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落实“三个抓手”助推案件查办质效双提升
2022-09-22文尼涛
文尼涛
“今年2月和4月,案件监督管理室先后对超一年、超半年问题线索进行了督办,截止目前,总体减少了60%以上,但仍有部分线索积压......”日前,甘孜州纪检监察系统召开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工作会议,通报了部分县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为有效破解问题线索积压、处置进度缓慢、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基层办案人员能力欠缺等难题,甘孜州纪委监委以“动态管理+分类标注”“全员培训+互查互评”“实时监管+合力监督”为抓手,围绕线索管理、能力提升、规范流程等方面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案件查办“质”“效”双提升。
“动态管理+分类标注”,严把线索处置关
“该问题线索作为标注的紧急处理线索,你室未及时对相关处理情况进行反馈,现予以督办,请加快办理速度......”
在收到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通知》后,州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办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情况。
对问题线索进行规范管理与精准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提升案件质量工作的重要支撑。“我们要求各纪检监察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案件线索,建立线索管理台账,销号管理,实时更新,每周对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避免案件线索出现积压、漏办、超时办结等情况。”州纪委监委案管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动态管理问题线索的同时,根据线索的复杂性、紧迫性等情况,该州还将问题线索分为疑难复杂、一般、紧急三个类别,区别管理、分类处置,有力有效推进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提升。
“全员培训+互查互评”,严把案件质量关
如何有效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难”等问题?提升人员能力素质是关键。
“我们采取以案带训的学习形式,将岗位新兵与业务能手组成‘一对一’帮扶小组,通过‘传帮带’‘老带新’的方式,从开展监督检查到文书写作,从信访初核到办案技巧,让参加实训的纪检监察干部实现从‘行内人’向‘内行人’的转变,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能力。”州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以来,甘孜州实施州县两级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办案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共有132名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以案代训。同时,全覆盖对新任县(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州级派驻机构新进人员进行培训43场,累计培训2100余人次。
在强化培训提能的同时,该州纪检监察系统还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依托“室组地”协作联动机制,划片区组建案件评查小组,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泸定县纪委监委按照区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协作、增强合力的原则,在协作联动组划分基础上建立案件交叉评查小组。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统一指导下,对非本片区案件开展事实认定、证据甄别、条规适用、程序把关、文书规范等评查工作,确保提升案件质量。上半年,交叉评查案件32件,督促整改主体身份提取不全、笔录时间填写不规范等问题13个。
“实时监管+合力监督”,严把案件监督关
今年以来,通过适时数据分析,一案一跟踪一汇总一研判一督导等方式,甘孜州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实时监管,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及时督导、发点球等方式,严格督查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完成率达92.3%。
与此同时,该州纪委监委联合州县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定期不定期对18个县(市)全覆盖开展检查,充分运用督办函、提醒单等方式对各办案部门处置问题线索实时动态监督;联合干部监督部门强化对案件查办人员的教育和监管,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及时排查审查调查风险点,严防“灯下黑”。
随着对各环节的综合把关,工作质效不断凸显。2022年1—7月,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92件,立案87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2人,同比分别上升25.4%、29.1%,移送检察机关17人,人均办理时间减少22天,审查调查工作持续保持较好态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