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中的专利技术转移发展路径及应用
2022-10-15王金立
■ 文/王金立
1 产学研合作中专利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
作为产学研合作主要形式之一的专利技术,需要依托于技术转移方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及竞争力。专利技术转移过程随时间变化而逐步递进,完整的专利技术转移共有以下3 个关键环节。
1.1 专利技术获取
专利技术获取阶段,研发人员可在具备创造性的探索活动实施中受到启发,从而产生专利技术创新思想与设计思路,并对此申请专利。在此过程中,专利技术研发人员可能与潜在用户展开沟通与交流。
1.2 专利技术转让
此阶段中有两个参与主体:技术研发者和技术使用者。双方通过沟通交流,明确技术参与主体、了解技术主体作用、分析专利技术转让的模式及特征,在产学功能促进及评价等方面协商一致后,由潜在技术使用者了解或接收此专利技术。
1.3 专利技术应用
专利技术转移后的技术应用属于产业化过程,是指在实际的生产实践中应用专利技术。通常此阶段,专利技术研发方仍会与专利技术使用者之间沟通与交流,会为其提供技术应用指导,帮助其分析与解决技术应用问题,从而保障专利技术正常应用。
2 基于产学研合作的专利技术转移中各参与主体的作用
2.1 专利技术转移中企业的作用
基于产学研合作的专利技术转移中,企业属于专利的需求方,是利用专利技术获取收益的主体。企业竞争中技术创新是提升企业竞争实力的必要手段,许多企业依托专利技术引入,将之转化为生产力,以此促进自身竞争实力的提升,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中企业地位的稳固性。通常企业在专利技术获取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购买费用,在专利技术利用过程中需要向专利供应者提供信息反馈,因此,专利技术引进时,企业需要提升自身的技术吸收与领悟能力,还需具备良好的创新力,以此确保技术增值性与创新性可以持久保持。
2.2 专利技术转移中大学及各类科研机构的作用
大学及科研机构属于国家创新体系的一部分,在专利技术转移之中,其属于专利供给方,是企业所引进的专利技术的研发者与提供者。大学及科研机构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不仅资源类别及数量众多,资源也较新,作为科技成果外在表现形式之一的专利技术,可利用价值极高。同时,通过专利技术转让,大学及科研机构可将所获转让费用作为科研资金,从而保障科学研究工作的持续性进行,为科研成果的不断转化提供支持。
2.3 专利技术转移中各类专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作用
不同类型的专利技术转让服务机构是专利技术转让实现的媒介,可在专利技术供给者及需求者之间搭建桥梁。专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有两个类别,一类是专利技术转移中介,其形式各异,并且所应用的方式各不相同,大学的科研管理部门、技术推广部便是此类服务机构的典型代表,同时政府支持或认定的评估机构、代理或检测机构也属于这一范畴。除此之外,还有不同类型的投融资服务机构,如风险投资机构等,这些投融资服务机构是依托于资金投入、管理实施,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快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转移,从而通过销售股份获益,或直接获取企业发展所得收益。
2.4 专利技术转移中政府的作用
专利技术转移的过程中,政府部门担任的是转移支持与促进者的角色,可在政府部门支持下,通过专利技术转移政策法律的制定与完善,营造利于专利技术转移的良性环境。此体系的建立要注重于3 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需要为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参与专利创造活动提供可靠的政策支持;二是政府部门应通过政策支持加快专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发展壮大,从而使专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可更好地展现桥梁、媒介作用;三是政府部门应对企业引进与应用专利技术提供引导,吸引更多企业主动参与专利技术向生产力转化过程。
3 基于产学研合作的专利技术转移模式
3.1 转让方式维度
专利技术转让过程中,可应用的转让方式有两种:一是专利实施许可,此种转让方式是由专利权人做出许可以使其他人可利用其专利,此种专利技术的转移需要在相应时段内或在指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二是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享有人按照法律要求从专利研发者处获取专利权后,通过申请的方式向他人转让专利权。相较于专利实施许可,专利权转让的是专利的所有权,在转让完成后,专利将为新的所有权持有者所拥有,出让人不再具备专利的所有权。
3.2 转移对象维度
企业是产学研合作中专利技术转移的对象,以企业成立时间为依据,可将企业这一专利技术转移对象划分为两个类别:现有企业和新创办企业。专利向现有企业的转移,可于现有企业中转化已完成技术转移的专利技术,而向新创办企业转移专利技术,则是在新创立的企业当中实现专利技术的转化。
3.3 专利技术转移的模式
根据转让方式、转让对象两个维度,可总结出产学研合作中的专利技术转让有4 种不同的模式:一是面向现有企业的专利实施许可模式;二是面向创办企业的专利实施许可模式;三是面向现有企业的专利权转让模式;四是面向创办企业的专利权转让模式。
4 产学研合作中的专利技术转移
本研究以太阳能专利技术的产学研合作为例,分析此领域中专利技术的转移状况,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实现专利技术转移,从而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实现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近年来,我国创新能力日渐提升,创新结构逐步得到优化,太阳能合作专利比重虽逐步提升,但总体程度仍然偏低。各个主体之间的专利技术转移占比详见表1所示。
表1 基于产学研合作的太阳能专利技术转移方式占比
基于产学研合作的太阳能专利技术合作当中,太阳能专利授权数量当中,F24J2/05(太阳能热水器)专利技术占比最高,为21.14%,其次是H02N6/00(太阳能户外环保型多功能电脑触摸终端)专利,约占11.98%,占据前五位的另外3 个专利技术分别是占比为8.01%的F24J2/46(横插密排金属型材热管复合玻璃真空集热管太阳集热器)、6.55%的F24J2/00(一种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结合的太阳能热利用的系统)、5.28%的H 01L31/042(光伏二次电池)。这五项专利技术转移占比总数为52.96%。此五项专利技术当中,有四项属于太阳能热利用方面的专利技术,说明在此方面我国的合作创新能力较强。
5 基于产学研合作的专利技术转移发展路径
在产学研合作当中,专利技术转移作为关键形式,利于促进大学与科研机构技术源功能的展现,能够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供支持。
5.1 构建全方位合作思路
对于专利技术转移而言,能否转移成功取决于专利技术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是否具备充足的信任。为保证转移成功率,大学与科研机构、企业两个主体均要建立清晰、明确的全方位合作思路,双方要构建通畅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平台,作为专利技术受让方的企业需要及时向大学与科研机构说明自身的实际技术需求,而大学与科研机构这一专利技术出让主体,则应以企业的技术需求为依据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改进,从而确保双方之间的专利技术转移能够获取成功。
5.2 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产学研合作中的专利技术转移,存在服务机构规模不足的问题,同时市场服务能力也不高,整个专利技术转移行业也不够规范。面对这一情况,需要加大对专业化中介服务市场的培育,构建行业协会或行业联盟,从而逐一化解这些问题,通过科学、完善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构建,确保专利技术转移服务的开展能够更加专业化与规范化。
5.3 创设良好的专利技术转移政策环境
政策支持是基于产学研合作的专利技术转移的重要保障。作为政策制定部门的政府,需要通过多项政策制度的推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避免专利权侵权事故发生,消除大学与科研机构的专利技术转移顾虑,为市场中专利技术转让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增加市场上的专利技术转移量。
6 结语
综上所述,为增强专利技术转移的成功率,专利技术转移双方应建立构建全方位合作思路、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创设良好的专利技术转移政策环境,从而在专利技术转移服务主体的服务下、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下确保产学研中专利技术转移能够持续性与有效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