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历史分期研究
2022-10-09何梦瑶赵纪军
何梦瑶 赵纪军*
1 问题的提出
根据“现代化”的定义[1],中国风景园林的早期现代化进程可追溯至19世纪中叶。清王朝走向衰退、帝国列强入侵,整个民族开始了对于国家、社会运命缓慢而痛苦的批判性思考,这一时代背景促使现代性在中国社会的内部逐步成长,启发了新式园林空间向开放式迈进。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变迁,中国风景园林已茁壮成长为人居环境建设至关重要的行业,人居环境学科群中与建筑、规划并立的学科。
但在学科与行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其理论与实践内容庞杂、量大面广,迄今尚未出现全面且系统回顾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发展的通史性著作,对于整体面貌的认识仍有待厘清。其中,对这一历史进程的分期是一个必要的基础。然而,相较于中国现代建筑史的研究,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史的分期问题尚未有严谨的学术论证。现行的诸多分期,大多仅仅依据国家政治、社会、经济等重大事件的时间节点加以确定[2-5],似乎约定俗成或理所当然。同时,历史进程认知不一①、分期方案划分笼统、考察维度单一等也是现有各种历史分期方案的不足之处[6-9]。毋庸置疑的是,作为专门史,风景园林有自己特定的发展规律,需要特定的历史分期方案以促进对学科与行业的历史理解。本研究试图深入这一话题,为推进和深化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史研究提供一个更为确切的认知基础,并为中国现代风景园林事业的独特发展路径提供一些思考。
2 导向与条件:理论性分期和现代化诉求
作为“理论性的分期”[10],对中国现代风景园林进行专门的历史分期是一项能够带来批判性反思的工作,因其不仅是历史编纂实践的基本需求,而且关于本质的分辨与认定,更要求重新审视史学研究中一些不假思索而习以为常的关键史实。参考建筑学科对历史分期问题的研究,其分期依据大致可分为建筑活动内容、中西交流影响、传统与现代之分野3个方面。
在建筑活动内容方面,有对设计思潮[11]、建筑创作[12]、人文建筑史[13]②等单一层面的特别关注,也有关于建筑事业(组织机构等)[14]、不同实施主体(建筑样式、建筑技术、建筑教育)[15]的全面概括,荦荦大端处展现了研究视野的差异性,也有难以统一分期的局限性。
在中西交流影响方面,更多学者从“建筑本体”出发,即“所谓‘现代建筑’并非政治术语,而有其特定的建筑学含义”[12]。据此,中国现代建筑的历史上限突破1949年,并导向了20世纪初西方现代建筑发生前提、发展原因等问题的探讨[13,16]。然而,西方现代建筑和现代景观并未对1949年之前的中国风景园林领域产生显著影响,相关研究指出至20世纪50年代,岭南现代园林的发展才纳入了西方现代建筑的一些思想理念和设计方法[17]。因此,“中国现代风景园林”中的“现代”所指,与西方现代建筑和现代景观中作为思潮、风格、运动的“现代”含义明显不同,而仍然主要是一个以“1949年”为参照的时间概念——一方面,这是迄今关于中国近代园林史大量研究的时间下限,朱钧珍主编的《中国近代园林史》[18-19]即为典型;另一方面,也是《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20],以及《中国现代园林:历史与理论研究》[21]等著作所界定的“现代”时期之上限。
在传统与现代关系的考量中,王为指出世界建筑史编撰方法为避免困于“风格史”方法论,不局限于描述美学品质的视觉特征,而是基于历史论述形成综合而全面的认识,从而导向“空间现代性”(modernity of space)的建构,使“现代性”成为替代性的论述模型[22]。在中国近代建筑史分期的具体实践中,刘亦师也采用了以“近代化”作为主线的全局视角,将研究扎根于中西关系、政局及社会的变迁背景[15]。相应的,本研究认为基于“现代化”历程的研究视角,有助于揭示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历史进程的本质与规律,即:立足于中国的现代化浪潮,充分尊重风景园林领域对于“现代”一词的特定理解,考察在适应社会变迁、解决时代问题、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知识、新理念、新形式、新方法、新特征等。同时,在“现代化”条件的观照下,通过认识其中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的运行轨迹,及其阶段性特征,更为深入地理解风景园林转变或“质变”的内在机制与原理。
综上,本研究将“现代化”视为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发展的主旋律,从而为历史分期提供基本的价值判断依据。同时,延续目前学科对“现代”一词的时间性理解,关注1949年以来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史中的基础性分期问题,并尝试依托近、现代整合研究的观念,考量1949年这一时间节点的多重历史意义。
3 并行与整合:政策背景、学科教育、行业实践的交互
历史分期终究是不断深化对历史发展总体认识的过程,这种深化有赖于历史自然段落研究的支持[14]。如前所述,对中国现代风景园林的探讨仍较为零散,相关的规划设计、地方园林绿化建设的记载与研究等纷繁芜杂,完整的学科知识地图未有清晰的呈现。如何汇集这些碎片化的信息,与现代化的基本理论互为参照,建立起一个清晰明朗的史料认知路径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面对学科日益拓宽的内涵与外延,为尽可能发挥历史分期研究对现代风景园林事业发展的参考作用,本研究试图采取更为全面的观察视角,构建相对系统的认知框架。从政策背景、学科教育和行业实践3条交错发展的路径中发现规律——其中“政策背景”是风景园林学科和行业发展的基础,“学科教育”是关于“人”的专业知识、理论的习得,“行业实践”是关于所培养的“人”运用专业知识、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及其结果,三者根植于最基本的学科与行业相关的系列风景园林活动,并密切联系(图1)——从而关注由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历史进程所反映的城市化、工业化、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等多方面的现代化变迁,描绘能够透视更深层动力因素的多维图景,为专门的历史分期提供更具说服力的基本依据。
图1 风景园林政策、教育与实践三者的关系Relationship between policy,education and practic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3.1 政策背景:国家与行业政策进展的内容及其影响
梳理与风景园林建设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组织之外的社会主体在公共政策活动中的言说,可分门别类地追溯其来源与发展,并进行分析与评述,包括: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爱国卫生运动到大健康理念下环境卫生观念的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批示到改革开放以后的山水城市构想等有关传统承继与现代新潮的追求;“四旁绿化”“大地园林化”等口号下“绿化”与“园林化”视野的拓展;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生态观念与园林形态的多样化;园林城市、公园城市等园林理念与城市形态的进展、乡村建设与发展,以及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化等若干方面的基本内容与演进趋势[23]。伴随新中国的成立,相关组织机构不断确立、更替与完善,这些政策话语逐渐以多样化的方式涌现于现代化进程之中,描绘了风景园林法制化发展的蓝图。
除了政策话语所体现的园林理念的多元性,也表现出从地方到国家、从试点探索到系统布局、从零散式延伸到系统性体系建设等多样的发展路径。1949年,时任杭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的江华和副市长吴宪联署颁布《西湖风景区管理条例》[24],其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以保护西湖为主旨的地方性管理法规,标志着西湖风景区开启了现代法制化保护与管理的新阶段。此后,相关文件不断推陈出新,加强了规划、管理等工作,这种法制化管理路径虽然是地域性的,但其连续、完整的思路与体系呈现出保护理念的现代意义,反映了中国珍视风景资源、积极建立和谐人地关系的文化传统。至20世纪80年代初,国务院明确风景名胜区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审定公布了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5年,第一部关于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法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带来突破性进展[25];此后一系列加强资源保护、卫生管理各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补充与完善,见证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管理监控等事业走向成熟和稳定的法制化过程。因此,政策层面的现代化不仅呈现为统领性话语推动风景园林发展的脉络,也体现了风景园林实践所凝结的成功经验,成为一种官方文本形式的风景园林嬗递标志。
3.2 学科教育:学科认知与建置的拓展及其意义
体系化、制度化的高等院校专业教育不仅在建置的变更与拓展上反映出学科发展的阶段性过程,专业知识更新的特征与方向也体现出风景园林认知与理念的变迁,反映了风景园林现代化发展的坎坷进路。
近代以降,园艺、建筑、市政等学科相关课程与知识的积累为学科教育的孕育与成形奠定基础;新中国成立后,造园组、城市及居民区绿化专业、园林规划专门化等学科教育的载体的开设见证了学科教育专门化的曲折历程;1963年,首个研究生学科目录的正式颁布确立了学科方向的分化与细化;1964年接踵而至的“园林教育革命”运动,导致学科的调整与动荡;改革开放后,专业分化与工学、农学等教育体系分设并进,园林植物与规划设计分野,建筑、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学科也进一步走向交互影响与交叉融合,学科在摸索中前行;20世纪90年代,西方现代风景园林(Landscape Architecture, LA)理论继近代陈植引介之后,再次成为学科教育革新的重要推力[26],且专业目录调整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学科内涵与外延成为争鸣的主题[27-28];景观建筑专业的无序拓展、景观学的实质性拓新、景观理论的更新涌现均成为学科的现代化表征;2005年增设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2011年正式确立风景园林一级学科,标志着学科、行业不断更替、更新的发展阶段。
学科建置不断丰满的过程展现了学科教育发展壮大的图景,学科与专业的知识生产过程则反映了风景园林内部走向现代化的多方推动力。如“学苏”浪潮下,与清华大学合办的造园组被迁回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自办,不同的学术渊源综合塑造了现代专业建制意义上的造园专业[29];又如同济大学的冯纪忠先生以建筑为原点逐步拓展出城市规划、园林的学科方向,在教学与规划设计实践中逐步明晰自身的培养模式与特点,开辟了学科以园林规划专门化为主的探索路径;此外,学科教育理念注重本土造园传统的挖掘与承续,在不同时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为激发、引导与调整学科发展方向提供了潜在而持续的动力。剖析这些学科建置更新的背景、行动及影响,使风景园林现代化进程中一些不同寻常的发展模式得以显现其本质内涵。
3.3 行业实践: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实践进程的特征及其趋势
纵观70余年的发展与积累,风景园林实践从以城市绿化、公园规划设计为主拓展至人居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其现代化进程与工业、旅游业乃至互联网等领域产生了更多交织。在梳理风景园林建设、管理机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展开各种类型风景园林建设内容、行动、思想的历史性回顾,总结其建设规模、技艺方法、风格特征、思想理念等方面的阶段性特征,能反映风景园林空间现代化的具体形式。城市公园作为绿色开放空间意识觉醒的最初载体,成为映射生活、经济、生态、艺术等内容的具体对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为城市规划范畴下的专项内容,从城市层面反映了城市园林绿化方针、策略的具体空间形态及其转变;风景名胜区作为最初具有大地景物规划意识的园林形态,涵括了古代风景思想的传承、现代规划方法与技术的进展;居住区绿化既有作为附属绿地的典型性,又呈现出公共绿地与大众生活、集体意识等紧密关联与相互影响的势态;境外中国园、商业景观、国家公园等则反映了风景园林传统发扬、市场拓展、现代科学技术更新、国土空间范围内的生态理念进展等重要趋势。多条发展脉络显示了从宏观到微观,对经济、生活、生态等多方面因素的观照,从而从空间实践层面对风景园林现代化进程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
依循上述线索,不难发现其发展阶段环环相扣,不可孤立看待,且基于连续的历史脉络能够进行全面而综合的规划设计研究与评估。如城市绿地系统作为民国时期即已开展的一种实践类型、推动现代城市发展的手段之一,最初从西方引入,其规划与建设历经近代时期蓝图的初步构想、苏联经验引导下的范型转变、社会主义高潮背景下的跃进与调整等各个阶段的经验积累,亦有重视城市自然与人文资源的自主规划理念探索、全域化与生态化发展趋势下的范畴拓展、生态空间新格局背景下的品质跃升,使不同时期的现代化浪潮以风景园林的空间形态呈现,勾勒出城市绿地系统发展与演进的完整脉络。又如对于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这一历史时期,不少相关研究考察“大跃进”及“三年困难时期”的影响而形成负面判定,其中有公园等城市园林建设滞缓或是沦为农业生产用地的现象;1958—1965年间风景园林的发展则被认定为“减缓阶段”[30];对于1960年“左”倾思想影响下的北京城市绿化工作,也主要批评其养护管理工作不当、树木生存率低、绿化效果差等方面的问题,关注的是浮夸冒进风在园林绿化上的体现。然而除却“大跃进”背景中的某些“冒进”因素,可以看到1959年国庆绿化工程中植树绿化水平与质量的大幅提升、1961年编制的《园林绿化七年规划》对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响应[9]等积极进展,体现了特定时代背景下实践经验累积、反思调整的过程,逆向而行的努力对1963年正式颁布《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后续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总之,依循交互关联的3条路径展开全面的历史回顾,为分期研究提供了必要的史实基础(图2);官方政策与学科实践的史料挖掘建立起与现代化理论模型的积极联系;宏观与微观视角的并行使更多历史经验在相互交织的网络中得到更为客观的认识与评估。
图2 风景园林政策、教育与实践之间的关联Correlation between policy, education and practic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4 传承与转折: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历史节点认知
风景园林史的内容决定如何分期,历史分期作为一种结构性分析手段,能更好地系统认知、客观反映、整体概括风景园林史。其中,标志性的历史节点可作为分期的直接而可靠的依据。对于近代建筑史的分期,刘亦师提出避免以政治史的大事件来划分发展阶段,而以同一时期内相对稳定的特征来寻求质的差别;这种具有重要区分性的内容也可以成为“标志”:“标志是依据的外在表现,是表明依据具有某种特征的标识。”[31]对于城市规划史的分期,李浩通过一种整体的方式,将某一重要时间节点前后的若干重要历史事件作为分期的主要标志[32]。因此,识别、认知、评价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历史发展中的关键节点,将有效地形成适宜的分期方案。将浩瀚的史料依循政策、教育与实践3条路径铺陈为错落交织的历史图景,某些关键时间节点与事件便浮现为其中的重要历史锚点,成为一段历史舞台中的主角。
4.1 1949年:“近代”与“现代”之分界的再认识
如前述,1949年这一历史节点被一些研究视为“近代”之下限与“现代”之上限,对于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发展历程而言,应是一个关涉政策、教育、实践各个层面,具有多重价值的转折点。
是年颁布的《西湖风景区管理条例》将辛亥革命以来围绕西湖开展的现代化开发推向了重视保护、管理的新的实践阶段,其中的20条规定将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租户生活、渔产生产、林木生态等各方面纳入园林管理处的业务范围[33],突破了近代围绕公园游览、商铺营业等活动的管理及对植树造林运动的推动,并将简单的约束性规程、办法、制度等上升为规范性法律文件。这样的转变可视为区分近代、现代风景园林的一个重要标志。
与此同时,梁思成力主建筑教育改革,在《文汇报》上发表《清华大学营建学系(现称建筑工程学系)学制及学程计划草案》(后简称《草案》),其基于“广义的体形环境”理念构想的营建学院包括造园学系[34],并视造园学为不可或缺的独立学科,所拟定的课程分类计划体现了对于学科综合性、交叉性的前瞻性认识;还将城市公园、运动场建设、风景名胜的保护与开发作为学系得以设立的事业基础,具有开创性意义。近代陈植编写的《造园学概论》已有视造园学为独立学科的观念基础[35],梁思成着眼学科建置及办学的行动计划是这一观念的现代延续,并直接影响、推动了此后造园组的创立[36]③。此外,广义的体形环境思想深刻影响了此后相关学科群逐步确立的过程,实则为“广义建筑学”“人居环境科学”[37]及“三位一体”[28]等教育思想的渊源。因此,梁思成的造园学系构想从思想到行动层面奠定了学科初创与发展的基础,是现代风景园林史中的标志性事件。
4.2 1953年:“苏联经验”影响的起点
1953年也是具有特殊意义与重要影响的时间节点。是年,造园组在苏联教学经验的影响下被迫中断,迁回北京农业大学自办的同时,造园专业成为一个农学门类下的学科,标志着学科教育“学苏”之开端。在规划设计实践方面,受“苏联经验”影响,上海市西郊公园确定了文化休息公园的目标与定位(图3)[38]、新兴工业城市石家庄的城市总体规划(图4)[39]和《昆明市城市初步规划设计(草案)》均在城市绿化系统规划部分融入了苏联绿地规划的理念与特色。与此同时,以孙筱祥设计花港观鱼公园为代表的对民族形式的主动探索,见证了本土园林传统的顽强生命力。这些具有导向性的风景园林行动意味着专业意识的再度觉醒、现代风景园林事业的正式起步。
图3 文化休息公园理念下上海市西郊公园的总体规划(1953年,28 hm2)[38]Master plan of Shanghai West Suburb Park under the concept of park of culture and rest (1953, 28 hm²)[38]
图4 石家庄市总体规划图(1955—1975年)[39]Master plan of Shijiazhuang City (1955—1975)[39]
4.3 1958与1964年:学科行业自主发展下的契机与危机
1958年作为一个特殊年份往往因其为“大跃进”运动的开端而成为历史分期的节点,对于中国现代风景园林专门史而言,亦具有重要的节点意义,但并非简单归因于国际与国内政治环境的影响,而出于推动风景园林学科与行业自主发展的系列标志性事件,包括毛泽东发出“大地园林化”号召、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南京林学院(现南京林业大学)等一批高校设置相关专业等。其中,“大地园林化”的号召迎合植树造林、园林绿化结合生产的时代需求,掀起了城市园林化的高潮,将“城市”与“园林”之间关系的认知和理解推向新的历史阶段[40],相关的实践经验与理论总结由量的累积逐步走向质的转变,包括北京人定湖公园等山水经营与群众建设、北京国庆绿化工程、以“园林化”为目标的十三陵风景区规划与建设(图5)[41]、苏联小区规划理论的推广和居住区绿化形态的多样化建设,以及地方性的园林化规划及建设实践(图6、7)[42-44]。同时,在全球视域下19—20世纪的近、现代风景园林发展史中,“大地园林化”也有着与西方LA理论相呼应的持久生命力,突破了时效性的局限[45],足以成为历史分期的标志性节点。
图5 十三陵风景区效果图(1958年)[41]Perspective of Ming Tombs Scenic Area (1958)[41]
图6 《园林化规划参考资料》(1958年)封面[42]Cover of References for Landscaping and Gardening Planning (1958)[42]
图7 《迈向园林化》封面(1959年)[43]Cover of Towards Landscaping and Gardening (1959)[43]
“跃进”高潮褪去之后,风景园林寻求自身发展的历程在1963年进一步沉淀了阶段性成果。建筑工程部于是年颁布《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对园林绿化的方针、任务、建设、管理、养护维修等做出系统规定,并首次明确了城市园林绿化的范围,作为“文革”爆发之前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上升至条法地位的政策文件,标志着城市园林绿化规范化发展的契机。同时,当年颁布的首个研究生学科目录《高等学校理工农医各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草案)》设置了一级学科城市及居民区绿化,以及二级学科园林树木栽培学和园林艺术及设计,代表着酝酿已久的学科分化思想的正式确立,也是学科教育兴起的一个标志。
与1963年诸多事件规范学科发展方向、深化行业实践内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64年的“园林教育革命”运动成为从自主发展到自我批判的转折点,其否定了名称更易未久、回溯传统文化内涵的园林专业,使传统文化价值、艺术思想成为被批判的对象,全面否定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园林艺术的相关研究。其运动的本质是对“园林”在现代社会中存在与发展的批判,从根本上破坏了风景园林事业发展的根基,并直接导致1965年园林专业的撤销,深刻影响着此后“文革”期间在意识形态上对公园等园林空间的消极态度。然而同年4—9月,在将桂林建设成为中国式的风景游览城市的系列规划设计中,形成了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城市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布局,还在主要景区、公园等设计方案的推进下延展了风景区规划的深度,各方、各行业力量的聚集将系统保护与开发城市山水风景的理念推向新的高度,显现出“危机”之下的某些基于地域性的开拓与探索。这说明,在确立相关关键历史节点的基础上,仍应关照历史总体趋势下的局部特征,也需要跳脱时间节点的限制去看待风景园林史的分期。
4.4 1971与1978年:“文革”中的转机及其后的新机
改革开放意义深远,是划时代的重大事件,在此背景下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全面恢复,但此前的1971年也是值得关注的历史节点。出于改善城市形象的需要,公园建设、行道树栽植等园林绿化事业再度开展。南京市城市建设局规划、筹建长江大桥的附属园林绿化,开放了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南堡公园(图8)[46],这是风景园林事业逐步恢复的代表之一,标志着国际交往背景下城市园林建设的重启,反映了“文革”时局之下风景园林建设事业内部不可忽视的独特轨迹。
图8 南京市长江大桥南堡公园(1971年建,1985年摄)[46]Nanjing Yangtze River Bridge Nanpu Park (built in 1971, photographed in 1985)[46]
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1971—1977年间的发展只能视为初步恢复,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的内容与程序单一、恢复的范围限于局部,“文革”的消极影响犹在。1978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强调“重视园林艺术,提升园林艺术水平”,正式解放了“文革”期间讳莫如深的园林艺术思想,象征着城市园林绿化事业从思想到行动的全面新生。此外,当年举办的风景旅游城市规划座谈会对风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反思与展望,已不再是简单为了国际交往而展开的城市美化工作,体现了对于风景园林保护和管理体制建设的关注。考虑到1971与1978年2个“恢复性”历史节点的不同性质,可将其划入不同层次的分期认知框架。
4.5 1984年:“风景园林”现代定位的初步成型
1984年,《高等学校工科本科专业目录》正式颁布了土建类的风景园林专业,明确了该专业的工学背景,以及对于规划设计的侧重。更为重要的是,其名称的确定是学科发展中的标志性事件,是现代城市发展需求下基于此前“造园”“园林”范畴的明确扩展,也是此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一级学科成立的某种认知基础。这一转变也见证了“风景园林”现代定位的初步成型,并以“园林”为本底,继之以广泛的“风景”政策与实践。
风景园林规章制度在改革开放后进一步推进,至1985年更迈向了法制化发展的新阶段。国务院发布了首部关于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其作为国家层面的行政法规,可视为风景园林法制化管理初步成型的标志。此外,放眼广阔的行业实践土壤,次年即批准成立了一批最早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单位,这意味着规划设计技术条件、管理水平、业务范围等实践内容初步形成体系化标准,风景园林市场化发展基本条件亦初步成型。同时,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中开始了对功能类型、艺术形式、地域特征等多方位的系统考量;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开始强调生态观念;以《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域规划》(图9)[47]为代表,风景区规划创建了风景游览、旅游服务设施,以及居民社会三大职能结构系统,重视风景、社会、经济三者的协调与统一;国家重大技术开发项目之一的实验住宅小区建设发展了绿色开放空间的理念,不同实践领域所发生的转变共同推动风景园林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人居环境建设逐渐得到国家政策方针支持的趋势下,风景园林发展呈现出市场化的积极起步,并在此背景中展现出生态化、地域性等丰富的实践主题。
图9 崂山风景名胜区区域规划图(1986年完成规划)[47]Regional planning map of Laoshan Scenic Area (the planning was completed in 1986)[47]
4.6 1992年:法规与制度的空前影响力
1992年,首部全面的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简称《条例》)及其详细解说以“园林植物覆盖的有机系统”之形象强调城市“绿化”的自然属性,进一步展现了对城市之“自然”的理解及重视;同时强调“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行为规范,凸显了行政法规约束城市绿化工作全过程的制度化、程序化转变,说明了法制化在城市绿化工作中的空前影响力。当年建设部还颁布了《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试行)》,在《条例》强调“自然”的定位下,“园林城市”的提出无疑显现了行业对于“园林”这一人工自然属性的认知。这些历史节点是风景园林事业法制化发展的风向标,标志了风景园林现代化历程中的探索与振兴。
4.7 1999与2011年:世纪之交的变革与学科整合
1999年,江泽民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于1998年发布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提出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布局。基于此,2000年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提出“三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这2部文件整合了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框架,并初步将其落实于国土空间范畴,正式拉开了新千年之际中国生态空间保护的序幕。审视此后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路径,便会发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发展主题与学科发展、行业行动紧密交织,风景园林逐步成为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公园建设、棕地修复等工程的直接践行主体。显然,生态环境保护步入历史舞台成为现代风景园林史中重要的时间节点。
同时,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拓展的学术知识理论进一步呈现出百花齐放的面貌,改革开放后学科与行业的潜能与动力在变革之际也得到彰显。清华大学于1999年开始在景观园林研究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国家公园、景观设计等新型规划研究项目和课程教学;深圳市中心公园和大梅沙海滨公园是该市迎接千禧年的代表性公园建设工程,在建设速度、规划水平、艺术手法、生态理念等方面都有所革新[48-49];俞孔坚则通过粤中造船厂旧址历史地段的再利用,设计了中山岐江公园[50]。这些事件见证了风景园林在迈入新世纪的进程中展现出的蓬勃生命力。
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新增工学门类下的风景园林学,使其与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一起正式确立为一级学科,说明了国家层面对三大学科之间关系认知的深化,也对风景园林学科、行业处于相对弱势的发展现状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同时,对“风景园林”名称的再次明确结束了一直以来关于“景观建筑”“景观”“地景”等译名的争鸣,一定程度上正式消除了学科名称混乱对行业造成的消极影响,对于学科和行业而言均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学科、行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5 结语:对现行分期认知的反思
综合历史进程、关键节点的探析,其中折射出的观念与细节对现行的分期认知带来了不同的提示。如新中国成立后的3年战后恢复期(1949—1952年)是否需要独立为一个历史时段?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是否能完整地划分为一个发展阶段?风景园林的综合性、系统性等特征对历史分期具有怎样的影响?诸多问题均为专门的历史分期方案埋下伏笔。其他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如1949—1952年与1953—1957年这2个时期均受到外来理念的牵制与影响,自主性有限,但也存在明显差异:前者延续民国时期的现代化发展经验,并以传承传统园林文化为主;后者则是“苏联经验”影响下、在不同的现代化语境中,绿化事业开始发展的阶段。因此,基于专业自身内容探讨历史分期问题,不仅是对学科与行业发展历程的认知深化,而且可为风景园林的历史传承与现代创新带来新的思路。
历史分期研究寻求一种结构化的认知成果,其服务于历史编纂实践的需要,却又源于对历史段落的仔细分辨。本研究尝试建立系统的历史分析与分期框架,为确立分期标志提供可靠的内容和根本的依据,但这种历史观念也无法避免一定的主观性。因此,更为客观的历史分期认知有赖于风景园林史研究的进一步弥补与纠正。同时,令人欣慰的是,在历史分期意识主导的思考中,政策背景、学科教育与行业实践三者的交织关系呈现出更为丰富的面貌。如1992年颁布的《条例》象征着风景园林事业法制化发展的积极动向,而90年代学科教育受西方LA学科影响而发生的变革与困扰同样突出。这些积极演进与彷徨探索的不同步伐,显示了这一阶段风景园林现代化发展中内部延伸与外部渗透的不同力量,既印证了交叉、综合研究思路的有效性,也可从三者关联、互动的机制中总结风景园林更好适应社会生活变迁的经验与教训,并基于风景园林法制化发展的演进趋势、市场化进展的动力机制、文化现代化的内在意义等不同主题衍生出对学科内涵的深层认知、对事业发展的积极指导。总之,历史分期不仅在于更好地认识、洞察历史发展,也搭建了沟通“过去”与“现在”的桥梁——“历史分期不仅是面向过去的,更重要的是为了说明过去和现在的关系,确定现在的历史地位以及变化发展的趋向”[51]。
此外,本研究无意将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史的研究局限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时段,但研究的主体仍以1949年至今的70余年为主,并将近代时期的风景园林发展视为早期现代化阶段,使其成为近现代整合研究的基础。事实上,纵览现有相关研究,中国近代风景园林的发展也有从移植、快速发展、缓滞至整合的起伏变化过程[52]。基于整合研究的路径,从脱胎于传统园林的近代风景园林实践中挖掘中国风景园林现代化的根本动因,以更为理性、客观的辩证思考厘清过渡阶段的本质,都是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本文获2021年第二届LA青年学者论文奖优秀奖)
注释(Notes):
① 在现有的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分期方案中,李敏将1949—1952年划分为一个阶段,而汪菊渊将1949—1957年划分为一个阶段;1966—1976年在多数相关研究中被定义为“文化大革命”阶段;在《在中国风景园林学学科简史》中,1949—1978年为一个阶段;在《中国风景园林学科的教育发展概述与阶段划分》中,1965—1978年为一个阶段。对于历史进程的认知有诸多差异,1958、1960、1966、1977、1978、1982、1984、1989、1992、1999年等时间节点均有出现。分别参见参考文献[2][6]~[8]。
② 指将建筑的产生与发展作为政治、经济背景发展变化的结果来考察。参见参考文献[13]。
③ 1951年,北京农业大学园艺系汪菊渊与清华大学营建系副系主任吴良镛在北京市都市规划委员会小组上商议、创造性地提出两校联合试办“造园组”,并得到梁思成的赞同与支持。参见参考文献[36]。
图片来源(Sources of Figures):
图1、2由作者绘制;图3引自参考文献[38];图4引自参考文献[39];图5引自参考文献[41];图6引自参考文献[42];图7引自参考文献[43];图8引自参考文献[46];图9引自参考文献[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