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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的体系性及其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价值

2022-10-10武廷海郑伊辰

新视野 2022年5期
关键词:体系空间

文/武廷海 郑伊辰

2022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入了解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史,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历经数千年的发展演进,中国城市体系与行政、交通、经济、文化等系统高度耦合,在统一多民族国家之抟成、广域空间之治理中起到了枢纽作用,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和国家治理的空间骨架,为新时代的国土空间规划提供了历史基础与借鉴。

一 中国城市体系的地理基础

中华民族生息繁衍于世界最大的大陆——欧亚大陆、世界最大的大洋——太平洋、世界最崇峻的高原——青藏高原之间。总体看来,以“胡焕庸线”(黑河—腾冲线)为分界,中国可以分为两个大的文化—生态区:胡焕庸线以东以南地区,以稠密的人口和适宜农耕的肥沃土地为特征,约占全国总面积的36%,全国总人口的96%,分布着我国现存文化资源的约90%;胡焕庸线以西以北地区,以沙漠、高山和草原为主,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全国总人口的4%,现存文化资源的约10%。历史地看,早在新石器时代以来,这种宏观的分区特征就逐渐出现,并贯穿整个历史时期。

中华大地上的纵横山川划分出不同的界域,造就了统一文明之下丰富多元的区域文化特质,如秦岭—淮河东西轴线是中国南北方的分界线,南岭是华中与华南的分界线,昆仑山—祁连山—横断山是第一二级地理阶梯的分界线,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是第二三级地理阶梯的分界线。诸河流系统——黄河、淮河、长江、珠江等,形成了适宜农业、便于水运的大片冲积平原,其间汾渭平原、太行山前走廊、四川盆地、江汉平原、鄱阳湖盆地等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的地理单元,扮演着文明“主舞台”的角色。

二 中国城市体系发展的阶段性

植根于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特质多样的地理基础,中国城市体系先后经历了城邑起源与地域化(1万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分封制与邦国化(夏商周时期)、郡县制与层级化(战国秦汉以来)三个主要发展阶段。

(一)城邑起源与地域化阶段。中国城市的体系特征有着长期的起源过程。距今10000年左右,大陆冰盖开始大面积融化,为人类聚居范围的拓展提供了基础条件;距今8500至3000年的全新世大暖期气候相对温和湿润,这段时间也是早期聚落集中产生、发展、演变的关键历史时期。约距今9000年至7000年,规模聚居开始形成,农业、养殖业和手工业得到发展。约距今7000至5500年,部分聚落内开始出现等级分化,聚落空间复杂性也随之提升。约距今5500年至4500年,社会发展进入“古国”时期,东北地区牛河梁、东南地区良渚、江汉地区石家河、中原地区北阳平、鲁东南尧王城等文化遗址,都是“区域性国家文明”的典型表征,[1]就在这一时期,特殊的聚落形态——“城”(walled-city)出现,中国早期城市规划亦当于此时起源。

早期中国的城市体系可以理解为地域化的“城—国”体系,与西方的“城邦”传统有一定的相似性。这种“自生”的城市体系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城市数量众多,按照古代文献的说法,黄帝时代“天下万国”星罗棋布;二是城与城(“国”与“国”)之间在治理上相对独立;三是早期城市建设锚固于其所在的地理单元,在空间形态上具有多样性,每一个地理单元内部的城邑又有着比较鲜明的文化共性。关中平原、伊洛河流域、南襄盆地、江汉平原、泰山北麓地区、太行山前走廊等地理单元,[2]是早期城市体系的主要承载空间;其间,城市各据地势、诞生发展,塑造了“满天星斗”的文化区系格局。[3]

(二)分封制与邦国化阶段。夏商周三代以“城”为地域控制的据点,相应地,广域空间规划具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对于广袤的国土空间,按照特殊的功能需要(如军事据点、盐仓和青铜作坊等)设置充当控制据点的城邑,形成体系;二是都城对整个地域发挥核心统领作用,其规模、结构等也表现出特别之处,都城地区的“城市化”程度高于周边地区。

《考工记》中记载的“匠人建国”与“匠人营国”,都是“建城”与“营城”的意思。“国”即城市的边上附着“野”(亦即国之“郊”),形成“国—野”二元空间体系,相应地产生了“国人—野人”之分别。宏观地看,城市体系的空间形态呈现出“星罗棋布”之格局,一个个“国—野”单元之间还存在着“隙地”,与后世广域领土国家的“密铺式治理”尚有区别。如《诗经》所载之公刘迁豳、太王迁岐,都是举族迁徙,新筑城邑,开辟郊野,形成典型的、分散的国—野单元。

商代已经自觉地通过设置城邑对国土空间进行据点式控制。中心是“大邑商”也就是商都,周围是“子姓”宗族的居住地,再往外是由殷商势力控制的四方,更外是方国。从今潼关到郑州的黄河两岸,城邑大致等距、有规律地分布。商代前期,东到郑洛,西到潼关,南到盘龙(今武汉市一带),都有城之建置。商代晚期,城邑据点向东扩展到山东半岛。设置这些“城”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国土空间、战略要地和铜矿等关键资源,其周边聚落一般较少。

西周以较小的军事政治体量控制了广阔的国土空间,为了实现全国秩序的统合,周王利用亲缘关系维持封建网络,形成血缘与政治结合的双重结构——分封制体系。中央政权在中国北方黄河流域的范围之内发号施令,激励功臣、宗亲等到东方去开辟土地,以此深化对广袤地域的控制和开发。早在文王时代,周已有封建之实;待到殷都陷落,武王开启第一次大分封;周公旦二次克商,周室的地盘开拓到黄河下游和济水流域,同时也放手封建兄弟姻亲,开启第二次大分封。西周分封实质上继承了商代“布点城市、控驭国土”的办法,城的建置及分布是一种战略性的空间经营——布局落子、连点成线,进而控制广袤的面。

与分封制相结合的广域城市布局,体现了基于宗法礼制的严密等级规范,如《考工记》记载的“王城—诸侯城—卿大夫采邑”的序列。值得注意的是,西周的分封是因势利导的动态过程,并非如《周礼》《礼记》等典籍所言,似乎一夜之间便建立起层层嵌套、规整严密的空间体系。

(三)郡县制与层级化阶段。西周封建存在先天的弊病——分封越多,则宗周越弱;时间越久,则亲情越疏。春秋时期(前770年至前476年)诸侯争霸,封建制度轰然解组;战国时期(前476年至前221年)列国征伐,治理体系急遽转型。春秋战国时代城市规模与数量的剧烈增加,也为秦汉帝国时代城市体系新格局奠定了物质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世卿世禄制被官僚制取代,地方组织也逐渐由分封制、采邑制转为县制—郡制。春秋中后期,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税亩”的财政变革,分封体系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一些国家遂在占领区推行由国君派官直接管理的县郡体制。后来为了满足兼并和御敌的需要,将这种相对临时的建置转变为有权应对边境事变的、固定的地方政权组织。战国时代,列国边地日益繁荣,就在郡下分设若干县,形成郡县两级地方组织。

秦依靠军事优势灭六国,把适应其军政状况的、中央集权式的郡县行政体制推至全国,中国迈入全新的统一时代;其后“汉承秦制”,沿袭并完善了大一统的郡县制。如果说先前的“天下万国”时代,城市体系存在形式还是分散的城邑国家;那么到了帝国时代,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城市体系就正式形成了。

历史证明,秦汉帝国郡县体制有效地应对了广域治理的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如何统治广袤的帝国。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通过城市体系实现广袤空间治理的体系化、制度化,此可谓对我国后续历史影响至深至远的空间规划战略。秦并天下十余年,两汉绵延400余载,中央集权的层级制度日益深入实践,形成国家统一文化传统。公元前201年,刘邦“令天下县、邑城”,开启了筑城浪潮,汉代城邑数量大增,分布范围大为拓展,此前城市聚落分布相对稀疏的祁连山—天山廊道、汉长城沿线、东南沿海、东北及岭南等地区均有此时期的城址发现,这些城市无论距都城有多遥远,都遵守着相应的规制,连砖瓦上的纹饰都遵循相似的构图模式。

二是如何经营国家的核心精华区域。秦都咸阳与汉都长安是秦汉城市体系中的核心枢纽节点,也是中华文明的崇闳篇章。秦都咸阳经历了从战国时代秦国都城到秦帝国都城的变迁,秦始皇采取“象天设都”之策,使得城市规划发生结构性变化,形成以“山川定位”“设都于苑”“宫苑结合”等为特征的、都城规划之“秦制”。汉承秦制,西汉长安在萧何等人的深谋远虑下因地制宜,举九州之势,立城郭与建筑;相山川形胜,壮宫室以重威;以宫殿群为主体,用“面朝后市”之制,等等。西汉末年王莽托古改制,将儒家礼制进一步引入城市空间,形成“左祖右社”的礼制空间格局,其影响绵延后世。

郡县制与层级化的城市体系不仅巩固了地理空间意义上的统一中国,而且形塑了“多元一体”的文化特质,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向心性与认同感。隋唐宋元明清等朝代延续了郡县体系中“网络化、层级式”规划的精义,也为广域空间治理赋予了更多内涵。隋王朝重建了汉末以来长期旁落的中央王朝统一格局,开浚以东都洛阳为支点的南北运河体系,使大国山河体系与全国性的治理体系再次重合。唐帝国以城市体系和广域交通网络为文明的关键载体,其影响力笼盖了自中亚腹地到太平洋西岸的广大地区。终结南北分裂、“混一区夏”的元帝国疆域空前广阔,欧亚海陆交通畅达,“行中书省”这一关键制度设计更是今日我国省级行政机构的前身。明代开展大规模建城运动,都城与地方城市之发展臻于鼎盛,在这段时间分等级地、按照行政区划安排与营造的都城、府城与县城,是我国近现代诸多城市核心区的直接起源。明清两代,无论京畿地区的区域规划、地方城市的体系化经营,还是乡贤文士对基层市镇的着意营造,都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理念和方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中国城市体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各自呈现出鲜明特征。在城邑起源与地域化阶段(1万年前至新石器时代晚期),早期城市体系呈“城邑散布、满天星斗”的空间结构,城市体系的规模尺度以自然区域为限,通常以河谷、盆地等自然空间要素为中心,基于聚落产生与分化的演变机制,由自然要素进行联系;到了分封制与邦国化阶段(夏商周时期),空间结构因分封制的存在呈“置陈布势”之态,整体空间尺度扩大到以汾渭平原—中原地区为核心的三千里尺度,逐渐形成以王畿为核心的分布式格局,其演变机制遵循基于血缘宗法的分封制度;到了郡县制与层级化阶段(战国秦汉以来),城市体系正式演变成熟,与行政体系、交通网络共同锚固于“大国山河”,空间尺度扩大到以都城地区为核心的万里尺度,层级式的空间特征不断巩固,城市体系的空间演变机制也从先前的聚落自然演变、分封—宗法制度,变为大一统王朝治下基于山河形势的行政区划和空间治理(图1)。

图1 中国城市体系发展的三个阶段概念图 来源:作者自绘

三 中国城市体系在文明进程中的作用

《汉书·食货志》阐述了中国古代通过城市体系治理推进国家治理的思想:“是以圣王域民,筑城郭以居之,制庐井以均之,开市肆以通之,设庠序以教之。士、农、工、商,四人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圣王量能授事,四民陈力受职,故朝亡废官,邑亡敖民,地亡旷土。”不忘本来,面向未来,中国城市体系在文明进程中的作用需要被更深刻地认识。

(一)城市体系在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地位

城市体系是中华文明的枢纽,在文明进展中起到牵引作用。城市的出现是中华文明形成和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城市体系成为国家形成与发展进程中的支撑性节点网络,不断实现空间的整合与治道的延续。秦汉推行的郡县制在相当程度上可视作国家层面上成文的城邑秩序和体系。历经数千年不断发展优化,中国城市体系与大国山河相得益彰,与行政体系高度吻合,与交通网络相辅相成,共同在广域国土空间控制与社会治理中发挥了枢纽作用,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抟成提供了基本的空间骨架。

城市是地域的中心与国家治理之关键。传统中国之乡村植根于土地,孕育着生命和希望,城镇则通常设立于交通便利或形势险要之处,成为国家开展空间治理的战略据点。商代有意识地建置城邑以控御新附国土;西周时期通过营“国”(城)辟“野”(乡)、体“国”经“野”而“封建天下”、布子谋篇;西汉时,中央政权有组织地“营邑立城”“募民徙塞屯田”以巩固边疆,这些都是以城市治理推动广域国家治理的例证。

都城地区是国家与城市网络的心脏区。在时代变革中,都城如秦咸阳—汉长安、隋大兴—唐长安、元大都—明清北京等,都成为所在时代人类文明水平最为综合的体现。都城规划及其演进脉络是中国城市规划历史的缩影,在宏观层面,其体现为国家、区域尺度上的都城选址与地区经营;在中微观层面,其体现为地区尺度结合具体条件的规划设计,以及天—地—人—城的整体创造。

(二)中国城市体系的整体性和多中心性相统一

横向地看,中国城市体系的整体性和多中心性相统一,发挥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作用。在秦汉以来的古代历史中,即使政治有时陷于分裂,朝野对“统一”的认知与信念也未见泯灭,中华文化及其空间载体——中国城市体系,就是这种统一思维的深层次原因。城市体系自从在秦汉以郡县制正式确立以来,就成为中国古代无法绕过的制度核心,是中华文明得以绵延不绝的“空间密码”。另一方面,在整体之下的每一个区域、次区域也能“自成一体”地行使整体职能,但具体而微。《禹贡》九州、《史记·货殖列传》经济分区、元代行省设置等,都是整体之分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大行政区”设置也在一定程度上沿用了这种思想。正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一个或几个分系统的局部失能不会导致整体的崩溃。

(三)中国城市体系的纵向同构性与递变性相统一。

纵向地看,中国城市体系的同构性与递变性相统一。一方面,中国城市体系存在多尺度同构的空间特征。政治上,都城—省会—府城—县城的衙署空间、坛庙空间、皇宫—亲王—郡王等勋贵府邸空间等,都“有其定制”、依次增减,遵循着内在的同构逻辑。经济上道理相似,在从国家级的通都大邑、到区域性中心城市—府县城市—商业市镇的递降序列之中,行使经济功能的基本空间(如坊市、街衢等)不存在根本的差异。另一方面,城市体系也在纵向存在着递变性,空间层级越高,复杂性越强。因此中国官吏之升迁很少有越级的特例,在城市角度看,就是空间尺度不同带来的治理难度差异——官吏需要经过一级城市的历练,才能到更高级接受挑战。

(四)中国城市体系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且“动静切换”较为灵活

一方面,城市体系承载着日常治理,是郡县制、流官制、税制等国家制度的空间体现。微观尺度,一座古代城市中的衙署布局堪称国家制度的“活地图”;中宏观尺度,行使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功能的市镇星罗棋布于国土,是国家活动的空间写照。另一方面,城市体系有着很好的动员潜力和生长性,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变化。譬如汉朝初年“静态的”休养生息政策转换为汉武帝时期“动态的”远征匈奴战略,帝国的官僚和城市体系在此间较好地完成了历史任务;时至近代,孙中山《建国方略》的实业计划与抗战时期的战时经济、根据地体制,都是中国城市体系“动静切换”的具体表现。

四 依托城市体系探索人类文明新形态

西方现代化以城市为主要发生场所,而近代中国发展的落后在相当程度上是城市及其创新功能的相对落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相当程度上有赖于依托现代科技文明的城市复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4]需要特别重视城市体系对文化、经济、生态、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统率作用,依托城市体系来规划国土空间。

第一,以城市体系为空间骨架,巩固广域文化格局。秦汉以来,城市体系都是国家的“空间骨架”,起到了维护国家统一、形塑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作用;目前,城市体系成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主体部分,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之重点。我国城市建成区以占国土面积约1.9%的空间体量,承载了28.9%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38.6%的中华文明标识载体;29个重要的城市群和都市圈以11%的国土面积承载了35.7%的文化资源。14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与980片历史文化街区,集中体现了中华文明成就与中华民族智慧。面向未来,需要巩固以城市体系为骨架的中华广域文化格局,落实以城市为重点的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立足传统、兼收并蓄、面向未来地营造中华城市文化,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文化方案。

第二,以城市体系为空间引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地区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城市对人口与经济的集聚作用持续显现,“规模效应”不断增强。目前,随着国内外发展环境深刻变化,国家致力于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城市体系成为新发展格局的空间载体。面向未来,需要更加自觉地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与质量,汲取更多现代科技文明成果,将城市体系培育为稳定持续的创新动力源,助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第三,以城市体系为关键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城市自古附丽于中华山川,形成山—水—城有机相融的城市建设传统。目前,城市作为高密度人居系统,集中了大部分的经济体量和能源资源消耗量,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建设美丽中国,改善水源、大气、土壤等环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都需要以城市为科技解决方案的创新源与综合治理政策的落脚点。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将城市体系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筹考虑,真正推动城市人居从“高密度”走向“高效能”,将建设的重点从增量扩张建设转向存量增效利用,构建良性、健康区域生态。

第四,以城市体系为空间主体,建设人民美好家园,实现共同富裕。城市体系与治理体系、交通网络高度耦合匹配,是中华文明得以长盛不衰、绵延不断的“空间保障”。伴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我国多尺度多层次空间治理有望日趋完善,城市的体系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疫情是对中国城市治理策略的新考验,新形势下,如何更好满足人民全面发展的空间需求、如何持续激发社会主义城市发展潜能,都成为发展与治理的重要命题。[5]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需要以城市体系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空间凭借,以城市治理实现经济社会治理的统筹协同,完善国土、区域、城乡、社区等尺度的框架性制度设计,进一步发挥城市体系这一“空间遗产”在人民安居乐业与区域协调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实现空间共治共享。

当前,城市地区之间的竞争是国际竞争的重要形式;未来,城市仍将是人类文明的中心与创新要素的源泉。面对不确定性的挑战,美美与共地整合人类智慧、谋求价值共识,已经成为“地球村民”的必由之路。[6]我们需要“植根大地”地理解中国城市特性,认识中华城市体系在世界人居文明中的独特价值,[7]积极探索基于自然、本于文化的未来城市体系解决方案,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辟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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