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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碧水绿岸绘就生态画卷

2022-11-01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河北水利 2022年9期
关键词:长制河湖河长

□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河湖长制实施5年来,河北省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河湖管理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省河湖长制从建立到见效,从“有名”到“有实”,取得重大突破,全省河湖治理不断交出满意答卷,河湖环境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再添华章。2021年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1.党政同责高位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河北省北依燕山,南邻渤海,毗邻京津,承担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三件大事”。河北境内河流众多,与北京、天津山水相连,水系相通。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多次召开省级总河湖长会、省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省政府常务会,发布总河湖长令,研究部署推动河湖长制落实重大举措,出台一系列制度和政策。按照中办、国办先后印发的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意见,我省建立起了由省、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湖长、其他党政领导分级分段分片担任河湖长的组织体系,省、市、县、乡、村5级共设立河湖长4.6万余名,实现了河湖全覆盖。建立和落实河长会议、河湖巡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13项工作制度,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省级总河湖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河湖长制落实和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担任省级河湖长的省领导全部深入责任河湖,带头巡河、调研检查,靠前指挥,协调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市、县、乡、村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部深入责任河湖巡查检查,组织推动河湖长制落实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省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调研1031万余人次,发现解决问题约6.5万个,全省上下形成党政同责、高位推动的工作态势。

2.重拳治理河湖乱象,岸线管控全面加强

2018年1月18日,河 北 省 委 办 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河湖清理方案》,打响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攻坚战;2019年按照水利部部署安排,河湖“清四乱”持续推进,截至2021年底,列入台账的“四乱”问题全部清零。对引江引黄沿线河道、大中型水库下游河道、穿跨重要交通干线河道进行集中整治,全省共清淤疏浚河槽7100多km。水利、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6部门联合印发《深化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飓风行动”,对非法采砂新增行政立案处罚。经过大规模清理,河湖沉疴积弊得到有效整治,破坏河湖行为得到有力遏制,河道行洪能力明显增强,环境面貌有效改善。

以打造通畅、整洁、安全的河湖空间为目标,清理管控“两手抓”,夯实源头管控基础。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动态排查清零,遏制新增“四乱”问题。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积1km2以上湖泊全部划界。向社会公布《河北省河湖保护名录》,规范河流名称,明确河湖基本属性,为全省河湖“建档立志”。组织开展名录内河流现状调查和整治方案编制,形成全省河湖主要特征和现状信息数据库,初步提出了全省河道治理的现实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投资匡算。64条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全部编制完成,科学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印发《河北省严格管控河道采砂工作方案》,全面实行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清单制度,坚持规划先行、治采结合、全程监管,严格规范合法采砂行为。

3.追根溯源防治污染,河湖水质显著提升

推行河湖长制5年来,河北省坚持控源截污、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全部实现。全省205座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更高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9.2%,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部完成。2021年,我省国考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达到73%,高于年度目标9.9%,劣V类断面全部消除。2022年1月—6月,全省国考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断面比例达到77%,同比上升16.3个百分点。

4.深度治理加强修复,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实施河湖长制以来,河北省突出重点河湖、重点流域,全面加强河湖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水环境修复。按照量水而行、先清后补、保障重点、补管结合的原则,以保障白洋淀生态需水和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唐河等常态化补水河道为重点,分年度制定河湖生态补水实施方案,加大统筹调度引江水、引黄水、水库水力度,做到能调尽调、能补尽补。2018年以来,全省共统筹外调水和本地水188亿m3,向85条河道和白洋淀、衡水湖等重点河湖持续实施生态补水。大清河、滹沱河、子牙河等多年断流河道全线贯通,北运河实现旅游通航,一些多年干涸的河道实现复流,一大批河湖再现鱼游蛙鸣的勃勃生机,涌现出秦皇岛戴河、邯郸沁河、石家庄滹沱河等一批“秀美河湖”,成为群众旅游休闲、颐养身心的好去处。白洋淀生态水位保证率达到100%,水质实现从劣Ⅴ类到Ⅲ类的跨越式提升,步入全国良好湖泊行列。华北河湖生态补水入选《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

5.严格督导科学考核,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河北坚持以严格的督查考核为抓手,强化制度刚性,强化责任落实,让制度“长牙带电”,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全覆盖、全天候、全智能为目标,投资7.88亿元,建设全省河湖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已接入1.18万个视频监控点位,对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km2以上湖泊和全省大中小型水库、蓄滞洪区及引江、引黄干渠进行全覆盖监控。在省、市两级开发部署13个应用平台,对前端实时监控数据进行采集识别、计算分析和告警处置。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河湖常态化监管,形成集监测成果解析、实地复核、溯源调查为一体的监测系统,建立了监测成果省、市、县3级统一管理、共享共用、分级复核整改的工作机制。依托政务云,统一标准开发建设省、市、县、乡、村5级同步使用的河长制信息平台,全省4.6万余名河湖长、208个河长办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围绕管河、管事、管人开发9大模块,实现河湖长巡查全记录、河湖基础信息共享、督查、考核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省委巡视、人大执法检查、省委省政府督察,形成大督查工作态势,坚持既查河湖问题,又查河长湖长履职。5年来,省、市、县3级开展明查暗访6400余轮次,督办解决重点问题1.08万个,问责履职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的河湖长1100余人次。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全省绩效考核和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从根本上强化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职尽责意识。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的《河北省落实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制度》被中央深改组推广。河北省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和持续深化考核问责工作经验分别入选2020年、2021年全国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在今年中组部举办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河湖长制专题培训中,我省受邀就河湖长制考核进行专题授课。

6.全民动员凝聚合力,关爱河湖渐成共识

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为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河北省自2019年起公开招募省级“民间河长”,开通“冀河湖长办”微信“随手拍”,支持群众实时实地举报投诉河湖问题;2020年在继续招募省级“民间河长”的同时,公开招募“企业河长”;同年印发《关于推行“民间河(湖)长”的指导意见》,明确聘任民间河长的基本条件、选聘流程、主要任务和禁止行为等,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全省各地相继成立“民间河湖长中心”“志愿巡河联盟”“古城碧水护河行动志愿服务队”“河小青”“秦小禹”等河湖志愿服务组织,河湖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571个志愿服务组织、累计680余万人次志愿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据第三方评估,群众对河湖管理满意度达90%以上,比推行河湖长制前提升20多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省河湖长制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总目标,强化河湖长履职,强化制度落实,强化监督考核,强化长效管护,全面推进河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河湖面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润泽燕赵大地,造福河北人民,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滹沱河石家庄市区段生态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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