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嵌与分殊: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关系再审视*
——兼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2-09-25于春洋凡若天
于春洋 凡若天
为解决民族问题,调节民族关系,治理民族事务,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针对中国国情实际制定实施一系列的民族政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长的进程,也是我们党持续进行民族理论探索和民族政策创新的过程。正确理解把握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观察分析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与实践。为此,需要对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以及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再审视。本文拟从民族理论之于社会理论、民族政策之于公共政策的主要特点出发,对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之间的互嵌与分殊进行初步梳理,在此基础上,讨论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
一、民族理论之于社会理论的主要特点
概而观之,民族理论是“关于民族现象、民族问题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思想”[1]。民族理论主要研究民族、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并为此提供观察视角和认识基础,包括如何看待民族、民族关系、民族问题现象以及隐藏在现象背后的一般规律。这一关注内容及其认知方式与其他社会理论相比存在自身的特点。
第一,民族理论具有民族性特点。以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为例,我们党的民族理论是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基础,以此结合我国的民族结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实际而形成的系统化的、规律性的理解和论述,因此带有鲜明的民族性特点。比如我国北部气候寒冷,草原牧区的牧民就形成了骑马、住毡房等特点,而南部气候温润,山区民族则居“干栏”、农耕狩猎。原始宗教也对早期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在社会的长期发展演进之中,这些特点就逐渐成为每个民族的传统习惯,各民族的文化特色也由此产生。民族理论是对民族与民族问题现象的系统化理性认识,民族理论的民族性特征也因此得以凸显。
第二,民族理论具有政治性特点。与社会理论侧重点在基础理论不同,虽然“按‘民族理论’的本义来看,民族理论无疑属于基础理论范围,但中国的民族工作领域中,民族理论则有着鲜明的应用性和浓郁的政治实践色彩”[2]。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把对于民族理论的探索放在政治实践上,使其直接服务于政治任务,这也使得我们党对于民族工作十分重视。因此,民族理论研究紧密联系民族工作实际,以党的基本路线为导向,以促进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和维护祖国统一为目标,坚定地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我们党很多民族理论上的创新都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上,以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的方式得以确认的,这就使得民族理论创新成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部分。此外,我们党秉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实践论原则,把民族实务工作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也对党的民族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这些都使得党的民族理论相较其他社会理论而言,具有明显的政治性特点。
第三,民族理论具有综合交叉性特点。民族现象的存在既具有生物学、遗传学、考古学特征,也具有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表现,民族国家创建以来,民族现象又成为政治学重点关注的研究议题。与其他社会理论所关注的特定社会问题相比,民族现象的分布更为广泛,覆盖面更大,民族理论的综合交叉性特点也更为明显。党的民族理论除了研究民族发展的基本规律之外,还涉及大量少数民族、民族地区以及民族关系中的现实问题,诸如经济、政治、教育、法制等,它不单单包含政治问题,也不单单是经济问题,而是涉及各行各业、各个领域。这就使得民族理论内容十分丰富,牵涉范围极广,与其他学科大面积交叠,只是因为关涉领域带有民族属性,所以称其为“民族理论”。虽然传统的民族理论仅限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但是在本质上,只要是涉及民族属性或者民族问题性质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被纳入到民族理论研究的范畴之内。并且,在进行民族理论问题探索时常常会借用其他社会理论的研究方法、手段和原理,旨在探讨经济、社会习惯、宗教等诸多内容对民族问题的影响,以及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途径。民族理论涉及范围之广泛,是其他社会理论所不能及的。
第四,民族理论还具有对比性特点。其他社会理论也具有对比性,但民族理论与之相比的特殊之处就在于,民族理论的研究领域宽泛、边界模糊,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是其重要特点。它“立足于民族政治现实,并不囿于特定路径……,其理论视域和研究范畴贯通中西”[3]。在横向上,它可以对社会和民族、社会问题和民族问题进行比较,可以进行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还可以对同一个民族在不同聚居区域的生产生活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如果同一个民族在他们的某个聚居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良好,而在另一个聚居区域的发展状况堪忧,就可以通过两者间的比较,探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在纵向上,它既可以对同一地域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出的民族现象进行比较,还可以对同一民族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状况进行比较,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寻求和发现有价值的一般规律。
二、民族政策之于公共政策的主要特点
民族政策是党和国家(通过政府)运用民族理论,为回应和解决社会公共领域中出现的民族、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等具有民族属性的公共问题而提供的解决方案。较之于其他公共政策而言,民族政策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民族政策具有相对敏感性。民族政策和公共政策相比而言有很多特点,其中最为特殊的要数它的敏感性。“民族政策十分敏感,一项政策的出台,关乎民族团结、民族发展、社会稳定。”[4]而且在民族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之中,也要留意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区在社会发展状况、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避免由于实施不利而导致民族政策出现偏失,引发不满情绪,进而导致民族关系不和谐。更有甚者,还有可能导致民族分裂主义乘虚而入,蓄意发动暴乱,刻意制造民族冲突,破坏国家领土完整。比如,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自治区以财税分配不均衡为理由,在2017年举行了违宪的“独立公投”,虽然此次独立公投流产,但还是造成了西班牙国家政府与加泰罗尼亚自治区之间持续的政治摩擦,以及加泰地区大范围的街头骚乱,造成社会动荡。因此,民族政策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社会生活之中都比较敏感,民族政策制定实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能够和谐稳定地发展,甚至影响国家的统一与分裂。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因此我们更需要在制定实施民族政策的时候保持谨慎。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展开民族工作、进行民族事务治理时要格外审慎,才能够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发展,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统一。
第二,民族政策具有有限自治性。与其他公共政策更多强调实施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相比,民族政策的实施往往带有有限的自治性。在确保民族政策与党和国家的意志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实施适合本地特点的自治单行条例。民族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一个子系统,自成体系,在对各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问题的治理上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自治体系。我国结合历史条件和自然环境,考虑到我国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基本政策。“鉴于单一制是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色调,是单一制(而不是联邦制)下的民族地方自治,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是有限的。”[5]在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民族地区依据本地实际情况享有有限自治权利,行使自主权,对本民族内部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在中央考虑到国家层面的重大问题制定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国家政策后,具体到民族地区,当地政府可以依据当地的特点,考虑民族生活方面的具体问题制定与本地区、本民族相适应的地方政策并实施。
第三,民族政策具有长期性。相较于其他公共政策而言,民族政策更是一个长期持续的系统性工程。“只要有民族存在,就会有民族问题存在”[6],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在客观上也就决定了民族政策也将长期存在。而且,由于不同民族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使得民族间的利益冲突、互不信任等现象和问题时有发生,而要想消除民族间的发展差异以及文化隔阂,也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作,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具体到我们党的民族政策,“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是一个不断累积和累进的发展历程”[7]。比如,为了保障各项民族平等权利能够落到实处,我们党领导的民族识别工作前后经历了三个阶段,时间跨度达30余年;再比如,我们党对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探索和制度实践从建党早期就已经开始,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至最后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西藏自治区的建立,前后历时40余年。而作为党的民族政策的核心以及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更会长期实行、一直存在。
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互嵌的几种方式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存在密切关联。概括而言,民族理论是制定实施民族政策的依据,而民族政策则是民族理论在现实社会场域中的应用。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互嵌主要表现为内容互嵌、过程互嵌和关系互嵌等。
(一)内容互嵌:民族理论决定民族政策的方向
从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内容上看,两者间的互嵌关系集中体现在民族理论决定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而民族政策则是为了达到民族理论目标而采取的政治行为。一方面,民族理论决定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一个国家在治理民族问题时所持的理论对其政策的指导和决定作用是多方面的,不同的民族理论观点对民族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有着重大影响。民族政策是依据民族理论而进行的一种价值选择,然后采取特定方式、工具和手段对这一选择加以落实。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8],这里的“增进共同性”就是一种价值取向,这一取向也就决定了未来我们党制定实施民族政策的方向。
另一方面,民族政策是为实现民族理论目标而采取的政治行为。公共政策是作为政策主体的公共权力为实现特定的目标而采取的政治行为。相应地,民族政策也是政策主体为调整不同民族群体和民族地区的利益关系,凝聚民族发展动力,引导发展方向,解决民族问题而采取的政治行为。比如通过制定出台对口支援政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来实现缩小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些民族政策,都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原则的贯彻,符合党的民族理论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与现阶段我们党的民族理论目标相匹配。
(二)过程互嵌:在民族工作过程中实现互嵌
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在开展民族工作的实践过程中实现互嵌的。把民族理论与我国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际相结合,结合民族实际、地方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民族工作,历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开展民族工作的过程之中发现民族问题,继而针对民族问题来制定实施民族政策。可以发现,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在民族工作的过程之中实现了彼此间的互嵌。一方面,民族理论为民族工作实践提供了行为准则,是政策规则背后的规则。民族理论来源于如何看待民族、民族关系、民族问题现象以及隐藏在现象背后的一般规律,从而形成了指导民族工作实践的行为准则,“是指导民族工作实践的理论指南”[9]。在治理民族事务的实际工作之中,工作人员会依据民族理论的基本原则开展民族工作,而这些基本原则也成为政策规则背后的规则,是一种“元规则”。
另一方面,民族政策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民族工作来加以落实。民族政策的制定出台都是建立在民族工作实践的基础之上的,而民族政策的执行及其效果评估,也是要回到民族工作的具体过程之中的。比如,习近平强调要“实施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1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11]。在这些政策话语的背后,是我们党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民族工作而摸清了人口较少民族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包括《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 年)》《“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而这些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及其效果的评估,也是要在具体的民族工作实践中才能得以完成的。
(三)关系互嵌:民族政策与民族理论的一体两面性
本文在进行文献数据库的检索分析过程中,鲜见对于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进行明确区分的研究成果,更多以“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作为篇名发表的期刊成果都是研究综述、会议综述、机构简介和课程研究,比如《新中国70 年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第十一届全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学研讨会暨第十五届全国民族理论研究生学术研讨会综述》《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简介》《试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教学特点》,等等。可以发现,这些成果是把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视为一个整体(研究议题、会议名称、机构名称、课程名称)。这一事实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合而一体、彼此嵌入,同时也体现出各自不同的面向。一方面,民族理论为民族政策及其体系的构建提供指导。如前所述,民族政策是在党的民族工作过程之中,针对特定民族问题所制定出台的解决方案。从这个角度观察,民族理论可以为民族政策体系的构建提供系统化的理论指导。在党的民族理论指导下构建民族政策体系,是这些民族政策在民族工作实践中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
另一方面,民族政策实施效果的好坏也可以检验民族理论的正确性。在民族工作中落实民族政策的过程,也是让民族理论的原则、价值取向和标准得以充分体现的过程。因此,可以根据民族政策实施效果的好坏来对民族理论的正确性加以检验。比如,民族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某些不足和缺点,往往是因为其所依据的民族理论存在同样的不足,或者与国情实际不相符合。正因为如此,在实施民族政策的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反馈问题,也能让民族理论得以发展和完善。
四、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分殊的几个维度
有研究指出,“在民族工作领域,包括民族学界,‘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往往合称,或称为‘民族理论政策’”[12]。而且经由前文分析,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具有内容互嵌、过程互嵌和关系互嵌属性,将两者首先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也符合党的民族工作实践事实。尽管如此,民族理论是理论,民族政策是政策,我们不能因为重视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而忽略它们之间的区别。概括而言,两者间的分殊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性质不同
从两者的本义来看,民族理论侧重于回答民族事务中“是什么、为什么”的本质问题,而民族政策侧重于回答“如何做、怎么办”的执行问题。“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关系类似于“政治”与“行政”两者之间的关系,民族理论是党和国家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意志和态度的表达,偏重于政治性;民族政策则是党和国家关于如何解决民族问题的操作与执行,具有明显的实践性。也正因为如此,民族理论具有稳定性,偏重事物规律性的总结;民族政策则具有动态性,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
民族理论反映了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回应民族事务诉求的基本原则、态度和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在调整民族关系方面秉持的基本价值观念。民族政策较之于民族理论具有更强的实践属性。民族政策总是为解决某种/某些民族问题,达到某种/某些目标而实施的,通过实践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达到目标。“民族政策的执行是民族政策自身价值的实现过程”[13],是发挥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对世界进行改造,逐步改变社会现状,开展处理民族工作。同时,由于民族政策的实践属性,较之于民族理论而言更加灵活。民族政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引导民族事务向着期待的方向发展。若不能依据不断变化的民族问题实际进行调整,民族政策便会陷入僵化,偏离预期目标,甚至与其目标相悖,民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就会大打折扣。
(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内容不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体系主要分为理论部分和政策部分”[14],其中,民族理论主要内容为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的一般规律;民族政策以制定调节民族关系、调节各种利益矛盾、调控民族发展方面的政策为主要内容。
民族理论关注民族发展存在的客观规律。党和政府想要维持民族平等团结、保障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就要调节各民族关系,缓解各民族矛盾。民族关系不和谐,归根结底是因为各民族利益关系矛盾,经济基础是其最根本,所以要加速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建设。各民族地区资源优势要转换为经济优势,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同时,地区经济发展往往和教育、文化相挂钩,民族经济水平决定了民族文化的水平,但先进的民族教育文化也能够带动民族经济的发展。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根本目的是维持民族平等团结,形成政治认同和国家认同,以此出发探究民族经济、文化同民族政治背后的客观规律。
民族政策则关注政策体系构建和实施过程。政治方面的政策主要有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和民族识别的政策等,为正确选拔和培养爱国爱党的民族干部采取相应措施,为培养民族知识分子骨干制定一系列的方针政策;经济方面的政策主要有民族经济建设和民族人口政策等,要依据国家总体发展方向、根据民族区域特点制定方针和措施,民族人口政策旨在促进民族人口结构合理化,给予民族人口相应的助推力;文化方面的政策主要有民族教育政策、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等,制定优化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的方案措施,制定发展民族文化行之有效的政策,在实行全国语言文字统一的同时,尊重各民族语言文字;社会方面的民族政策主要有风俗习惯政策等,制定发扬具有民族特色的、优良的风俗习惯,抵制封建迷信等落后陋习的具体方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功能不同
从两者的功能和作用来看,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治理民族事务,处理民族问题,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发展中,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民族理论侧重于指导民族发展,包括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民族社会发展,等等,以指导为主;民族政策用以规范民族工作,制定民族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大政方针,以控制和协调为主。
民族理论具有导向、阐释和预测功能。导向功能指通过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潜移默化地进行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宣扬,以人为本,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民族观。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都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功能上的区分并不是绝对的。之所以说民族理论侧重于导向作用,是因为充其量只是一种可能的选择,最终是否采用,则依赖于人们的主观行为。民族理论虽然具有权威性,但不具备强制性,所以它不具备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制约作用。此外,民族理论具有阐释和预测功能,它可以阐释民族、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而一旦能够洞悉规律,也就因此具有了预见性。“预测既是民族理论的既有职责,也是民族理论发展的基石。”[15]党和国家可以依据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来对党的民族工作的方向和前景做出推测,进行统筹规划。
民族政策具有调控、规范和分配功能。民族政策对人们的行为或事物的发展起着调控作用。民族政策的调控功能主要体现在能够调控各种利益关系,其出台都是为了解决民族地区出现的问题或是为了预防特定的民族问题发生。民族政策这一调控作用十分重要,只有合理调节民族间的差别,才能调节民族矛盾,从而维持社会稳定。同时,为了更好地对民族社会进行控制,会根据政策执行的反馈对政策进行评估,解释调整政策,更好地调控复杂的民族关系。同时,民族政策包含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民族工作提供行为依据和准则。民族政策制约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并依据民族政策治理民族事务,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发展。此外,民族政策也具有分配功能,由于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客观发展等原因,各民族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不容忽视的事实。因此,通过民族政策来对公共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努力把民族地区自然禀赋优势转换为经济发展动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五、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
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在推进形成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研究指出,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整体的认同”[16]。基于前文分析,其实我们还应注意到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对于推进形成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的差异。就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策略部署而言,党的民族理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理论基础和原则立场的支撑,回答“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提供认知基本盘;党的民族政策则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来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的助推,回答“如何做、怎么办”的问题,提供实践压舱石。两者之间彼此协调,相辅相成。
(一)党的民族理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
如前所述,民族理论为如何看待民族、民族关系、民族问题现象提供观察视角和认识基础,发现隐藏在这些现象背后的一般规律。具体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是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实际、统一多民族的“家底”实际相结合,为如何看待我国的民族、民族关系、民族问题现象提供观察视角和认识基础,发现一般规律,进而指导我国的民族工作实践。习近平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8]这是我们党根据新时代以来中国具体国情实际和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而做出的重要判断,这一判断的背后,有党的民族理论作为坚实支撑。
第一,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确认主体与认同的双重边界。在统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时代背景之下,习近平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7]这一概念,从而确认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体边界,也为铸牢这一意识框定了认同边界。这一概念既是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的重要创新,同时也为党的民族工作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一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我国国内的延伸与运用,也为古已有之的“中华民族”实体赋予了新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特色。它表明,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通过对于中华民族共同命运的强调,明确了作为现代国家民族实体的中华民族的主体边界。另一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也是对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强调,其“形成主要依靠两方面:一是共同的历史记忆;二是共享的中华文化”[18]。可以发现,无论是对共同历史记忆的追溯,还是对共享中华文化的倡导,都有助于增进各民族成员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认同。
第二,阐释“四个与共”深刻内涵,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目标导向。习近平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8]“四个与共”深刻内涵的提出,明确强调了中华各族人民之间共生关系的重要性,也对增进共同性视野下的中华各族人民之间关系的发展目标做出了科学判断和理性诠释。一方面,“四个与共”是基于中华各族人民“四个共同”①习近平指出:“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参见习近平:《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人民日报》,2019年9月28日,第1版。的历史事实而做出的科学判断,这也意味着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拥有坚实的历史文化根基;另一方面,“四个与共”也对中华各族人民之间关系前景做出了理性诠释。当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而从整体上具备了“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也就得以达成。
第三,形成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摆明中心地位,提升战略高度。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可以把该思想概括为“十二个必须”,其中的“第三个必须”明确指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会议同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8]该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认识达到了全新的高度,同时也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与战略高度。而围绕这一“纲”,以此为主线来全方位、多维度地开展党的民族工作,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汇集各方力量、汲取多方资源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实施。
(二)党的民族政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
有研究指出:“民族政策要想发挥作用,离不开它与民族事务之间的互动。”[19]而民族事务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这些民族事务也都在潜移默化之中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生着关联。整体来讲,符合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本原则和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成果指导之下的民族政策,在党和国家的历史发展中一直发挥着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长的作用。这一整体判断既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对于初心使命的坚守,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本原则的坚守,也来自于对于中国基本国情实际以及不同时期国内国际基本形势的判断。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与我们党的民族政策一脉相承,而党的民族政策也会在推进这一策略部署的实施方面继续发挥关键作用。
第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政治保障。这项制度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既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又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政治价值追求,作为民族政策的核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政治制度保障。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角度来看,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各级自治机关,让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行使自治权,既满足了少数民族自主自治的要求,又保证了民族地方的自治权利,还体现了少数民族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民族区域自治是“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对于各少数民族的一种政治承诺——在新的人民共和国中,少数民族的各项基本权利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20]。而且,这种承诺并非仅停留在法律层面,就制度安排和政策实施而言,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两年,我国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就率先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更是在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不懈的努力,这些探索和努力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基础性作用。
第二,发展民族经济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物质精神双重保障。我们知道,相对于各族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而言,我国的经济发展依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鉴于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我们党通过实施诸如“兴边富民”行动、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建设等政策来努力扭转这一局面。同时,我们党立足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一“硬道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单纯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输血”转变为支援和互惠有机结合,打造经济利益共同体。同时,树立“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的根在文化认同,在满足各民族人民物质需求的同时,还要解决精神层面的问题,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共有精神文化上的保障。
第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保护民族地区生态,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情感认同与生态环境保障。进入新时代,民族“三交”不断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各种重要场合、重要会议和重要政策文件中反复强调。2021年8月召开的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把“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8]这一成功经验提高到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凸显民族“三交”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通过民族“三交”的根本途径和方式手段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的又一重要举措。同时,我国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往往出现在中西部地区,这里也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现代化、工业化发展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号召各族人民共同建设美丽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提供生态环境保障。有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已建立了一整套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各民族地区也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符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特点的环境保护政策”[21]。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生态环境保障。
六、结语
在当代中国的时空场域中重新观察审视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可以发现两者较之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理论和公共政策而言具有自身的特点。通过对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可以发现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之间既有互嵌,也有分殊,共同服从和服务于带有民族属性的当代中国社会公共问题及其治理的需要。新时代以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而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在推进这一重要策略部署的过程中也发挥着关键作用。党的民族理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理论基础和原则立场的根基,回答“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提供认知基本盘;党的民族政策则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来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的助推,回答“如何做、怎么办”的问题,提供实践压舱石。相信在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引领和助推之下,“四个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一定会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一定可以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