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政治结构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
2022-10-11周光俊
周光俊
(华东政法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
1 问题的提出
共同体建设可以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不同的社会存在既可以追求相同的共同体形态,也可以追求不同的共同体形态。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共同体形态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不断形成与发展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形态,这决定着中华民族如何看待自身与如何看待外界。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并不能脱离或自外于世界,意味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建构一种稳定形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项重要历史任务。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已然成为新时代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议题,其中首要的是集中探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性质与内涵,现有研究大致可分为三种进路。
一是从共同体的延续出发,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共有的中华文明历史中形成的一个中国式的拥有共同命运的文明有机整体[1],经历了借鉴与萌发、探索与创新、继承与完善、发展与成熟四个阶段[2],呈现出从站起来时期民族自觉向自为的过渡,到富起来时期初步实现民族自为与民族复兴,再到强起来时期全面实现民族自为与民族复兴的演进过程[3]。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天下观”“大一统”“和合”“华夷一体”等观念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生成的文化基因[4],“大一统”思想、“真正的共同体”思想与历史合力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5]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来源。近代以来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现代国家在中华民族自在自觉成长的基础上理性建构的结果[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则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和建设提供了新的路径[7]。
二是从共同体的统一性出发,认为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方式[8],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才能提升中华民族的认同度、凝聚力和向心力[9],蕴含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共同性和实体性特征[10]。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中华民族”与“共同体”两个词语复合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具有多重共同体属性的政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价值共同体、身份共同体等[11],最重要的是基于共同身份认同、共同历史记忆、共同文明根脉、共同价值追求等形成的命运共同体[12]。
三是从共同体的张力出发,认为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特定语境之中,共同体的要素重叠、纽带联结、功能依存分别对应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中华民族的互嵌性及中华民族的共生性[13],呈现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多重语义。在不同的语境面对不同的他者,中华民族共同体凸显出国家共同体、国民共同体与民族共同体三重意涵[14]。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旨在消弭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之间可能存在的斥力[15],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外部最大的边界,但内部也存在着族际可跨越、有弹性的边界[16],因而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可塑性,呈现出国家建设与社会建设紧密结合的民族事务复合性治理的特征[17]。
已有研究凸显了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但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忽视其背后的民族国家共同体属性则会难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政治结构与发展逻辑。本文试图从民族国家的共同体属性出发,承认民族国家共同体属性的价值与意义,以民族国家共同体审视中国,阐释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三重政治结构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结构性约束。以此分析民族国家共同体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提供认同的逻辑,解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非均衡格局,阐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变迁层次,探究三重政治结构约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未来道路。
2 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结构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构建一个基于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的三重政治结构,试图回答处于三者之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究竟为何以及如何演进(见图1)。本文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通过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三个层次开展的,也就意味着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三重政治结构。一是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为的前提是中华民族本身作为一个民族存在有其自我意识,才能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各民族凝聚成中华民族共同体。二是中国疆域的固定为中华民族的自为提供了新的发展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中华民族提供了基本的政治载体,民族国家化、国家民族化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有了基本的政治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有了基本的民族内核。三是中华民族在世界范围内能够屹立于民族之林,尤其是通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世界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存在。
图1 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中的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关系图
2.1 从自在到自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民族之维
从自在到自为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逐渐确立的过程,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识是中国共产党在理论发展与实践拓展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的。“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18]从自在的中华民族到自觉的中华民族的历史演进过程既是持续一贯的,也是断裂曲折的。就持续一贯而言,中华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实现了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缔造了统一的中国历代王朝和现代国家。虽然中国的天下观念并非单纯的与拥有固定疆域的现代民族国家相一致,但天下观念塑造的一体化观念深入人心。及至近代,梁启超提出了中华民族的概念,概括生活在中国境内的所有民族,赋予他们新的适应现代世界体系发展和国家发展需要的民族身份,试图通过民族这一外来概念框定中国人的身份认同,在世界交往中体现民族的可识别。这一概念是“中华”与“民族”二者的结合,既体现了中国传统的族类观念,也契合了近代以来的民族身份背后的国家之别,因此很快得以传播和广泛使用。
就断裂曲折而言,从自在的中华民族到自觉的中华民族的历史演进呈现出被动性与回应性。中国近代以来遭遇的外来入侵体现在中华民族的转型上,它打断了中华民族本身的发展轨迹,在遭遇前所未有的民族竞争的过程中不断改变原有的轨道。民族发展的一般性要求中国境内的各民族适应世界民族发展的历史潮流,回应现代性的诉求,以国家的名义组成一个国家层面的民族共同体,实现民族的国家化。尤其是在面对外来侵略的背景下,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各民族都不得不与国家发生联系,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相联系。这打断了原有的民族发展轨迹,使得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发展开始适应现代国家构建的理论与实践要求。
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作为一个政治性现象获得了认可,有政治实践发展的需要也意味着理论上的萌芽开始形成。梁启超提出中华民族概念后,存在着被认可的时间差异与群体差异,体现出中华民族的演进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获得不同群体的认同。在这一概念提出后,中华民族概念被政治精英基本接受,开始取代原来对中国境内民族的称呼,但中华民族究竟是什么还存在一定的争议[19]。从抗日战争时期傅斯年的“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和顾颉刚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再到改革开放后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以及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等观点,都在阐释其对中华民族的认识,也意味着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认识的不断深入。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等重要历史事件的发生不仅让理论上的争论开始趋于统一,而且也使得中华民族观念从政治精英走入普通大众。中华各民族凝聚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才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现代国家奠定深厚的民族基础。
2.2 囿民族在国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国家之维
对于民族而言,国家赋予了民族以生存的空间,以固定的领土疆域约束民族的发展可能。一方面,以国家的形式约束民族的发展,使得民族以国家的名义发展,在民族国家化、国家民族化的过程中实现民族与国家的一体化发展。民族在国家的形式下发展是一种积极的发展态势,国家提供了民族发展的界限,使民族发展不至于越轨,为共同体建设确定界线和范围。另一方面,以国家的内涵确定民族的发展,中国疆域范围内的民族如何凝聚成一个共同体需要政治上的界定,国家的建立就为民族更好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上的秩序,并且国家的发展是朝向一个稳定的、确定的方向,为民族的发展奠定了基本的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给中华民族披上了国家的外衣[20],也就意味着为中华民族打造了坚固的政治屋顶,中华民族拥有了现代国家形式,成为一个国家民族[21],实现了国家与民族的有机统一。因而,“对中国的现代建国来讲,‘中华民族’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民族基础被定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作为‘中华民族’的政治社会依托被定格的”[22]。
国家民族化、民族国家化是民族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给予中华民族以外在的政治包裹,赋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民族的内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华民族具有了单一性和复合性的特点,规约了民族政策的演进,确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必然性。单一性要求中华民族在国家的名义下发展成为国家所需要的民族形态,这就是作为共同体的中华民族。复合性不是否认单一性,反而是在认可单一性的基础上,将各民族既塑造成国家所需要的整合性的民族形态,也承认各个民族的特殊性,保留多元的民族形态。将民族置于国家的庇佑之下展开共同体的建设,这不仅具有民族自我成长的意义,还在于为国家嵌入民族的内核,确立民族与国家发展的一致性与必须性。一致性要求中华民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范围内成为共同体,满足国家发展对民族的要求;必须性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延续与发展是以中华民族为根基的,没有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就难以维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的民族基础。“所有现代国家必备的属性与特征都在中国国家建构的‘任务单’中。中国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民族精神都需要在传统基础上实现现代化的转型与重构。”[23]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而言,历史承继的资源无疑是充分的,但缺少现代国家所依托的民族样态,因而凝聚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既是中华民族发展成为共同体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需要。“对于一个初心选择了‘人民共和国’这样一个现代政体的国家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身便是属于这个国家全体民族整体性的认同与认可的。”[24]
2.3 因中国而世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世界之维
作为一个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载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载体形式不仅体现在对内的整合性和民族-国家的一致性,而且体现在对外的独立性和民族-国家的唯一性。换言之,中华民族共同体能否稳定发展不仅取决于自身的成长,更取决于国家的成长,而这不仅是国家本身的发展,也需要外部予以认可和支持。从空间的维度来讲,一国的国家建设正是在其特定的国家治理空间(领土)内部进行,通过行政区域划分、国族叙事等具体治理手段,将国家内部不同地域、族裔的人口整合成一个具有内在均质性的政治共同体;对外则是在“超国家”的空间层面捍卫自己独立自主、代表特定国家治理空间的唯一性地位,在与其他国家的交往中展示和达致特定的国际治理空间秩序[25]。如此,从世界确定民族-国家的发展就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不仅是对中华民族自身发展的诉求,而且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的诉求。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然是以一个共同体的形式存在的。一方面,以国家化的民族形式确定民族对外的形式,即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式对外展示民族的生存状态、发展潜力,而不是以单个民族的形式;另一方面,世界赋予了民族发展的界限,以主权的名义约束了民族向外发展,要求中华民族共同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载体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活动。虽然民族国家理论受到了较多的批评,但“到目前为止,民族国家仍然是唯一得到国际承认的政治组织结构”[26]122,这决定了作为民族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位与作用。
清晰的边界意识、持续的规则意识、明确的主权意识是现代国家的标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无疑需要现代国家的标识。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非只是简单地融入世界之中,而且是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成长的基础上,以主权国家的姿态实现民族的崛起与复兴。同时,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更不是被世界所同化,而更应该是关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成长,发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特色,如此才能实现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在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共同体的追求之下,才能满足大一统历史观之下中华民族的发展需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才有全新的发展可能。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越是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越是成熟,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越是稳固。
3 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非均衡格局
由于中国的历史、地理、文化等多方面的差异性,各民族与各区域的发展阶段、发展模式、发展进程等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与民族区域自治等在实践中往往也存在一定的制度缝隙。类似的差异化凸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非均衡性,呈现出一种非均衡的格局,约束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制度建构、形态特征和政策选择。
3.1 内在归属性认同与外在赞同性认同的叠加
民族识别及由此创立的民族分类,是现代民族国家对境内人民进行管理的客观需求,确立了族源清晰、身份纯粹而文化性质明确的“少数民族”概念[27]。因此,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进程中,存在着少数民族内在归属性认同与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外在赞同性认同两种认同的交错。在政治认同中归属性认同是一种归属感,是典型的原生主义认同,是民族之所以是民族的重要依据,它昭示着民族的文化特质、信仰习俗等。赞同性认同是一种肯定的态度倾向,是典型的建构主义认同,但它并没有否认原生主义的归属性认同对它的奠基性作用。事实上,建构主义的赞同性认同是在原生主义的归属性认同的基础上产生的,离开了归属性认同,赞同性认同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也就意味着赞同性认同的建构不是随心所欲的。二者的复杂关系意味着归属性认同与赞同性认同之间是相互交织的,存在着认同的层次性。
基于对固有领土的认同、对共识性文化的认同、对作为民族载体的国家的认同等,表明了归属性认同和建构性认同的一致性,突出地表现在将共同领土之上的人群塑造成共享命运的公民。不过,除了一致性的追求之外,内在归属性认同与外在赞同性认同的错位亦是存在的,二者的矛盾是不可避免和不可忽视的。正是二者之间存在着矛盾,才意味着超越归属性认同以建构赞同性认同的重要性和意义所在。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而言,要在各民族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建构作为共同体的中华民族的归属性认同,也要在基于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对伟大祖国、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建设,都不是一种机械性、模式化的建设,它实际上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种自我实现,是一种新社会、新国家与新文明的创造”[28]。
3.2 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中的民族与国家二重性
作为一种为消除民族与国家之间二元结构张力而构建的国家形态,民族国家通过一套制度化的机制来确保民族对国家的接受和认可,从而使国家成为民族的政治屋顶,因而实现民族与国家的有机结合和统一[29]。在外来的民族国家体系与传统中国的碰撞、交流与竞合下,中国逐渐回应、调适与融入民族国家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阶段性完成民族国家构建的标志。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中民族与国家二重性是一直存在的,两者的非均衡格局在于民族发展与国家发展有各自的逻辑与方式。民族国家的生成是相当晚近的,尤其是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是以国家约束民族的方式实现的,民族发展的自主性被挤压和收缩,国家塑造民族的意愿和能力尤为突出,造成了民族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张力。这就导致了现代国家民族问题的产生,对民族与国家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要求中华民族成为命运共同体有两个方面的基本限定:一方面,正是因为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才要求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树立“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中华民族是一个”“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思想观念;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多民族国家是统一的,才要求培育共同体的价值理念,追求一体的主线和方向。多民族意味着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各民族的不可分割性,意味着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对多民族的进一步界定,意在表明中国境内各民族之间是统一不可分割的,各民族只有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内才能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发展空间和发展可能。脱离了统一的国家这一载体,多民族势必会四分五裂,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方向。现代国家建构需要建基于一定程度的政治共识之上,因而在多民族的历史基础之上需要形成超越民族认同的一体化认同[30]。在民族与国家之间存在一定的缝隙时,约束和限制对本民族的认同并非消弭本民族历史进程和文化传统,而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成,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3 民族—国家的“内”与世界体系的“外”的互动
内外关联与冲突,是对近代以来中国民族国家建构的国际因素的冲击与国内因素反应的概括。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逻辑起点在于如何在一个从历史承袭而来的社会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国人以前对于内外的区别主要在于文化的认同差异,而近代则需要将内外关系绝对化,这种绝对化的典型标志就是使用国家、民族等新观念来观察世界,形成自身与他者的新定义,自然形成了中国与外国的区别[31]。民族国家概念的习得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提供了重要的中介,在外来冲击之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我演进道路被中断,注入了民族国家的理论支撑与实践道路,开启了新的发展模式。可以说,内外关联与冲突突出地体现在中国是不是应该走民族国家道路,或者说中国到底是不是民族国家,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如何看待外部世界。支持者认为,民族国家是主权所系、是正常的国家形式、是国际社会最主要的政治行为体,因而中国不能置之不理,需要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完成中国的民族国家建构,进而融入世界体系。反对者认为,民族国家是西欧政治社会发展的经验概括,不足以复制至其他地区,反对将中国纳入民族国家体系,主张从中国的文明型特质出发,强调文明型国家对世界体系建构的价值,甚至徘徊在帝国、天下与民族国家的纠葛之中。
二者的争论各有道理,但民族国家在中国的序幕与中华民族的自觉是联系在一起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中国首先应该转型为一个民族国家,要完成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保持疆域的完整、民族的多样性包容、国家的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打下基础,也只有建设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才能为民族国家在中国扎根提供前提。也就是说,以民族国家构成的世界体系已经是既定的政治历史产物,有其固有的发展阶段与层次,制约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方向与发展前景。在民族国家仍然是国际政治最主要的政治行为体的当下,中国难以超越民族国家的发展阶段与层次。当然,承袭历史传统而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包容性的文化传统,呈现出国家形态的复杂性,是否有必要超越民族国家或者说能否超越民族国家也是值得关注的话题。
4 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发展理路
民族—国家—世界体系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阶段性层次,但并非单纯的递进式演进,而是呈现出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复合性交织,民族的演进、国家的演进与世界体系的演进在同一时空条件下交织前进。认同的叠加要求建构国族—民族复合的双层主体结构,民族与国家的二重性要求在追求国家统一的同时完成民族共同体的建构,而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的互动要求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同时探索新的世界体系。
4.1 塑造统一的多民族结构的民族共同体
近代以来民族概念的传入与民族国家的崛起对中国知识分子产生了较大影响,他们认识到民族国家是中国发展的重要方向。在吸收民族概念的基础之上,梁启超提出了中华民族的概念,得到了普遍认可。不过,在中华民族究竟为何的问题上存在着不一致的看法。傅斯年提出的“中华民族是整个的”、顾颉刚提出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孙中山提出的多民族的中国是一个“伟大之单一国”等观点,都是对中华民族性质的界定,集中讨论了中华民族是单一民族身份还是复合民族身份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基于对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认知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对中华民族的认识定格于统一的多民族的架构,形成了“国族—民族”的双层结构认知[32]。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既要着眼于中华民族的单一民族身份,也要照顾到中华民族的复合民族身份,形成一种统一的多民族结构的民族共同体。
一方面,中华民族是一个单一民族身份的性质,源于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范围内开展中华民族的一体化建设。这里的逻辑在于,“中国迈向现代国家的逻辑起点和历史使命与西方国家是完全相反的,即不是以不同民族成为独立单位体为前提,而是以维系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存在与发展为前提来建构现代国家”[33]40。由此可见,中华民族成为与国家相联系的国族,中华民族的概念对中国超越社会民族、建构政治民族发挥了鲜明的实践指向性作用[22]。“国族机制为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各种机制的形成、巩固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性条件,从而构成了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的基石。”[34]另一方面,中华民族是一个复合民族身份的性质,源于中华民族内部由56个民族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尊重各民族的差异性,但不能无限放大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性。在中国的民族事务治理中,存在着将“民族”的概念聚焦于少数民族[35]的现象,形成了诸如民族地区专指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研究专指少数民族研究、民族政策专指少数民族政策等学术误区,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中华民族中的“民族”概念。
4.2 追求国家统一与建构民族共同体的共时性
从政治学的视角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是民族建设(nation-building)和国家建设(state-building)进程中的重要任务,意味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呈现出民族国家的一般性和普遍性特征。民族国家共同体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民族和国家相结合的共同体形态,这就意味着建构一种稳定形态的共同体是每一个民族国家的重要历史任务。按照这一逻辑,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不仅仅是建构具有共同体身份的中华民族,更重要的是要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抓手建设一个新的社会、新的国家、新的文明。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强调的是作为外来的民族国家体系与传统中国的碰撞、交流与竞合,旨在说明传统中国的国家性在外来的民族国家体系的挤压下,逐渐回应、调适与融入民族国家体系的过程。外部入侵的压力迫使中国在与外界的接触中逐步了解民族国家范式,逐步完成了从天下到民族国家的转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独立的主权国家的转化,这一系列的变迁标志着中国不外于世界。对于演进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而言,完成国家统一、确立清晰的边界意识、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领土认同,是完成作为政治屋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当务之急。传统国家有边陲(frontiers)而无边界(borders)[36]4,现代国家则是以基本边界组成的领土展开的。这是民族国家与传统国家最为基本的差异,强调了现代民族国家的领土主权及其边界意识。对于现代民族国家而言,民族国家与族群、语言、宗教等的历史不是必然重合的,领土空间的属性因而具有了强烈的政治意味,仅当被置于领土型国家的大空间尺度之下,在政治上才是聚合性的而不是分裂性的[37]。因此,在现代民族国家观念传入中国之后,解决与周边国家边疆的划界定边问题、将边疆少数民族及其边疆地区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实则是中国作为民族国家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从民族国家所要求的边界意识来看,近代以来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中国不断突破“天下观念”和王朝意识,在不断与外来的力量博弈中确定中国的疆界、维系中国的领土主权,实现从“天下”到国家的转型。边界意识是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首要意识,尤其是对于尚未完全解决边疆划界和实现祖国统一的中国而言尤为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作为民族认同、国家认同基础性的领土认同是否能够有固定的疆界、确定的边界和稳定的边疆。
4.3 探索新的世界体系以确保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主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华民族的政治屋顶,意味着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仅要正确处理好各民族的关系,以构建稳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还要基于主权概念助推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民族国家是一种国家形态,本质上是一套保障民族认同国家的制度安排。因此,获得并保持一定的国家认同是民族国家存在的基础,构建国家认同也成为民族国家建设的根本任务[20]。主权边界预设了民族国家建构的尺度范围,意味着国家认同的范围止于主权边界,而不能越过主权边界。民族国家被感知、认可和确认,需要确立一个“具体性质的永恒的、不可侵犯的‘祖国’观或者国家观”[38]8,使国家显现于普通的日常生活,实现从“想象的共同体”到“可见的共同体”转变[39]。区别于传统帝国对政治体制的兼容与对多样化的历史叙述的接纳,对于作为主权国家的民族国家而言,统一的叙事风格与方式成为民族国家建设的重中之重[40]。主权是民族国家的支柱性概念,意味着民族国家不论大小、强弱等都是平等的,主权概念的出现意味着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所确定的政治秩序有了坚强的保障,民族国家成为世界政治秩序的主要行为体。“民族国家在可见的将来不仅不可能消失,而且仍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国家主权仍将是民族国家的基础和最为重要的政治权力。”[41]
在全球化时代,全球治理、世界政府、全球主义等的提出并不意味着民族国家的终结,反而是更加需要民族国家的支持,需要以国家主权作为全球治理的基础。在民族国家认同确立与主权确定的基础上,中华民族共同体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实则有赖于新的世界秩序形成。中国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大国,一直扮演着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的角色,一直是各种全球治理问题方案的提出者、积极建设者,彰显了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积极有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不仅是中华民族本身的发展完善进程,更重要的是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为契机,形成一种新的世界性的政治格局。“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还处于发展过程之中,其最终的完成不是中国作为单一民族国家的构建,而是某种新的国际关系和世界体系的形成。”[42]
5 结论与讨论
处于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三重政治结构约束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不仅在于完成民族国家内部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双重任务,实现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共生性,而且在于寻求在世界政治体系中的地位与影响力,这样的三重政治结构约束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道路选择。这也就意味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不仅是历史传承的延续,更是近代以来国家建设、民族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在支撑,也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保证。正是因为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的三重结构的互动导致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呈现出非均衡的格局,表现在内在归属性认同与外在赞同性认同的叠加、民族与国家的二重性、民族—国家的“内”与世界体系的“外”的互动等,约束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制度建构、形态特征、政策选择。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需要塑造一种共命运的民族共同体以实现民族的演进、完成国家统一与民族国家的建设以实现国家的演进、以新的世界秩序的形成助推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本文是以民族国家共同体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背景来解读的,民族国家发展到今天,始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正是因为民族国家发展的多样性、主体性、必然性等造成了民族国家发展道路上的障碍,集中表现为民族国家发展的多样性与民族国家内在要求的一致性之间的矛盾、民族国家发展的主体性与民族国家的全球化趋势之间的矛盾、民族国家发展的必然性与民族国家内部次区域主义的矛盾。由是观之,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仍然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如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是否能够超越民族国家从而衍生出新的国家范式,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在多大程度上改变现有的国际政治秩序,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的次区域的分离主义运动在多大程度上制约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等,都是值得关注的议题。这也就决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性、时代性和发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