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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贵州省能源工业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

2022-10-09宋晓波刘文义

中国煤炭 2022年9期
关键词:贵州省能源发展

宋晓波,刘文义,甄 选

(1.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100120;2.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100048)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贵州省能源工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已成为贵州省第一支柱产业,并形成以煤炭、电力、烟、酒、医药行业为支柱,化工、冶金、有色、食品行业为特色的工业体系。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围绕建设全国重要能源基地和资源深加工基地,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改革发展成效显著,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生产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了坚强的能源保障[1]。

2021年2月3-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时提出,“要着眼于形成新发展格局,推动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强调,“能源产业要继续发展,否则不足以支撑国家现代化。煤炭能源发展要转化升级,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这样既不会超出资源、能源、环境的极限,又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适应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求,把我们的地球家园呵护好。”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贵州省能源工业“十四五”乃至更长时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

1 贵州省能源工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1.1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

2000年,中央政府做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部署。贵州省出台了《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初步意见》,提出西部大开发的具体举措,贵州能源经济开始真正步入现代意义上的工业化,能源工业体系更加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2000-2010年,贵州省工业增加值从294.42亿元增长到1 252.67亿元,年均增长15.58%,高于全国14.39%的水平;原煤产量从4 025万t 增加到1.37亿t,年均增长13.03%;电网统调装机容量2 619万kW;煤化工、煤电铝、煤电磷一体化在贵阳、六盘水、毕节、兴义等地区成为优势产业。

1.2 2012年国发〔2012〕2号文发布以来

2012年1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将贵州定位为“三区一屏障”“四基地一枢纽”,立足贵州省资源要素禀赋,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大力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将贵州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2010-2020年,贵州省工业增加值从1 252.67亿元增长到4 603.00亿元,年均增长13.9%,走在全国前列。同时,贵州省完成煤炭淘汰落后产能目标,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取得突破,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煤炭运输通道特别是管道、储气库、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1-5]。

(1)能源生产结构不断优化。贵州省通过实施“千企改造”“千企引进”工程,大力发展十大工业产业,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累计退出落后产能517.1万t,涉及煤矿关闭退出477处。2020年,贵州省煤炭产量为1.19亿t,较2010年下降25.15%;煤炭占能源生产结构占比由2010年的89.9%下降到2020年的75.9%,石油、天然气及非化石能源占比快速上升,能源生产逐步向清洁化、多元化发展。

(2)多元供应格局已经形成。2020年,贵州省电力装机总容量达7 478万kW,较2010年增长147.9%,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其中煤电装机容量3 469万kW,占比46.4%,较2010年占比67.1%显著降低;水电装机容量2 281万kW,占比30.5%;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量占比显著提升,装机容量1 637万kW,占比21.9%;其他(垃圾、生物质、气电)装机容量91万kW,占比1.2%,多元格局已经形成,能源消费结构快速向清洁化、绿色化发展。

(3)能源科技装备进步显著。2020年,贵州省能源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科技装备取得新成效。一是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贵州省正常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和辅助系统智能化达到100%。二是能源装备自主研发、制造能力显著提升。贵州省成立了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贵州煤矿瓦斯防治工程研究中心、贵州省煤层气页岩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智能电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多家技术创新平台,能源装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通过推动技术改造、能效提升和提高节能管理水平,煤矿瓦斯、煤矸石、矿井水等共伴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明显提高,10 t/h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和落后机电设备等逐步淘汰,有效推动了贵州能源工业的绿色发展。

2 贵州省能源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产业结构不平衡

(1)传统能源产品发展不均衡。贵州省素有“江南煤海”之称,煤炭、水能资源丰富的同时缺油少气,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多元化发展需求,导致跨省能源交易频繁,能源商品流通成本增长。同时,由于贵州地区地貌特点,导致油气管网覆盖率低,配送成本及管输费高,农村电网结构也比较薄弱,部分边远贫困地区多为山区,负荷较为分散,变电站布点少,线路供电距离长,故障率较大,实施电能和天然气替代任务艰巨。

(2)落后产能占比较大。截至2020年底,产能30万t/a及以下的小型煤矿数量126处,总产能3 780万t/a,分别占公告生产煤矿数量及产能的45.00%和24.46%;30万kW以下燃煤机组占比40%左右,产业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3)新能源发电企业规模较小,地区发展差异较大。2019年,贵州省新能源发电企业平均发电量1.52亿kW·h,较本省发电企业平均发电量少6.94亿kW·h。同时,贵州省太阳能发电企业共有21家,其中黔西南州13家,太阳能发电量超过贵州省一半,贵阳、遵义、铜仁、黔东南4个市(州)没有太阳能发电企业分布。

2.2 科技创新能力不强

(1)目前贵州省装备制造企业共9家,研发平台17家,煤电相关科研院校2家,已逐步建立起一套高效的能源开发利用科技体系,但在高层次人才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重大项目攻关、示范项目推广、成果转化、高端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贵州省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煤炭开采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煤层气和页岩油气勘探、开采与利用技术体系尚未形成,能源产业科技发展水平总体偏低。

(3)绿色开采技术推广及资源综合利用亟待加强,目前贵州省煤炭深加工仍以煤焦化、煤制甲醇、煤制合成氨等传统煤化工为主;瓦斯、煤矸石、矿井水利用率和煤炭入选率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绿色开采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及其示范项目建设尚未取得明显进步。

2.3 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

(1)当前贵州省煤矿安全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贵州省2019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487,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5.8倍。

(2)国家将煤炭纳入“两高一剩”行业,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安全投入资金较低,瓦斯、水害事故仍有发生,重大灾害机理研究和防治仍待进一步深化。

2.4 低碳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

当前贵州低碳金融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一是碳交易项目类型比较单一,主要是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项目,对于涉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焚烧发电、甲烷回收利用、造林和再造林等类型的低碳技术类项目数量较少。二是碳金融交易缺乏积极性。由于国内碳金融市场尚未健全,缺乏碳交易定价权和成熟的碳交易平台,贵州省作为碳排放出售方,在进行碳交易谈判时,处于弱势地位,极易被压低核证减排量(CERS)的价格,利润空间狭窄。同时,碳金融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活动,尚未形成统一的碳信用机制,碳金融市场不活跃,导致碳金融的专业人才非常紧缺。

3 贵州省能源工业未来发展模式探讨

2022年1月26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以下简称“新国发2号文”),支持贵州省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是国务院支持贵州省高质量发展“含金量”极高的政策性文件,重点围绕“四区一高地”战略,从更多立足于贵州省资源要素禀赋转变为更加注重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数字转型,体现了发展思路、理念、方式、路径的重大转变,为贵州省高质量发展赋予了新的内涵。

3.1 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贵州省应重点围绕新国发2号文提出的“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低碳循环发展、数字经济”等文件精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贵州省能源工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路径如图1所示。

图1 贵州省能源工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路径

3.1.1 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贵州省作为国家综合能源西南战略基地,按照产业化、园区化、基地化的发展路径,应进一步优化能源生产开发布局。

(1)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加快推进新建和改扩建大中型煤矿建设,加快煤矿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高现有产能利用率,同时持续推动落后产能、长期停产停建、灾害严重难以治理、资源匮乏的煤矿有序退出。

(2)清洁高效发展煤电,通过分类处置,推动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升级,淘汰能耗和排放不达标的机组。同时推进煤层气、页岩气、氢能、地热能等加快发展,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3)优化调整水电布局。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优化发展中小型水电站,对有条件的水电站实施扩能改造升级,提高水电利用率。

3.1.2 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1)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应进一步深化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对外输电通道能力建设,简化接网流程,加大新能源发电并网力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

(2)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以国家光伏扶贫政策为契机,在贵州省资源禀赋好、消纳条件好、电价高的区域建设一批规模化集中式光伏基地,将光伏发电与工农业开发及资源节约利用相结合,全面推动“光伏+”,同时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城市综合体、大型楼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稳步推进风电发展。在满足贵州省生态红线要求的基础上,加强风能资源勘测和评价,适度有序发展集中式风电,培育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企业。同时,鼓励能源类企业利用贵州省风、光出力互补的特性,在风电场、光伏电站周边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

(4)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发电。充分利用贵州省较为丰富的农林生物质资源,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同时,加快构建贵州省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为主、其他利用为辅、填埋处置保底”的体系,变废为宝。

3.1.3 打造数字能源

近年来,贵州能源行业加快与大数据融合,初步实现了能源大数据集成融合、共享共用和交易服务。“十四五”期间,贵州省将继续全力推动数字能源建设,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1)落实好“支持贵州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政策。积极推进数字能源建设,全面建成贵州“能源云”,为贵州省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和储备等提供实时数据。同时,建成能源监管预警系统,提升政府管控能源系统的能力。

(2)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大科研攻关力度或者引进先进技术攻克制约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5G和WiFi6等新技术与煤矿智能化装备深度融合,从工法、标准、装备3个层面深入推进智能化煤矿建设。

(3)提高电力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智慧电厂建设,实现智能化巡视、智能在线监测等功能,探索移动式储能装置在电力系统中的多场景应用,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

3.2 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新国发2号文提出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等支持政策,进一步强化了贵州省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的战略地位。因此,贵州省不仅应满足自身发展需要,更要面向西南地区能源需求。

(1)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深入推进煤电一体化建设和签订中长期供煤协议,稳定电煤供应。

(2)加快贵州省储备煤基地建设,结合贵州省资源分布、消费流向,在关键节点科学规划煤炭储备基地,加快构建煤炭产、运、储、用系统,缓解贵州省及重庆、湖南、广西、四川等周边省(区、市)区域性和时段性供应紧张问题。

(3)提升煤炭运输保障能力,在盘县、水城、六枝、织纳等矿区建设铁路通道,进一步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构建现代煤炭物流交通体系。

(4)进一步规划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煤电机组节能升级、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水风光综合基地、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项目,进一步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6]。

3.3 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3.3.1 安全风险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首先应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1)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形成职责明确、实效突出的体制机制,深化安全监督检查和事前、事中、事后追责问责,倒逼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地落实。

(2)强化灾害综合治理,坚持实施分级分类安全检查和量化指标考核,对影响贵州省煤炭开发的瓦斯、矿井水等主要灾害开展常态化安全突查,做到问责前置,超前防范,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3)推广“煤矿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煤矿企业”的精准服务模式,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4)从严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综合运用评比、通报、督办、约谈、警示教育等手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3.3.2 债务风险

近年来贵州省地方债务率一直保持全国较高水平,2020年债务率为全国第4。因此,按照新国发2号文“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安排,应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债务风险。

(1)积极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对能源企业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与金融机构协商采取适当的展期、债转股、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

(2)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能源企业的主要抓手,通过兼并重组或者破产清算等方式予以解决,做到盘活存量和优化增量并举,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有效降低企业债务率。

(3)实施多元化融资策略。能源企业可以通过IPO、并购、增发收购和反收购的方式来实现整体上市,从而进行股权融资,形成持续融资和资本运作平台,从而减少企业的债务负担,不断降低杠杆率。

3.4 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新国发2号文提出贵州省要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围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对内要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衔接,对外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使贵州省成为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节点。

(1)以开放倒逼改革,全面促进贵州省规则制度与国际、国内发达地区相衔接,创造西部最佳、国内一流的优良营商环境,提高对全球资金、高端能源装备、技术、创新性生产要素的吸引力。

(2)借助贵州省区位优势,推动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积极融入国内外经济带发展,联合探索能源产业合作路径,推动先进能源制造走出去,进一步提高全球价值链和影响力。

(3)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贵州智慧物流云公共平台,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网络,科学降低能源产品物流成本[7]。

3.5 推进“能源-经济-环境”协同发展

新国发 2 号文赋予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为贵州推进“能源—经济—环境”协同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1)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按照国家能源总量和能源强度双控的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能源生产、利用、消费的各环节,积极营造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理用能、科学用能、节约用能的长效机制。

(2)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原煤入选率,规范产品煤质量,同时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逐步推进煤矸石、矿井瓦斯、煤泥、矿井水、粉煤灰等低附加值产品分级分质利用,构建煤基循环经济产业链。

(3)加快煤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步伐。按照高效环保、绿色发展的原则,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间原则上不新建火电厂,对现有煤电机组实施节能改造,全面实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

(4)积极推进负碳技术研究应用。能源企业应该加快负碳技术研发,包括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直接空气碳捕集技术(DAC)等,实现商业化运作,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060年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

(5)增加碳汇。贵州省林业和水资源丰富,固碳能力强,应该积极推进碳汇资源开发、交易,在增加碳汇的同时也能创造经济效益[8-10]。

4 贵州省能源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加强科技创新

贵州省应把创新发展作为闯新路的质量支撑。

(1)加强能源低碳发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进一步整合已有能源技术研究平台,积极攻克一批制约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的关键共性技术。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发挥大企业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工程化、产业化实现突破。

(3)积极推进能源制造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数字车间”“智慧工厂”。

(4)加强能源科技交流与合作,借助我国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提升能源科技创新水平。

4.2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

贵州省应把人才培养和引进作为闯新路的效率支撑。

(1)加强顶层设计,支持和鼓励贵州省能源类高等院校加快智能化、数字化相关专业学科的建设,培育一批具备矿业工程、信息工程、人工智能等不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2)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国内外高层次能源复合型技术人才。

(3)内部挖潜,制定企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加强职工再教育培训,逐步构建能源企业管理型、知识型、技能型的人才体系,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4.3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贵州省应把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作为闯新路的动力支撑。

(1)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智能化建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电网升级改造、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源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

(2)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能源建设,积极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活力。

(3)积极推动有实力的能源企业上市,提升企业融资能力[10]。

5 结语

在新时代下,贵州省能源工业要按照新国发2号文的要求,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推进“能源—经济—环境”协同发展5个方面筑牢高质量发展的根基,闯出一条适合贵州特色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能源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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