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角色定位与路径探析*
2022-09-30周雅琦
周雅琦 敬 卿 牛 宇
(国防科技大学图书馆 长沙 410073)
1 引言
随着互联网络和自媒体的发展,“虚假信息治理”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性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虚假信息的问题变得更加严峻,还催生出了新的名词——“虚假信息疫情”。“信息疫情”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2020年2月世界卫生组织第13份情况说明中,特指“疫情中互联网信息包含真假难辨的海量内容,使得人们难以识别真实可信的信息资源与指导”[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研究报告中将因虚假错误信息致使疫情扩散的现象称为“虚假信息疫情”,该名词的出现反映了虚假信息对于疫情防控造成的严重影响。进入后疫情时代,疫情的反复波动和病毒变异让人们的生活发生了诸多变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意味着“虚假信息疫情”也进入常态化的防控阶段。对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而言,后疫情时代的开启时间是不一样的。国内大部分学者将2020年4月29日以后,国内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定义为后疫情时代到来的开端。
国内关于“虚假信息”的研究大约开始于2000年以后。笔者以CNKI的学术期刊数据库作为数据源,以“虚假信息”作为检索词进行主题检索(时间设定为2010年1月1日—2020年4月28日),可检索到的研究论文数为714篇。从发文量来看,国内关于虚假信息的研究自2011年开始呈整体上升趋势;从这714篇论文的学科分布来看,“刑法”(260篇,36.41%)“新闻与传媒”(157篇,21.99%)和“经济法”(71篇,9.94%),相关论文占比超67.84%,“图书情报与数字图书馆”14篇占比甚微(1.96%)。笔者再以CNKI 的学术期刊数据库作为数据源,以“虚假信息”作为检索词进行主题检索(时间设定为2020年4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检索到的研究论文数为247篇。从相关论文的学科分布来看,这247篇研究论文中,“刑法”(87篇,35.22%)与“新闻与传媒”(52篇,21.05%)相关学科的论文数量依然位居前两位,“图书情报与数字图书馆”相关论文占比有所提升(12篇,4.85%)。由此可见,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图书情报领域的学者们对“虚假信息”的关注度呈明显上升趋势。总体来看,图情界关于虚假信息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①国外图书馆关于虚假信息治理的相关研究。如王娟通过对美国密歇根大学图书馆参与治理虚假新闻的实践进行详细介绍,为国内高校图书馆开展虚假新闻治理提供借鉴[2]。②国内外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比较研究。储继华等通过对国内外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方式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图书馆主要通过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作用,推进公民自治的方式参与虚假信息治理,国内图书馆应该从明确定位、跨机构协作、创新服务等方面着手参与虚假信息治理[3];江艳萍等对国内外知名高校图书馆虚假信息辨识培养相关的研究和实践成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和总结[4]。③新冠肺炎疫情与虚假信息治理的相关研究。如李臻在回顾2020年国际图书馆界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虚假信息治理的基础上,从政策、理论、实践等方面对我国公共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进行了探讨[5]。④基于教育视角的相关研究。如黄雨婷等从信息素养的视角出发,探索公众虚假信息甄别能力的提升路径,为日益严峻的虚假信息问题提供了应对之策[6];陈美华等在对国外应对虚假信息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可通过加强协作、普及专业化教育、优化治理制度、开发技术工具、健全管理评价机制等方式构建应对虚假信息的情报工作模型[7]。但上述研究成果较少涉及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角色定位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实践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结合图书馆的优势,探讨图书馆在虚假信息治理领域的角色定位,继而提出后疫情时代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可行性路径,以期为国内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提供参考借鉴。
2 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概况与优势
2.1 国外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情况概述
图书馆对于虚假信息的关注由来已久,早在2016年,IFLA(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就发布了8条关于如何识别假新闻的技巧[8]。《国际图联趋势报告2017年新进展》中也提到:图书馆应该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帮助用户应对虚假信息[9]。2021年,国际图联第86届世界图书馆和信息大会在线召开,会议中提出“图书馆要提高新闻素养,寻找假新闻的解决方案,一线图书馆员要打击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恶意信息和假新闻”[10]。国外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举措大致包括以下几类:①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宣言、文件等。如:国外图书馆行业组织发表宣言、趋势报告等相关文件呼吁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②高校图书馆的各类信息素养教育项目。如:美国密歇根大学图书馆通过开设课程,提供识别虚假新闻的技术,对虚假新闻和虚假信息进行定义及理论研究,提供科学阅读方法等方式参与虚假信息治理[3]。美国俄勒冈大学图书馆通过推出“虚假新闻与信息素养”研究指南,提供信息素养教育资源,举办活动、研讨会等方式开展信息素养教育[11]。③图书馆网站设立虚假信息识别相关专栏,发布虚假信息识别的方法等。④通过举办展览、活动等方式帮助社区和用户防范虚假新闻。如:新加坡当局为了让民众识别真假新闻,于2020年3月在其国家图书馆推出了名为《新闻展廊 头条之外》的永久性展览,让民众可以通过国家图书馆的报纸收藏,加强对真假新闻、资讯、信息的辨识能力[12]。⑤虚假信息识别相关项目。如波士顿公共图书馆为青少年开设的“破解系统打击虚假新闻”项目[13]。
2.2 国内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实践
相比国外图书馆,国内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起步较晚,笔者以国内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及相关行业组织协会为对象,以“虚假信息”“信息素养教育”“谣言”“假新闻”等相关主题词为检索词,对国内图书馆行业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举措进行文献调研。调研结果显示,近年来国内图书馆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助力虚假信息治理。
2.2.1 行业组织的联合发声
在2019年中国图书馆年会“信息素养与可持续发展”主题论坛上,中国图书馆学会和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等单位共同发起《中国公民信息素养教育提升行动倡议》,倡议通过构建中国公民信息素养培养体系、推动优质信息素养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建立中国信息素养论坛、传播信息素养教育的中国声音等方式推动中国公民信息素养教育[14]。
2.2.2 查证服务与数据库资源支持
图书馆不仅面向大众提供学术数据库,还提供大量的事实型数据资源。这些庞大的数据资源为虚假信息的查证与治理提供资源支持。从2019年的“翟天临事件”到2020年“上海图书馆馆员查证疫情预言”,图书馆为各类型的“打假事件”提供了资源支持。2021年5月,广西桂林市律师协会与桂林图书馆签署《“普法惠民 伴您同行”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图书馆+律师”公益合作模式下,桂林图书馆依托馆藏资源为全市律师提供查证服务,充分反映了国内图书馆作为专业知识服务机构在查证过程中的作用。
2.2.3 面向老年读者的反诈宣传与服务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60岁及以上网民群体在网民整体中的占比达11.50%,互联网进一步向中高龄人群渗透。社交平台已经成为中老年人获取网络知识的重要渠道。在现实生活中,网络诈骗、电信诈骗、街头诈骗等各类骗术层出不穷。老年人群体生活范围相对较小,缺乏足够的信息辨识力和判断力,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更容易成为虚假信息的受害者和传播者。《中老年人互联网生活研究报告》显示:老年人已经成为诈骗分子的主要攻击对象,而在中老年网民最常遭遇的上网风险中,网络谣言(66.20%)、虚假广告(52.70%)、网络诈骗(37.40%)位列前三位。网络诈骗、网络谣言、虚假广告成为中老年网民最担心的三个问题。
国内许多公共图书馆长期开展面向老年人的信息素养教育活动,主要包括:①通过举办讲座等方式,向老年人传授智能手机、常用App、电脑操作等。如长沙市图书馆E课堂,面向老年人开展“和您在一起 拥抱新时代”系列活动。针对智能手机热门应用设置十余个主题,通过定期讲座、“一对一”实操教学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升获取信息的能力。②通过展览、案例讲解等方式向老年人普及防诈骗的相关知识。如杭州图书馆开展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成都高新区图书馆以“防金融诈骗”为主题的知识科普展;济南市图书馆举办“防范诈骗,安康晚年”老年人防诈骗专题知识展。③通过“公益课堂”知识讲座等,向老年人传授基础养生知识,开展健康保健类讲座,避免老年人因各类虚假保健品推销信息而上当受骗。
2.2.4 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教育
科普是指以浅显、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公众接受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15]。长期以来,公共图书馆、少儿图书馆都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向青少年学生展示科技成果、普及科学知识,完善他们的科学知识结构。科普教育有助于引导青少年以客观和科学的态度认知世界,帮助他们提升科学素养、信息素养,提升青少年对虚假信息的辨识能力。
2.2.5 诚信宣传活动
2015年7月5日,中央网信办举办以“网络诚信伴我行”为主题的首届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将网络诚信建设作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摆在突出位置[16]。2018年,第四届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的主题是“强化诚信责任,杜绝虚假信息”,首次将“杜绝虚假信息”作为网络诚信宣传日的主题。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图书馆也积极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活动,为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凝心聚力。如:早在2014年,上海图书馆就开始举办“诚信活动周”活动,对于信用良好的读者免押金办理读者证;2019年,郑州工业大学图书馆举办“学术诚信宣传活动”,号召高校读者坚守学术诚信; 2021年,湖南邵阳市少儿图书馆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带领少年儿童学模范、诵经典、谈感悟等引导读者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这些以诚信为主题的活动发挥了虚假信息预防性宣传的作用。
2.2.6 发布虚假信息识别相关内容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内图书情报界多个微信公众号都发布了识别虚假信息相关内容的推文,部分公众号向用户传授虚假信息识别技巧,还有部分图书馆员从信息素养专业人士的角度出发,通过疫情期间发生的实际案例为公众讲解如何辨别假新闻,这也成为国内图书馆行业参与虚假信息治理实践的重要标志之一。
2.2.7 课程教学及讲座培训
高校图书馆承担着面向高校读者实施信息素养教育的职能,部分高校图书馆除信息检索相关课程外,还专门开设了信息素养课程。如北京大学图书馆开设的《信息素养概论》,该课程围绕信息需求、信息获取、信息评价和信息使用四个部分展开,包含信息分析能力培养、信息伦理、网络媒体素养等内容。有的高校图书馆在其承担的《信息检索》课程中嵌入了“虚假信息”识别相关内容,如国防科技大学图书馆在面向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开设的《信息检索》课程内容中加入了虚假信息识别相关的案例教学。此外,还有信息素养相关讲座,如在北京智信图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培训中,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黄如花教授参与了《信息素养公益大课堂》的线上直播。
2.3 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优势
在虚假信息治理领域,图书馆并非核心职能部门。现阶段,在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定级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中,“虚假信息治理”并未被列入相关评估指标。因此,如何立足图书馆自身优势,厘清图书馆在虚假信息治理领域的角色定位,有的放矢地参与其中,在合理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实现职能拓展,就成为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首要问题。笔者认为,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2.3.1 图书馆拥有提供权威信息的数据库资源基础与社会公信力
学术数据库汇集了国内外各学科、学者、国家、机构等不同主体在科学研究领域的知识生产或影响力情况,是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参考价值的数据库,也是科研工作者进行科技查证和科技查新的必备[17]。图书馆拥有海量的数据库资源,不仅能提供科研绩效评价和学术查证服务,开展基于文献的资料查证,还能为政府的事务管理与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此外,图书馆与生俱来的社会公信力,也是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重要优势。新加坡当局选择在国家图书馆推出帮助民众识别真假新闻的永久性展览,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表1 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SWOT分析
2.3.2 图书馆拥有广泛开展社会教育的服务基础
图书馆是从事社会公共教育的机构,社会教育也是图书馆的基本职能之一。各级各类图书馆长期致力于开展文化教育服务,拥有专业的社会教育服务团队,并结合自身特色不断创新社会教育服务形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社会教育服务模式,如:各类参与式活动、讲座培训、展览等。这些都为图书馆以开展社会教育的方式参与虚假信息治理提供了相对成熟的服务平台和服务模式。
2.3.3 图书馆拥有面向公众实施信息素养教育的优势条件
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覆盖城乡、下沉至社区,涵盖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少儿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各种类型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高校图书馆读者群体也开始向社会扩展,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类型的读者都成为了公共图书馆的用户群体。近年来,各类型图书馆都将发展扩大读者群体,增强读者黏性列为工作目标之一。图书馆读者群体与信息素养教育受众群体的高度重合让图书馆具备了实施信息素养教育的天然优势。
2.3.4 图书馆拥有开展相关研究的学科基础及人才基础
《2020年图书情报硕士蓝皮书》显示,截至2020年,具有图书情报专硕招生资格的院校已经增至48所,图书馆学的学科教育体系为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提供了学科基础和人才基础。
3 “后疫情时代”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角色定位
近年来,国内图书馆通过“科普教育”“反诈骗服务”“诚信宣传”“信息素养教育”等方式,已经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但是,对于大多数图书馆而言,参与虚假信息治理,仍然缺乏清晰的角色定位。角色定位决定了价值的空间,如果需要扩展社会价值空间就需要进行角色定位,拆分、精分角色定位。
表2 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角色定位
3.1 专业权威的信息提供者
图书馆肩负着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职责,是专业从事文献信息资源搜集、加工、管理的机构,不仅要致力于建设具有本馆特色的文献资源体系,还要对海量的网络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对有害信息、虚假信息和垃圾信息进行筛选过滤。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文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图书馆应该承担起权威文献信息提供者的角色,不断强化权威文献信息资源提供者的专业形象,对于信息发布、交互以及涉及图书馆的内容更要谨慎,积极参与信息的核查与校对,保证信息资源的真实有效,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肆意篡改信息或加入不实内容。
3.2 政府虚假信息治理的协助者
图书馆是体现政府责任和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窗口,虚假信息治理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需要构建一个跨行业协作式的虚假信息治理体系[18],形成一种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整体治理格局。2020年开始施行的《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网络虚假信息综合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网络虚假信息的治理工作。2021年发布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提出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网络虚假信息治理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将治理网络虚假信息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2021年12月通过的《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和个人参与网络安全共同治理与信息化发展工作。这些相继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为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给出了指导性建议。图书馆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社会教育的职能,积极组织开展虚假信息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成为政府虚假信息治理的有力协助者。
3.3 媒介信息素养教育的实施者
当前,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通过媒介素养教育和信息素养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的媒介信息素养能力是开展虚假信息治理的重要途径。从学科背景来看,媒介素养教育起源于传播学,信息素养教育起源于图书馆实践。因此,国内图书馆行业的从业人员大多从信息素养教育视角探讨信息素养对于虚假信息治理的重要意义。然而,在数字化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大量的阅读行为都是以数字阅读的形式完成的,数字阅读兴起让阅读、信息与媒介融为一体。阅读素养是媒介素养和信息素养的基础,离开阅读,信息和媒介将无法辨识和使用,媒介素养和信息素养更是无从谈起。开展阅读指导是图书馆的天然职责。图书馆不仅是开展课外教育、终身教育的机构,还是支持社会公众提升日常素养的社会教育机构。
早在2005年,“倡导全民阅读”就已经被写入《中国图书馆学会章程》,成为图书馆行业的一个重要任务和必须履行的职责[19]。开展全民阅读不仅要让社会公众认识和了解全民阅读的重要作用与意义,还要对读者进行阅读道德、阅读方法、图书馆使用方法和文献检索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当前,媒介素养教育和信息素养教育都未正式走入国内基础教育的课堂,承担阅读教育、阅读指导的图书馆理应成为开展媒介信息素养教育的实施者。
3.4 开展虚假信息治理的研究者
在2018 年世界图书馆和信息大会期间,国际图联发布了关于虚假新闻的声明,重申了图书馆通过提供技术手段和方法来检测、识别、打击虚假信息的重要作用。国内图书馆界关于虚假信息的研究起步较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虚假信息才开始受到国内图书馆界学者们的关注,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都非常有限。各级各类图书馆应该如何参与虚假信息治理,如何通过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体系,以阅读指导、社会教育的方式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媒介素养教育,需要图书馆人进行积极探索研究。
4 我国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的路径
4.1 基于专业权威信息提供者的服务策略
4.1.1 积极宣传图书馆的海量文献资源
经过长期的建设,图书馆积累了海量的文献资源。数字资源及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极大地丰富了图书馆的文献资源,但是,社会公众对于图书馆资源的了解大多局限于纸本文献资源。图书馆不仅要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规范对馆藏文献信息进行整理,建立馆藏文献信息目录,并依法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还要持续开展馆藏文献资源,特别是数字化文献资源的宣传推介,强化图书馆专业文献资源提供者的形象。
4.1.2 及时提供全面、精准的政府开放信息
公共图书馆承担着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背景下,公共图书馆可以通过提供查阅场所、检索查阅平台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具有权威性和公开性的政府开放信息。面对社会虚假信息,公共图书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将相应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并根据需求进行信息推送,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让政府公开信息更快、更好地为公众所用,还能助力虚假信息的治理。
4.1.3 让专业的馆员参与虚假信息甄别
作为专业的知识服务机构,图书馆承担了科研信息核查的职能。近年来,许多图书馆都在开展科技查新、专利查新、论文检测、人才评价、学科竞争力评估、知识产权信息查证等各类型信息查证、甄别类服务。这些服务的开展让图书馆成为相关信息认证的权威机构。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信息资源、文化休闲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由于需求者的文化程度、从事职业和专业领域的不同,产生的需求层次也不尽相同,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然而,深层次的信息服务在图书馆工作中的占比整体偏低,让专业的馆员参与虚假信息甄别,并以项目案例的形式广而告之,能有效地强化图书馆的专业化形象。图书馆应该提高图书馆员的准入门槛,强化对馆员专业素养的要求,让图书馆员能够突破文献资源保管者的局限,成为拥有超强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参与虚假信息甄别、为用户推荐信息产品的专业信息提供者。
4.2 基于政府虚假信息治理协助者的服务策略
4.2.1 培养用户批判性思维
图书馆的真正价值在于培养用户的批判性思维,提高用户对信息来源的鉴别和评价能力[20]。在虚假信息治理领域,图书馆并非核心职能部门,图书馆参与虚假信息治理并不需要走大而全的路线,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实力,量力而行,将服务控制在自身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以开展社会教育的方式,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治理虚假信息。
4.2.2 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作为社会教育机构,公共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可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图书馆社会教育的内容之一,通过常态化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助力虚假信息治理。
4.2.3 积极开展各类预防式宣传教育
互联网络已经进入了“流量为王”的时代,掌握流量就意味着获取了随时可以变现的资源。流量至上的社交网络环境,为虚假信息的扩散提供了温床。故意编造而成的虚假信息通常具有一定的特殊用意,相比真实的信息更具震撼效果,加上算法推送与“信息茧房”效应的加持,更容易被转发、扩散,获取更高的流量。马克 ·吐温说,谎言跨越半个地球的时候,真相还在穿鞋。开放式的媒体社交环境为虚假信息传播提供了诸多有利条件,各大社交平台自行设定的算法推荐模型大多以追求高流量为目标,根据用户的兴趣、浏览记录、阅读时长来进行用户画像,判断其喜好,从而推送同类型的信息形成“信息茧房”。当用户不断地接收到大量同质化的信息内容时,会不断地固化信息内容,辨别力和判断力也会受到影响。因此,长期开展预防式的科普宣传比临时辟谣更具效用。一方面,可长期、持续性开展类似“不信谣、不传谣”的相关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可通过“诚信宣传”“反诈骗宣传”“网络清朗行动”等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预防式宣传教育。
4.2.4 积极维护自身公信力开展打假行动
2022年1月,一则关于“俞敏洪将新东方网课公开在国家数字图书馆,家长可以免费给孩子学习”的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并引发社会热议。对于这则消息,社会公众普遍一致叫好,并为俞敏洪和新东方点赞转发,导致国家图书馆网站和国家数字图书馆App的访问量剧增。国家图书馆第一时间针对上述虚假新闻进行了公开辟谣澄清。2021年12月,一则盗用重庆图书馆名义举办直播活动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大肆传播,重庆图书馆及时在官方网站上公开澄清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近年来,类似碰瓷图书馆的虚假新闻并不少见,究其原因主要是源自图书馆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对于此类情况,图书馆应该利用好媒体平台,果断开展辟谣打假行动,积极维护自身公信力。
4.3 基于信息素养教育实施者的服务策略
国内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研究仅十余年,研究基础并不稳固。信息环境的高速发展也让信息素养教育呈现出整体落后的趋势。信息素养教育已经发展成为图书馆界特别是高校图书馆的常规业务。然而,许多高校图书馆的信息素养教育实践主要通过入馆教育、信息检索课等方式开展。图书馆从业人员迫切需要参与到多层级信息素养教育服务的实践中来。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主体涵盖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专业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农家书屋等,不同的主体对应不同的受众,不同的受众对于信息素养的需求层次也存在差异。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可将信息素养教育分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两大类:①公共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可采用科普教育、培训、讲座等方式面向中小学生、中老年读者等重点人群开展通识性信息素养教育,积极探索从阅读指导到通识性信息素养教育的融合开展路径。②高校图书馆应在开展全员通识性信息素养教育的基础上,着力构建面向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员工等不同类别读者的信息素养教育内容体系,以基础教学、专业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科学研究等教学科研环节为切入视角,针对读者在不同的学习、科研阶段的信息需求给予恰当指导,从而形成系统化、递进式、嵌入式、融合式的信息素养教育框架和教学内容。③中国图书馆学会、高校图工委等行业协会以及图书馆学专业应该构建起面向专业馆员的多层级的信息素养教育体系,为各层级信息素养教育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4.4 基于虚假信息治理研究者的实施策略
4.4.1 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内容体系的构建
信息素养这一概念是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泽考斯基于1974年在美国提出的。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给出了信息素养的定义,信息素养包括了文化素养、信息意识和信息技能三个层面。2013年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ACRL)提出信息素养还应包括数据素养、媒体(或媒介)素养和视觉素养等[21]。国内学者关于信息素养教育的研究开始于2010年前后,从研究到实践都尚未搭建起成熟的信息素养教育实施框架。信息化的发展让信息素养的内涵处于持续更新、扩展的状态。面对日益复杂、多样的信息环境,学会获取信息、辨别信息、进行交叉验证等都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应具备的基本素养,这也让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成为一个有机的生长体。
信息素养教育具有教育对象全民化、教育阶段终身化、教育模式多样化等多重特征,快速发展的信息化环境迫切需要全新的信息素养教育。2021年6月发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将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作为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的重点。2021年10月的《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将数字素养与技能定义为数字社会公民学习工作生活应具备的数字获取、制作、使用、评价、交互、分享、创新、安全保障、伦理道德等一系列素质与能力的集合。新时期的信息素养教育可以是涵盖媒介素养、数据素养、数字素养等在内的综合性的终身教育。作为信息素养教育研究者,图书馆迫切需要完成新时期信息素养教育内容的界定,构建起一个循序渐进、全员覆盖的信息素养教育内容体系。
4.4.2 “虚假信息治理”的跨学科探讨
2021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新目录与原目录相比,增加了交叉学科的门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拟更名为“信息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在2019版《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名词》中的定义是:为达到预定目标,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来研究信息资源产生及发展规律,并依据这些规律对信息资源进行组织、规划、协调、配置和控制的活动[22]。一级学科的变更不仅反映出我们的图书、情报工作已经从以文献资源等信息源为核心的传统管理阶段发展到了以信息源的整理、控制、输出、管理为核心的阶段,还是学科内涵与外延的一次大扩展,这也为我们以虚假信息治理研究者的身份参与虚假信息治理提供了学科层面的有力支持。
学科交叉是科学发展的重要趋势和显著特点,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学科交叉点往往成为研究领域的最前沿。目前,国内对于虚假信息的研究,涉及法学、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互联网技术等多个学科领域。虚假信息治理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需要道德规范的约束,还需要媒介素养、信息素养、数据素养、科学素养等综合素质的储备。此外,随着人工智能、社交媒体、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以技术手段为主导的治理策略也必将成为虚假信息治理领域必不可少的内容。因此,作为虚假信息治理的研究者,图书馆要充分借鉴新闻传播、计算机科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长处。数据技术可以通过机器识别、算法推荐、事实核查、网络屏蔽等方式实现虚假信息识别、核查和处理,新闻传播能够从新闻伦理、新闻制作、传播路径等角度为虚假信息治理提供策略。我们应该积极行动,博采众长,审时度势,借用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丰富和发展自身,并将特有的研究方法和技术向外界推广,在交叉融合中促进自身对未知领域的探索。
5 结语
作为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综合治理能力的巨大挑战。自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以快速高效、科学有序的防控,在疫情大考中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2022年的北京冬奥会,身处后疫情时代的中国人以举重若轻的大国心态向全世界展示出了新时代中国人的从容之姿,也折射出了更加坚定的文化自信。中国人的抗疫经历不仅是一次精神的淬炼,更是一次文化升华[23]。后疫情时代对于中国的各行各业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时代。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应对疫情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巨大差异,让习惯于从国外学习先进理念、技术、方法的中国人受到了巨大的震撼。我们也不禁开始反思:当国内各行各业都已经开始努力赶超国外的时候,我们图书馆行业是否也有这样的勇气和实力奋力前行。参与虚假信息治理既是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机构的担当和义务,也是拓展图书馆职能和价值空间,实现图书馆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图书馆应该在信息资源提供、政策法规宣传、专业人才培养、相关教育开展、理论研究探讨等方面为虚假信息治理提供积极助力。相信随着执法机关、职能部门、互联网平台企业、传媒等各行各业的联动、协作,我们一定能营造出一种风清气正的信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