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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培养策略

2022-11-02张译艺吴晓璐

法制博览 2022年31期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治法律

张译艺 吴晓璐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2

一、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特征

对于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由于研究的对象是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群体,所以,研究对象界定为“高职学生”,重点是面向非法律专业的在校生。当前的课程体系之下,大中小思政课程一体化建设,在高职阶段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对高职学生开展法律基本知识传授及法治观念的塑造,进而使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在中小学通识教育的基础之上得到进一步提高。高职学生是接受法律意识教育的主体,法律意识的觉醒是该教育方向的主要内容,培养高职学生树立法治思维是其根本途径[1]。“00后”高职学生群体是伴随网络发展的一代人,与“80后”“90后”相比,性格特征有着很大的不同,他们中部分学生是五年一贯制大专学生,年龄偏小,心理较为不成熟。而网络的包罗万象,让他们拥有了认识社会的渠道,有利于实现自我认同[2]。但是网络的虚拟性等特点也注定了其片面性与局限性。高职学生在遨游网络世界的过程中,如果不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那便失去了判断是非曲直的能力,对其价值观的塑造及人格的发展都将带来不利影响。同时,高职学生群体自我感情管理能力弱,容易受情绪影响,出于泄愤、报复等目的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二、增强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一)高职学生法律知识相对欠缺

课题组问卷调查及随机访谈中发现高职院校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渠道单一。同时,结合网络的发展,高职学生群体中大多是通过网络来接触和了解社会热点法律事件的,而学生对于热点法律事件的关注,新鲜感的强大吸引力远胜过学习法律常识本身。一方面,对法学理论知识掌握的广度还不足。尽管大部分学生都通过思政课程了解过关于《宪法》《民法典》《刑法》等相关知识,但这种了解更多呈现出碎片化的特点[3]。对于具体的例如《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及合同的内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具体法律内容知之甚少。另一方面,对法学理论知识掌握的深入度也不足,以《宪法》为例,尽管学生们都明白其根本大法的地位,但对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关于国家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与相应职能,都没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与认知。

(二)对权利义务意识的认知出现误差

我国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的基本含义可以分为“对权益的维护基本意识”和“权益权责相一致的基本意识”两个方面。由于高职院校注重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鼓励高职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当学生群体碰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常常没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4]。究其原因,在于学生权利意识的模糊以及对权责统一思想的认知出现误差。实践中,往往过多地重视自身权利,却忽视了自身相应的义务。

通过抽取H市职业技术学院200名不同年级的学生,以调查问卷形式调查高职院校学生对加强高职院校法律意识的必要性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不同年级学生群体中均有至少70%的学生认为加强法律意识很有必要,具体如图1。

图1 不同年级学生对加强法律意识必要性调查分析

三、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的意识较低

教学实践中发现,确实有大部分的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但也仅是停留在感兴趣,甚至是看热闹的阶段。由于缺乏专业教师的有效指导,缺乏系统的学习方法,以至于在校期间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更多地是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仅能片面、局部地了解法律的部分知识。学生潜意识里仍然无法建立起有效的法律意识,根深蒂固地认为法律知识与自身是毫无关联的,在未来的实际生活中,等碰到和法律有关的事情了,再翻书想办法。这是本末倒置的状态[5]。我国经济社会的活动已置于法治之中,但是学生群体在学校学习期间,无法直观感受到来自于法治的力量,仅将对法律的认知停留在课本和教材的部分内容上,自主学习法律的意识不强。

(二)利用法律维护权利的意识较低

在相应的调查当中发现,有45%左右的学生会选择使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利,但另外55%左右的学生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利,甚至有小部分学生将违法、侵权、犯罪等法律概念混为一谈,对调解、和解、诉讼等法律程序十分陌生,表现出相对较弱的法律意识。

(三)高职学生对法律的权威表示怀疑

在随机访谈中,至少有10位学生对司法裁判的效力表示质疑,虽说不清楚具体原因与依据,但却着实有着比较模棱两可的看法。究其原因,或多或少有来自社会舆论关于冤假错案的报道,也有来自家庭成员和同龄朋辈的负面评价,高职学生群体自身缺乏自主的独立的对于法律权威的价值判断。

四、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高职院校对法律意识培养重视不足

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校时间制约性相对较多,如在校时间较短、专业实习较多、顶岗实习时等等。并且在校的两年期间,75%以上的课程都是专业课课时。相对在校两年的整体学校时间而言,在学生心中,专业课程以及顶岗实习具有着更重要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高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特点所决定的。虽然说存在部分高职学生认为提升法律意识对其本身来说是很有必要的,掌握部分的法律知识对其自身而言具有重要性[6]。但在实际的学校日常中,高职院校的学生群体他们相对来说法律意识存在一定的欠缺,首先表现在缺乏法律常识方面,其次来说体现在难以真正将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学校日常生活之中。

(二)高职院校法律知识难以强化

受到课时长度的限制,思政类公共课堂上仅能够讲述部分理论知识。加之各专业并不都具备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双师型教师,因此也难以达到相应的教学效果。课堂作为高职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主要场所,在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综上所述,现有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实际课堂教学中,从内容设置上来说,内容设置不够全面,法律知识不够充分;从课程难度上来说,问题的深入程度是有欠缺的;从涉及的课程范围广度来说,法律知识不够全面广泛[7]。高职院校对法律知识的教学程度尚未达到社会对各专业领域技能人才的法律素养要求。

(三)高职院校没有专业的法律教学团队,法律知识传播难以深入

高职院校教学授课方法直接决定了高校教学的效果,而高校教学的目标则决定着高校的教育方向。就目前而言,高职院校的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性较低,教学的目标跟不上时代的更新,这些都是限制高校法律教学的重要原因。简单的机械化单向的传递和单纯的灌输式口头传递,都会让高职院校的学生丧失主动学习的热情以及积极性,因而在教学效果上也很难令大家满意。

五、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策略

(一)要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的内容

高职院校思政教师或专业法律课程教师为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性,必须注意充实内容,及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延伸到课堂上去;必须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方法,能够根据日常生活中的法治新闻、焦点法治现象,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8]。学生在了解法律基础知识、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的同时也能提高法律意识。其中,在案例教学法里,要注意的是老师在讲授部门法时,案件的选取往往是相对简单的。在讲述法理和宪法等知识中,因为往往要触及民主、法治、法律监督等方面问题,因此教师在选取案件上也要慎重,所选取的案件既要做到真实、公平,也要充分考虑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二)增强新媒体等新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使用,从而增强教学的质量效果

高职院校思政教师或专业法律课程教师应积极适应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好“智慧校园”等网络资源,努力做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育[9]。利用网络课堂、线上讲座等形式,冲破传统课程的时段、场所的限制,打造动态、开放式的法治教育过程。以此增强法治教学的力度、覆盖范围,提高法治培训课程的有效性。

(三)注重高职专业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既注重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性功能,又注重充分发挥思想道德的教育功能,以法治彰显思想道德观念、加强法治对思想道德构建的推动功能,以思想道德培育法治精髓,加强思想道德对法治文化构建的支持功能,努力做到法治和思想道德互补、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10]。所以,在这种意义上来说,加大对高职专业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以此扎根和宣传中华传统美德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素质教育,也就十分必要了。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满足素质教育中对大学生法制意识养成的需要

应充分利用国家法定的节日、纪念日、民族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国家法规知识的集中宣传与传播。而丰富多彩的教育宣传活动,也是对传统课堂教学内涵的有效延伸。例如在“4· 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 4”国家宪法日,学校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法》《宪法》等常识性宣传、知识竞赛、观看纪录片等一系列活动,以大力传播宪法知识,宣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广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从内心树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与信心。

六、结论

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是非常重要的,高职院校思政教师和专业法律课程教师一定要充分重视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校在坚持依法治校实践的同时,也应要加大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支持力度。高职院校的学生是国家未来的行业建设者、社会参与者,提高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要求,也是培养高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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