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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种形式创新改革全面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2022-11-03

汽车与安全 2022年9期

首创“预担保 快抢救 后付费”交通事故伤员急救模式

据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交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消息,截至2022年8月24日,山西省道交基金共救助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11169人次,垫付抢救费、丧葬费等费用突破3亿元,收到锦旗300余面。

2019年10月8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山西省道交基金多项惠民举措正式实施。三年来,山西省警、医、保联动救援救治不断取得新突破,部门合力日益增强,道交基金已救助11169人次。目前,山西省确定了151家医疗机构为“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并在各“绿色通道医院”附近高速公路出口和医院周边主干道路路口处设置“交通事故重伤员绿色通道医院”指示标志牌,构建了30分钟急救服务网络,解决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的忧心事,化解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的烦心事。

三年来,道交基金累计垫付3.01亿元。山西省在全国首创的“预担保 快抢救 后付费”交通事故伤员急救模式,采取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费用由道交基金“预担保”,绿色通道医院“快救治”,基金管理人“后付费”模式,警、医、保协同共治,解决了急救医院费用谁来支付的后顾之忧,化解了事故责任未明确急救费用支付的推诿矛盾。从找大夫到等伤员,交通事故伤员急救速度大幅提升,交通事故伤员的致残率、致死率大幅度下降。

三年来,道交基金已累计追回垫付款1亿元。道交基金作为国家临时性救助项目,在完成救助后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偿还义务人发起追偿。运用法律手段追偿垫付的道交基金,保证了基金循环使用,为惠及更多百姓提供了保障。

山西省道交基金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工作。三年来,全省共收到锦旗300余面。下一步,山西省将积极推进交通事故道路社会救助基金各项惠民措施的落实,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山西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交管局组织异地用警集中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为扎实推进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执法效果、减少执法干扰,7月29日至31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针对酒驾醉驾事故多发县(市、区)组织开展全省第一次异地用警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662起,同比上升146.1%,其中醉酒驾驶62起,同比上升47.6%。

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深入分析2022年上半年各县(市、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排查出23个酒驾醉驾事故多发县(市、区),并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多的9个县(市、区)作为此次异地用警的重点区域。7月28日,省公安厅交管局从太原、长治、晋中、临汾、吕梁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80名业务骨干组成9个异地执法小组,全省统一调度,开展异地集中查处工作。行动中,异地执法小组加强对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周边道路及进出城主干道夜间的管控力度;将警力向农村地区延伸,在乡镇、集市、农家乐周边道路针对性部署勤务,机动灵活用警,切实提高22时至凌晨3 时管控力度,并以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为牵引,带动严查无证驾驶、假牌套牌、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推行“查办分离”模式,被检查地抽调法制、秩序、事故等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查处醉驾刑事案件工作专班,统一立案、侦查及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排除外界干扰,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以“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为主题,广泛宣传酒驾醉驾严重后果、恶劣影响、法律责任。及时曝光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和醉驾者被拘留、被吊销驾照、被追刑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高整治效果和警示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统一行动期间,全省共发布酒驾醉驾宣传提示信息8.86万条。

交警总队部署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6月2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在全省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严查公路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和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通行秩序,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进入夏季,全国疫情总体呈现稳定下降态势,公路交通流量有序运行、持续恢复。各行业逐步进入生产恢复期、建设赶工期,基建能源、交通物流、暑期旅游、农村“三夏”等各类运输繁忙,拼车包车集约出行、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频繁,公路物流运输持续趋稳走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交通安全面临暑期、汛期、假期叠加、流量加大、违法增多、恶劣天气多发等多重考验。

聚焦交通安全突出风险,此次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包括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整治和夏季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中,各地紧盯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6类重点车辆,严查超员、超速、严重超载、驾驶人疲劳驾驶、非法改装、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和违法载人等10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各地在周末、农村红白喜事期间、中秋节假期等重点时段,对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周边道路,城郊结合部主要道路,主干国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农家乐周边道路,涉酒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等重点区域路段,开展酒驾醉驾违法集中查处,并同步查处超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

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强化农村地区管控,全面排查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推动解决国省道中央分隔带开口过多,绿植遮挡视线、路口缺乏安全设施等问题;全面启动交警执法站、农村“两站两员”、临时执勤点,形成上下联动、联勤联动,无盲区、地毯式过筛式的隐患排查动态管控态势。发动农村劝导站落实“七必上”要求,扎实推进公安部73个挂牌整治路口路段、省级挂牌督办110处路口路段及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治理,打通隐患排查整治最后一公里,把牢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推动村委会发挥好组织动员作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法劝导、底数摸排、风险隐患报告等交通安全自治性措施;联合相关部门约谈长期处于高风险等级及违法多、事故多的运输企业,实施联合挂牌督办,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太原市发布《关于中型厢式载货车等同于轻微型载货车通行管控政策的通知》

根据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的要求,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2年8月24日期,在太原市区域通行的中型厢式载货车,等同于3月20日开始执行的《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中有关“轻型载货车”的通行管控政策。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太原市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太原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对2021年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载货汽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知》进行调整。

一、重点道路

(一)道路范围

1.府东街、府西街、漪汾桥、漪汾街(建设路至和平北路段);

2.迎泽大街、迎泽桥、迎泽西大街(建设路至和平北路段);

3.南内环街、南内环桥、南内环西街(建设路至和平南路段);

4.长风街、长风桥、长风西街(建设路至和平南路段);

5.滨河东路(迎宾桥至柴村桥段);

6.滨河西路(小牛线至柴村桥段)。

(二)管控措施

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全天禁止通行;轻、微型载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全天通行。

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二、一类区域

(一)区域范围

北中环街以南,西中环路、滨河西路(南中环街至龙城大街段)以东,南中环街(西中环街至滨河西路段)、龙城大街(滨河西路至太行路)以北,太行路、东中环路以西所围区域,含以上边界道路(重点道路除外);以及迎泽西大街(西中环至西机路环岛段),长风西街(西中环至长风西高速口段)。

(二)管控措施

1.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全天禁止通行。

2.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每日6:00至23: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除高架、下穿道路外,允许通行。

3.轻、微型货车,工作日早晚高峰期(7:00至9:00、17:30至19:30)禁止通行,非早晚高峰期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允许通行;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全天通行。

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三、南部核心区域

(一)区域范围

龙城大街(滨河东路至坞城南路)以南、坞城南路(龙城大街至化章街段,含边界道路)以西、化章街(坞城南路至滨河东路段,含边界道路)以北、滨河东路(化章街至龙城大街段)以东区域。

(二)管控措施

1.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全天禁止通行。

2.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每日6:00至23: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除高架、下穿道路外,允许通行。

国四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四、二类区域

(一)区域范围

G339国道(太太路至南格村段)、小牛线(南格村至G5京昆高速段)以北,G5京昆高速、G2003绕城高速西段以东,G2003绕城高速北段以南,G2003绕城高速东段、唐槐路、太太路以西(不含上述边界道路;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运车辆分流管控措施不变)所围区域,以及滨河东路(中北大学至G2003绕城高速西北环段)、滨河西路(小牛线至清东路段)、柴西公路(新兰路至G2003绕城高速西北环段)、阳兴大道、太榆路(秋郭线以北段)、晋祠路、迎宾路、晋白线(小牛线以北段)、西矿街、西铭路(西山外环路以南段)和南沙河、北沙河、北涧河、玉门河、虎峪河、风峪河、冶峪河、九院沙河、北排洪渠沿岸道路。上述区域不含一类区域、南部核心区域及重点道路。

(二)管控措施

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每日6:00至22: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除高架、下穿道路外,允许通行。

国四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五、城市配送货运通道管控措施

(一)货运通道

兴华西街通道:兴华西街(和平北路至西中环路段)。

河西菜市场通道:新晋祠路(南中环街至长兴南街段)、长兴南街(新晋祠路至晋祠路段)、晋祠路(南中环至长兴北街段)。

许坦东街通道:长风东街(东峰路至双塔南路段)、东中环(许坦东街至长风街段)、许坦东街(东中环至太榆路段)、太榆路(晋中界至许坦东街段)。

(二)管控措施

货运通道的通行时间为每日22:00至次日6:00,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载货车,允许在货运通道通行。

六、其他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继续根据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

2.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严格执行。

3.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

4.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货车、危险化学品载货车,全天禁止在重点道路、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及南部核心区域、货运通道通行,根据运输需求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