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方法与近三年情况分析
2022-10-12宋宇迎,周雨璊,肖嘉等
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1]通常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3]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4]为依据,对机构条件与能力进行评审及确认后获得CATL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简称“CATL”)的综合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对该类机构的监管职责在机构所在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近3年,随着上海市CATL获证机构的逐年增长,上海市农业农村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联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建立了一套适应上海市监管机制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方法,对该类机构的质量体系运行与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与有效监管。
1 CATL机构概况
“十三五”期间,为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监管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5],全国共建有CATL检测机构约2 297家,检测人员2.41万余人。截止2021年底,上海市共有CATL检测机构26家(5家农业农村部部级检测中心除外,下同),其中一类事业单位3家,占比11.5%;第三方检测机构23家,占比88.5%。随着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需求快速增长,该检测需求已具备一定市场规模,在检测需求与政府扶持的共同影响下,CATL获证机构数逐年增加,对于CATL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1.1 机构分布情况
按照行政区划分,26家检测机构分布如下:闵行区6家、浦东新区3家、徐汇区3家、金山区2家、松江区2家、杨浦区2家、青浦区2家、崇明区、宝山区、奉贤区、静安区及普陀区各1家。从统计中可以看出,上海市CATL获证机构所在地覆盖上海市的13个行政区,占总行政区数的80%以上。
1.2 机构资质情况
上海市共有CATL获证机构26家,其中19家机构同时拥有CATL、CNAS及CMA资质,剩余9家机构同时拥有CATL及CMA资质,从机构资质情况上可以看出,获证的26家机构均具备较强的检验检测能力,获得广泛认可。
1.3 机构人员情况
按机构人员总数划分,50人以下的机构有8家,50~100人的机构有10家,100~200人的机构4家,200人以上的有2家,机构总体以100人以下的中小型规模为主;按机构人员年龄划分,机构80%人员为中青年,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中级及等同中级占比高于40%,部分机构达60%。
1.4 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26家获证机构中,占地面积最小的机构总面积为200 m2,最大的机构占地总面积达37 000 m2以上,26家机构均有独立的实验室区域、办公区域及辅助场所。500 m2以下机构仅有1家,占总机构数的3.8%;面积在500~2 000 m2内的机构为9家,占总机构数的34.6%;面积在2 000~5 000 m2内的机构为9家,占总机构数的34.6%;面积在5 000 m2以上的机构为7家,占总机构数的26.9%。从机构所在行政区分布上看,大型机构主要分布在上海市松江区、闵行区、青浦区、浦东新区等中心城区以外的行政区。
26家获证机构均不同程度配备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等大型设备,仪器设备资产原值从200万元到1.59亿元不等。
1.5 检测能力
26家获证机构检测认证参数情况相差较大,认证参数最少的机构仅有8项参数,涉及1个大类;认证参数最多的机构有4 092项参数,涉及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毒素、污染物、其他理化及营养指标、环境等6个大类。所有机构授权能力范围中均包含农药残留类参数。各机构可根据已认证的能力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承担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2021年共有9家机构承担7项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上海市CATL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续表1
2 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自2019年,上海市农业主管部门开始摸索建立由留样复检、盲样考核、现场考核及现场见证试验共4项考核形式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办法,通过听、查、看、考相结合方式进行[6],重点对人员、仪器设备、设施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检测工作等开展检查[7],跟踪机构整改情况,有效进行监管与指导。2019—2021年监督检查覆盖情况见图1。通过3年监督检查结果可知,上海市CATL检测机构检查的覆盖率逐年提高,由2019年的90.0%提升至2021年的100%,体系运行情况整体良好,无严重不符合项。
图1 2019—2021年CATL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图
2.1 留样复检情况
每年针对承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类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采用随机选取一定比例样品进行第三方留样复检的形式,使用同种检测方法进行结果比对,进而对各相关机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通常对不合格样品100%复检,对于合格但有检出的样品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对于未检出的样品按1%的比例随机抽取。通过留样复检,掌握承检机构样品制备、留样管理情况;检查承检机构采样的规范性;通过初检和复检机构的检测结果比对,对承检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数据准确性进行了考核。
2019—2021年,留样复检样品数从42批次增长到了107批次,在加大留样复检量的同时,数据的一致性始终稳定在高位。通过3年的监督检查,承检机构在样品管理上逐步规范,留样量不满足复检要求的情况减少,所有机构的留样都能保证标识信息清晰、样品保存状态完好、交接手续齐全,同时通过检测与数据比对,初检与复检结果整体一致,数据重现性良好。2019—2021年CATL检测机构留样复检情况见图2。
图2 2019—2021年CATL检测机构留样复检情况图
2.2 盲样考核情况
盲样考核是一种直接、客观反应检测能力的考核形式,上海市每年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开展不定项的盲样考核,并要求各检测机构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特定样品检测项目并提供相应报告。开展的盲样考核围绕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基本涵盖了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涉及的关键指标,能够有效反应参加机构的检测能力水平[8]。2021年,在拓展盲样考核覆盖参数与领域的同时,增加了打分机制,区分了一次通过与复测通过,通过打分排名,促进机构间技能能力比较与提升,推动检测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对初测或复测不合格机构整改报告的跟踪验证,发现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存在不注重操作细节、标准溶液配制不当、仪器状态不稳定和质量控制不严谨等问题。氮吹时间的长短以及对仪器的维护与保养都会引起实验数据的偏差,通过该环节可以很好地对实验室起到警示与督促作用,引导实验室对实验细节加以重视。近3年盲样考核合格率见图3。
图3 2019-2021年CATL检测机构盲样考核合格率图
2.3 现场考核与现场见证试验
采用“双随机”模式,随机委任2~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9],制定有侧重、适宜的现场考核检查表,对随机挑选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考核及现场见证试验,并提前24 h通知被检测机构。现场考核检查表围绕人、机、料、法、环、测六大要素对机构进行综合评定,以外部审核的方式,充分、全面、直观地实地考察检测机构体系运行、设施环境及记录档案[10]。现场见证试验采用提供盲样或考察实际在测样品试验过程的方式,直观反应检测机构实验人员的操作水平。近3年,在现场考核中,近八成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现场考核不符合项数量统计见图4。
图4 2019—2021年CATL检测机构现场考核不符合项数量统计图
2021年,为进一步完善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中心对现场考核检查表进行改版与细化,增加了分值的设定,虽然条款的细化表面上造成不符合项项次的增加,但是对于检测机构进一步优化质量体系运行、识别风险与改进有深远的意义。
3 存在问题
3.1 对CATL认识问题
2019年,监督检查方法初步建立,存在着对CATL的要求理解不透、掌握不全现象,一些机构不同程度上存在疏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评审细则》中注重的几项年度计划的制定、发生最高管理者变动的情况下不做及时变更、原始记录缺乏三级审核、抽样量不能满足农产品抽样准则的要求等问题。通过3年的监督与指导,目前上述事情均已得到改进。尤其在抽样方面,由于农产品个体差异较大的特性,其抽样不同于食品抽样,不同检测方法对于不同抽样环节、不同农产品抽样量的要求差别较大,检测机构由于对抽样准则的学习不到位,部分出于成本考虑,在抽样量上就出现了偏离,影响最终实验结果或导致数据重现性较差,难以追溯。通过几年的监管、培训与持续监督,该现象有了明显的改善,大大提升了抽样的质量,把好了检测的第一道关。
3.2 机构体系管理问题
3.2.1 人员授权
部分机构人员授权一览表中缺少制样员、危险品管理员、试剂耗材管理员等关键岗位授权。个人人员技术档案中缺少个人岗位、检测参数范围授权文件,实际授权岗位与质量手册中存在差异。
3.2.2 人员培训
年度培训计划与实际培训执行匹配度不高,普遍存在人员培训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对于培训的评价不能充分反映培训的情况。
3.2.3 标准物质管理
实验室对于工作液的保存不当,不能保证其密封性;在使用标准物质配制溶液时,未正确使用标签标识等关键信息;标准物质储存条件不满足要求,没有分类、分区存放;过期标准溶液未按《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及时处理。
3.2.4 危险化学品管理
相关程序文件规定不够完善,缺少关键环节记录,部分机构危险品有领用记录,但领用时无需技术负责人批准。部分气瓶间气瓶固定不到位,且无警示标识。
3.2.5 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格式设置不够严谨,不同检测方法原始记录使用同一种计算过程;检测员填写记录马虎,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填写实验关键步骤、实验条件,检测参数与图谱不一致,修改记录时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修改等情况。
3.2.6 样品管理
机构对样品管理程序的规定不够完善,样品制样记录缺少制样量、样品状态、制样份数等关键信息,甚至有的机构没有样品制样记录,样品流转管理松散,无交接确认,有样品遗失的风险。
4 对策与建议
4.1 合理定位,加大资金投入
第三方检测机采用市场化机制,机构运行与投入顺应市场的转变与需求,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而政府检测机构由于体制原因,人力资源、经费灵活性受到制约。建议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改变依赖政府年度检测计划机械进行检测工作的现状,在风险因子挖掘、方法开发上加大资金投入,更好地帮助行政主管部门并行推进检测与监管。
4.2 创新机制,稳定技术骨干
检测工作除了依靠新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外,需维持团队的稳定性,减少人员外流及吸引优秀技术人才也是检测机构维持及进一步提升检测技术能力的重点。2021年,人员流动最大的检测机构,其人员流动量占整个检测队伍的近30%,大量的人员变化对于机构体系运行稳定性、检测能力的维持都有一定的影响,并且加大了实验室对新进人员培训、监督及管理的压力。
4.3 加强培训,打造专业队伍
检测机构的人员培训计划中,检测技术类培训为主流培训内容,但人员培训应覆盖影响检测工作的各个环节及要素方面,如抽样、法律法规类、质量体系类、实验室安全类等,同时人员培训不能集中在个别几个人,要有一定的覆盖率,可以采用少数技术骨干外部培训后进行内部转培的方式,增加培训的覆盖率,提升整个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打造高质量的专业队伍。
4.4 遵纪守规,认真履职尽责
无论是政府检测机构还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其检测人员均要有身为检测人员的职业操守与信仰,不触犯“公正性”的红线,承诺出具真实的实验数据,从抽样、检测到报告出具各环节均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评审细则》与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机构行业威信。
4.5 提高能力,紧盯三农服务
作为CATL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要加强农业基础知识的积累,引导检测工作与农业监管结合,培养行业敏锐性,在维护实验室检测能力适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检测工作方案中公布的检测参数基础上,做行业的有心人,探索在新型农药、兽药、污染物方面的检测能力。
经过3年的监管与指导,上海市CATL检验检测机构整体质量运行情况稳步向好,已基本解决了诸如抽样量不足、缺失年度计划等违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评审细则》及农产品检测标准的现象[11],但仍存在细节上的不足。建议通过检测机构自查自纠、主管部门组织培训与行业间交流、加强监管等多方配合的方式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体系运行更规范,人员技术能力更全面。同时,在现有监督检查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建立奖惩机制,将年度检查结果与第二年检测任务量挂钩,利用市场机制,激励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