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如何破解养老难题
2022-10-20刘劲陈宏亚于艾琳
■刘劲 陈宏亚 于艾琳
纵观全球,西方社会国家大多选择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由政府统一保障养老问题,但结果不尽如人意。而作为老龄化严重的国家之一,新加坡在美世和CFA 发布的全球养老金指数报告中已经连续13年亚洲排名第一。那么,新加坡在养老问题上有哪些可供我们借鉴参考?
政府强制储蓄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由英国殖民政府于1955年创立,当时只是个简单的养老计划,新马分家后,新加坡政府开始扩大这一计划。
一方面,它为公积金设立不同账户,严格规定每个账户的提取和使用范围。
另一方面,它不断提高公积金缴存率,从最初的10%一路上升,峰值时曾达到50% (1985年),目前最高一档的缴存率为37%。
目前,每个在职的新加坡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在55 岁之前都拥有三个公积金账户:用于购买住房的普通账户 (OA),为老年生活储备现金的特别账户 (SA),以及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保健储蓄账户 (MA)。
年满55 岁时,会员还会增加一个退休账户 (RA),该账户的用途是购买一份由政府背书的年金计划。
公积金局为不同年龄段设置不同的缴费率,不同年龄段所缴纳的公积金在不同账户间的分配比例也不同。
总体而言,年龄越轻,公积金缴存率越高,存入普通账户的比例也较多,随着年龄增长,公积金缴存率下降,存入特殊和医保账户的比例逐渐提高。
这样的设计符合人一生的收入和消费规律,一个人的劳动收入主要形成于20 至60 岁之间,这段时间住房支出是主要花费,医疗支出相对较少; 60 岁以后收入锐减,但仍然要负担日常生活开支以及大笔医疗支出,自年轻时积累的储蓄变得十分重要。
出于对个人自我约束能力的怀疑以及长寿风险的挑战,长期以来,中央公积金局不断调整政策,竭力避免会员出现“账户提早花光”的情况。
早年新加坡允许会员于年满55 岁时全额提取公积金。随着预期寿命不断提高,公积金局开始担心储蓄会被提前花光。
1984年公积金局曾提议,将提取公积金的年纪从55 岁提推迟至65 岁,结果引发社会骚乱。
权衡之下,CPF 于1987年出台“最低存款额计划”(MS),保留会员于55 岁领取公积金的权利,但是必须在账户上保留最低存款额。最低存款额逐年提高,1987年为3 万新元,2015年已经提高至16 万新元。
然而,经过多年观察,公积金局发现,能够达到最低存款额标准的会员比例经常不到一半,最低时 (2008年)只有34%的会员达标。
2014年约6000 新加坡人举行集会,抗议养老金制度。2016年,中央公积金局做出改革,年金计划不再对保留金额作出硬性规定,会员只需用保留的金额购买政府提供的年金产品。
政府用透明的方式做资产管理
个人储蓄的养老金由个人投资管理是大多数国家的选择。
例如美国的401K 计划就是将投资的主动权交予员工,员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定投资方式,企业按照员工的选择将资金委托金融机构代为运作。
但是,新加坡的公积金则由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和投资。
很长一段时间,公积金局都不允许会员自行投资,直至1978年才首次允许会员用不超过5000 元的公积金来购买新加坡巴士服务公司的股票,而后投资条件逐渐放开。
目前,公积金局允许会员将普通账户和特别账户的资金,在留出规定的金额后 (普通账户为4 万新元,特别账户为2 万新元),取出剩余的购买200 多种经核准的金融产品 (公积金投资计划,CPFIS)。
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只有约25%的会员选择自己投资,大部分会员选择将资金留在公积金局由政府代为投资。
公积金局将公积金存款以特别存款的形式存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由MAS 去购买新加坡政府特别债券 (SSGS),政府再将这些钱转交给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 (GIC)进行长期投资。
GIC 是除淡马锡外新加坡第二家政府性投资机构,主要任务是管理新加坡外汇储备,实现高于全球通胀的长期良好回报。
相比淡马锡,GIC 投资偏保守,固定收益类资产占65%,权益类只占35%。从GIC 披露的年报看,GIC 的投资回报率远远高于公积金存款利率。
从1999年至2019年,GIC20年年均投资回报率5.5%,扣除全球通胀后的实际回报率为3.4%,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GIC 投资回报率有所下滑,名义和实际回报率分别为4.6%和2.7%。
公积金局为不同公积金账户提供不同水平的利息收入,普通账户的利息率为2.5%,特别账户、医保账户以及退休账户的利率均为4%。这一利率水平自1999年实施以来从未变更。
不过,从2016年开始,公积金局针对每个会员公积金总存款,提高了前6 万新元的利率水平:前3 万新元享受6%的利率,接下来的3 万享有5%的利率,剩余存款仍遵循各自账户规定的利率。
对社会底层的经济救助
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个人或家庭没有足够的能力自助,需要政府在社会保障中承担最后一道防线。新加坡政府为贫困人群提供了各种救助计划。
如就业补助计划、乐龄补贴计划、社区援助计划等,这些计划适应不同年龄段的低收入者,包括老年人。
这些计划同样遵循以个人自力更生为前提的原则,在新加坡只要就业,就能同时获得雇主为其缴纳的公积金以及政府的补贴。
新加坡规定,对于有工作但月收入低于750 新元的雇员,雇主必须为其缴纳公积金,缴纳的比例与其他收入水平的员工一致,但是雇员自身不需要缴纳公积金,或者只需缴纳很少的比例,这相当于帮助低薪工人获得更高的实得工资。
举例来说,一个年纪超过65 岁、月收入700 新元的老人,每月雇主需要为其缴纳52.5 新元的公积金(缴存率7.5%),他自己只需缴纳30 新元; 对月收入低于500 新元的雇员,无论年纪多大,每月都能得到雇主为其缴纳的公积金,自己无需缴纳。
新加坡于2007年推出了就业补助计划 (WIS),为那些年满35 岁、含奖金津贴在内的平均月总收入不超过2300 新元的低收入者提供政府补贴。
年纪越大,获得的补贴金额越高,60 岁以上的老人每年可获得4000 新元,如果是自雇人士,每年可获得2667 新元。发放的WIS 补贴中只有40%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剩下的60%存入CPF。
从工作直至年满55 岁公积金总缴款额不足14 万新元、又缺乏家庭支持的老年人提供现金补贴。
该补贴不需要申请,由公积金局审查会员资格后对符合条件者自动按季度发放。补贴金额根据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情况以及居住的房屋类型而不同,最高每年可获得3600 新元。
对于那些因生病、老龄或残障而永久失去工作能力,没有固定收入,又缺乏家人的支持和照顾的人,新加坡政府提供了不同类型的社区援助计划,包括社区关怀紧急援助基金、社区关怀中短期援助计划、社区关怀长期援助计划,资助金额视家庭状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