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铁路投融资模式对比及优选
2022-10-03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苏祺哲
文 /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苏祺哲
城际铁路项目在其选择投融资模式时,能够直接影响建设质量及其效益水平,故而需要秉承着优选原则予以落实。在此之上,本文简要分析了城际铁路投融资现状,并针对路省合作模式以及政府方联合社会资本模式展开论述,经由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体制改革、设立专项基金等方法,促使城际铁路项目拥有良好的投融资条件,符合新时代城际铁路建设要求。
城际铁路投融资现状
就目前城际铁路投融资成果分析,存在多方面不足之处。最常见的如以下:(1)投融资方式单调。城际铁路项目本身具备高投资需求,而实际上产生的收益率未能达到预期标准,且对于周边资源的开发力度较小,促使其在投融资活动中未能形成多元化格局。单调的投融资渠道往往会增加项目风险,此时若能增加投融资多样性,可以对其风险控制产生积极影响;(2)项目可用资金不足。城际铁路项目的开展常受资金充足性的影响,而造成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受损,而且投融资活动未能产生突出的投资效果。
城际铁路常见投融资模式对比分析及其实例研究
路省合作模式
在路省合作模式中,主要建设的是合资铁路,在共同组建合资铁路企业的过程中,实现对城际铁路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如若项目本身不具备合资条件,则以领导机构为主,促使合资铁路项目可以在领导机构协调下顺利竣工。
同时,在该模式下还应当秉承着平等互利、共享利益的原则均摊风险,而且还在合资合同中依据投资比例确定股权,从而保证投资方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完成建设管理任务。然而,由于城际铁路项目自身客运效益不佳,这就造成在合资企业的投资方中,企业参与率较低。为了促使各投资方能够在合资铁路项目中发挥出显著作用,还需在国家计委统一协调下签署合资建设合同。
以厦深铁路项目为例予以阐述。厦深铁路全长502km,能够保持250km/h 的行进速度,建于2007 年,工程周期合计4 年零36 天,工程造价417 亿元,于广东与福建路段上各自投入了288 亿元、129 亿元。在此项目建成后,实现了深圳、汕头、厦门等城市的运输沟通服务。面对如此庞大的投资需求,在其融资过程中,专门采用路省合作模式,实现了该项目的顺利竣工。
由于此工程中涉及两个差别路段,故而以不同的合作单位增强投融资能力。其中对于福建段工程,在其实施路省合作模式时,在南铁集团、中国铁路发展基金企业以及福建省投资公司的额合力下,建立了专项投资企业,而后专门以对应的分配比例,共同参与此项目的建设活动。其中以南铁集团、福建省投资企业占比超出四成的分配结果为主,最终在投融资活动中,增加了厦深铁路项目的资金投入量。
而广东段铁路项目中以广铁集团及其广东省、深圳省投资公司为核心,负责此部分资金的供应职责。在此工段投资比例分配中,广铁集团占据58.17%,于厦深城际铁路建设阶段,汇总了福建省、广东省、原铁道部等多方力量,对铁路项目予以全面建设,由此证实此种模式确有一定的应用优势,在未来开设的城际铁路项目中,要想激发投融资潜力,亦可参照此项目的成功经验。此外,京沪铁路项目也属于路省合作模式,其投资款合计2200 亿元,于2008-2011 年完工,全长1318km,汇聚了社保基金会、平安资产管理企业,建成了京沪高铁企业,运营权转移至济南局以及北京局等集团企业。
在上述文件导向下,能够为城际铁路项目的投融资活动提供可靠依据,并且采用路省合作模式与政府方联合社会资本模式,均能调动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并在政府主导下保障铁路质量,以免出现潜在隐患,影响投资效益或是威胁民众安全。因此,此两种投融资模式都值得推广,既能消除工程质量风险,又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根据实践研究成果,路省合作模式的优势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风险性较小。在路省合作模式下开展的投融资工作,是由政府作为干预主体,全程把控项目建设进度,自此形成的项目风险多由政府负责,无需其他投资方承担高风险,继而适当增加了项目的投资吸引力,也能对投资者起到一定的安抚作用;第二,权责分明,对于合资合建项目最常出现的是归属问题。而依照路省合作模式进行投资,能够提前按照设定好的分配比例划分归属权,并不会出现任何权责混乱问题,而且在项目运营阶段,初期消耗的时间较少,更能达成高效建设目的。
鉴于此,路省合作模式对于我国当前开发的城际铁路项目有着突出的适应性,并且多数项目采用此模式的均已取得卓越的投融资管理成果,值得借鉴。
政府方联合社会资本模式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中,主要是在国家扶持下,实现铁路资源的合理利用,促使投资方能够在土地开发、商业运营以及广告宣传中获利。在确保城际铁路项目土地资源的深度开发的前提下,还应当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并对占用铁路建设区域的原有建筑物所有权者给予补偿,于政府资金的导向下,实现社会资本的控股管理。而中央政府在配合政府建设城际铁路时,多以贷款贴息等手段,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最终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资下建成城际铁路。此种模式与上述投融资模式存在差异。它主要是在社会与政府的协同作用下,为项目积攒可用资金。
在此种模式下,可以细分为两种运作手段,第一种是由企业运作为主;第二种则以土地开发形式进行投资。前者在实际运作中,发起方可以为国铁集团,在股权分配中施工企业以及保险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协同完成运营管理任务。对于合作方名下划分的股权有权自由支配,对于合资项目相关公司可以按照自己设定的运营思路进行盈利,而后依据运营规范发放投资效益。假设在此项目中出现了运营亏损问题,则在政府主导下,以土地开发获取可用资金,从而积极应对资金不足风险。
此种模式在杭绍台铁路项目中有所应用,此项目合计449 亿元的投资款,于2021 年完工,全长269km。在其实际建设阶段,以民营控股单位为主体集聚资金,其中还包含了8 个社会资本,最终在多方力量协作下促成了该项目的成功建设。
在融资条件下,实现了此项目的统筹管理,因其连接了天姥风景区以及鲁迅故里等多个风景场地,故而为投资方带来可观收益。
至于另外一种土地开发形式的投融资模式,以汕汕铁路项目为例,此项目共计获取264.6 亿元投资资金,于四年内完成了162.8km 的施工任务。从本项目的投融资经验中分析可知,以土地开发联合模式进行投资,可以带动沿线城市的经济活力,并且能够推动体制改革进程,在开发土地资源的过程中,确保城际铁路项目得到最可靠的资金保障。因此,此种模式也有着相应的应用范围。
城际铁路投融资模式优选方法
拓宽投融资渠道
城际铁路项目周期长,资金规模庞大,为了实现资金充足性,需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以免单纯依靠一种投融资方式,造成资金链出现断裂或者遭受其它项目风险。
一方面,城际铁路项目应当尽量得到政府资金扶持。以政府干预为核心,能够保证此项目获得持久性资金供应服务,无论是贷款业务还是债券发行,都能在政府指引下获得便利。因此,在投融资阶段应当以丰富的形式增加资金量。如常用的投融资手段有股权融资方式,它是以股权形式吸引投资方的注意,国铁集团可以与股权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使其给予股权发放指导服务,而后方可汲取社会资本力量,为项目的建设进程提供更多可用资金。对此,应充分结合工况特征确定投融资方式,以多种金融工具为主导,汇聚政府力量,实现城际铁路工程的良性运作。
加强体制改革
在选择投融资模式时,还需要加强体制改革。随着各种新政策的颁布落实,更多应用效果显著的投融资方法,也将获得更广阔的可行空间。实际上,无论是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产品还是由投资企业设立的债券项目,都能够为铁路项目的投融资活动给予助力。
此时,要想给债券投融资形式带来便捷服务,有关部门可以从政策上进行完善补充。如出具免征利息税政策以及财政贴息政策,此种政策内容的实施,刚好可以符合投融资要求。只有投融资力度得以加大,才能提升项目质量以及综合效益水平。
设立专项基金
投融资模式的选择,按照上述两个类型的实施要求,还应当加强专项基金的建立。其中可以向各省份征集基金,并以省级基金形式,用于支持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既可以借助财政补贴形式,为项目增扩投融资渠道,又能鼓励多方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到基金设立活动中,充当专项基金的资金补充来源。
随着专项基金的成功设立,城际铁路项目在找寻投资方时,也可以将基金作为一种投资渠道,从而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多方位投资。对于铁路项目的发展可以产生深远影响,维护城际铁路建设安全,规避项目资金不足风险的同时,增加沿线城市经济发展活力。
结语
综上所述,在城际铁路投融资过程中,应深度掌握路省合作模式以及政府方联合社会资本模式的应用优势及其局限性,结合城际铁路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优选,从而为投资者带来高收益,也能适当增加项目融资能力。对此,应从拓宽投融资渠道、体制改革、专项基金等方面着手,借此提高城际铁路投融资水平,有效规避项目风险,促进城际铁路项目的如期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