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法代言人
2022-11-01孙小婷,王元民,杨运红等
湖北大冶:未检检察官给孩子们讲防性侵法治教育课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防性侵自护教育,近日,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同心未检工作室”的未检检察官们邀请某暑期托管班的孩子们走进检察院,给孩子们上了一堂通俗易懂的防性侵法治教育课。
“我们的身体哪些地方不能被外人触摸?”“什么是性侵害?”“安全的触碰和不安全的触碰分别是什么感觉?”课堂上,检察官小姐姐们首先抛出问题,和小朋友们互动。
在这堂以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的课堂上,未检检察官结合图文、案例,详细介绍了性侵害的表现形式、行为特点,并逐一向孩子们普及如何防范及应对方式。
授课过程中,检察官还设置情景模拟、提问互动环节,孩子们积极答问,特别是在情景模拟环节踊跃报名扮演角色,对日常生活中可能遭遇到的性侵害情形进行情景再现,现场气氛热烈活跃。一堂课下来,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屡见不鲜,我们希望通过预防性侵主题宣讲,让孩子们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检察官助理李佳说。(文/杨运红)
江苏盐城大丰:多方位提升检察宣传工作质效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职的同时,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量的新闻宣传促进和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站位统筹谋划,夯实宣传基础。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吸纳全院年轻干警和写作能手,成立信息宣传专项小组。强化全院“一盘棋”思想,根据各部门不同职能,每个部门确定一名宣传联络员,制定检察宣传要点清单,并定期召开碰头会,形成了以政治部为主力、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把检察宣传工作质效纳入干警职工考核细则,作为评优评先重要指标,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多元化开展宣传,讲好检察故事。构建新媒体宣传矩阵,用好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确保每日更新、内容丰富。加强与报刊、电台等媒体沟通联系,主动邀请其参与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焦点”、法治建设“热点”,深入挖掘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优秀故事,加强以案释法,讲好检察故事。加强区域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政法集市等活动,发放自主编制宣传手册,弘扬法治正能量。
三是常态化加强联络,传递检察声音。把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作为检察宣传重要内容,举行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走访调研等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增进公众对检察机关的认识和了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认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台账,项目化推进落实,用心答复代表委员意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争取广泛支持。(文/孙小婷 王元民)
山东枣庄市中:多措并举提高检察档案“服务力”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被山东省档案局和山东省档案馆联合授予“2021年度全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据悉,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多措并举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提高检察档案“服务力”,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快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对系统软件进一步优化升级,提高功能开发和运用实效。该院根据检察档案的不同性质和种类,实行分门别类管理。扎实做好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等各种档案材料的电子化收集、整理工作,现已开展文书、诉讼、技术、基建等各类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工作,初步实现了管理数字化。
二是扩大档案资料范围,除文书档案外,还将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等纳入管理范畴,全面真实地反映各个时期的检察工作,为院领导和各业务环节及时准确查找检察工作资料提供了及时高效的服务,较好地发挥了档案工作的开发利用功能。
三是积极做好各项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加大资料审查和微机录入力度,做到归档及时、入库及时。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档案目录管理,编制了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姓名索引、专题目录以及文号索引等,使检察工作一目了然,有效提高了检索和查阅速度。(文/武兴才 张晓然)
陕西宁陕: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为更好地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相关工作,保障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近日,陕西省宁陕县检察院就县司法局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管理相关工作事项,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本次送达仪式由宁陕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朝辉主持,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被建议单位县司法局参加,宣告送达仪式根据工作规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
检察干警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对被建议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释法说理。被建议单位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对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将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有力举措进行整改。
人民监督员表示,宁陕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说理充分、建议具体、针对性强,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对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此次检察建议的宣告送达,是检察机关以“零距离”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让被监督单位“面对面”接受检察纠正的一种创新手段,体现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公开性,更好地保护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为推动社会治理做出了积极努力。(文/彭珍)
湖北武穴:检察建议助力整治非法捕捞
“我家祖辈都住在江边,一直以来以捕鱼为生,现在长江全面禁捕,我已经退捕,由捕鱼人转为‘护鱼人’,协助村里参与禁捕区域巡查监督工作,我觉得很光荣。”近日,临近花甲之年的渔民老张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我再也不用担心被抓了。”
2022年是《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的第三年。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中发现,长江流域武穴段仍存在部分渔民使用禁捕工具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违规现象。为整治辖区内非法捕捞行为,除打击刑事犯罪外,武穴市检察院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渔业资源监管保护职责,促进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和社会治理,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宣告送达会上,武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云萍介绍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件基本情况,并向相关行政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希望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宣传,在广场、餐馆等醒目地方粘贴公告,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受邀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张胜建议说。
检察建议送达后,相关行政机关非常重视,并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已制作宣传栏24块,张贴传单、悬挂横幅4000余张,开展专项执法行动300余次,收缴销毁违法渔具器材4500余件,劝阻非法垂钓2000人次。(文/钟瑜 张莎莎)
江西南昌铁检:对一起认罪认罚后又提出上诉案件依法抗诉
近日,江西省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对一起认罪认罚后又提出上诉案件依法提出抗诉,获上级法院支持,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加重刑罚三个月。该案是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后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提出上诉,经检察机关抗诉成功改判加刑的案件。
2021年6月初,王某使用自己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帮助其朋友张某转账。在该银行卡被冻结后,又按照张某的要求新办了3张银行卡,并根据张某等人的指示,将多名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转入上述银行卡的钱款通过手机银行以及王某本人的2个微信账号转至指定账户。经查,王某转移被害人被诈骗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0万余元。因王某自侦查阶段以来均表示认罪认罚,该院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一审判决宣告后,被告人王某以具结意愿不真实、量刑过重为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鉴于王某在认罪认罚后,推翻原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指控,属于既不认罪也不认罚,原审对其从宽处理的基础已不存在,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近日,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对王某进行改判,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自愿认罪认罚制度,本有利于被告人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获得一审法院轻判,有助于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更好地回归社会,但其如果利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提出上诉,心存侥幸、不真诚认罪悔罪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抗诉,打击犯罪分子的投机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性运行。(文/周刚 方艳)
江苏射阳:督促追回违规发放油价补助80余万元
近日,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收到了该县农业农村局对检察建议的回复,已对2019年来发放渔船油价补助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发现并追回徐某某等21艘渔船船主违规领取的油价补助资金87.8195万元,有效守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今年3月,射阳县检察院执检部门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徐某某因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于2021年2月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违法违规渔船油价补助扣减比例的通知》规定,违反海洋伏季休渔、长江和湖泊禁渔期规定作业,违反一次扣减全年油价补助50%。徐某某隐瞒被判刑情况,在不符合全额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违规申报领取油价补助合计5.91万元。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案涉油价补助过程中,未能发现上述违规领取油价补助行为,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发现上述监督线索后,执检部门根据将该线索移送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受理后,以渔船编号为检索关键词,通过大数据平台与2017—2020年全县油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数据碰撞,在移送的徐某某非法领取油价补助的基础上,又新发现朱某某、胡某某违规申领油价补助的事实。
5月,射阳县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依法追回徐某某等3人违规领取的补助外,还建议对作出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并追回已发放的应扣减而未扣减资金。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受到法院判决的3艘渔船船主违规领取油补资金18.4695万元予以追回。此外,射阳县检察院通过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被建议机关对另查出因违反2020年伏季休渔规定被行政处罚的18艘渔船油补资金按50%予以扣减,合计扣除金额69.35万元。
射阳是渔业大县,正在争创国家中心渔港,该院多次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建议通过强化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渔业补助政策宣传、签署年度无违反伏季休渔行为承诺书、异地违法通报等形式,切实增强渔民守法意识,有效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文/何杰 李芳)
辽宁阜新:“公证提存”赋能公益生态治理新模式
近日,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检察院在生态受损所在地——福兴地镇新邱村,对阜新市首个适用“公证提存”办理的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林业站站长、村党支部书记、案件当事人亲属参加。
据了解,案件线索来源于“数字检察”的实践应用,检察官通过激活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实时查找到王某盗挖36棵松树、损毁44棵松树的森林资源受损公益诉讼线索。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期间,为促使受损生态有效修复,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王某亲属主动提出申请缴纳生态修复金,希望对破坏的生态进行适当的补救。但生态修复金的收缴及管理一直是制约基层公益诉讼发展的实践难题,检察官查找大量资料、案例后,挖掘出县公证处公证提存职能,并将其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有效衔接。
5月17日,王某亲属缴纳的生态修复保证金1.683万元由县公证处依法提存,该笔保证金将专款用于林地的补种和恢复。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公证提存保护生态环境新模式、拟对王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作出充分阐述,听证员就生态修复金适用公证提存后的缴纳与管理、树木补种方案等进行提问并展开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文/塔美)
湖南桃江:对一起故意投毒案提起公诉
与邻居因一垄自留地产生纠纷后心怀恨意,竟将拌有农药的稻谷投放至邻居刘某某家的稻谷中,幸好刘某某发现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近日,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刘某和被害人刘某某均系桃江县灰山港镇同村同小组村民,多年来两家因一垄自留地的问题一直争执不休。刘某认为自己一家受到刘某某家欺负,感觉自己吃了亏而心生恨意。2021年9月10日,刘某见邻居刘某某家的门敞开着,刘某某正用手推车将堆放在堂屋的稻谷运到另一邻居家的水泥坪上晾晒。刘某趁刘某某去晒稻谷时,将拌有老鼠药、杀虫剂、草甘膦的一包毒药稻谷撒到刘某某家的稻谷上。等刘某某返回家里装车时,发现上层稻谷颜色深且有刺鼻的农药味,便查看装在家门外的监控视频,发现是刘某所为。刘某某立即报警。经查,刘某某家堆放的稻谷部分用于自家食用,部分用于出售,所幸及时发现,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次日,刘某被民警抓获归案。桃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出于报复他人的动机,故意投放危险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此次犯罪又系因邻里矛盾引发,且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量刑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周再明 鲁欢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