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的“修为”观
2022-10-19陈良
文_陈良
(作者系湖北黄梅县委党校高级讲师,文史学者)
《吕氏春秋》是秦相吕不韦组织门客集体编纂的著作。据说成书后,吕不韦将书稿悬挂于咸阳城门,声明谁若能改动其中一字,便赏给千金。消息传开,诸国学子争相前来浏览,却没有人能改动一字,足见此书写得很精粹。后世学者对此书颇为欣赏,唐代史学家刘知几给予“牢笼天地,博及古今”的极高好评。
《吕氏春秋》被称为“杂家之典籍”,旨在“文以载道”。儒家崇尚“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心、修身,强调“修”,齐家、治国、平天下,注重“为”。虽属杂家,但《吕氏春秋》同样注重“修为”,书中有大量篇幅谈“修为”之道。
“凡事之本,必先治身。”(《吕氏春秋·先己》)这里所说的“治身”,类同于儒家所说“修身”,都是为了“务本”。“所谓本者,非耕耘种殖之谓,务其人也。”(《吕氏春秋·孝行》)很明显,“治身”意在“务其人”,就是通过自我完善,提高人的涵养与品行。人类社会发展变化,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治身” “务其人”,即为务其本。
“耳目鼻口,不得擅行,必有所制。譬之若官职,不得擅为,必有所制。”(《吕氏春秋·贵生》)人都有七情六欲,有欲求,是人之常情。但是放纵擅为,必然有害于自身。所以,如何控制欲求,则是“治身”之关键。与此同时,《吕氏春秋》将其引申,进而强调:“譬之若官职,不得擅为,必有所制。”意在告诫为官者,要恪尽职守、有所节制,不得擅自妄为。用现代话说,为官者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法纪,有权不可任性。
当然,“治身”不仅仅为了自我完善,而是要有所作为,即治国、平天下。《吕氏春秋》内容多有谈论治国之道,其中不乏闪光点。最难能可贵的是,处在家天下时代,《吕氏春秋》却大胆提出“天下为公”的思想:“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 “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吕氏春秋·贵公》)治理天下,务必把公正放在首位,做到公平公正,天下才能太平。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原则是政治学上的最高原则,“政治上的善即是公正。”这一点,《吕氏春秋》与西哲异曲同工。
与“公”对应的,则是“私”。人性无疑有自私的一面,若要做到公正,必须克制“私”。是故,《吕氏春秋》有一节谈论“去私”。文中引用了晋国大夫祁黄羊举贤不避亲仇的故事:祁黄羊推荐仇人解狐为南阳令、推荐儿子祁午为尉官,只是考虑他俩胜任职位,并非出于私心或个人恩怨。孔子对祁黄羊的举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他做得很公正。
吕不韦主持编纂此书,目的性很强,尤其寄希望于君主阅览与借鉴。因此,书中有不少篇目谈论为君之道,如《审分览》《恃君览》等。大意说来,君主必须正名审分,清净无为,任用百官。
当然,《吕氏春秋》所说的“无为而治”,并非不作为,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为政者关键要善于选贤任能,书中援引故事说理: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其实是任用管仲与“五子”(五位大臣)的结果;宓子贱在鲁国单父为官,身不下堂,时常弹琴自娱,却把单父治理得很好,主要是善用贤能。
民为邦本,如何用民与治民,无疑是治国之要务。对此,《吕氏春秋》中《离俗览》做了多维度阐述。“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义者,宜也,即适宜、合理。“民之用也有故,得其故,无所不用。”没有无缘无故的权利,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义务。国家有保护民众的责任,民众有服务国家的义务,这就是用民的原则。“古之用民者,仁义以治之,爱利以安之,忠信以导之,务除其灾,思致其福。”治民,要施行仁政,用富足安定,用忠信教导,为民众除灾难、谋福利。“威不可无有,而不足专恃”。治理需要权威,但权威要适度,不能专恃威权。“威愈多,民愈不用。”权威就像盐一样,要适度,用得太多反而不治。
《吕氏春秋》涉猎广泛、内容丰富,除了修为之道,还探讨了如何观察世间、辨别事物等等。在新时代,应当对《吕氏春秋》加以扬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则其中观点与方法多有值得品味与借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