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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南水北调续建配套工程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2-09-21孟凡超纪成林

山东水利 2022年9期
关键词:滕州市枣庄市水费

孟凡超,纪成林

(枣庄市城乡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山东 枣庄 277800)

1 工程概况

枣庄市南水北调续建配套工程,是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总投资21.13亿元,供水规模1.1亿m3/年,分枣庄市区和滕州市2个供水单元工程。

1.1 枣庄市区供水单元工程

枣庄市区工程投资5.58亿元,供水规模4 000万m3/年,自南四湖下级湖取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何庄和黑峪2座泵站,维修改造潘庄一级站和潘庄二级站2座泵站,新建何庄水库、扩建黑峪水库,铺设输水管道53 km。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31日通过泵站、管道通水验收。目前,已向枣庄建阳热电厂、十里泉电厂等19家企业供水以及生态补水。

1.2 滕州市供水单元工程

滕州市工程总投资15.55亿元,供水规模约7 000万m3/年,自南四湖上级湖取水,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调蓄水库1座,新建甘桥、东满庄、邢庄及刁庄4座泵站,铺设输水管道134.2 km。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通过通水验收。目前,已向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用水户供水以及生态补水。

2 主要问题及原因

2.1 供水率低

枣庄市区供水单元工程签订供水合同22家,实际供水19家,截至2021年底,已累计供水9 300万m3,平均年供水规模1 860万m3,占设计供水规模的46.5%;滕州供水单元工程签订供水合同23家,实际供水16家,截至2021年底,累计供水7 128万m3,平均年供水规模1 425.6万m3,占设计供水规模的20.4%。总体上看,供水率偏低,工程效益较低,2个供水单元工程具体供水情况见表1。

表1 单元供水量统计表 万m3

2.2 原因分析

1)不愿用南水北调水源。南水北调水源与当地水源相比,既无水质优势,更无水价优势。2019年,山东省实施水资源税改革后,南水北调水又增加0.4元/m3水资源税,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用水成本。

2)不敢用南水北调水源。企业在没有获得南水北调水取水许可之前或者超许可用水,都将面临3倍水资源税的处罚。

3)不能足额用南水北调水源。受经济大环境影响,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多数用水企业生产开工不足,甚至部分企业近乎停产。

2.3 竣工验收滞后

2个供水单元工程均已按要求完成了部分工程通水验收,转入运营状态,但均未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影响了工程运营水价和运营成本的最终核定。

2.4 原因分析

1)建设用地批复滞后。滕州市供水单元工程的调蓄水库永久占地177.6 hm2,用地手续至今尚未批复。

2)部分迁占影响。枣庄市区供水单元工程的调蓄水库永久占地40.4 hm2,2020年9月2日获得不动产证书,但因受何庄村搬迁影响,工程尾工未完成,未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5 规范化运营管理亟待加强

枣庄市区供水单元工程,按照枣庄市政府与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组建枣庄北控智信水务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投资、建设、运行、管理机构;滕州市供水单元工程,由滕州市政府组建滕州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构。2家运营管理单位尚未建立起运转有效的经营管理体制,南水北调推行的“10S运行管理体系”尚未构建,规范化运营管理亟待加强。

2.6 原因分析

1)运营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和检查落实等方面还存有差距。

2)工程未能达效运行,工程供水率低,没有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企业亏损运行,影响了规范化运行管理工作开展。

3 建议对策

3.1 争取政策支持,促进南水北调水量消纳

1)基本水费由财政承担。按照《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规定,基本水费纳入财政体制结算后,不再从供水企业收取水费中返还财政,让利给供水企业。

2)免征或先征后返水资源税。根据《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确定的税费平移原则,对此前未收取水资源费的南水北调水,实行免征或缓征。如果不能免征或缓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探索先征后返、即征即返等优惠政策,降低用水企业成本,提高其消纳南水北调水的积极性。

3)积极拓展新用水市场。紧盯受水区新上项目,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水资源论证,最大限度地争取把南水北调水作为新上项目用水水源,开辟新的用水市场。同时,结合水资源优化配置,依法压采地下水、关停自备井。

3.2 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工程竣工验收

1)尽快解决建设用地批复。积极协调国土资源等部门,跟踪落实建设用地报批,争取尽早获得批复。

2)加快解决征迁问题。积极协调薛城区政府,加快何庄村拆迁进度,尽早提供剩余建设用地,保障良好的施工环境。

3)推进工程竣工验收。一旦具备验收条件,立即集中人员,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参建各方,全力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3 多措并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1)督导营管理单位,切实加强工程运营管理,按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真正构建起职能清晰,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企业运营管理体制。

2)加快推广南水北调“10S运行管理体系”。按照“组织系统化,权责明晰化,业务流程化,措施具体化,行为标准化,控制过程化,考核定量化,奖惩有据化”,对工程进行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

3)依法征收水费,建立健全水费收缴长效机制。目前,枣庄市区供水单元工程水价执行原枣庄市物价局核定的南水北调水价2.3元/m3(枣价格发〔2017〕107号);滕州市供水单元工程按照《滕州市城乡水务局关于执行工业供水暂行价格水价的报告》(滕水字〔2020〕60号)批复,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工业生产用地表水暂行价格2.4元/m3。督导各受水区区(市)城乡水务部门,落实好用水计划;监督供用水企业依法做好水价执行、用水计量和水费收缴等工作,建立健全水费收缴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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