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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赋能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设计研究

2022-10-14杨静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22年9期
关键词:反诈普法诈骗

◆杨静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325000)

电信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无穷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了新形态犯罪的温床,电信网络诈骗作为其中的典型代表,其危害正日益增大,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中指出:“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1]。探讨如何利用新媒体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普法传播,提升普法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1 新媒体赋能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优劣势分析

1.1 优秀案例

2021 年各种政务号借助新媒体陆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线上反诈宣传教育。国家反诈中心正式入驻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等多家新媒体平台,以民警宣讲、网络情景剧、抓捕实录等多种形式,发布防范高发多发典型诈骗的宣传视频,至7 月抖音账号粉丝数已达到317 万。四川公安厅利用“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组合向民众宣传反诈知识,其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超10 万的文章屡见不鲜,是中央网信办通报表扬“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中唯一入选的地方公安机关反诈账号。人民日报哔哩哔哩账号结合年轻人兴趣爱好,推出了反诈版疯狂动物城、反诈女侠系列剧的原创视频,累计观看超300 万人次。多样的新媒体防诈宣传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营造了浓厚的全民防诈反诈氛围。

1.2 优势

新媒体赋能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第一,内容和形式更加多样。新媒体将图片、视频、音频、交互互动等有效融合,内容呈现方式和宣传形式更加多元,既提高了防诈普法内容的可观赏性,又满足了不同受众对普法内容的观看需求。第二,传播主动性和互动性更强。通过法言法语的符号化解读、互动情景视频、移动短视频普法等趣味化形式,借助平台大数据分析能力,能向易骗人群精准提供防诈内容,同时便于公众在网络中探讨互动。第三,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借助不同新媒体平台的日活量和受众群体,普法内容能在极短时间内在不同群体中得到广泛传播,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开、促进民意沟通,推进我国的社会法治建设。

1.3 劣势

新媒体普法宣传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点问题:第一,内容吸引力不足,同质化严重。部分新媒体仍是传统普法节目的延伸,传播语气说教式居多,缺乏互动性、亲和性和新颖性,并且许多网络媒体内容高度相似,无法有效、持续地吸引公众关注。第二,缺乏产品运营思维。部分新媒体普法宣传运营者不重视用户研究,没有对宣传内容进行包装、市场推广,缺乏内容创意,造成运营平台关注度、转发量、点赞数据不高的结果。第三,缺乏用户体验。部分普法宣传者没有利用好新媒体的互动性,不重视用户体验,无法使用户在动态交流中提升参与感和主动性,造成用户黏度不高、普法传播有限的结果。第四,民间网络媒体对法治事件解读不到位。部分法治事件由网络媒体或网民发布,一些解读由于缺少专业法律知识并不准确,有时还夹杂情绪宣泄和网络谣言,存在片面化报道的情况。

2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角色模型

2.1 调查研究

在很多人意识中,与老年人、文化层次较低的人群更容易受到电信网络诈骗侵害的认知不同,年轻人、高学历人群被骗占比反而更高。2021 年6 月浙江省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分析的调查显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骗群体主要集中在90 后和80 后,分别占42.91%、24.45%,百万元以上被骗案件中,大专以上学历受害人占54.6%[2]。

本研究借助问卷星平台主要在温州市高校范围内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问卷调查,以18-40 岁为主要调查对象,共回收686 份有效问卷,男女比例均衡,97.96%的人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背景。调查发现:(1)大部分人能够有效规避电信网络诈骗。大部分人都有过接收诈骗信息、电话的经历。因诈骗经济受过损失的受访者中,许多人没有报案,18-24 岁比其他年龄段报案的主动性要强,女性比男性的报案主动性要强。(2)人们对于常见的网络贷款先交钱、兼职刷单刷信誉、日进斗金的类似消息、自称公检法要求转账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较为熟知。25-30 岁对各种电信网络诈骗的了解程度比其他年龄段要高,18-24岁受阅历所限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认知有限,31-40 岁对网购交易私下转账、账户冻结充值解封的防范心理较低。

图1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的认知情况

2.2 角色模型

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套路,都是通过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利用被害人的心理弱点或诉求,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让被害人自愿交付钱款。从被害人的心理进行分析,主要有四种常见的被害人角色模型:第一类,信任投入型。利用被害人的信任心理,通过各种话术让被害人进入人际关系陷阱中,自愿交付钱款,如通过婚恋心理进行诈骗的“杀猪盘”、冒充领导进行欺诈等。第二类,恐惧危机型。通过营造危机情境,使被害人在恐惧、慌乱的心理状况下,降低防范意识,从而被骗,如以家人急需用钱进行诈骗、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配合调查、涉嫌犯罪为由进行诈骗等。第三类,获利返利型。利用大学生、无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获利心理,通过被害人“被引诱——小额获利——大量投入——血本无归“的上当模式实施犯罪套路。第四类,贪图便宜型。利用被害人爱贪小便宜的心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常通过诱使被害人点击第四方交易平台或提供短信验证码的方式实施犯罪,用交易行为掩盖诈骗本质。

3 新媒体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设计实践

为更好推进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设计实践,研究员与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警务联络合作处、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温州市反诈中心等部门合作,共同开展了一系列新媒体普法活动。

3.1 自媒体平台和短视频

2021 年3 月至6 月间,在学校进行“校警同心·反诈同行”短视频大赛,借助抖音自媒体平台进行视频传播,上线了一批如“反诈夫妻档”的视频,获得了较好的赞誉。视频创作过程中,师生在民警警官的指导下共同学习反诈知识,了解网络刷单、冒充熟人、网络购物、网络贷款、买卖游戏账号等校园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套路,通过模拟受骗情境、揭秘诈骗套路、访谈警官等多种形式进行创意短视频的拍摄。活动借助受众广泛、接地气的短视频新媒体平台扩大影响、提高师生的参与度,提醒广大师生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谨防上当受骗,守护好个人财产,切莫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

3.2 微信公众号与手机H5 互动

依托学校自2020 年建立的“平安安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反诈教育,推出“防诈知识竞赛”、“一键开启诈骗预警”、“疫情中的骗局”等一系列防诈普法文章的推送,累计浏览万余人次。在“网络诈骗套路大揭秘”的推送中,将假冒客服、校园贷、杀猪盘、网络游戏交易的4 种常见电信网络诈骗形式与视觉IP 相结合,设计了“诈骗客服、假贷中介、欺诈美女、受骗学生、防诈民警”5 个人物角色形象(图2),借助手机H5 的音画互动形式,让浏览H5 的用户通过向下滑动页面、点击的交互方式,了解诈骗犯罪手法、进行易骗指数测试,开展网络诈骗情况调查。在“今天你被骗了吗? ”的推送中,拍摄多段防诈骗宣传短视频,模拟受害者和骗子,讲述被骗经历和行骗手段,以现身说法式的故事情景开展普法宣传。

图2 防诈宣传人物角色形象

3.3 沉浸式游园会

2022 年4 月20 日,在学校进行“青春不欺,校园无诈”防诈骗沉浸式趣味游园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迎合年轻人喜爱的搞怪风格,设置如“法网恢恢”的套圈、“击倒骗局”的保龄球、“逃离骗局”的反诈跑、“最强反诈王”知识竞答等众多游戏活动。在因疫情封校的环境下,借助寓教于乐的趣味游园会形式,让师生通过游戏参与到反诈行动中,一方面熟悉和牢记多种诈骗套路,加深对防诈骗技巧的认知,另一方面也进行身心放松。这种沉浸式游园会的普法活动采用“线上”手段进行宣传造势、防诈知识学习、辅助现场活动,在“线下”趣味化游戏活动中检验参与者防诈知识掌握的程度,既提高了师生防骗意识和能力,又营造了校园反诈的浓厚氛围。

4 新媒体普法宣传思考

新媒体赋能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需注意以下四点:一是,运用产品运营思维和创意设计及时进行普法宣传。诈骗手法迭代更新迅速,话术手法灵活多变,迷惑性极强,需要注重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的创新,挖掘与本地居民相关的真实案例、影视热点、有关法条,及时高效将宣传内容进行设计、包装、传播推广,选择合适的新媒体平台投放。二是,在普法宣传中增强用户体验。新媒体传播环境下,受众已由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用户,用户在过程中的感官满意度、价值归属感和情绪感受至关重要,要充分利用H5、短视频、漫画等年轻人喜爱的互动形式从内容、操作、视觉等多方面增强用户黏性和用户体验,关注用户反馈,提升普法效率。三是,短视频制作要重视用户画像和宣传团队建设。可依托专业媒体和法律专家,共同打造富有创意、保证质量、内容准确的短视频。在视频内容中融入对象思维和戏剧冲突更易打造爆款视频。四是,在政务视频普法新媒体平台中深化平台融合、形成传播矩阵。由政府、司法部门和其他公信力强的官方媒体进行的新媒体普法宣传,应强化各媒介融合深度,打破媒介壁垒,创新普法传播模式,拓展多媒体传播渠道,形成矩阵式连锁传播效应,切忌故步自封、各自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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