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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2022-09-24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2年12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资金消费

唐 娟

(晋中信息学院,山西 晋中 030800)

1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消费金融以传统消费金融为基础,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手段,是一种将消费贷款用全新的模式提供给各阶层社会公众的创新型金融服务方式,是消费金融领域的突破和创新,但其本质仍是消费金融。互联网消费金融并没有改变传统消费金融消费贷款的实质,是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企业等单位以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为基础,通过网络渠道向其提供消费贷款的一种金融产品。相较于传统的消费金融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贷款额度低(不超过20 万元),借款期限较短,借还款都通过移动终端完成,消费场景涉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得到了更多用户的广泛使用。

2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社会价值

2.1 互联网消费金融推动我国居民消费升级

随着我国社会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升,近些年社会公众实现了消费升级,大众的消费观念产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实现了由原来较低层次生存型向较高层次发展享受型的极大跨越。在此过程中,消费对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的贡献率持续增长:2014 年贡献率仅为26%,2018 年达到76.2%。近两年,贡献率在2020 年有所下降,但仍达到54.3%,2021 年1 月至6 月,消费对GDP 的贡献率达61.7%,统计数据表明消费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支撑。消费升级促进了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在社会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转型方面有着突出的推动作用。在我国居民实现消费升级的过程中,消费金融业务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其中具有鲜明网络属性和新技术属性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对社会公众消费升级的推动作用极为明显,其在为用户提供小额消费贷款的过程中,非常有效地凸显了自己快捷、高效、小额的优势,多层次、多方面满足了人们的个性化消费需求,对扩大居民消费、促进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有积极的作用。

2.2 互联网消费金融能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

传统的消费金融机构主要服务高净值、低风险的客户,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的业务覆盖面更广,可以为不同收入的人群提供不同的消费信贷产品,既可以服务高收入人群,也可以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特点推出相应的产品,扩大了消费金融产品的受众范围,极大地满足了多层面用户群体,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避开了传统消费金融服务的盲区,较好地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

3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风险

3.1 信用风险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信用风险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不及时履行各自的义务所带来的风险,包括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自身的信用风险和用户导致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机构经营不合规和信息不对称。机构自身的信用风险来源于不合规经营,某些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开始设立时就以“非法集资”“洗黑钱”为目的,自融、自设资金池,一旦目的达到,就可能卷款跑路。也有平台开始创立时并不是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但在经营过程中盲目用“高收益”“高杠杆率”吸引投资者,最终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平台经营失败。用户导致的信用风险主要源自信息不对称问题。互联网消费金融具有虚拟性特征,参与各方在地域上比较分散,难以面对面沟通,加上我国现有的征信体系还不完善,导致机构在获取用户全部真实信息时存在较大困难,也无法准确判断用户真实的还款意愿和能力。此外,对用户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不足,也增大了用户的信用风险。

3.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无法有效融资造成资金短缺,从而难以应对资产增加或足额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不能吸收社会公众存款这一特点决定了流动性风险的出现。机构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自有资金和股东入股的资金,因此导致机构的资金来源极其有限,资金不充足,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近年来,各类互联网消费金融场景不断增加,居民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人越来越多,用户数量短时间内的激增对机构的资金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增加。此外,流动性风险还来源于资金错配和期限错配。不合理的资金配置会大幅度降低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而资金错配则会使得机构的大额资金短时间内集中流出,在影响机构收益的同时,给机构带来流动性风险。期限错配发生在机构将大份额资金贷给借款周期较长的用户,资金在用户手中留存时间过长,大量资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回流,造成机构资金紧张,加剧了流动性风险。

3.3 操作风险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操作风险是指各种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的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相关业务流程的网络化决定了操作风险是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按照操作主体的不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操作风险可以分成两类:一是机构内部操作风险,二是用户操作风险。机构内部操作风险主要来自从业人员的误操作,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人员的从业要求较低,而且很多机构成立时间不长,对员工缺乏有效的管理经验,内部控制制度也不够完善,员工极易因不熟悉业务、不遵守操作规章而导致操作失误,给机构和用户带来损失。用户操作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用户缺乏金融专业知识,在没有专人指导时,用户容易出现账号密码丢失、被盗及借款额输入错误等情况,影响用户的资金安全。此外,系统自身的设计缺陷和网络操作的实时性又使得操作风险进一步加剧。互联网消费金融出现的时间还比较短,许多系统、设备仍然处在研发与测试的阶段,部分系统没有考虑到用户的使用习惯,给用户带来操作不便的同时,还可能误导用户做出一些违背其真实意愿的行为。同时,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处理的瞬时性也使得机构常常来不及对误操作进行纠正。

3.4 网络信息技术风险

网络信息技术风险是指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业务时,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导致对网络信息技术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使各种缺陷(软硬件缺陷、系统集成缺陷等)影响机构的基础网络、各类应用系统、大批量客户数据和业务数据,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由此产生。一是信息数据的安全风险,具体是指数据存在被窃取、泄露、篡改等风险。二是网络安全风险,是内部网络遭到攻击、计算机受到病毒威胁造成的风险。三是技术支持风险,是指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不擅长网络的搭建及维护,很多时候需要将网络搭建及维护外包给专业公司,一旦外包公司出现问题,机构就比较被动,自身业务会面临停滞的风险。现阶段,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在网络信息技术方面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多层次的,除了一般的互联网风险,还面临着新技术、新业态、新形势等的风险挑战。重要的信息化、网络化基础设施面临着极端个人、黑客团体等的威胁,网络信息技术风险巨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作为支持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新技术,面临的安全问题也比较多。与此同时,互联网消费金融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网络信息技术管理水平较低,存在着各种不安全因素,如金融诈骗、钓鱼网站、病毒攻击等。

4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风险管理策略

4.1 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要加强管理,提升用户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

首先,明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行业准入门槛,持续加强经营牌照管理,提高参与者的资质,从源头上为互联网消费金融有序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实现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的规范化经营(从贷款利率、催收程序等入手)。其次,不断完善机构的管理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及评价机制,加强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金融职业道德建设,保证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素养,提高其金融道德水准。再次,多方协作,共同培养用户的信用意识,为其普及科学的消费理念,促进其健康消费习惯的形成。用户要坚守底线,不盲目从众、攀比,要根据自己的真实经济能力合理选择消费信贷产品,打消侥幸心理。最后,用户在申请消费信贷时要提供个人真实材料,充分认识到逾期还款与恶意欺诈的严重后果。同时,用户要增强风险意识,主动了解和深入学习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相关知识,关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提升自己的风险识别能力,防止被平台欺诈。

4.2 打破资金来源固化模式,保障资金提前回笼

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资金的流动性,因此减少流动性风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融资渠道有限是多数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机构可以采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减少流动性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在向用户发放消费贷款后,将应收账款权益抵押出去,出售应收账款证券,可以实现放贷资金的提前回流,以此来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在解决资金错配、期限错配等问题方面,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可以完善贷款资金回笼的措施,具体做法如下:贷前优先向用户推荐还款期限短、借款利率低的产品,通过贷款利率的微小损失保障贷出资金的较短时间回笼,以保证机构资金的流动性;贷后可以给予用户多样化的还款奖励,以鼓励用户提前还款,如减免一部分利息、向用户发放贷款优惠凭证等。贷款资金提前回笼可以较大限度释放流动性资金,在转移和分散流动性风险的同时,给机构带来新业务。

4.3 加强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

许多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在较短的时间里各自经营,整个行业内部尚没有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全面且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减轻风险带来的压力,进而促进机构和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应该制定内控制度,并贯彻执行,同时还要根据整个市场和行业的发展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及时完善,做到向市场标准看齐。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我国起步较晚,其从业人员一般来自传统金融行业和新兴互联网行业,他们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不够熟悉,即传统金融行业人员不懂互联网,新兴互联网行业的人员不懂消费金融业务。对此,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应该注重“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到人才培训常态化,建立符合机构实际发展要求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员工激励制度,并注重设计培训内容,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专业知识和行业发展动态纳入培训和考核范畴,确保员工在业务熟练的基础上实现操作规范化,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4.4 构建用户个人隐私保护长效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发展时间不长,信息化水平和维护信息安全能力参差不齐,在保障数据安全方面缺少统一的安全标准,给机构增加了运营风险。为了解决机构在网络信息技术安全方面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大投入,建立用户个人隐私保护长效机制,以切实保护用户个人隐私。通过采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实现真实用户识别、用户信息加密,强有力地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二是加强机构的网络安全建设,和专业的网络公司合作,建立机构防火墙,时刻高度关注网络安全,防止黑客恶意攻击和病毒入侵,及时修复系统漏洞,定期更新和升级相关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包括运行平台、服务器和操作系统等),以此来提高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此外,还要不断完善与互联网消费金融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行业监管,保障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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