰富贵是因李纨积阴骘所致,其语气连贯而下,则李纨虽然早死,而贾珠、贾兰一系仍是“一盆茂兰”,贾府不至于一败涂地,这显然背离了《红楼梦》的伏笔与暗示。

也有人将这三句判词理解为:虽然说人到老年莫陷于贫困,但是还应该力所能及地救济贫苦,为儿孙积些阴德。故颇有论者据此指责李纨悭吝,认为“当贾府败落之后,惟有李纨在经济上还拥有较强的实力,但她却不愿积阴骘,帮助某人摆脱困难”。甚至确指为她拒绝帮助王熙凤落难的女儿巧姐。可是,将李纨晚年的悲剧归结于她的品德缺陷,这不仅不符合前八十回中李纨的性格,而且,这样的指责也与《红楼梦》同情女儿悲剧的主旨不谐。

上述两种观点看似各有侧重,但都不约而同地将积阴骘的主体指向李纨。实际上,《晚韶华》通篇着眼于贾珠、贾兰,贾府“如今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他们个人的命运是贾府悲剧的组成部分,这个必然的趋势与李纨本人的德行无关,因此,“也须要阴骘积儿孙”的并非李纨。洪秋蕃早已注意到,“今宁荣祖泽已斩,运数已终,乃祖乃父又无阴骘积与儿孙”,这里的儿孙自然包括贾府嫡派子孙贾珠、贾兰等。

所谓阴骘,又称阴德,指暗中施惠于人,它指向美好的结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多积阴骘的人常常多子多福,家族瓜瓞绵绵。“虽说是……也须要……”表述的显然是与理想状态截然相反的现实,所以,“人生莫受老来贫”为理想状态,“也须要”则是它不能实现的原因。很显然,“乃祖乃父”没有“阴骘积儿孙”,李纨就不得不承受贾兰早卒的痛苦了。

当然,除了贾府“运终数尽”之外,当时社会上还存在为官作宰有损阴骘的观念,《儒林外史》中南昌太守蘧佑便把儿子英年早逝与自己的仕宦生涯联系起来:

蘧太守道:“我本无宦情。南昌待罪数年,也不曾做得一些事业,虚糜朝廷爵禄,不如退休了好;不想到家一载,小儿亡化了,越觉得胸怀冰冷。细想来,只怕还是做官的报应。”

吴敬梓与曹雪芹差不多为同时代人。蘧佑所说的“报应”,虽多指恶报,但他将儿子遭遇与自己所作所为联系起来,因果报应的逻辑关系与“阴骘”一致。贾珠、贾兰早卒,如果论及“做官的报应”,其责任仍然是在“乃祖乃父”,丝毫不涉及到李纨。

因此,“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这三句的意思应该是:虽然说,人生晚年不能坠入贫困,但也要祖辈积下阴骘,保佑李纨老来膝下有子承欢。但事与愿违,李纨虽然不用忍受“老来贫”的凄凉,却无法避免遭受晚年丧子的痛苦。“乃祖乃父”没有做到“也须要阴骘积儿孙”,对李纨而言,她承担了“果”,却与“因”无关。

二、“如冰水好空相妒”索隐

对李纨与贾兰的结局稍作辨析之后,便可以讨论《红楼梦》在“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中对李纨悲剧命运的态度:

后面又画着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也有判云:

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判词前两句写李纨早寡、抚育儿子贾兰成人,与《晚韶华》“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所叙人生经历一致,似无异议。但第三句“如冰水好空相妒”到底何意,则令人困惑。

李鹏飞认为,这句诗“或是语序颠倒,应调整为‘如冰空相妒水好’,是说冰徒然嫉妒水比自己好的意思。”此说极妙,惜无文本上的依据。亦有论者从索隐入手,认为贾府的政治同盟在它落难之时予以援手,引荐贾兰等,“这‘水好’之‘水’,指的不是别人,只能是北静王水溶!”其说令人耳目一新,但可资证明的文献似乎并不充分。

说“如冰水好”是指李纨恪守妇德,或者说“冰水”化用寒山诗喻生死无常,似乎都有求深反惑之嫌。以“冰水”修饰“好”,应是本义。“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王熙凤画册“便是一片冰山”,寓意她所倚作靠山的财势似冰山难以持久。“冰山”之喻世所共知:杨国忠权倾天下,张彖却说:“尔辈以谓杨公之势倚靠如泰山,以吾所见,乃冰山也。”严嵩籍没之册,“取箧衍集内吊翁诗:‘太阳一出冰山颓’句意”名为《天水冰山录》。冰遇“皎日大明”之际化为水,水更有流动不居之势,二者均难以久恃;更何况,冰虽看似洁白无暇,晶莹可爱,其实是寒气逼人。因此,李纨晚年因贾兰而得富贵(“好”),但对丧子的李纨而言,富贵“如冰水”一般,冷暖自知,并不值得羡慕。

胡文炜别具慧眼,注意到判词是“空相妒”而非“莫相妒”,意思大不相同,“应作为有人(贾府里的人)妒忌李纨而没有用来解,是说这个心怀妒忌的人反被作了谈笑的资料。”确实,与“莫”这样中性的否定相比,“空”字带有一定的价值评判,如“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又如“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辞源》谓“空”为“徒然。谓事无实效。”由于“妒”本身也暗含双方价值评判与比较的意味,因此,“空相妒”中“事无实效”的否定,细味之可作两种理解,意思各有侧重:一是肯定被妒者,而指斥相妒者此举无益;二是否定被妒者的价值,则相妒者宛如“腐鼠成滋味”,更加等而下之了。

判词中的“如冰水好空相妒”并不是从肯定李纨、贾兰富贵的角度来否定忌妒者的。如果趾高气扬地嘲笑妒忌者“枉与他人作笑谈”,那么,一盆茂兰应当意味着贾兰花开富贵、家运长久了。但是,《红楼梦》中贾府衰败“食尽鸟投林”的大结局已然注定,“金陵十二钗”名属“薄命司”,命运可怜可叹,李纨自不例外。可见尽管在画册上的“茂兰”是贾兰“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的得意,但这得意不可能长久。毕竟一幅画只能表现一个场景,太虚幻境中的画册不可能像连环画那样,再画一盆枯萎的兰花来预示李纨、贾兰的结局。

因此,“如冰水好空相妒”是否定他人所“妒”的对象,亦即李纨、贾兰短暂的荣华富贵,由此可以看出“空相妒”者更加可笑与无意义。“兰桂齐芳”到底如何,我们已无从知晓,但贾兰早卒肯定是家族复兴昙花一现的重要原因,贾府“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结局无可置疑。在这样的结局面前,对李纨(贾兰)过眼烟云般的富贵心怀忌妒又有何意义呢?岂不是“枉与他人作笑谈”么?

《红楼梦》判词着眼于贾兰早卒而非李纨的意外死亡,并不是说李纨死亡不是悲剧,但是,执意认定“枉与他人作笑谈”是指李纨的意外死亡,那判词中岂不是通篇充斥着小人戚戚,讥笑她没有福气享受荣华富贵?《儒林外史》中范进中举后骤然富贵,导致其母痰迷心窍一病不起,吴敬梓行文略带揶揄却又充满辛酸,但绝无轻佻嘲笑之意。以李纨的身份见识,更不会如范母那样着意于物质上的丰盛。因此,这种观点不仅令李纨的悲剧带有极大的偶然性,而且对李纨的死亡幸灾乐祸,与《红楼梦》尊崇女子、为闺阁立传的精神品格相差太远了。

当然,这里否定贾兰短暂的荣华富贵,并不意味着“空相妒”者有丝毫的正当性。贾府内部矛盾尖锐,《红楼梦》对此有极为沉痛的描述。贾府兰桂齐芳之时,身为贾政嫡长孙的贾兰自然会一如既往地被贾环等旁系“相妒”,作者的感情态度不会有任何改变。

三、寡母抚孤的悲喜剧

兰桂齐芳之后,到底是李纨身死,还是贾兰早卒,看似简单的探佚,却影响到我们对李纨悲剧意义及《红楼梦》女性价值观的理解。贾兰早卒使李纨的命运彻底成为悲剧,否则,作为抚孤的寡母,李纨即便很快死去,她似乎更有可能上演一幕令世人艳羡的人生喜剧。

“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是对李纨作为妻子与母亲双重悲剧的概括。作为妻子,李纨青年寡居,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戕害在她身上表露无遗,她“成为一种被礼教强制而牺牲的典型人物”。李希凡更指出:

饮食男女是人的自然的本性,是不可违拗的。因而,李纨的青春丧偶,而又要她“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概无见无闻”,实是对她的活人情性的压抑和戕害。这是作者赋予李纨这一艺术典型所深沉控诉的形象意义。

但是,与寡妇守节受到广泛的同情与怜悯不同,寡母抚孤却一直是深受赞叹的道德典范,孟母三迁、陶侃之母湛氏截发延宾、欧阳修之母郑氏画荻教子的故事,一直广为传颂。陈文新指出:“像李纨这样矢志守节而且能够坚持到底的寡妇,如果是出现在明末的小说中,无疑会得到一个很好的结局。”《型世言》中内江县萧氏妻妾三人守节,抚育两位孤儿中了进士,“这三节妇都各享有高年,里递公举,府县司道转申,请旨旌表”。事实上,基于褒扬劝善的功利目的,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都会赋予抚孤寡母以美好的结局。

寡母抚孤的耀眼光环甚至还可以遮蔽当事人某些道德上的缺失与不足。《喻世明言》中阮华在与陈玉兰偷情时丧命,遗腹子陈宗阮经陈玉兰精心抚养,十九岁中状元,做到吏部尚书留守官,众人“翻夸奖玉兰小姐贞节贤慧,教子成名,许多好处。……表奏朝廷,启建贤节牌坊。”李渔《无声戏》里的故事更加奇特,尤瑞郎在同性恋伴侣许季芳死后,改名瑞娘,男扮女妆抚育其子许承先成人。许承先中举得官后,瑞娘也被“封为诰命夫人”。虽然李渔以调侃的口吻命名为“男孟母教合三迁”,但即使是在对同性恋饱含讥讽的同时,李渔仍不敢公然否认寡母教子的社会价值,说他们“做出许多义夫节妇的事来。这是三纲的变体,五伦的闰位”。

抚育孤儿的成功,于寡母而言是莫大的肯定。在封建礼教的语境下,她可以从个人、家族、社会三个方面获得坚强的信仰支撑:对于个人而言,首先,这是母亲的天性,其次,完成未亡人的责任,不辱泉下人,最后,更能实现自我的超越,毕竟她们无法通过科举、战争等途径实现理想,而只能凭“母以子贵”的方式实现人生价值;对于家族而言,她们“都是以极具封建色彩的‘良母’情怀从事着‘教子’的‘事业’,都是自觉而且情愿充当为封建家庭传‘继家声’的‘二传手’。”从而完成家族的代际传承;对于社会而言,寡母抚孤是女性贞节的完美体现,符合精英阶层提倡的主流价值观,“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寡母抚孤有着令人赞叹的坚韧与执着,今人也常将它从封建礼教中剥离出来大加赞赏,认为它不是封建礼教的糟粕,而是传统文化的精华。评价《三娘教子》“既揭露了封建社会妇女的悲剧生活命运,同时又是一个教育青少年的好教材,为今天提供了茹苦含辛、教子成材的榜样”。甚至感叹,“当人们诅咒封建道德最腐朽、最惨忍、最缺乏人道的时候,又会发现这种文化精神下成长起来的中国妇女确实有着她们令人尊敬的地方”。

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李纨作为寡母的悲剧常常被人忽略。由于对寡母抚孤充满敬意,因此,只要贾兰能够重振家声,那么,即使李纨不幸早死,人们只是遗憾她像范进母亲那样无福享受儿子成功带来的荣耀,甚至更大的可能会像方府老太太那样死后备极哀荣。人们会将遗孤贾兰的成功视作寡母李纨人生价值的完美体现,从而成就一出皆大欢喜的喜剧。恐怕李纨自己也安心享受荣耀,丝毫没有意识到自身悲剧的存在。

但是,《红楼梦》的伟大,正在于常人觉得应该皆大欢喜之时,通过贾兰早卒这个看似偶然的小概率事件,将廉价的喜剧戳破,露出血淋淋的事实让人看。在寡母抚孤成功的背后,留下先后丧夫、丧子的李纨孤零零一个人在世界上,独自品味着孤苦伶仃,从此再无可恋之处。“这样,李纨的悲剧,意义就深刻得多了:不是命运悲剧,而是社会悲剧。作者把它提到了人文主义的高度。”

亲人的离去当然是痛苦的,但为何贾兰的死亡令李纨的人生全然丧失了价值,从此成为无意义的存在?因为,在传统男权社会中,女性总是依附于某个男性,即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既然李纨追求的生命意义维系于这个特定的男性,那么,当这个男性死去,李纨也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这是男权社会分配给李纨的义务,经过长年累月的宣传提倡,李纨最终将这个强加于己的社会责任变成了自己主动追求的目标。因此,《红楼梦》并非否定“寡母抚孤”本身,而是质疑“抚孤”何以成为“寡母”人生的全部价值。

传统主流观念并不会认同“子之於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中,出则离矣”,母子天性,自然而然。人们也许会同情寡妇,毕竟她与丈夫之间为婚姻关系所维系,毫无血缘关系;但是,人们却赞叹寡母抚孤,不觉得寡母为抚孤付出终身的代价有何不妥,因为它蕴含着人们高度赞赏的亲子之爱。于是,“抚孤”被视为母爱的一部分,成为母亲的责任,而男权社会中性别不平等的一面被有效地遮蔽了。

李纨是封建礼教的自觉践行者,在贾府中苦熬槁木死灰般的寡妇生涯,李纨的悲剧意义确实深刻,与《儒林外史》中王三姑娘各有千秋。为寡妇鸣不平,《红楼梦》对封建礼教的批判并未在本质上超迈前贤。对李纨而言,贾兰之死才是真正的最大的悲剧。父亲的教诲,丈夫的逝去,家族的荣耀,将她的人生价值全部凝聚在儿子贾兰身上。她似乎到达了成功的终点,然而,一旦贾兰亡故,李纨人生的全部追求及意义顿时化为乌有。

丈夫贾珠的死去,给她留下的是责任,她所有的人生意义在于抚育贾兰成人;儿子贾兰的死去,给她留下的则是幻灭。诚然,如果贾兰已娶妻生子,那么李纨必将执着地全身心地投入一场新的战斗,与寡媳一起承担起抚孤的重任——尽管这只不过是悲剧在她身上再一次重演。然而,《红楼梦》甚至连这样的最后一点儿希望都不曾给她留下。因此,《红楼梦》里李纨的悲剧包含了她作为寡妇与寡母的两个层面,其核心直指封建礼教中对女性独立价值的戕害与否定。

四、女性的独立价值

作为《红楼梦》塑造出的典型形象,寡妇与寡母是李纨悲剧的两个层面,其根源都来自于男性。《晚韶华》曲子是感慨李纨人生的,但通篇都着眼于贾珠、贾兰,正是他们的身份与荣耀,成就了李纨人生的全部意义。“那美韶华去之何迅”,是李纨的人生太短暂吗?当然不是,因为贾珠、贾兰相继死去,无论是作为妻子,还是作为母亲,也许李纨的物质生活尚算丰裕,但她的生命已然失去了价值。

对于整个贾府而言,最终的结局仍然是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凝聚着李纨的努力与艰辛的兰桂齐芳,在这无可阻挡的大趋势面前显得毫无意义。《红楼梦》反对贾宝玉走经济仕途的道路,对于贾兰科举上的暂时胜利,自然更不会认同。“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当贾府彻底败落,在作者“愧则有馀,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红楼梦》感慨李纨的悲剧就更加深刻了。

青年丧夫,晚年丧子,李纨的遭遇可谓惨矣,但《红楼梦》中女性的悲剧尚不止于此。冯其庸指出:“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不仅仅是写了一个青春守寡的李纨,更重要的是写了大观园内和贾府的所有妇女的命运问题,所谓‘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只不过,将李纨的悲剧从家庭内部进一步推广到社会乃至政治层面,“毫不干涉时世的”《红楼梦》便只能隐约其辞了。

既然男权社会中女性的价值取决于男性,而男性地位最高的莫过于九五至尊的皇帝。贾府与皇权有直接关联的女性是元春。她受到皇帝的恩宠,却并不以为荣幸,元宵佳节省亲一家子团圆,她与贾母、王夫人相拥对泣,然后又勉强安慰祖母、母亲:“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因此,张锦池指出“假若离开王室内部的政治风云而孤立地去描写一个妃子的幽闭怨旷之苦,就其思想性质上说,也就把元春这一艺术形象所包含的社会内容,降低到顾况的《宫词》和白居易的《上阳白发人》的水平”——那就是得不到恩宠的哀怨。

可悲的是,很多人理解的悲剧正是《阿房宫赋》里所谓的“一肌一容,尽态极妍,缦立远视,而望幸焉。有不见者,三十六年”。在他们看来,如果能做到“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若更进一步,“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那就是《红楼梦》里所说的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能够算作是悲剧。这种对皇权的依附,甚至不限于女性,而演变成整个社会根深蒂固的奴性。

《红楼梦》并没有将皇帝的恩宠视为最高的荣誉。北静王水溶将一串“圣上亲赐鹡鸰香念珠”赠给贾宝玉,待林黛玉回来后,贾宝玉又极为珍重地取出来,转赠黛玉,孰料黛玉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遂掷而不取。林黛玉此举,当然有许多的含义,但是,她认同自己的理想与价值追求,而唾弃世俗的价值观,尤其是隐隐将皇帝、北静王等斥为“臭男人”,凸显自己女性的价值与尊严,当然是《红楼梦》中极具深意的描述。

“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被社会定义而丧失女性的自我,在《红楼梦》中有一段经典的表述常常为人引用:“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贾宝玉百思不得其解的变化,究其原因,还是女性在对社会主流价值观(实际上是男性价值观)的认同中,逐渐丧失了自我,她们不仅失去了女性自己的价值评判,还反过来助桀为虐,欺压那些保持着天真烂漫本性的年轻女孩子。因此,当周瑞家的逐司棋恶语相向时,贾宝玉不禁感叹,“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

总而言之,《红楼梦》意识到了女性价值沦丧的悲哀,强调了女性独立价值的追求。尽管我们还可以站在后来者的立场上,指出《红楼梦》并不明白女性独立价值的实现与社会变革息息相关,它尤其应该建立在女性经济独立的基础之上。但是,《红楼梦》对“寡母抚孤”的深刻反思,对女性独立价值的追求与颂扬,在那个鼓吹节烈的时代确实是振聋发聩的。

① 曹雪芹、高鹗著,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57页。以下所引《红楼梦》文本,皆从此本,不另注。

② 参阅井玉贵《“黛玉家产之谜”与“李纨判词之谜”平议——红楼研究“求深反惑”现象之省思》(《红楼梦学刊》2010年第三辑)、《李纨判词、曲子之谜再探——关于凤姐、李纨关系及巧姐结局问题》(《曹雪芹研究》2019年第3期)等。

③ 井玉贵《李纨判词、曲子之谜再探——关于凤姐、李纨关系及巧姐结局问题》。

④ 陈大康、胡小伟《说红楼》,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第89页。

⑤ 洪秋蕃《红楼梦考证》,上海印书馆1935年版,第65页。

⑥ 这里并非说贾府人丁稀少(事实是“生齿日繁”),而是指缺乏嫡系子孙。贾政有二子,长子贾珠早夭,惟有次子宝玉。秦可卿死后,贾珍哭诉“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虽略显夸张,但也大体属实。

⑦ 一般说来,阴骘的因与果之间,有时间上的间隔,尤其是用“积”来修饰时更是如此。如果说李纨晚年经济条件较好,却不愿意救济巧姐等落难亲属,它与贾兰早卒几乎同时发生,这多半只会引起人们对李纨道德上的遣责,而无因果之间的联想。

⑧ 吴敬梓《儒林外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96—97页。

⑨ 井玉贵《李纨判词、曲子之谜再探——关于凤姐、李纨关系及巧姐结局问题》。此系转述,囿于体例,未见进一步阐释。

⑩ 丁淦《“贾府之败”的几个问题》,《红楼梦学刊》2001年第2辑。

[11] 也有人认为:“一片冰山”应是凤姐后来经历的冷酷险恶环境的速写,是和“哭向金陵事更哀”相呼应的画面(于芷《“冰山”试析》,《红楼梦研究集刊》第12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这与本文对“冰”的解释也是相通的。

[12] 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6页。

[13] 无名氏《天水冰山录》,明代野史丛书《明太祖平胡录》(外七种),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00页。

[14] 胡文炜《李纨的命运和地位》,《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三辑。

[15]“空”与“妒”并用,否定各有侧重,如清王士禄《传言玉女》中有“乌几凭暖,空妒双烟金兽”,否定“空妒”之举,但“双烟金兽”本身并无可指责之处;明人蔡羽《扇》中“月轮空自妒,秋思已难言”,不仅否定了“妒”,而且妒的对象纨扇亦遭捐弃,是与“如冰水好空相妒”一样的双重否定。

[16] 身世的缺憾本身也构成人生悲剧,比较集中的论述可参阅曹立波、李红艳《红楼梦人物身世缺憾的艺术内涵》(见《红楼梦学刊》2019年第1辑)。

[17] 除文字辈、玉字辈的恩怨外,兰桂齐芳与贾府草字辈的登场,也延续了贾府的内部斗争。既然“狠舅奸兄”成为巧姐悲剧的重要因素,那么,又有什么理由相信他们日后不会起觊觎之心,与李纨母子等人争权夺利呢?

[18] 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团结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19] 李希凡《红楼梦艺术世界》,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版,第259页。

[20] 陈文新《从人物品格看〈红楼梦〉对人情小说传统的超越》,《红楼梦学刊》2004年第4辑。

[21] 陆人龙《型世言》,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29页。

[22] 冯梦龙《喻世明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00—101页。

[23] 李渔《无声戏》,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1页。

[24] 黄丽峰《论鲁小姐与李纨的精神契合及其历史文化意义》,《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3期。

[25] 申时行等《大明会典》,《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425页。

[26] 郭汉城、章诒和《对中国戏曲精华与糟粕的再认识》,《戏曲艺术》1987年第2期。

[27] 谢泳《“寡母抚孤”现象对中国现代作家的影响——对胡适、鲁迅、茅盾、老舍童年经历的一种理解》,《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2年第3期。

[28] 冯子礼《“自甘心”与“作笑谈”——论李纨的形象兼及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一些问题》,《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2期。

[29] 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278页。

[30] 冯其庸《论红楼梦思想》,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3-84页。

[31] 张锦池《红楼十二论》,百花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302页。

[32] [法]西蒙娜·德·波伏瓦著,郑克鲁译《第二性》,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第3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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