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及其重大价值*
2022-11-04郭红军
郭 红 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不同领域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权益。尤其令人倍感振奋的是,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要求,并进行了深刻论述:“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科学论断,不仅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中的任务提了出来,同时也把作为我们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所必须坚持的方向明确了下来。因此,在回顾我们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展望新的伟大征程的关键时间节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进而体悟其重大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提出过程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建立在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深入思考的基础之上的。这种深入思考,既表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也表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科学命题的正式提出。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是建立在对人民民主深入思考的基础之上的。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做好六方面的工作中,就明确要求: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这一论述,体现了我们党推进人民民主要做到“三个更加”的着力点。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发展人民民主指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这一论述,充分肯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就。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论述,表明了我们党对发展人民民主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习近平总书记还进一步提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这一科学论断,深刻阐明了人民民主既蕴含民主选举,也包括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一种全过程民主,而不是停留于民主选举层面的“断点式”民主,从而实现了对西式选举民主或投票民主的超越。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这一论述,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发展人民民主的鲜明态度。由此可见,在这一系列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使用了“更广泛”“更充分”和“更健全”等形容词来修饰人民民主,并对人民民主所包含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环节进行了深刻阐释,在很大程度上表达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意蕴。就此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无疑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科学命题的正式提出做了必要的准备。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科学命题的正式提出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这一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一语中的,明确提出了“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论断。2021年3月,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拟将“全过程民主”作为完善人民当家做主原则的重要条款,写入全国人大组织法。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这一重要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直接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命题,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联系在一起,足以看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现实意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在政治建设上,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显而易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宣示和时代标识,也是可以付诸实践的现实运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表达和鲜活实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民主参与的需求也愈来愈高。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生命,必须发挥更大作用。社会主义选举民主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人民民主的两种互为补充的有效形式,必须同时发挥应有作用。选举民主,通过多数表决的投票方式,尽管能够聚合众意,却不一定能够达致人民意愿和要求最大公约数的公意。协商民主,提倡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则能探寻到大家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从而达致公意。众意体现的是多数人的主张,公意体现的则是大家的共同需求。众意体现的是简单多数的原则,却很容易忽视少数人的正当诉求,而公意体现的则是大家的共同需要。在此意义上,只有将体现多数人的众意和体现大家共同需求的公意有机结合起来,才符合民主的内在要求。
与此同时,也能够发现,在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深入推进的同时,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也进行了广泛参与和深度参与,从而在客观上形成了由“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一起构成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靓丽图景。正是基于对人民民主本真要义的深入考量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际需求,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号召。这种“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出了民主在投票时被唤醒、选举后就进入休眠期的周期性怪圈,从而开创了一条有别于西方、不同于他国而又符合中国国情的、由诸多环节构成的真正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民主新路,进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时代发展和理论创新。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本真要求,又表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也展现了践行人民民主的现实要求。
1.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本真要求
马克思主义民主观认为,民主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是为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各个国家要根据本国的国情选择最适合自己发展的民主形式。那种把民主形式唯一化和简单化的观念和做法,要么是出于对民主的无知或一知半解,要么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和动机。特别是那种把选举民主作为民主唯一评判标准的思想和行为,已经遭到实践的无情批判,并将继续受到现实的深刻揭批。事实告诉人们,以选举民主为代表的西式民主不会终结历史,这种简单的乃至粗暴的观点只能被历史所终结。不用进行详尽的理论阐释,仅仅观察一下推行选举民主的西方世界,就很容易发现,西式选举民主即使在以选举民主著称的国家也未得到全方位推行。在“三权分立”的美国,总统和议会议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行使司法权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则是通过任命产生的。即便是通过选举产生的总统和议会议员,也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认同的。在美国总统大选中,持续低迷的参选率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人们对选举活动的厌倦。这就充分说明,美国在选举民主的推行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例外情况。在君主立宪制的英国和日本,首相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作为国家元首的女王和天皇则是世袭的,是尊重该国历史文化传统的结果。就选举本身而言,也存在着很大的瑕疵。
选民通过选举活动固然能够选举自己中意的候选人,但候选人当选之后如何进行决策,选举人则往往无从过问。纵然想通过选举进行更换,也要等到下一次选举活动的到来。就此而言,选举民主实际上是一种“断点式”民主,选举活动结束之后就进入了为期数年的漫长的民主休眠期,难以满足广大民众对民主的广泛需求和深度参与。为此,知名学者王绍光先生将“选举”称为“选主”,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民主不仅仅是通过选举实现的。换句话说,选举并不是民主的全部,选举之后还有很多的民主参与活动,这才是民主的本真状态。进而言之,民主选举之后持续拓展的民主参与,才能使民主的实质得到体现。特别是通过民主协商这一司空见惯的民主参与活动,能够集思广益,找到大家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共识。通过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而解决广大民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和相关事项。通过民主管理,让老百姓广泛参与其中,达到协同共治和良法善治的显著功效。通过民主监督,对大大小小的权力进行有力有效的约束,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地位。由是观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既有力彰显了民主的核心要义,也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本真要求。
2.表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一重要论述,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沿着法治的健康轨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时代要求。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征和最明显优势。在当代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政党,坚守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信念。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在此意义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政治保障。
人民当家做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要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当然,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生命,是通过各项民主制度体现出来的。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利得到了充分体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搭建了民主协商的坚实平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各少数民族群众民主参与提供了便捷通道;包括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职代会制度在内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则为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在此意义上,我国通过制度的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全过程民主的有力保障。使人民民主通过民主选举得到具体体现,也使人民民主通过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得到进一步保障。
依法治国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对此,邓小平明确指出:“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民主与法制的密切关系。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推进,我们党对民主和法制的认识也得到了不断深化,把二者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中一起提了出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可见,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提供了重要保障,也彰显了我国的制度优势。的确,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方略,法治为人民当家做主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可行路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也离不开法治的健康轨道。
可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移的目标和要求。党的正确领导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前提条件,人民当家做主的各项民主制度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畅通了便捷通道,依法治国则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行路径。所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
3.展现了践行人民民主的现实要求
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为了实现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不懈探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陕甘宁边区政权时期,我们党根据人民的民主需求,推行了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互促共进的民主形式,“三三制”民主政权更是被传为佳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我们党诚邀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深入协商,完成了协商建国的伟大创举。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人民群众通过民主选举行使民主权利。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的蓬勃兴起,基层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空前提升,在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基础上进一步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从而使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真实体现。
为了使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实现,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诸环节形成的人民民主,长期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熟悉、所践行,在客观上已然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画面。其中,民主选举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选举,人民群众选出符合自己意愿的人大代表,从而体现了当家做主的地位。然而,民主选举仅仅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并不是人民民主的全部。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人民还需要通过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行使民主权利。民主协商,作为人民群众重要的民主参与形式,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民主协商提倡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深入推进,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社会组织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和基层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体系,为人民民主的深入推进拓宽了渠道。民主决策,是在集思广益基础上体现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为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我国建立了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吸纳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不断实现民利的民主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是实现人民民主的关键环节。现代的管理不仅是科学的管理,也是民主的管理、充分尊重民意的管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管理。民主监督,是实现人民民主的保障性环节。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现得怎么样,和人民群众监督权利的行使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人民群众不仅通过传统的形式行使民主监督权利,还充分利用网络形式行使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利,从而形成了传统的线下监督和现代的网络监督相互补充的有效民主监督形式。
从很大程度上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现了践行融诸多民主环节于一体的人民民主的现实要求。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重大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系列论述,深化了对人民民主的认识,回应了西式民主的各种杂音,指明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价值。
1.深化了对人民民主参与环节的整体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论断,既传承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还深化了对于人民民主的认识。这种深化,既可以通过对民主全过程特征的把握得到体悟,也可以通过对民主本真要义的把握得到理解。
一方面,就人民民主的全过程特征而言,是建立在对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的整体把握和相互贯通基础之上的。在很大程度上而言,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既可以通过民主选举得到体现,也可以通过民主协商得到表达,还可以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得到实现。每一个民主环节,都能使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地位得到彰显。然而,如果人民群众只参与民主的某个或某几个环节而忽略了民主的其他环节,这样的民主参与则会使人民民主的全过程特征难以充分显现,也不符合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事实告诉我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不同民主环节,决不是彼此排斥的互斥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深入参与人民民主的各个环节,人民群众才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才能将人民民主的全过程特征充分体现出来。当然,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民主参与作为一种政治权利,在不同的场景中各个民主环节的显示度会有所侧重。具体来说,有时候民主选举的显示度高一些,其他环节可能弱一些;有时候民主协商的显示度强一些,其他环节可能弱一些;有时候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抑或民主监督的显示度亮一些,其他环节可能弱一些。然而,决不能因为某个民主环节的显示度高就将其作为唯一的存在,也决不能由于其他民主环节的显示度弱就忽视其存在。实际上,在民主参与过程中,不同的民主环节具有不同的作用,均是发展全过程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系列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
另一方面,就民主的本真要义而言,民主意味着多数人的统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实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既需要民主的价值理念,又需要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前者是民主的引导,后者是民主的体现,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对民主价值理念的追寻,先后出现了不同的理解,既有精英民主和大众民主的分歧,又有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对话,也有民主手段论和民主目的论的争鸣。在民主的发展史上,只有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揭示了民主的内在意涵,即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是建立在一定阶级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在此意义上,在推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产阶级的民主,而没有无产阶级的民主。为了实现无产阶级的民主,就必须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此而言,所谓的资产阶级民主,充其量是有钱人的民主即“钱主”,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铺平了道路,也为民主价值理念的践行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民主的实现形式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并逐渐形成了融五个民主环节于一体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此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论断,深化了对民主本真要义和民主参与环节的认识。
2.有力回应了西式民主的各种杂音
民主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然而,由于具体国情不同,各国采取的民主形式不可能完全相同。在此意义上,民主的实现形式没有唯一性,只有适合性。换句话说,世界上不存在定于一尊的普世民主形式,各国只能追求符合本国具体情况的民主形式。民主作为一种上层建筑,一定要能够促进本国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的权利。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那种把本国的民主形式作为最佳民主形式到处兜售的做法和行径,只会给世界添乱,而不会产生任何正面效应。即使一度把西式民主视为圭臬的著名学者弗兰西斯·福山,在看到近年来西式民主给世界带来的混乱之后,也改变了自己先前所表达的片面认识。特别是随着西方之乱和中国之治的鲜明对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一种新型民主形式,不仅为我国人民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民主权利,也给世界民主的百花园提供了新的文明形态。的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全过程民主,将五个民主环节融会贯通,把不同民主环节有机结合在一起,达到了民主参与的良好功效,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得到了很好的实现。
事实证明,那种一味推崇西式民主、将民主简单视为选举或投票的模仿式思维,已经受到了现实的无情批判,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现实生活中更是经不起考量的。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这一论述告诉我们,将民主简单等同于民主选举的做法,充其量只是数年一度的“断点式”民主,而不是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连续性民主、全过程民主。进而言之,民主绝不是西方一贯推行的简单的民主选举,而是包含民主选举和民主选举之外的由诸多民主环节一起构成的全过程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一系列功能各异的民主环节彼此贯通起来,是全周期、全链条、全方位的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与结果民主、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相互结合和有机统一,可以有效避免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能够真正杜绝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尴尬处境。的确,“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由是观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相关论述,极为有力地回应了西式民主的各种杂音。
3.指明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方向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我们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既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长期以来,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民主进行了不懈的探寻,在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之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通过民主协商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平台。改革开放之后,基层群众自治蓬勃兴起,通过五个民主环节呈现的各种民主参与形式不断被广大人民群众所使用、所享有,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真实体现。步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找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寻求大家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画出大家期待和盼望的最大同心圆,并形成了由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和基层协商组成的协商民主体系。这种独有、独特、独到的协商民主形式,既体现了多数人的共同诉求,也尊重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从而使大家的众意升华成为民众的公意,不仅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也彰显了民主的本真意涵。在探求民主发展之路的征程中,我们党不断推进民主的制度化和法治化。事实证明,只有以制度化和法治化体现的民主,才是可行的民主和有效的民主,才能解决实际问题,才能把美好的民主价值追求变成生动的民主现实图景。
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制度保障。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深入考虑我国具体国情的同时,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依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为人民群众行使当家做主权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另一方面,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是得到了宪法和法律保障。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我国制定的一系列推进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权益的具体法律法规,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是具有直接帮助。“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彼此贯通……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链条。”
可以发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党的领导为前提,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人民当家做主为核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依法治国为依托,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内有序行使民主权利;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为动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中国具体国情为着眼点,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实际出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体系。所有这些,均在很大程度上表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努力走出的民主新路,也是推进新时代人民民主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