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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生动实践*
——广西“壮族三月三”的创新与发展

2022-09-24方素梅

广西民族研究 2022年5期
关键词:刘三姐精神家园壮族

方素梅

一、问题的提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为中华民族共有共享共创的中华文化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同志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1]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全国各民族共同拥有的,也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是要大力弘扬中华文化中的优秀因子,不断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余年来,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指引下,各民族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方面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深入,各民族人民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党和国家始终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不断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广西“壮族三月三”的创新和发展,就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一个生动实践。

自古以来农历三月初三就是中华民族共享的传统节日,广西的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等世居民族,至今仍然十分重视这个节日。“壮族三月三”又称“三月三”歌节,由歌圩文化①歌圩(或称歌墟)是对壮族民间聚会对歌活动的汉语表述,这种活动往往在特定的时节和特定的地点举办,也有临时性举办的歌圩,规模大小不一,经过千百年的传承,壮族的聚会对歌活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歌圩文化,其中农历三月三举办的歌节规模最为盛大,故此又称三月三歌圩节或三月三歌节。发展而来,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合力打造和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参与,“壮族三月三”经历了从民族传统节庆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再到广西公共节日的转型,成为独具特色的各民族共享共创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壮族三月三”的创新与发展,推动了广西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交融,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壮族三月三”具有密切关系的历史人物刘三姐,早已经成为全国人民乃至海外华侨华人喜爱的歌仙。正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的宣传文章所说:“经过各民族文化世代交流浸润,刘三姐早已不仅仅是壮族的刘三姐,而是成为广西乃至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刘三姐,成为中华各民族团结友爱、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的一个象征。”[2]

关于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研究,是近年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讨论的主题主要包括: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内涵和意义,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途径和方式,中华文化认同及各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等等。关于壮族歌圩文化和三月三歌节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内容涉及刘三姐人物形象及其象征意义,壮族歌圩的称谓、起源、内容、形式、功能和意义,歌圩文化的传承、发展与变迁,壮族三月三的源流、性质及特征,等等。2014年广西“壮族三月三”先后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确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定假日,“壮族三月三”及其文化产业的相关研究迅速成为热点。有学者通过分析中国知网(CNKI)的数据来源,指出2014 年以后“壮族三月三”的研究成果数量大大高于之前的30年,1983年至2019年初共累计发文101篇,其中2014~2018年共计发文73篇。学者们关注的主题包括壮族三月三、歌圩、嘉年华、山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刘三姐、歌圩文化、旅游开发、节庆活动等,壮族三月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壮族三月三文化品牌打造与节庆文化创新发展是该领域研究的前沿趋势。[3]笔者据中国知网检索的不完全统计,2019~2021年与广西三月三有关的学术论文约为五六十篇,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在先行研究中,一些学者关注到壮族“三月三”的变迁过程及其功能转化,初步探讨了“壮族三月三”在强化中华文化认同、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作用,这些成果对本文深有启发。②参见许晓明《从族群标识到文化共享——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壮族三月三的变迁》,载《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8 年第6期;王玥、龚丽娟《广西“壮族三月三”的当代实践及交融范式发展研究》,载《广西民族研究》2021年第5期;廖丙光《大传统与小传统:城市节庆活动对在地性文化的重构——以“三月三”歌节为例》,载《文化创意》2021年第5期。本文在先行研究的基础上,以“壮族三月三”的创新与发展为例,着重分析“壮族三月三”从民族传统节日逐步发展成为广西各民族人民共有共享共创精神文化的内在机制和现实意义,以揭示各民族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的贡献和作用。

二、“壮族三月三”的传统形式及当代变迁

农历三月三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古时称为上巳节。聚会对歌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并在许多地区形成了历史悠久的歌节或歌会,例如广西壮族歌圩、侗族月也、苗族坡会、仫佬族走坡、京族唱哈等。其中,“壮族三月三”以其鲜明特色和丰富传说著称于世。这一特色节庆的形成与壮族尚歌习俗和歌圩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唱歌是壮族及其先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和娱乐形式,千百年来久盛不衰。汉代刘向《说苑》善说中记载的“越人歌”,即与壮族先民有密切的关系。[4]23~46南朝以降,历代都有壮族及其先民善歌的记载。如明代邝露描述,春秋时节峒女三三五五“在山椒水湄歌唱为乐”,男子亦三五成群“歌而赴之”。[5]25清代李调元收录了用方块壮字写成的歌曲30 多首。[6]183~201因尚歌而喜聚会对歌,在壮族聚居地区形成了歌圩这一独具特色的节日活动。明代邝露说:“春歌正月初一、三月初三,秋歌中秋节。”[7]25壮族尚歌的典故当数刘三姐的传说,该传说自清初以来即有文人采写,至近代壮族民间仍将刘三姐视为歌仙而加以崇奉。[8]143~169

歌圩的功能不仅仅是社交娱乐,也是壮族民间传统的择偶场域。旧时,壮族地区青少年参加社交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歌圩、赶集等节日或集会活动,因此形成了依歌择配的习俗。明代邝露说峒人男女春秋时节聚会对歌时,“相得则唱和竟日,解衣结带相赠以去”[9]25。依歌择配的习俗与壮族喜歌有直接的关系,民国刘锡蕃认为:“蛮人无论男女,皆认为唱歌为其人生观上之切要问题。人而不能唱歌,在社会上即枯寂寡欢,即缺乏恋爱求偶之可能性;即不能号为通古博今,而为一蠢然如豕之顽民。”[10]178清及民国时期,官府文人视聚会对歌为奇风异俗屡加禁止。然而,壮族尚歌习俗并没有消失,歌圩文化在广大乡村仍然存在。

传统歌圩以唱歌社交为主,同时具有祭祀、贸易、教育等功能。对于很多民族来说,山歌或民歌都是广大民众进行思想交流和文化创造的语言形式之一。古代壮族创造了方块壮字,但没有得到普及,民族文化多靠口耳相传,山歌正是广大民众思想交流和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广大民众进行文化创作、表达感情的一个途径。正如学者所言:“壮族先民尽管没有自己的文字,但却是最聪明、最有创造力的一个民族,壮民族在自己的生活中,无论是幸福的还是苦难的、欢乐的还是悲伤的,他们都用山歌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唱了几千年,每一首都是原创,每一首都是创新。”[11]11这些正是壮族歌圩能够延续千年且生机勃勃的原因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指引下,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保护,极大地推动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其中,“壮族三月三”的创新与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每一个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进行了准确把握,成功将“壮族三月三”打造为广西各民族共有共享共创的民族节庆品牌,使之成为享誉全国的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典范。

其一,刘三姐人物形象的成功创作,开创了广西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的历程。“刘三姐”代表着广西各民族的共同文化,承载着广西各民族的集体记忆,成为新中国成立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初步实践。

刘三姐信仰在广西许多地方以及广东、云南、湖南部分地区流行,当地各族群众将之奉为“歌仙”。对“刘三姐(妹)”进行艺术创造至迟清代即开始了。据学者研究,乾隆年间蒋士铨(1725~1784)在其昆曲剧本《雪中人》第13出中,即有刘三妹与白鹤秀才临场观赏曲江瑶女唱歌择配的片断。[12]98这个剧本是对刘三姐传说进行的初步艺术加工,影响十分有限。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至六十年代初,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时代背景影响下,刘三姐人物形象的重新挖掘和创造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刘三姐人物形象再创作经历了彩调剧、歌舞剧和电影三种艺术形式的发展过程。1953~1956 年,广西宜山县(今宜州市)先后出现了彩调剧《刘三姐》、民间故事《刘三姐》、长篇叙事诗《“歌仙”刘三姐》、山歌剧《刘三姐》、“搭桥戏”(指无剧本,演员依据故事情节在舞台上临时发挥的表演)《刘三姐》等剧本和剧目,影响逐渐扩大。1959 年,柳州市彩调剧团在宜山县彩调剧《刘三姐》的基础上不断进行修改和再创作,形成了更臻完善的方案。“刘三姐”热潮在广西蔓延,全区掀起了不同剧种大演大唱《刘三姐》的高潮。据统计,1960年全区演出《刘三姐》的单位有1209个,参加的演员58000余人。这种自觉的、大规模的、战役性的和群众性的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在全广西乃至在全国也是没有先例的。[11]1~3同年7~10 月,歌舞剧《刘三姐》进京演出76 场,观众达11 万余人次,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中央领导在中南海观看了演出。其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根据文化部的安排,剧组相继到全国20多个城市巡回公演,演出数百场,使《刘三姐》的魅力和影响遍及全国许多地方。[13]92~94长春电影制片厂及时将《刘三姐》改编拍摄成电影,并于1961 年正式上映。因其独特的民族风情、美丽的山水风光、优美的歌曲音乐、巧妙的故事情节以及演员对影片所表达的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演绎,使得该片的创作大获成功,刘三姐形象风靡全国乃至东南亚。[11]4迄今,电影《刘三姐》中的一些精彩唱段如“山歌好比春江水”“多谢了”等,依然广为传唱,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可以说,刘三姐人物形象的成功创作,是时代背景之下中华文化和人类文明内在价值的有效结合,也从一个方面宣传、保护和传承了广西少数民族的民歌艺术和歌圩文化。如今,“刘三姐文化”独立发展成为广西著名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刘三姐作为广西文化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承载着广西各民族的集体记忆。[14]1

其二,“三月三”歌节的复兴和广西国际民歌艺术节品牌的形成,推动这一壮族传统节日逐步发展为广西各民族共有共享共创的民族文化节庆活动,进一步促进和深化了广西区内外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十年动乱”期间,刘三姐文化受到严重打击,壮族歌圩被禁止。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的逐步恢复,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再次受到极大重视。1980年3月26~29日,中共广西区委宣传部和自治区民委、文化局、文联在南宁召开座谈会,决定恢复壮族歌圩。[15]533同年10月1日,武鸣县(今南宁市武鸣区)政府举行“国庆山歌会”,参加对歌的民间歌手有100多人,听众6万多人。[16]425198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定为壮族的歌节,并于4月16日在南宁举办“三月三”歌节,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活动,来自区内的各民族歌手3000多人参加了歌节。南宁市万人空巷,在街道两旁观看;10万人到人民公园观看对歌,盛况空前。[15]539~540由此,“三月三”歌节正式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并主办的民族传统节庆,同时,也拉开了广西人民共庆三月三、共享各民族优秀文化活动的序幕。

为了扩大“三月三”歌节的影响,打造广西民族文化节庆品牌,广西有关部门决定抓住歌节的特点,进一步突出各民族歌手在节庆中的地位和作用。1984年三月三来临之际,自治区民委、文化厅在南宁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少数民族歌手班,84 名学员来自全区11 个世居少数民族。4 月3 日,广西壮族“三月三”歌节在南宁人民公园举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壮族领导干部上台唱开台歌,全区700多名少数民族歌手登台表演对歌等节目。93家港澳和外国旅行社嘉宾受邀参加歌节,[15]543其影响开始向全国乃至国外扩散。

1984年末,自治区文化厅、区民委、广西音协、广西舞协联合提出举办“三月三”音乐舞蹈节的报告,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17]21985 年4 月21~28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届“三月三”音乐舞蹈节在南宁举行。著名作曲家施光南、指挥家陈良、舞剧编导舒巧等人赴南宁参加了音乐舞蹈节。参加首届音乐舞蹈节的各民族文艺工作者共16队约700人,进行了10台演出,包括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的106 个音乐节目、44 个舞蹈节目。[18]33广西“三月三”音乐舞蹈节与南宁市“三月三”歌节同期举行,交相辉映。音乐舞蹈节上演新创作的歌舞节目,而歌节则以壮族传统的对歌和其他民族艺术活动为主。[19]据报道,南宁市5 万多人参加了“三月三”歌节活动,全国23 个省市区来宾和港澳同胞代表及外国朋友与各族歌手共度了歌节。[20]

首届“三月三”音乐舞蹈节与壮族“三月三”歌节的有机结合,大大提升了这一民族艺术与民族节庆活动的影响力。1988年4月17~27日,广西第二届“三月三”音乐舞蹈节在柳州举行,作为庆祝自治区成立三十周年的活动之一。全区各地、市及相关机构共16个代表队800多人,献演了10台晚会,共27 场,包括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京等民族的节目214 个,观众达3.5 万多人次。文化部常务副部长高占祥等相关部门领导,以及来自北京、上海等10余个省市的专家、来宾和美籍华人艺术家共110余人观看了演出。[21]250~252

由壮族“三月三”歌节发展而来的广西“三月三”音乐舞蹈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一,广西各民族艺术精英汇聚在一起,献艺竞技,互相观摩,互相学习,专业队伍的艺术活动同群众性的对歌活动相结合,给传统的歌节增添了新的内容、旋律和色彩。[22]275~276第二,举办“三月三”歌节和音乐舞蹈节,既是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传统的良好形式,又是借鉴和吸收其他民族和世界艺术精华,扩大广西对外文化交流的窗口。第三,通过举办“三月三”歌节和音乐舞蹈节,使文艺体育活动同经济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促进。第四,培养和壮大了民族文艺队伍,一批新秀脱颖而出。第五,将专业性的音乐舞蹈节与“三月三”歌节结合起来,丰富了节日的内容,也给广西各民族文化展演和交流提供了优良的舞台和条件,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共享和共创。

1991 年起,广西“三月三”音乐舞蹈节更名为广西国际民歌节,并于1993 年3 月15~17 日在南宁举行了第一届广西国际民歌节。此后至1998年,每年春季都举办广西国际民歌节,日期多与壮族三月三结合。1998年的广西国际民歌节恰逢大雨,又因广西国际民歌节多由南宁市承办,从1999年起,广西国际民歌节正式更名为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主办单位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时间由每年春季改为每年11 月。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国际民歌节更名为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办发〔1999〕7号,1999-02-03.至此,民歌节与广西壮族“三月三”歌节正式脱钩。如今,“南宁民歌节、北京国际音乐节、上海国际音乐节一起并列成为我国三个著名的国际性音乐节”[23]1,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沟通和交流人类世界文明方面,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其三,“壮族三月三”被确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定公共假日及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形式和内涵进一步提升,“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成为享誉全国及东南亚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基础。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三月三”歌节复兴以后,广西各地文化部门每年都在这一传统节庆来临之际,举办山歌比赛和其他民俗活动,同时开展经济贸易方面的交流。2004年,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11 年6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2011 年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广西“壮族三月三”迎来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又一转机。

2006年,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南宁市申报的壮族歌圩成功入选。作为广西最早恢复和组织“三月三”歌节的武鸣县,2003年就正式打出了“中国壮乡——武鸣三月三歌圩”的品牌。2007 年和2008 年,武鸣县申报的“三月三”歌圩先后入选南宁市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 年,“三月三”歌圩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预备名录。2011 年,为顺应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武鸣县又将三月三活动改为“中国壮乡·武鸣‘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2013年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32位人大代表和32位政协委员分别提交了将“壮族三月三”定为广西传统节日的提案和建议;10 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将武鸣县原申报的“三月三”歌圩改为“壮族三月三”。[24]622014 年初,“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地方性法定节假日,同年12月,“壮族三月三”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从“三月三”歌圩更名为“壮族三月三”并确定为广西地方性法定节假日可以看出,这一民族传统节日的形式和内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一,它突破了对歌这一传统的娱乐形式,包含了更加丰富多样的内容,为传统民族节庆的创新发展赋予了更加广阔的空间。第二,它由壮族传统节日逐步向广西各民族共享节假日转化,并由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使之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说,2014年是“壮族三月三”大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这一年的“三月三”,广西区内组织了非常盛大的节庆活动,英国广西总商会、英国华夏文化协会也主办了“三月三”英国国际壮乡旅游文化节,英国王室成员出席开幕式活动。随后几年该活动都持续进行,成为“三月三”由“区域共享走向国际共享”的典型个案。[25]

为了进一步扩大“壮族三月三”的影响,打造广西最有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品牌,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的工作方案》,以“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文化主流”为活动原则,“把‘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打造成为一个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特色消费于一体,全区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对国内外游客有较强吸引力的民族文化嘉年华”[26]。“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的提出,赓续和弘扬了全区各民族共享共创“三月三”的传统,丰富和扩展了“壮族三月三”的内涵,使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可以说,“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民族文化产业品牌的成功打造,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了“壮族三月三”的影响。

其四,习近平同志视察广西并高度评价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广西作出“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是范围区建设、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壮族三月三”作为构筑中华民族精神文明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载体和场域,进一步发挥出巨大的功能和作用。

2021 年4 月下旬,习近平同志到广西视察,4 月27 日来到广西民族博物馆,参观“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展示,称赞把民族风俗像“三月三”这样弘扬起来是一件好事。习近平同志进一步强调,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26]6 月初,习近平同志在给电影《刘三姐》主演黄婉秋的回信中说,“你主演的电影《刘三姐》家喻户晓,让无数观众领略到了‘刘三姐歌谣’文化的魅力。电影《刘三姐》之所以成为经典,就在于它根植于广西的山山水水,契合了人们对真善美的向往和追求”[27]。习近平同志的上述讲话指示,肯定了“壮族三月三”和“刘三姐文化”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中的积极作用,给广西各族人民以极大的鼓舞和激励。

在党中央精神指引下,广西民族工作进入了创新发展的新阶段。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召开的第十一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作出了“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广西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率先提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体现了极高的政治站位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意义的深刻领会。随后,全区围绕“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目标,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活动。

2022 年的“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活动主题确定为“喜迎党的二十大 中华民族一家亲”,具体活动安排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展开。集中活动时间为4 月2 日至5 月2 日,持续一个月,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8]特别提出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共青团广西区委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三项计划”①即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9]与此同时,通过首次举办“壮族三月三”走进港澳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西与港澳的联系与互动,扩大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作为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 周年的首场活动,既传达了广西人民对香港抗疫的大力援助,又“可以将独特的广西文化带到香港,让全港市民认识“壮族三月三”这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体验不一样的风土人情并加深香港市民对中华民族多姿多彩文化的认识”,并进一步深化桂港澳三地的交流与合作。[30]

总体而言,2022年“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活动保持了民族文化产业品牌特色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要求和特色,是对习近平同志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刻理解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三、“壮族三月三”创新发展的内在机制和现实意义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壮族三月三”创新与发展的历程进行考察和梳理可以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民族节庆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已经由一个民族内部的传统节日转化为跨民族、跨区域、跨文化的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各民族共享共创的文化产业品牌,并进一步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中国共产党继承发扬民族传统文化的思想、广西民族文化工作的实践经验、民族节庆所承载的文化符号和凝聚功能,等等,这些因素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形成推动“壮族三月三”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内在机制。

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原则和主张,也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一。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构成中国共产党民族文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据相关统计,截止到2014年,中国关于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109 部,其中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有关的共计66部。[31]这些不同层级的法律规定的出台,逐步构建起保护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体系。其次,在政策实践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与时俱进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党中央对此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和总结:“我们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快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影响力明显提升”。[32]

作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广西高度重视民族文化发展战略。一是制定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文件,为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支持。2006年以来,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遗保护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遗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政策文件,推动广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显著成就。二是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使一些濒危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截止到2021年7月,广西拥有1项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70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14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06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052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9名、自治区级传承人743名、市级传承人1559名、县级传承人2491名,建立起非遗四级名录体系。此外还有各级各类文化生态保护区和386个非遗保护工作平台。①数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府部门提供。三是创建民族节庆文化品牌,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全区成立有基层演出队、山歌队、舞狮队等各类业余文艺队数万个,民族民间文化生活极其丰富。除了全国乃至国际知名的“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还有中国壮乡·武鸣“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柳州三江侗族多耶节、贺州瑶族盘王节、河池铜鼓山歌文化艺术节、宜州刘三姐文化旅游节、防城港市京族哈节、百色市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广西环江·毛南族分龙节暨世界自然遗产文化旅游节、融水苗族斗马节、罗城仫佬族依饭节、隆林苗族跳坡节和彝族火把节、田林北路壮剧艺术节等民族节庆文化品牌。在节庆活动中,通过组织开展山歌比赛、“非遗”展示等民族文化活动,成功打造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文化、经贸、体育、旅游产业,为各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搭建了喜闻乐见和广泛参与的平台,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极大地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壮族三月三”能够成为广西各民族共享共创的民族文化节庆品牌,也与民族节庆本身所承载的文化符号和凝聚功能密切关联,更是广西党政部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引导的结果。节庆浓缩了民俗传统文化所有层面的内容,是承载着族群历史与传统的重要文化符号,[33]同时,节庆也是建构和强化公共记忆的一个有效渠道。各民族群众在共同参与节庆活动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感受和分享蕴含在节庆活动中的优秀文化因子,建构起一种互相吸引互相融合互相认同的民族情感和公共记忆。广西在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民族节庆文化品牌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广西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壮族文化、瑶族文化、苗族文化、侗族文化、毛南族文化等民族文化为核心层,以演艺、文化体验、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销售为中间层,以文化旅游及旅游相关产业为外层的产业化运作体系,[34]2~3极大地推动了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壮族三月三”民族节庆文化品牌的成功打造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使得壮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也使得广西其他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和光大。更为重要的是,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增强了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可以说,“壮族三月三”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符号和形象,对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四、讨论和结语

广西“壮族三月三”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魅力,反映了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特征。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其中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壮族三月三”从民族传统节日发展为广西各民族共享共创的节庆文化品牌,大大增强了广西各族人民的中华文化认同,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了生动范例和实践经验。

其一,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培育中华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实现“五个认同”的前提条件。中华文化认同的核心是对共享的价值观、精神力量的认同。[35]从“壮族三月三”的创新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到,通过对中华文化共享价值观的不断强调,深化了各民族之间的互相交融。有学者指出,历史人物刘三姐搬上荧幕后,通过与汉文化和现代文化的融合,向人们呈现出了既代表少数民族价值追求,又符合大众文化审美和精神诉求的艺术形象。从中可以看出少数民族人物形象的推广在文化融合中所展现出来的价值共性,即崇尚勤劳勇敢,强调独立意识,歌颂美好爱情,追求自由理想。[36]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引导各民族在继承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推动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保证。

其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合作开放和共创共建必不可少。从“刘三姐”到“壮族三月三”民族节庆文化品牌的创建与发展,始终坚持广西各民族共享共创的原则。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刘三姐”文化的兴起,就是广西各民族群众和文化工作者共同推动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三月三”歌节的复兴,也是广西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无论是“三月三”歌节还是音乐舞蹈节(民歌节),都是广西乃至区外各民族文艺文化展演的盛宴。2014 年“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法定节假日,标志着该民族传统节日正式确立为广西各民族的公众节日,同时也加速了“壮族三月三”转化为广西各民族共享共创的节庆文化品牌的进程。正如学者指出,“三月三”作为广西民族文化的代表性符号和名片,是区内12 个世居民族的共同文化节日,受到区内各民族的一致认同和推崇。广西作为全国民族地区和谐的典范,以“三月三”为核心的文化认同在其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月三”这个广西人独有的法定节日,正在用它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表现形式和包容开放的民族姿态维系着广西的民族团结和文化传承,推动着广西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37]

其三,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按照党中央指示精神,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广西能够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全区干部群众60 多年来团结奋斗的结果。“壮族三月三”能够成为广西各族人民共享共创的民族节庆品牌和中华文化的符号与象征,同样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创新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壮族三月三”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提升,从单一性走向多样性,成为跨区域、跨民族、跨语言、跨时空的文化、旅游、经济相融合的民族节庆文化类型。急功近利、脱离实际的做法,不仅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还有可能带来相反的结果。

总之,通过对“壮族三月三”创新发展历程的考察,我们认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关键在于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中华文化集各族文化之大成,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就要推动各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成为各民族共享共创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我们认为,相对以往比较多地强调共有和共享,共有、共享、共创、共建将是未来的趋势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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