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守住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2022-09-28章轲
文|章轲
滚滚长江,滔滔黄河。正是有了水,才养育了中华民族,滋润了五千年中华文明。
我国山川秀丽,江河众多,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却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我国目前有16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包括过境水)低于严重缺水线,有6个省(区)为极度缺水地区。
同时,随着城镇化、工业发展及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国主要水系的水体逐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这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水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多次要求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
2018年4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其中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五场标志性战役都与水污染防治密切相关。
“六连升”背后
《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实现“六连升”。
公报同时显示,我国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长江、珠江流域等水质持续为优,黄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淮河、辽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全国地下水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9.4%。地级及以上城市监测的87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4.2%,总体保持稳定。
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水质优良海域面积比例持续提升、劣四类海域面积持续下降。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97.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四类海域面积同比减少8720平方千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81.3%,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
在生态环境部今年1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表示,全国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持续改善的势头。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水环境理化指标方面的治理成效相当显著。他说,用各国可比的理化指标做一些统计比较,当前已经接近或者是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目前,国内许多河流、湖泊已经再现了水清岸绿、鸟欢鱼跃的景象。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养育着全国40%的人口,支撑着全国40%的经济总量,是我国除沿海开放地区以外,经济密度最大的经济地带,也是我国的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
■ 四川省红原县作为“中华水塔”“江河源”“生态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黄河的分水岭和上游重要的生态水源涵养地。摄影/章轲
前些年,长江经济带一直是我国水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流域之一。监测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面积虽只占全国的21%,但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的40%以上,单位面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至2.0倍。
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重庆、武汉、南京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长江保护修复做出系统部署。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新时期长江保护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20年11月14日,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明确提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必须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找出问题根源,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
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地区的互动协作,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注重整体推进,在重点突破的同时,加强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
座谈会明确提出,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同时,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和负面清单管理,严守生态红线,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健全长江水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体系,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和堤岸加固,建设安澜长江。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绿色发展体制改革”课题组表示,探索具有长江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对全国乃至世界都具有示范作用。
解开“绊马索”
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简称为“三磷”。这已经成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绊马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海生等专家在《为长江“把脉问诊开药方”》一文中介绍,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磷矿石和磷肥主产区以及磷石膏库主要分布区,磷矿石、磷肥和磷石膏产量分别约占全国的98.2%、88.1%和82.6%。“三磷”是造成长江局部区域磷污染的重要来源。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一份关于《长江流域“三磷”污染问题与整治对策建议》的报告也指出,2017—2019年,长江流域以总磷作为水质超标定类因子的断面比例达到51.5%,总磷成为长江流域首要污染物。
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长江流域集中了全国60%以上的“三磷”企业,以贵州、云南、四川、湖北等地区为主,磷矿与磷化工的污染源高负荷排放,造成部分河段水质严重超标,是导致长江流域局部区域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以长江经济带“三磷”企业集中的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等7省市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在“长江大保护”的总要求下,为妥善解决“三磷”企业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争取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摸清“三磷”行业底数,重点解决“三磷”行业中污染重、风险大、严重违法违规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第二批)武汉组工作人员在现场排查。摄影/章轲
根据“三磷”专项排查数据统计,长江经济带7省(市)“三磷”企业共计701家(个),自查共发现281家企业存在319个生态环境问题,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40%,这些企业已全部制定了“一企一策”整改方案。
在生态环境部今年8月23日召开的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表示,2018年生态环境部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重点以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目标,以集成应用为导向,以水专项等研究成果为基础,着力开展以磷为核心的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流域58个驻点城市(一期)“一市一策”和流域生态环境智慧决策平台等研究。这些研究取得的一系列科研成果,支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据邹首民介绍,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识别出总磷为流域断面首要超标(超过Ⅲ类水)因子比例达57.3%;污染源中农业源占比最高,达60%左右,但工业源入河系数较高、对水体影响更加直接;四川盆地、洞庭湖流域、鄱阳湖流域和长三角地区是总磷污染突出区域。形成了长江流域不同水文条件下,主要控制单元磷污染空间分布数据库,核算了驻点城市及主要控制单元磷污染物动态纳污能力。
针对长江上中下游,分别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污水除磷、实施源分离等策略;针对岷沱江、乌江、洞庭湖、武汉城市群等“三磷”重点管控片区,实施源头治理和差异化治理等策略;形成了长江流域磷污染“来源解析—过程模拟—总量分配—污染治理—模式推广”的管控方案。
“成果在长江磷污染治理中已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邹首民举例说,长江支流洋水河流域,贵阳驻点帮扶工作组对这个流域10余家涉磷企业进行减磷精准帮扶,经过两年多的治理,2019年出境断面总磷浓度由2018年的0.35mg/L降低并稳定在0.2mg/L以下,解决了60年以来总磷超标这个“老大难”问题。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北某地检查地表水污染情况。摄影/章轲
在浙江嘉兴南湖,嘉兴驻点工作组进行科技帮扶后,总磷浓度由0.16mg/L降至0.1mg/L以下,基本稳定达到Ⅳ类以下,最低达0.05mg/L,2020年年底开始从Ⅴ类提升到Ⅲ类,并稳定至今。
攻坚“黑臭水体”
黑臭水体是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实质是污水、垃圾直排环境导致的水污染问题。任何一个城市,不管外表多么光鲜,只要还有黑臭水体,就说明其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到位、还不合格。
“十三五”期间,党中央明确要求,要坚决打赢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一位从事多年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多年前,许多城市的黑臭水体问题是很严重的,“我们到一些城市,想找哪条河不臭很难,几乎条条河都臭”。但经过这几年的努力,90%以上的黑臭水体比较稳定地解决了黑臭问题。生活在黑臭水体旁边的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增强了很多。
在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沿河环湖开展生态修复,把城市一些比较低价值的空间改造成了高价值空间,周边的人气提升,带动了招商引资,形成了新的经济隆起带。
生态环境部一项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的黑臭水体治理,全国直接投入超过了1.5万亿元,一定程度上也拉动了经济增长。
“黑臭水体治理是一场硬仗,治的是黑臭水体,比的是各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能力和作风。”张波说。
临江河发源于重庆市永川区,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也是永川人民的母亲河。临江河永川段88公里,流经13个镇街54个村居,其中城区3条支流汇聚穿城而过,形如篆文“永”字,永川因而得名。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临江河流域管网缺失严重、污水直排入河,曾经清澈见底的临江河污染加剧,一度成为沿河居民避之不及的脏水河、臭水沟。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向重庆反馈意见时指出:“永川区临江河茨坝断面水质同比2015年下降。”
这之后,永川区成立指挥部,区委书记任指挥长,区政府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抽调49名精干力量,脱产办公,专门负责临江河综合整治。将河长制调整完善为河段长制,临江河流域内确立区级河段长34位、区级部门河段长78位、镇村河段长422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永川区委区政府连续5年把临江河治理工作会作为每年第一个全区性大会,要求举全区之力,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拿出“遇水架桥”的措施办法治理临江河,向各级干部释放出强烈信号。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北某企业检查排污情况。摄影/章轲
在治理过程中,永川区注重地面和地下结合,深入排查各类污染源。组织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地面污染源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直排污染源12449处。以临江河流域治理为龙头,对全区河流沿岸500米范围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累计排查出工业企业、餐饮业、食品小作坊、农贸市场等各类污染源共计30956处。
组织专业机构采取非金属探测和内窥探测方式,对城区704公里一、二、三级地下管网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老城区管网病害率达70%,新城区管网病害率达30%。排查镇街应配套完善二、三级管网约180公里;污水处理厂(站)运行不正常、排放不达标占73.5%。
永川区坚持“厂网一体”、无缝衔接、系统治理,累计投入资金22.5亿元,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点源面源协同共治和生态修复工程。2017年以来,新建城乡污水管网335公里,维修和雨污分流改造城区原有管网704公里,5个工业集聚区累计建成污水管网116.7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站)89个,实现全域污水处理全覆盖。完成城区河道清淤26.65公里,实施城区河道生态修复16万平方米。
经过努力,临江河茨坝出境断面年均水质由2017年的劣Ⅴ类提升到2018年的Ⅴ类、2019年的Ⅳ类,2020年和2021年、2022年1—5月稳定到Ⅲ类。2018年以来,永川区获周边区县生态补偿金2617.5万元。
如今的临江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成为居民亲水、休闲的好去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翔浅底”的水生态环境逐渐呈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2020年,临江河被评为重庆市最美河流,永川区获全国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成为重庆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
重要基础性保障
科技和资金投入是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基础性保障。
生态环境科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利器。在解决水污染问题上,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装备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生态环境部今年8月23日召开的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说,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等联合不同领域的500多家优势科研单位的近万名科研人员,组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协同攻关模式,为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等贡献科技力量。
邹首民表示,生态环境部坚持“两手抓”,一方面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公益性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引导金融资金的市场化支持。目前已建成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截至7月底,项目储备库共储备项目1万多个,总投资需求6500多亿元。配合财政部管理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主要有四个方面,分别是大气、水、土壤三个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22年这四项资金共安排了621亿元,较2021年增加49亿元,增长了8.6%。
2021年下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建立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八大领域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加精准的资金支持。
来自财政部门的消息称,近年来,在财政大力支持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从局部试点到逐步推广完善,为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等黄河上游省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34.4亿元;下达上述省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资金335.2亿元。资金安排与各省份生态保护成效挂钩,加大了对治理成效突出地区的支持力度。
在推进水污染防治上,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也“落地生根”。前不久,由于黄河入鲁水质始终保持在Ⅱ类以上,山东省作为受益方,通过省际间财政转移支付,向上游的河南省兑现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
根据2021年5月山东、河南两省签订的《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规定,监测断面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给予河南6000万元补偿资金;反之,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给予山东6000万元补偿资金。
“‘十四五’是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时期。”张波表示,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水环境理化指标方面的治理成效相当显著。用各国可比的理化指标做一些统计比较,当前已经接近或者是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同时,还有一些明显短板。
张波举例说,一些地方生态用水的保障明显不足,河流、湖泊断流干涸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城乡面源污染在治理上还存在着“瓶颈”;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水生态系统严重失衡的问题还十分突出。
“不宜在‘十四五’期间过于追求以水环境理化指标评价为主的优良水体比例。”张波表示,“十四五”时期优良水体比例的目标定为85%,比2020年的83.4%上升了1.6个百分点。5年才上升1.6个百分点,这跟“十三五”的改善幅度相比已经是相当稳了。每年的目标也是按照时序进度来设置的。“这实际上发出了清晰的信号,不鼓励各地去追求过高的优良水体比例,而希望把工作重心放在夯实工作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质效上。”张波表示,生态环境部还充分考虑自然因素的影响,实事求是地开展水质评价、考核、排名,有效地指导地方把重点放在“人努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上,适时修订相关的考核评价标准。
水污染防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安排部署,在“进”的方面,“十四五”将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力争在城乡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若干难点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