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共生教育的文化逻辑*
2022-09-24孙杰远周家金
孙杰远 周家金
一、文化共生与共生教育之要义
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文化已融进中华民族血脉,镌刻在中华民族披荆斩棘的生命奋斗进程中,扎根于中华民族安定富足的物质生活和多姿多彩的精神生活中。中华民族文化可谓五彩斑斓、生机勃勃、百花齐放,呈现出“多元一体之‘体’、和而不同之‘同’、美美与共之‘共’”的文化共生景象。文化共生是指“不同族群不同文化的异质共存、相互交流、兼容并包的文化形态”[1]。不管什么“文化都不可能倚靠人为的或先天的文化壁垒而孤立地与世隔绝,面临的是不同文化间的碰撞、交流与沟通”[1]。在教育场域中,以中华民族文化为要旨、为桥梁、为介质的交流,将会让不同族群民众的心灵沟通愈加深切牢靠、广博长久。
关于“共生现象”的探究肇始于生物学,此后拓展辐射到教育学、人类学和民族学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在教育学领域,日本教育研究者坂田义教等人首先提出“共生教育”的概念[2];而后,国内张诗亚等进一步丰富了“共生教育”涵义,提出了“共生教育”力求处置两个问题:“一个是自然‘共生’、一个是文化上的‘共生’。这两个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才有可能解决我们的教育问题。”[3]蒋立松利用张诗亚“共生教育”理论框架,将西南民族传统文化的教育内蕴归纳为“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互渗与共融,合一而不对立;在人与社会关系上的同一;在不同文化之间关系上的和而不同”[4]。与此相应,孙杰远在提出自然与人文共生教育时主张:“自然与人文共生教育以人与自然、人与文化、文化与文化的和谐共生为旨归……”“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提取人类自身的生长同自然世界的良性发展形成的共生与互补的系统;二是发掘族群在与其他民族、其他文化相处,以及对待自己的文化和现代化发展这些问题中形成的文化‘共生’;三是建构达成人与自然、人与文化、人与人互促共生的教育系统。”[5]叶蓓蓓则从人类关系视角提出共生教育的终极宗旨是“实现人文与自然的融合,达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文化与文化全面共生”[6]。上述研究无一例外地把“共生教育”理念当作分析工具和实践范式,“包含对教育与文化、教育与自然、教育与生命之关系的现实洞察,生成了对教育与自然、文化之间共生性的深刻体悟”[7]。那么,浸润在共生教育场域中的民族文化,文化之间应当将什么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在共生教育中,中华民族文化应该秉持什么样的逻辑?
共生教育内涵多种中华民族文化彼此之间基于和谐而非冲突的交流互鉴,此种交流给予差异性存在地位的“和而不同”才能实现彼此生存和各自成长。如何在共生教育的场域中促使多元民族文化“和而不同”,实现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和谐共生”“长久共存”“永续发展”的目标,是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和教育学需要长期面对的课题。鉴于此,在“和而不同”哲学理念的指导下,在剖析文化共生教育视域中民族文化行动的逻辑起点的基础上,着重梳理文化共生教育中民族文化行动的迷失之形,探究文化共生教育视域中民族文化行动因应之行,为中华民族文化在共生教育实践中保持自我,引领衍化显得尤为重要。
二、共生教育中民族文化行动之依据
每一种人类文明均有其认知世界的基本观点,恰如柏拉图所言之“思想理念”,亦如葛兆光在论述中国传统思想要义时所言之“终极依据”[8]40。中华民族文化亦是如此。在文化共生教育场域中,中华民族文化行动的“终极依据”是什么?应是“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最早的文本记载源自《论语·子路篇第十三》,其完整表述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9]200,可解读为“君子用自己的正确意见来纠正别人的错误意见,使一切都做到恰到好处,却不肯盲从附和。小人只是盲从附和,却不肯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9]200。“和而不同”指要认可“不同”(即承认事物之间存在差异),在承认事物之间存在“不同”的基础上达成“和”(即和谐、融合、共生的平衡状态)。倘若片面寻求“同”,不但事物发展受阻,而且会致使事物衰败。“和而不同”难在怎样从“不同”中达成“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重视“以和为贵”“和而不同”,推崇事物的多种多样、和和睦睦,倡导多样性共生、和谐性平衡。
孔子提出“和而不同”的哲学思想,经历朝代更迭和众多不同学者的尊奉、继承和阐扬,经过长期实践和积淀后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费孝通将“和而不同”的思想植入如何处理民族关系的行动中,建议各个民族生成的文明之间要秉持“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10]。现代著名哲学史家、哲学家冯友兰,运用“和而不同”的哲学智慧总结与瞻望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文化生长的走向和方向:“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和’与‘同’不一样,‘同’不能容‘异’;‘和’不但能容‘异’,而且必须有‘异’,才能称其为‘和’。”[11]253“客观辩证法的两个对立面矛盾统一的局面,就是一个‘和’。两个对立面矛盾斗争,当然不是‘同’,而是‘异’;但却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又是‘和’。”[11]253冯友兰先生还期待中华民族文化归宿应该呈现这样的图景:“同无妨异,异不害同;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不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12]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是古老的中国哲学智慧。”[13]“和而不同”经过不断演绎和长期实践,已经深深融进中华民族流淌的血液当中,造就了“和而不同”的“和”文化。“和而不同”是整个寰宇原本的面貌与形态,逐渐演化成为中华民族政治交往、多元文化交流的基本文化价值取向,同时也是达成中华民族文化绵延不断、欣欣向荣的关键所在,更是促成多元文化交流互鉴共存、自然与人文共生教育的良方。由此可见,历经朝代更迭洗礼的“和而不同”哲学理念,同样适用于在共生教育场域中观察中华民族多元文化对话交流,可以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交流互鉴行动的逻辑和应当遵循的终极依据。
三、共生教育中民族文化行动之挑战
民族文化是识别“我族”与“他族”的最显著的特质,它映射着聚居在特定地域民族居民的生产生活样态,凝聚着族民的族群品德,镌刻着民族社会变迁和历史更迭。[14]中华民族文化必须通过教育方能实现茁壮成长和生生不息。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文化所受到现代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冲击更大,民族文化的价值展现面临极大的挑战。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在文化共生教育场域中的民族文化面临着传统与现代的文化抵触、外来与本土的文化冲突、主流与多元的文化矛盾等多重文化窘境。
(一)传统与现代的文化抵触
随着现代文明的浸润和多元文化的冲击,传统与现代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文化交汇状态,这无疑是每一种“后发外生性”地卷入现代化和全球化的中华民族文化都会遇到的现实课题。在文化交汇状态的熏染过程中,民族文化会产生“到底是全部坚持传统而生,还是完全摒弃传统迎合现代而存?”的疑虑,亦或是生成“文化传统什么方面可以调适,什么地方必须遵循传统?文化应该留住什么要旨,应当创新什么主题?”的困惑。上述“困惑”或“疑虑”会带来民族文化外在形态的变化和内在价值的偏离。这里的基本观点是民族文化既要留住民族文化传统,又要体现时代意识。因为一种既无显著民族特质,又无现代理念融入的民族文化不可能被族群所承认和接纳。这里的一个焦点是:文化传统与时代意识,这二者应当如何嫁接?它们的结合点在哪里?这就需要研究者和教育者具备可靠的民族文化素养,深刻理解民族文化的精髓,既能恰当运用传统文化元素,又能精准把握时代脉动。在共生教育场域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应当在尊重和保存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民族文化教育。民族传统文化要在行动中摄取传统文化营养,而不应以现代化完全摒弃而取代传统。这种文化行动“必须建立在对自我文化传统的维系基础上,必须建立在传统向现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历史意识和文化创新实践基础上”[15]。在一定程度上演绎了文化传统与现代之和谐共生,践行“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
(二)外来与本土的文化冲突
当前正处在“世界格局产生深刻调整、全球治理体系发生深刻变革、国家力量对比发生革命性变化”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外来文化与本土民族文化的冲突和融合必定是常态。处在这种文化冲突和融合的没有炮火硝烟的“战场”中,民族文化是选择闭关自洽还是从容积极应对外来文化的洗礼?文化共生理念可以有效应对这样的文化纠结心理,并能给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外来文化与本土民族文化冲突与融合揭示了一种共同的样态:各种文化不管强弱、无关大小都应该平等对话和自由交流,唯有如此,文化才具有生生不息的持久生命力。外来文化与本土民族文化和平相处便形成了文化的和谐“共生”。文化和谐共生兆示文化和谐共生的过程就是不同文化之间的文化认同和文化整合的统一。文化认同和文化整合的实质是一个文化涵化的过程,泰勒的文化变迁理论认为:“涵化不是被动的吸收,而是一个文化接受的过程。特别是在没有压力时,涵化在本质上是创造性的。”[16]229本土民族文化应当创造性地纳入外来文化的精神价值,从而不断涵化自身的涵养。“和而不同”的哲学价值思维可以作为文化认同和文化整合这两方面的目标价值和工具价值。“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倡导文化多样、和谐共生。正是得益于“和而不同”的文化生成和调适机制,中华民族文化方能传承延续几千年,至今依然呈现出无穷无尽的生命力。在共生教育场域中,“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也是促进不同民族文化交流对话、化解民族文化冲突的行动指导原则,同时也是实现外来文化教育和本土民族文化教育治理的“一剂良方”。
(三)主流与多元的文化矛盾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社会变得愈加复杂化,信息传递畅通快捷化,文化的鼎新蜕变也逐渐加快,各种文化的生长面对各种不同的机遇和挑战,新的文化层见迭出,这就生成了多元文化。“在多元的文化中,又有一种文化因人们生活所需或是政治所需,是一个社会、一个时代所倡导,起着主要影响的文化,这边是所谓的主流文化。”[17]在当今剧烈变迁的社会背景下,势必需要多元文化支持社会的发展,同样需要主流文化服务于人民生活所需亦或是国家治理所需。主流文化与多元文化的主旨差异是它们各自所承载的价值观不同,外在体现为变现形式、传播载体等方面的不同。基于不同的区域、时间、群体中,主流的价值观和多元的价值观也有所差异,但都指向于因人的生存发展而长期共生。无关有意亦或无意,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的竞争皆是客观存在且不可避免的,主要显露在文化的受众当中的竞争和传播渠道的竞争等方面。主流文化和多元文化的竞争有两种情况应当关照:一是先进文化替代落后文化,先进文化契合时代发展方向和符合人民愿望需求,逐渐取代不合时宜和不符合人民需求、消极落后的文化是文化竞争应当遵从的自然法则;二是文化霸权的倾向,文化霸权会滋生文化的无知与狂妄、傲慢与偏见,致使多元文化社会族群离散和社会动荡不安。具有强势特质的主流文化作为多元文化的一员,唯有参加平等竞争,方能持续革新,继而长久维系其主流的地位。在文化共生教育场域,亦应使主流文化和多元文化平等对话和相互尊重,构建交流互鉴、和谐共生、长久共存的“和而不同”文化教育治理模式。
四、共生教育中民族文化行动之因应
诞育于一定地域和情境当中的民族文化不但是地方社会持续繁荣兴盛的智慧源泉,而且是地方社会能够传承赓续的必备知识和精神养分,它体现“独特性、固定性与创新性”的文化特质须要凭借教育来生长和延续。[14]面对传统与现代的文化抵触、外来与本土的文化冲突、主流与多元的文化矛盾等多重文化窘境的民族文化,在文化共生教育场域中应当如何做出自己的行动方略?“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可以为其化解上述窘境并供给有指导价值的行动智慧。“和而不同”可以看作是一种“存在结构和价值秩序”的融会和拟定形式,在文化共生教育场域,如何做到民族文化的“和而不同”?认为应当通过秉持文化基因内核、萃取文化精髓因子、包容文化异质存在等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动选择,促成民族文化“各安其所”和“各站其位”,进而实现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平等对话与和谐共生。
(一)秉持文化基因内核
文化基因是指“文化内涵组成中的一种基本元素存在于民族或族群的集体记忆之中,是民族或族群储存特定遗传信息的功能单位”[18]。它是民族文化的“根基”与“灵魂”,拥有可复制性的特性,内涵着民族文化倚靠赓续的继承密码,文化共生教育中的民族文化行动题中之义在于文化基因的承续。[19]孙杰远认为:“文化基因的基本作用与功能,主要表现在文化内部成员身份的标志以及成员间的凝聚力、文化的链接与传播,规范人的行为、规制社会的走向,其核心是维系各成员对共同体的认同。”[20]民族文化基因内核对内能够保证本民族生成凝聚力与认同感,对外可以作为识别“我族”与“他族”的身份标识以及强化与他族文化交往时的身份归属。[20]故在文化共生教育场域中,民族文化需要守持文化基因内核,留住民族文化的“根基”和“灵魂”,如此才能在“和而不同”的不同民族文化对话中表达民族情感、维系民族标识、强化身份归属、促进文化认同。
法国哲学家、人类学家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曾提到:“每个文化都是与其他文化交流以自养。但它应当在交流中加以某种抵抗,如果没有这种抵抗,那么很快它就不再有任何属于它自己的东西可以交流。”[21]这里的“抵抗”是指在民族文化遵从“和而不同”哲学理念的交流实践过程中,要坚守自己的民族文化基因内核来保持与其他文化的“不同”,留住民族文化赖以延存的“文化根基”和“精神灵魂”,生成并维系自己的民族个性。对于文化共生教育场域而言,实现“某种抵抗”的自信和获得文化能量源泉,来自民族文化基因内核代代恪守。
“族群(ethnic group)是血缘与文化的共同体,是某个民族国家(nation-state)之内的一种子集,差异的参考点是典型的文化表现,而不是体质表现。”[22]27这里的“文化表现”是指族群(民族)生成并承传独有的内在文化基因并利用节庆活动、仪式展演、习俗展示等自然与人文教育的外在形式所呈现的民族文化,它是区别于其他族群重要的核心观测指标点。譬如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石口村的瑶族是诸多民族的一个支系,拥有同一起源、共同经历和共同民族文化基因的群体,他们承传已久的羊角舞文化通过仪式展演的方式表达对祖先的崇拜和认同,沿袭成为石口村瑶族民众传递思想、表达情感的桥梁。对祖先的崇拜和认同就是羊角舞文化的精神之魂和生命(结构)之本,是文化基因内核。时至今日,无论是在村落社会教育场域,还是学校教育场域,亦或是家庭教育场域,羊角舞文化在处理传统与现代、外来与本土、主流与多元等辩证关系中,始终坚持以祖先的崇拜和认同为内在核心内容,并通过外在的羊角舞仪式活动做到文化综合融通。
(二)萃取文化精髓因子
在多元文化共生教育场域,民族文化应以“和而不同”哲学理念为行动指导,“自我”“自觉”面对“他者民族文化”,吸收其他民族卓越的文化基因来丰富和完善自身;即不惧怕被“他者”所“同化”,敢于并善于“利用”“他者民族文化”以“武装强化”自己。多元文化共生教育,为民族文化达成宛如生物学意义上的“杂交优势”创设了必须的前提,与此同时也为民族文化的行动取舍供给了多样可能性。“对新的可能性的探索和尝试,正是文化之创造性与活力的重要表现。”[23]正如拉兹洛所说:“真正的创造性并不导致一致性……不同文化的人所信奉的许多不同观点和观念只要互不对抗,就能使当代世界增添丰富性和活力。”[24]121在多元文化共生教育的场域中,民族文化在守持自身文化基因内核的前提下,萃取“他者”民族文化精髓“为我所用”,是民族文化得以持续自己鼎新、突破发展瓶颈和传承延续的主要缘由。所以说,萃取多元文化要素中先进、主动的文化精粹因子,是民族文化在未来多元文化共生教育场域中创新和发展的应然之选、必要之路。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年)为民族文化如何在多元文化共生场域中萃取文化精髓因子提供了行动指南,该意见指出:“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25]所以,萃取文化精粹因子应该是民族文化之间寻求交流互鉴、共融互通、和而不同,而不是达成民族文化的同质化、标准化或者一致性。中华民族文化延续到今天之所以依然呈现出生生不息的强大生命力,正是因为中华民族文化一直以来都有以“和而不同”的理念和“兼容并包”的胸怀坚持吸收外来文化的良好传统。
“任何一个民族,它的文化一旦形成相对稳固的系统之后,它将依据自身的规律运行。传承,是这一运行规律中的重要机制,它既使文化纵向传递,又使之横向吐故纳新,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创新机制。”[26]这里所述的“传承”是指教育传承,即通过仪式展演的教育方式和身体教育的体悟来达到教化人们进而实现民族文化的延展。譬如,流传在广西天峨县纳洞村的壮族蚂拐舞文化,近年来,为了应对生存环境的改变和多元民族文化的熏染,蚂拐舞文化在守持“蚂拐崇拜”“铜鼓崇拜”“崇尚农事”等文化基因内核的基础上,在保持内容、程式、风格和禁忌遵循原有规训基础上,萃取现代文化精髓进行了调适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纳洞村壮族民众以蚂拐舞文化表演为契机,积极引入相关的民俗表演和民族文化活动,萃取并融入其他民族和现代文化元素,使之内涵得到扩展。活动中,参与者浸润并体悟了蚂拐舞文化,同时感受到其他文化的印记,“增强有效的集体归属感,在新价值观的认同中促成民众新的和谐一致,从而实现传统的自然”[27]。二是蚂拐舞文化在秉持核心文化价值基因和原始律动的基础上,适当在设计、编排、审美、节奏和情感表达等方面融入符合时代的精神风貌和审美情趣,使它既坚守了传统,又融入了时代精神。
(三)包容文化异己存在
“全球化”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肇始,逐渐浸润到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许多领域。文化全球化是无法规避的历史潮流,它“指世界上一切文化以各种方式,在‘融合’和‘互异’的同时作用下,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28]7。文化全球化突破了原有民族文化的民族性和地域性边界,打开了差异性文化与多样性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和融合发展的通道。这种交流互鉴与融合发展又外显于多元文化共生教育的文化形态之中。那些“异质性民族文化”不但可以作为用来观赏或学习知识来体会的文化,而且已经逐渐成为浸润在民族文化空间中无法规避的“异质文化”。恰如教育哲学家格特·比斯塔所言:“差异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好的、珍贵的、需要保护和培养的。”[29]10只有尊重异质文化、包容多元异己文化存在,竭尽全力地满足多元文化共生需求,方能充分调动多元文化共生教育系统中民族文化的主动性和创造力,进而提升民族文化自身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在多元文化共生教育场域中,各种民族文化惟有在差异中接触到异质文化,并将“文化异己”视为“参照系”,共同交流互鉴、相互融通共生,方能持续认识自我和完善自我,不断增强民族文化的生命活力和创造能力。
“一种文化如同一种基因,多基因的世界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文化产品的标准化和单一化,致使一些国家的‘文化基因’流失。如同物种基因单一化造成物种的退化,文化单一化将使人类的创造力衰竭,使文化的发展道路变得狭窄。”[30]由此可见,必须尊重并倡导文化多样性存在,造就多种文化基因并存的世界,进而拓宽民族文化的发展道路,才能避免“文化基因”的流失。尊重文化多样性便是尊重文化的异质性、包容文化的异己存在。“民族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如果人为地去破坏这一法则,人类就等于是破坏自己未来的生存空间。”[31]例如,我国历史演进中的清朝政府因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曾经导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一度走向衰落,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文化因无法得到异质文化的滋养而衰亡。[32]在蕴涵多样性的“和而不同”的文化共生教育系统中,尊重并包容异己文化存在是多元民族文化共在共生共荣的基础。只有彼此尊重和包容异己文化存在,民族文化之间的平等对话、交流互鉴才会显得有价值。
“每种文化都有不可剥夺的存在理由和独特价值,都应受到尊重和宽容。”[33]包容文化异己存在,是由多元文化共生的本质决定的。多元文化共生过程本身便是包容异己的过程。在多元文化共生教育场域中,民族文化“自我”不能占有和同化“他者”民族文化,要充分尊重“他者”地位和回应“他者”需求。例如,在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石口村瑶族花炮节期间,当地瑶族的抢花炮、羊角舞、打锣挖地、射箭等民族体育文化得到充分展示,还邀请其他民族的舞龙、舞狮等项目进行同台竞演;同时,还充分展示了各自的民族服饰、农耕、医药、饮食等文化。再如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跳坡节”活动期间,不同苗族支系的民族都身穿各自民族盛装,积极参与到民族服饰文化展示中;同时,还带来其他各自不同的民族舞蹈文化进行同台演出。此类包容文化异己存在的鲜活案例,在共生教育的场域中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足够的包容,且持续地吸收“他者”优秀文化基因促进自身不断丰富、更新和发展。[34]146
中华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的血脉,是中华各族人民的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文化自萌发起,逐渐形成“兼容并包”的文化特质,积淀并秉持着“和而不同”的文化交往理念,它们之间以及与“他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诠释着《中庸》所言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文化行动逻辑[35]130。“和而不同”的中华民族文化需借助共生教育达成生生不息、绵延发展,进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