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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度结构视角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机制

2022-09-21孙在福王瑞峰

中国成人教育 2022年16期
关键词:高素质培育机制

○孙在福 王瑞峰

一、问题提出

乡村振兴,人人可期,人人可为,高素质农民就是为乡村振兴加速的引擎。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践行主体,其素质高低事关乡村振兴的成败。然而,由于我国传统农业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粗放分散经营方式历史悠久,“传统农民”普遍存在小农意识“固化”、文化科技素质偏低等现实问题,并且“传统农民”的教育依然是国家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为此,“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均提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以进一步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因此,如何将“传统农民”逐步引导并培育为高素质农民,最终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与能力,就成为当下理论和实践界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

高素质农民培育问题作为农民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国内外学者从培育对象、培育模式、培育路径等多维度进行了众多研究,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相关理论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现有研究之间仍然存在一定争议且欠缺系统性。首先,在培育对象的选择方面,多数学者认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选择应该是全方位的(Tuan F,2000;Knight J,2003),但应该清晰认识到具有丰富农作经验和对土地怀有深厚感情的农民才应该是高素质农民的主要来源(朱启臻,2013),是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基础力量(陈池波等,2013)。其次,在培育模式的探索方面,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目标、不同对象、不同背景下我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差异化较为突出。培育模式主要有择优培育方式(张敬华等,2006)、农村成人教育模式(郭海清,2010)、互联网+精准扶贫模式(杨丽波等,2018)、现代合作型或现代智慧型或现代开放型培育模式(田昕加,2020)、“三能力四模块”培育模式(奚照寿等,2021)等。最后,在培育路径的选择方面,不仅要强化政府在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扶持(杨立新等,2007;娄眉卿,2016;徐辉等,2018;唐丽霞,2021),而且要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培训方式(田昕加,2020;唐丽霞,2021)。

鉴于此,本文拟在充分梳理高素质农民培育历史逻辑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已有“高素质农民”相关核心期刊文献,借助扎根理论提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多维度结构的观念,进而探索多维度结构视角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机制,以期丰富和拓展高素质农民问题的理论研究,进而为我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出适宜路径的解决方案。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设计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

马克思深刻认识到,在不同阶段的实践过程中需要对农业生产者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列宁更是在《论合作制》一书中将对农民教育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T.W.Schultz(1964)则进一步指出对农民的教育要尤其侧重于提升农民对现代农业要素的接受程度。可见,对于农民的教育问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侧重点。我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农业大国,农民自始至终都是最大的一个群体。在实践过程中,农民的改造与教育也从未停止过。为此,本文拟从时间维度出发,系统梳理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内涵与政策的演变脉络,以厘清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

自近代以来,最初的农民教育主要侧重于对农村人口进行启迪与培训,而且在不同历史阶段,其教育目的存在显著差异。而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国共产党主导下的农民教育内涵则更侧重于提升农民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以更加有效地发展农业生产,而且对农民教育的群体选择定位更加清晰、更具有针对性,即中国共产党主导下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内涵更侧重的是调动农民从事生产和学习技术的积极性,提升的是农民的整体素质。

随着农民教育内涵转向以调动农民生产和学习技术的积极性为重心,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时期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见表1),而且每个阶段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均明确指明培育对象、政策目标等,更加积极地发挥了政策的指引作用,促使新时期高素质农民培育目的更为明确、效果更为显著。

表1 新时期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的演变脉络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一方面,高素质农民培育内涵的演变脉络主要经历了由“农民启蒙”到“农民骨干”,由“农民文化水平”到“农民技术水平”再到“农民积极性”几个阶段,呈现出的是由“传统农民”文化与技能提升到“高素质农民”生产学习积极性提升的转变的历史演进逻辑。另一方面,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的演变脉络主要经历了政策目标由培育“从业农民”到“专业化、产业化农民”,再到培育“现代农业农民”,最后到培育“乡土人才”,培育对象则主要从“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乡村人员”到“较高学历的青年农民”,再到“2万名新型职业农民”,最后到“全面培育高素质农民”,呈现出的是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广度拓展与培育目标更加“职业”的历史演进逻辑。

(二)基于扎根理论的研究设计

通过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分析,可以发现高素质农民培育是一个系统、长期且复杂的工程,为高素质农民的培育指明了方向,并且能够发现高素质农民的培育机制应该是一个多维度结构,至少应该包含培育对象(全民培育)、培育目标(乡土人才)、培育保障(农民积极性)三个方面。因此,为系统厘清高素质农民的培育机制,必须首先梳理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包含哪些维度,即提炼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的多维度结构。

1.研究方法。扎根理论是1967年BarneyGlaser等提出的直接基于原始资料进行经验概括的一套探索性归纳理论。扎根理论的优势就在于其不受已有理论及假设的限制,可以充分利用研究者的经验基础,反复对原始资料进行编码,最终基于原始资料构建出一套全新的理论体系。通过上文分析,高素质农民培育尽管遵循一定的历史逻辑,但其培育机制较为复杂,尤其是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较大的差异性,难以借助已有理论进行分析。因此,本课题选取运用扎根理论来探究高素质农民的培育机制问题。具体的实施步骤如下:(1)以“职业农民”“新农人”“高素质农民”等为主题词,通过中国知网收集核心期刊论文,并收集核心期刊论文的核心观点及对策建议等信息;(2)通过面谈、线上交流等方式开展专家咨询访谈;(3)整理数据;(4)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扎根理论分析;(5)根据扎根理论分析结果,构建多维度结构视角下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

2.理论性抽样。理论性抽样是扎根理论分析的前提,其目的是根据研究内容合理地选择样本,以获取第一手经验资料。为便于归纳、概括与总结,本文借鉴王瑞峰(2021)的做法,确定将高素质农民研究领域的学者作为本次研究理论性抽样的潜在抽样人群。另外,为保证理论性抽样的典型性和一致性,本文以能否回答“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主要受哪些因素影响”这一问题为筛选依据,共选取103本期刊、362位作者的430篇核心期刊论文作为本文理论性抽样的样本。此外,为进一步检验理论饱和度,本文还邀请了12位高素质农民研究领域的专家进行半结构化访谈。

3.数据来源。(1)期刊论文数据。本文收集的期刊论文均来源于中国知网,并且为确保期刊论文的质量,本文选取核心期刊收录的相关文献作为期刊论文选取来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2022年4月10日,分别以“高素质农民”“新农人”“职业农民”为主题词,以核心期刊为来源进行检索,分别检索到文献88条、81条、1501条,共计1670条;其次,通过浏览文献标题,剔除与本文研究内容存在显著差异的相关文献,共下载与本研究直接相关的文献522篇;最后,通过浏览本文下载的522篇论文的摘要,剔除无法回答“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主要受哪些因素影响”这一问题的相关文献共计92篇。最终确定430篇核心期刊文献为本文研究的样本,并对上述430篇参考文献中直接或间接回答“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主要受哪些因素影响”这一问题的相关语句进行收集整理,共收集430条原始语句。(2)半结构化访谈。本文紧密围绕“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主要受哪些因素影响”这一问题,确定访谈提纲,主要访谈问题如下:①请谈一下您对“高素质农民”的理解。②您认为影响“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因素有哪些?③从实践角度来看,您认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路径有哪些?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初步确定进行访谈的12位对“高素质农民”具有丰富经验且发表过高水平论文的相关专家(其中有博士生导师3名、博士6名、博士生3名)并预约访谈时间;其次,按照预约时间一对一交流,每人访谈时间为4—8分钟,并且发现从第八位专家开始并未再出现新的与本文研究内容相关且有价值的信息,直至访谈结束仍未有新的重要信息出现;最后,将访谈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整理,形成12份文本资料,经过反复阅读,整理出与本文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原始语句12条。

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的多维度结构分析

(一)开放式编码

为将本文收集的相关原始资料概念化及类属化,本文首先将基于中国知网收集的430条原始文献语句采用逐句编码的方法,并尽量保证每个编码条目上呈现的内容基本相同,以便后续编码;其次,本文在开放式编码过程中,尽量使用所收集原始文献语句中的词语进行编码;最后,对所有编码进行整理、比对,并将呈现特征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编码进行合并。最终,本文从430条原始文献语句中共抽取了1143个条目,完成开放式编码。

(二)关联式编码

为进一步提炼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的核心类属,本文通过对已经形成的开放式编码结果(共1143个条目)筛选、分类、合并,并进行异质性检查,最终得到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相关度较大的26个子类属(政策制定、资金支持、制度优化、法律保障、培训机制改革、培训机构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改革、平台建设、主体多元化、模式多元化、内容多元化、体系多元化、政策环境、观念引导、宣传推广、社会氛围、提升综合素养、激发内生动力、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创新创业、强化职业定位、培育机构治理、职业资格认定及评价体系建设),并进一步借助专家咨询、经验分析等方法将上述26个子类属合并为六个核心类属(政府主导、改革创新、多元化发展、环境营造、目标导向及监督治理)(见表 2)。

表2 关联式编码结果

(三)核心式编码

核心式编码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关联式编码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并进一步抽象化,进而揭示各核心类属之间的关联,形成系统且具有统领性的核心理论范畴。本研究以“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机制”为核心理论范畴,最终得到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的多维度结构模型(见图1)。其中,政府主导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的外在动力,占据主导地位;改革创新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实现的内在驱动,是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动力源泉;多元化发展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实现的关键所在,可以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因地制宜;监督治理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实现的成效保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的达成保驾护航;环境营造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实现的外在环境保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顺利实施奠定环境基础;目标导向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实现的方向引领,是高素质农民培育要达成的战略目标。

(四)饱和度检验

为确保本文所提炼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践机制的多维度结构模型符合理论饱和度要求,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检验其理论饱和度。一方面,在对收集的430条原始期刊论文语句的整理过程中,发现自第286条原始语句往后并未出现新的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相关的有价值信息,表明期刊论文数据资料已经达到理论饱和;另一方面,对半结构化访谈收集的12条原始语句资料按照上文相同的方式进行编码,同样未发现新的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相关的有价值信息。综上,可以认为本文所构建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的多维度结构理论模型已经达到理论饱和。

四、多维度结构视角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机制分析

图1显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机制是以目标导向机制为引领,以政府主导机制为推动,以改革创新机制和多元化发展机制为核心,以监督保障机制和环境营造机制为基础的多维度结构,呈现系统性、协同性的特征,即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的各维度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需要从政府主导机制等6个维度系统、协同推进。

图1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的多维度结构模型

(一)政府主导机制

政府主导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的外在动力,在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具体来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政府主导机制包含政策制定、资金支持、制度优化、法律保障等四个方面。

1.政策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决定了其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则决定了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政策制定的重要性(陈维华等,2019)。一方面,要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顶层设计,不仅要从中远期规划、扶持政策等方面明确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方向,而且要在高素质农民培育参与主体、对象选择、内容方法等方面制定相关标准或依据,以借助政策法规为高素质农民的培育指引方向。另一方面,要以政策制定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导向,因地制宜地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政策设计与优化路径,以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切实有效。

2.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决定了其公益性的基础特征。因此,政府的资金投入也就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顺利开展的基础保障环节。首先,要确保资金投入力度与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相适应,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长效化政府资金投入机制,保证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充足;其次,要将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不仅要明确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资金用途、及时足额拨付,更要确保资金投入使用规范合理;最后,要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利用政府相关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中,借助多元化的社会力量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更为坚实的资金支撑与保障。

3.制度优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决定了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必然会出现分化,不同阶段、不同区域、不同基础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面临着不同的发展方向。因此,为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良性发展,需要对于现行农业农村制度,尤其是农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等相关制度进行优化,以保障各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推进与实施不受制于国家等上层制度的制约。尤其是要从国家层面,以高素质农民培育为导向,积极探索现行农业农村制度的弊端,从顶层设计上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推进与实施奠定良好的制度环境。

4.法律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这一点其历史逻辑已经证明。而且由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涉及政府、学校、农民、企业等多个组织与群体,没有法律的保障与约束,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就难以顺利开展,因此,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法律保障体系也就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方面要准确定位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终身教育性质,以保障高素质农民终身学习的权利,满足高素质农民终身学习需求;另一方面,要充分强调高素质农民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改革创新机制

改革创新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的内在驱动力,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进的动力源泉,在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占据核心地位。具体来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改革创新机制包含培训机制改革、培训机构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变革及平台化建设等五个方面。

1.培育机制改革。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决定了在不同阶段、不同目标、不同对象等条件下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改革的必然性。因此,为充分调动高素质农民培育资源,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效,首先要厘清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以整合各类培育资源为基本导向,系统性、全过程地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进行改革创新;其次,要制定明确的培育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以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与实施相分离为基本原则,理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设置与基本职责,以更好地整合培育资源;最后,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体系,以“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为目标导向,从培育主体、培育内容、培育方式等多维度整合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施资源。

2.培育机构改革。培育机构是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施主体,培育机构改革是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的关键一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首先,培育机构的改革要对培育机构和职能进行优化,强调通过培育机构和职能的优化,实现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在广度上的全覆盖,实现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在深度上的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效率提升;其次,要强化相关培育机构之间的配合联动,在发挥各培训机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借助“协同”手段更好地发挥高素质培育机构效能与优势;最后,要强调在优化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培育机构之间的协同,进而实现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运行的高效率、高效能。

3.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对于教育而言是关键中的关键。没有良好的师资,就不可能办高水平的教育。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而言,师资队伍建设同样是关键。而且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一种特殊性的教育体系,其师资队伍建设与传统的师资队伍建设相比,在师资来源、师资水平、师资经历等多维度有着较为特殊的要求。因此,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必须坚持规范与提升并举的原则。一方面,要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的工作标准,明确师资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力量;另一方面,要常态化开展学术能力培训、“农民田间”教学等师资能力提升活动,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不断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的能力与经验,为因地制宜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奠定良好的师资基础。

4.信息化变革。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颠覆了社会经济的传统发展路径,带动了各领域的信息化变革。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而言,同样面临信息化变革的机遇与挑战。首先,信息化变革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更加注重“品质”,即要借助信息化的优势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其次,信息化变革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更加“精准”,即要借助信息化的优势科学规划高素质农民培育活动,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更加精准科学的教育与培训;最后,信息化变革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更侧重“能力”,即要借助信息化的优势将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重心由“知识”的记忆与理解转向“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5.平台化建设。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平台化建设趋势愈发明显。然而,目前高素质农民培育平台建设存在规范性差、成效并不显著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平台的“桥梁”作用。为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平台的成效,关键就在于平衡“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即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平台化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首先,要识别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平台化建设需求规模,避免头脑发热、盲目跟风;其次,要识别自身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平台化建设能力,整合资源、协同推进,规划如何使得平台化建设能力与平台化建设需求规模相匹配;最后,要识别高素质农民培育平台化建设满足需求的可能性,不同地区、不同培训对象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平台的需求存在显著差异性,要因地制宜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平台化建设,不能搞“一刀切”。

(三)多元化发展机制

多元化发展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实现的关键所在,在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占据关键地位,能够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因地制宜地发展与推进。根据不同的需求,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多元化发展机制可以从主体多元化、模式多元化、投入多元化、内容多元化、体系多元化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主体多元化。教育历来都是以政府为主要的办学主体,但也不排斥其他的办学力量。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而言,仅仅依靠政府办学来实现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必须积极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来,以主体多元化发展机制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覆盖。为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主体多元化发展机制的成效,一方面,要在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同时,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与分工,以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目标为导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另一方面,政府要赋予高素质农民培育主体更多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各培育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力,积极扩大我国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的覆盖面,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质量与效果。

2.模式多元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潜在对象是全国人民,其目标是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无论是从培育需求还是培育目标来看,模式多元化必然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的重要途径。因此,为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效,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模式多元化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要坚持“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型”的基本原则,保证高素质农民培育能够辐射所有潜在对象;其次,要突出“按需培育”的原则,在高素质农民的培育思路、培育理念、培育工作等多维度探索多元化的路径与模式;最后,新一代信息技术正深刻影响着社会的发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也要充分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其多元化发展路径与模式。

3.投入多元化。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性的工程,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财、物等资源,而这些资源仅仅靠政府投入并不现实。因此,为夯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投入支撑,必须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方面,要坚持政府的引导地位,通过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引导企业、组织、个体等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中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投入的广泛覆盖;另一方面,要确保投入资源的规范使用,高标准、严要求地把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所需资源的统筹关,充分发挥资源的使用及配置效率。

4.内容多元化。“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决定了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内容至少也要体现在“文化、技术、经营、管理”四个方面。因此,为实现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目标,必须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内容多元化机制。一方面,要以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为导向,拓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内容的广度,扩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内容的覆盖面;另一方面,要以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为导向,深化高素质农民培育内容的精度,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质量与效果。

5.体系多元化。为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多元化需求,同样需要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多元化的支撑。因此,为实现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有效培育,就必须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多元化需求,加快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的多元化建设。一方面,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的多元化,要坚持“按需施教”的原则,以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多元化需求为核心;另一方面,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的多元化,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分层次、分区域、分对象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

(四)监督治理机制

监督治理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实现的成效保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的达成保驾护航,在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的占据评价地位。具体来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监督治理机制包含培育机构治理、职业资格认定、评价体系建设等三个方面。

1.培育机构治理。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是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主体,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治理也就成为保证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效的重要手段。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存在多元化的趋势,如何科学合理地规范就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治理的关键所在。首先,要严把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准入关”,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审批制度,从“源头”上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其次,要严把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实施培育工作的“过程关”,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监督制度,从“过程”上从严监管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有效运转;最后,要严把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实施培育工作的“市场关”,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市场化机制,运用“市场”手段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市场秩序。

2.职业资格认定。职业资格认定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基本前提,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认定制度不仅是对高素质农民职业资格的认可,更是对高素质农民从事高素质农民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因此,为有效推进高素质农民的职业资格认定工作,一方面要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并完善高素质农民职业资格认定的相关标准、流程、操作规范等,另一方面更要多维度强化高素质农民职业资格的社会关注度、认可度,稳步提升高素质农民职业资格从业人员的收益,以充分调动社会各类人员参与高素质农民职业资格认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评价体系建设。评价体系建设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工作成效最为有效的手段。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必然需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以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持续良性推进。考虑到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体现,本文认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评价体系建设应该明确以下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分类评价体系。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多元化特征决定了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建设不可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制定差异化高素质农民培育评价体系。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评价体系的动态化调整机制,要定期评估高素质农民培育评价体系的有效性,动态优化高素质农民培育评价的相关内容、流程等,以保证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评价体系能够真正发挥持续良性优化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积极作用。

(五)环境营造机制

环境营造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实现的外在环境保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顺利实施奠定环境基础,在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占据基础地位。具体来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环境营造机制包含政策环境、观念引导、宣传推广、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

1.政策环境。政府在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可以采取政策、资金、服务等多种手段,但能够起决定性作用且能长期起作用的还是政策。因此,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无疑能够为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最为有效的保障。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环境的营造,首先要强化政策的落实,保证相关政策能够真正落地且有效;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策、推广政策,为政策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深入融合提供导向;最后,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推陈出新,制定具有系统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新政策新措施,以持续优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政策环境。

2.观念引导。长久以来,农民社会地位低、收入低等旧观念、旧思想根深蒂固,造成社会上各类人员对高素质农民的认可度也比较低,很难调动人们从事高素质农民这一职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观念引导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环境营造的难点所在。因此,为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适当的观念引导必不可少。一方面,要从明确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发展主体、决策主体、监管主体等维度夯实农民的主体地位,明晰高素质农民的职业规划、重塑农民价值观念,从根本上扭转社会对农民的固有认知,增强农业农民的价值认同;另一方面,要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市场化理念,让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市场深度接轨,鼓励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

3.宣传推广。宣传推广是高素质农民培育起步阶段最直接的环境营造方式,也是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为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宣传推广效果,需要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宣传推广的基本目的,即要让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家喻户晓,提升有志之士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夯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基础;其次,要明确宣传推广的主要内容,要侧重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施方案、基本注意事项、培育目标等人们更为关注的基本内容宣传推广;最后,要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以现有高素质农民的成长经历、体验及改变为宣传推广的重点,让人们更为实际地感受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的培育成效。

4.社会氛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社会氛围的营造至关重要。因为社会对高素质农民的认可和关注,直接影响到社会组织及人们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营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良好社会氛围,首先要大力弘扬农民在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关键主体地位,进一步提升社会对农民这一群体、职业的尊重度与认可度;其次,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与素质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农民的需求;最后,要强化对高素质农民社会地位、收益权利、职业权利等的提升、保护,从根本上扭转社会上对农民地位低、收入低的固有认知。

(六)目标导向机制

目标导向机制是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实现的方向引领,是高素质农民培育要达成的战略目标,在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占据统领地位。具体来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目标导向机制包含提升综合素养、激发内生动力、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创新创业、强化职业定位等五个方面。

1.提升综合素养。农民的综合素养偏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难点”。因地制宜地提升农民的综合素养就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终极目标。对于农民的综合素养提升而言,首先要提升的就是农民对于农业农村科学的认识程度,即要通过普及科学与创新,从根本意识上提升农民对于科技知识的认知度与接受度;其次,要提升的就是农民的基本文化素养,即要通过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历教育等多层次教育,从知识结构上提升农民对于科技知识的理解度与学习度;最后,要提升的就是农民的基本职业技能,即要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创新等多元化培育,从专有技能上提升农民对于科学技术的运用度与熟练度。

2.激发内生动力。农民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实践主体,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来源,如何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是实现农业农村长效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激发农民内生动力也就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关键目标。对于如何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而言,关键要解决农民愿不愿意在农村发展和农民有没有能力在农村发展这两个问题。因此,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针对上述两个问题不断思考、不断优化,尤其是要切实解决如何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让农民自愿、有动力且有能力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问题,即要从提升农民建设发展农村的意愿和能力两个方面培育高素质农民。

3.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不仅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因此,提高农民收入同样就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基本目标。一方面,高素质农民培育要强化农民收入提升的基本要求,以多渠道、多方位、可持续提升农民收入为基本导向,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施方案;另一方面,高素质农民培育要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基本目的,通过积极带动农民优化壮大乡村产业,强化技术创新支持,降本、提质、增效等,为农民收入提升开拓有效路径。

4.促进创新创业。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培养新农民,推进农民创新创业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因此,促进农民创新创业也就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阶段性目标。为实现在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促进农民创新创业的阶段性目标,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深度融合,以新技术带动农民创新创业;另一方面,要鼓励探索,积极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尤其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快建设创业型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为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赋能、充电,促进农民创新创业。

5.强化职业定位。职业定位是合理安排和规划职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性问题。高素质农民作为一种新型且具有巨大潜力的职业,其必然也有明确的职业定位。只有明确了高素质农民的职业定位,才能更好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因此,强化职业定位也就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根本性目标,即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施要以职业定位为根本导向。首先,要强化高素质农民的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找准方向;其次,要明确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现状与未来前景,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规划路径;最后,要针对不同的人群进行剖析,明确其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才能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培育。

五、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本文着重以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内涵及政策演变脉络为基础,揭示了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并在此基础上以已有研究文献相关结论及建议为样本,运用扎根理论构建了多维度结构视角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机制。主要得到两个研究结论。

第一,在内涵方面,高素质农民培育呈现出的是由“传统农民”文化与技能提升到“高素质农民”生产学习积极性提升的转变的历史演进逻辑;在政策方面,高素质农民培育呈现出的是培育对象广度拓展与培育目标更加“职业”的历史演进逻辑。

第二,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现机制呈现多维度结构,包括政府主导机制、改革创新机制、多元化发展机制、监督治理机制、环境营造机制、目标导向机制等六个维度。其中,政府主导机制占据主导地位,改革创新机制占据核心地位,多元化发展机制占据关键地位,监督治理机制占据评价地位,环境营造机制占据基础地位,目标导向机制占据统领地位。

(二)讨论

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历史演进的维度系统揭示了高素质农民的内涵及培育对象、培育目标的演变趋势,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研究找到了历史动因;二是提炼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的多维度结构构念,更加系统、清晰地呈现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的构成,比已有研究更加具有系统性。未来可以借助本文的研究成果进一步评估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成效,并可以深入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影响机制及影响效果等相关研究。另外,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一项系统性、持续性的工程,本文的研究仅仅是从理论维度的一点点探索,尤其是本文在具体分析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的六个维度时,发现各维度之间相辅相成,如何进一步厘清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机制各维度之间的关联同样是值得深入探究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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