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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研究述评*

2022-09-15车志晖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遗址空间生产

车志晖 张 沛

0 引言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空间研究的社会化转向,国外以“社会—空间”辩证法为基础的城市空间研究开始涌现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基于空间生产理论围绕城市空间生成的权力、机制、过程的研究广泛而深入。国内对“空间生产理论”的引介始于二十一世纪初,且随着《国外理论动态》杂志的系统介绍很快也掀起了相关研究的热潮(图1)。相较于其它领域,国内将“空间生产理论”运用于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研究相对较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大遗址保护与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特别是城市建成区内的大遗址常常被赋予了培育产业、增加财政等诸多“使命”,使得该类大遗址的保护利用不得不面对更为复杂的问题和矛盾。为此,有必要梳理、解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内外有关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的相关研究,进而明晰该领域的研究重点和发展趋势,以期为我国城市大遗址地区的学术研究和空间治理提供新的视角和理论基础。

图1 国内空间生产相关研究文献的年度发表趋势Fig.1 the annual trend of domestic studies on the space production

1 理论基础

1.1 空间生产理论的核心要义

亨利·列斐伏尔(Henrry Lefebvre)基于“物质—精神—社会”空间三元辩证法,同时借助马克思的社会化生产范式将空间生产理论建构为:“感知的|空间实践—构想的|空间表征—生活的|表征空间”三元一体的理论框架(图2)[1-3]。

图2 列斐伏尔的“空间本体论”转型示意Fig.2 Henry Lefebvre’s transformation of “space ontology”

1.1.1 空间实践

空间实践,作为物质形态的生产制造,表现为人类活动、行为与经验的一种物化过程和结果;体现了人们对空间资源的利用、控制和创造。在此过程中城市形态、保护区、街道、建筑等一切真切实感的物质空间得以呈现。

1.1.2 空间表征

空间表征与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所影响的下的制度以及知识、符号等密切关联。它指代特定被概念化的空间,是科学家、规划师、建筑师以及政府官员等社会精英的空间,这种空间被构想或设计出来作为“真实的空间”而存在,表现为文字、图纸和术语。

1.1.3 表征空间

表征空间属于生活经历的层面,是现实日常生活所“隐秘”的一面。表征的空间一方面是使用者的空间,是外围的、边缘化甚至被统治的空间;另一方面又与艺术和想象相联系,来自“非正规”路径的超验和感性。

1.2 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

城市大遗址地区作为城市空间的重要构成,其范围内的空间现象和问题同样属于空间生产理论的研究范畴,表现为:基于城市大遗址地区潜在的文化、经济、社会等价值,政府、市场、社会三大类主体依托各自掌握的权力、物质、社会等资源,通过交互作用共同建构了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具体来说,政府类主体通过制定政策、征询意见、权益让渡等形式与市场和社会类主体相结合共同建构了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表征;在空间表征的约束、规范下,市场类主体凭借其开发运营力,以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为纽带与政府和社会类主体共同建构了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实践;受空间表征和空间实践支配或统治,表征空间建构在城市大遗址地区的微观日常生活中,由本地居民、外地游客等使用者的亲历和感受所构成。空间表征亦称概念化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幻化”为保护利用规划、开发行动计划等图文或符号式的空间;空间实践是遗址地区物质性内容的“精心”组织或安排,表现为具有符号化倾向的建筑形态、街道空间的呈现以及各类设施的逐步完善和文化艺术情趣化景观、小品的逐渐增多;表征空间由遗址地区的意象、记忆、体验内容构成,有时会经过哲学家、作家或艺术家编码,呈现为空间性话语,出现在文章、音频、著作等介质中。

2 研究现状概述

2.1 文献解析方法

本文主要基于Web of Science 核心合集和中国知网文献数据库(CNKI)关键词检索结果,借助CiteSpace等科学计量统计工具进行文献聚类可视化分析。在此基础上,叠加Elsevier ScienceDirect数据库的关键词检索结果和校图书馆馆藏文献查阅结果等,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检索文献进行梳理总结。

考虑到检索主题词对研究内容的关联覆盖程度以及“遗址”在英文文献中的表述、指代,本文将英文检索主题词限定为“Cultural Heritage”“Ruins”“Site”,时间跨度为1996—2019年,检索结果2113条;增加限定词“Production of Space”后,结果为78条;中文检索主题词限定词为“空间的生产”,时间跨度为1996—2019年,检索结果852条;增加限定词“遗址”,结果为53条。

2.2 研究现状概述

研究文献中与“遗址”关联较为紧密的关键词有:环境、空间、保护、管理制度、旅游、城市规划、文化产业、平等、公正、城市、社区、原住民、公众参与等;将“遗址”“城市”“空间生产”三者进行关联研究的文献最早见于1996年斯坦伯格(Steinberg F.)在Habitat International和李新禄(Sim Loo Lee)在Cities上发表的文章。其中斯坦伯格(Steinberg F.)以“发展中国家城市遗址的保护与再生”为题,认为“城市遗址保护与现代需求并不矛盾,相反可以相互促进各自需要的物质环境和空间功能的生产”;李新禄(Sim Loo Lee)通过对城市遗址保护利用现状调查发现,“遗址的保护利用能够促进遗址地区商业活力的恢复”。总体来看,国外关于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的研究自2005年起迅速升温(图3),近10年研究文献主要来源于环境、建筑学、地理学、社会学、城市研究、人文艺术、考古、社会问题、哲学等领域(图4),研究内容集中在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机制、遗址保护利用对地方社会建构影响以及生产效用评估等方面。

图3 国外遗址相关研究文献的年度发表趋势Fig.3 the annual trend of foreign studies on the space production of ruins

图4 国外遗址空间生产相关研究的学科分布情况Fig.4 distribution of foreign studies on the space production of ruins

运用CiteSpace软件以“K”作为标签词,对检索的中文文献进行“LLR”聚类运算分析发现:国内围绕“空间生产”的关联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空间、空间治理、空间异化、空间消费、文化生产、空间修复、空间批判等聚类方面(图5)。最早将空间生产理论运用到遗产保护利用领域的文献是闵思卿2007年的“城市历史风貌区空间生产的机制研究”,此后直到2010年相关文献才逐渐增多。国内文献主要来源于城市经济、城乡规划、社会、地理、哲学等领域,且大部分发表在《城市发展研究》《人文地理》《经济地理》《城市规划》等期刊上(图6-7),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模式、遗址关联产业生成、风貌环境塑造等方面。相较而言,国内围绕“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

图5 国内空间生产相关研究关键词聚类分析Fig.5 key word cluster analysis of domestic studies on the space production

图6 空间生产研究主要学科领域分布Fig.6 distribution of the research literature

3 研究重点领域

综合国内外具有代表性、启发性的研究成果,有关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研究的重点领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空间生产机制研究

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机制本质是不同主体间的协作关系和保护利用的运作方式,受相关法律、政策、规约等制度性内容影响[4]。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遗产保护领域的地役权制度既推动了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又妥善延续了私人所有权。但杰西卡·奥利(Jessica Owley)的调查研究发现:第一,政府将文化遗产保护让位于私人组织,使得重要决策或约定的公共性大幅缩水;第二,私人永久性限制很难平衡代际间的权力和责任;第三,地役权使得文化遗产商品化,会削弱文化遗产的社会责任[5]。基于同样的研究逻辑,埃齐奥·米切利(Ezio Micelli)等将中心性引入遗址的管理体制分析中,认为“成熟、繁重的遗址管理体制是导致意大利北部城市文化历史中心丧失的主因[6]”。不同的生产机制决定影响着空间生产的效率、效能。彼得·福赛思(Peter Forsyth)将所有权、使用权、合约、规章等作为影响要素,探讨了不同机制下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的效率费用、租金耗散等问题[7]。与以上对既有机制的审视、批判不同,乌尔里科·桑娜(Ulrico Sanna)等学者聚焦于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机制的建构路径和对策研究。考虑到城市大遗址地区更新改造需要面对历史、文化、景观、气候、材料、物理、化学等因素的复杂影响,乌尔里科·桑娜(Ulrico Sanna)运用模糊数学建立了古罗马圆形剧场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的战略决策框架,为后续的遗址保护、建筑改造等提供了可量化的决策依据[8]。刘敏通过社会、文化、经济、保护等跨学科研究,从法制、回应、教育三方面搭建了遗址保护利用的公共参与机制[9]。同样以建立民主有效的遗产保护管理制度为目标,哈立德·阿卜杜勒(Khaled Abdul-Aziz Osman)通过对埃及现行的遗产保护管理体系、存在问题、保护立法等分析探讨,从战略、规划、管理三个层面制定了调整优化对策[10]。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最终要服务于人的需要,对此米格尔·赫苏斯(Miguel Jesús)等学者认为世界文化遗产区的制度和规划不仅要洞察游览人群的社会结构,还要熟知他们对文化遗产动机、兴趣、期望和感知[11]。保护利用规划作为一项空间管理政策,对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过程和结果有着重要影响。安娜(Ahn)和坤海克(Kun-Hyuck)的地方性研究便发现,大巴黎地区遗产保护利用规划在原则制定和内容选择上越来越依赖遗产地的意见[12]。

3.2 空间生产模式研究

为了更好地诠释和呈现问题本质,许多学者的研究都会将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模式作为研究内容之一。如科兹洛夫斯基(J. Kozlowski)和纳瓦斯鲍文(N. Vass-Bowen)将遗产地区的空间生产模式划分为协同、共存、孤立三类[13],目的是诠释城市发展建设区内设立遗产缓冲区的重要性;苏原通过“由外而内型”和“内外互动型”的模式划分[14],意在突破洛阳城市总规就保护谈保护的封闭思维。大遗址保护利用方式的不同,决定了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模式也不尽相同。付晓东通过对国内外大遗址保护利用实践的聚类分析,认为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可归纳为核心外延、环境集合、文化演绎、产业关联、文化园区5种模式类型[15];张敏基于公益性视角和开发利用方式认知,将湖南省大遗址保护利用划分为考古遗址公园、城市文化公园和遗址本体型、延伸开发型[16]。可见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模式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模式类型的划分取决于研究问题和目的。

图7 研究文献来源排名前十期刊源Fig.7 top 10 journals of research literature sources

面对多样的遗址类型和复杂的社会诉求,对“适宜空间生产模式”的探讨是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模式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此,学者们的研究呈现出两个发展方向,一是通过借鉴其它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变换研究视角,提出新模式、架构新路径,张梅花从普适性视角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建构了适宜生产模式选择模型[17],马建昌综合应用公共治理等理论,探讨了我国城市区域大遗址的理想运营模式[18]等。二是针对现行模式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调控优化的对策,如玛格达·马利亚(Magda Mària)针对巴塞罗那大都市区的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模式单一、孤立等问题提出了遗址保护利用与战略空间预留、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的调控优化对策[19];由于汉长安城遗址地区长期存在空间模式单一、典型利用为主的问题,刘卫红架构了“田园为低、产业集聚、多业共生”的调控生产模式[20]。不论建构何种模式或制定哪类对策,适宜空间生产模式探讨会因遗址保护、地区发展、空间优化、社会服务等需要而异,其本质是如何协调保护与发展间的关系。

3.3 关联产业生成研究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转型和历史文化消费兴起,与遗址关联的产业发展问题逐渐成为学者们研究关注的重点。在该方面的国内研究文献中,针对产品开发同质化、低层次化问题,张建忠等研究认为遗址相关产业发展要注意产品开发的可感知、可理解以及可参与性,要做到遗址资源“活化”的“可视”[21];针对遗址产业集群化发展问题,朱海霞等依托文化产业体系理论、波特钻石理论模型等架构了遗址地区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模式、路径和策略[22];针对大遗址旅游资源保护开发问题,朴松爱等从文化空间和文化消费视角拓展了大遗址旅游产品的内涵,制定了曲阜大遗址片区文化产品的开发策略[23]。相较国内遗址资源产业发展集群、路径、策略等研究,国外学者更热衷于遗址产业化的价值、作用问题研究,如在地区转型、经济贡献、产业绩效、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研究探索。乔治·塔瓦诺·布莱西(Giorgio Tavano Blessi)等通过对加拿大蒙特利尔米歇尔地区的研究,发现文化遗产、文化创意的投资推动了米歇尔地区向了后工业模式的转型[24]。艾纳博维茨(Einar Bowitz)等就文化遗产项目投资对经济发展贡献进行了测算研究,计算出了挪威勒罗斯(Røros)地区该类投资对地方就业和收入的贡献约为7%[25]。弗拉迪斯拉瓦斯·库图特(Vladislavas Kutut)基于动态面板数据分析,认为文化遗址的产业价值影响超越了其特定的时空边界,具有吸引投资、增加就业、加强经济等功效[26]。综合国内外该方面的研究情况,除以上研究主题的探索,该领域在遗址的使用成本、遗址产业化边际效益、文化产业规模边界、产业培育政策等主题尚处于研究空白,值得进一步挖掘探索。

3.4 社会生活建构研究

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行为不仅改变了遗址地区的物质环境,同时还建构影响了遗址地区的社会生活。社会关系变化、社会空间重构、社区治理参与等议题是该方向研究关注的重点,且研究关键词多与特征、过程、作用等词相关联。以“空间生产三元辩证法”为框架,吴冲等通过对汉长安城遗址地区的社会空间分析,发现“在空间资本化导向下,物质空间变化引发的功能演替使得该地区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嬗变,特别是在文物、土地、户籍等制度的加持下,这一地区的社会空间问题变得更为复杂[27]。”大卫·比尔(David E.Beel)对苏格兰地区和博兰德博士(J. D. Bohland)等对个体身份研究,同样认为“围绕遗址的空间生产行为能够引发遗址地区社会关系的重构”[28-29]。不同于单一的物质环境变化视角,洛林·娜迪亚(Lorraine Nadia)以人物、场所、环境、活动为矩阵(图8),依托结构方程模型从社区依恋和环境感知两个层面研究分析了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区的遗产资源和社区认同之间相互依存度,结果显示遗产资源能够给社区居民带来归属感和历史感,能够激发社区的关注和认同,特别是与文化遗产相关的人物、事件、地点等[30]。从自上而下政府行政推动,到自下而上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参与是遗址地区社会生活研究绕不开的主题。埃尔索拉迪(Elsorady D. A.)以开罗伊斯兰老城区两个遗址的保护行动为例比较研究了两种参与模式的差异[31]。王辉以扬州城遗址为例,从参与主体、内容、过程以及方法四个方面探讨了社区参与的适宜性路径[32]。安德鲁·鲍尔(Andrew Power)等将社会福利研究引入遗址地区,认为,“社区参与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有利于社会集体福利的生产,包括个人充实、社会学习、与人分享的满足感以及较少的社会担忧等”[33]。此外,钟晓华、布帕兰德(Bie Plevoets)、边兰春、茱莉亚·索文斯卡(Julia Sowińska-Heima)等学者也开展了相类似的研究探索,不难发现当前的研究对日常生活空间、空间产品分配、弱势群体边缘空间的关注较少,研究仍留有较多的空白。

图8 文化遗产构成要素依赖性框架Fig.8 dependency framework of cultural heritage

3.5 风貌环境塑造研究

风貌环境塑造研究是指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对建筑风格、街道空间、布局形态、开敞空间、绿地景观等风貌环境要素生产的影响研究。毫无疑问,遗址地区作为城市中独特的文化空间区域,通过环境要素的合理组织和设计能够有效提升城市品质。而在此过程中如何以“真实性”为原则将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转译为适宜的环境风貌是该领域的研究难点[34]。对此,舒哈娜·沙姆苏丁(Shuhana Shamsuddin)通过对世界文化遗产地乔治(George)镇的风貌环境要素识别,架构了世界文化遗产地城镇景观风貌塑造的要素体系(图9)[35];与之类似,吕琳等提出了大遗址周边地区对比包围、廊道隔离、咬合过渡以及开敞过渡4种风貌环境营建模式[36]。针对以往过渡依赖研究者的认知经验问题,安德烈·苏亚雷斯·洛佩斯(André Soares Lopes)运用共时性原理和光线跟踪技术开发了历史文化遗迹周边环境要素评估工具[37](图10)。基于空间生产的批判逻辑,杨宇振认为城市大工业遗址必须考虑结合工业文化公园作为一种开放空间和集体记忆再生场所,而不是权力和资本导向下的空间商品生产[38];魏立华等研究发现权力、资本主导下的空间生产在“东华门遗址—东华门遗址公园—CBD中央公园”的话语掩映下嬗变为纯粹谋求土地财政的城市更新,东华门地区并没有因此而转向文化传承和特色营造上来[39]。除以上学者的研究探索,此外张平开发了遗址地区开发强度分区控制模型[40]、赵敏搭建了遗产地区文化景观生产理论框架[41]等。总体而言,该方向的研究重点以遗址地区环境风貌营建方法、模式以及营建过程中存在问题批判为主,强调了遗产环境服务于人的价值原则,风貌环境营建不能割裂遗址与人、历史与现代联系。

图9 乔治镇的景观风貌塑造要素构成体系Fig.9 composition system of landscape style in George Town

图10 利用共视模型对佩昆若格兰德(Pequeno Grande)遗址地区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估Fig.10 assessment of Pequeno Grande ruins area using a co-visibility-analysis model

3.6 生产效用评估研究

“效用”一般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所起的作用,它反映了活动目标选择的正确性及其实现程度如何。生产效用评估是用来衡量或表达一定时空尺度和制度选择下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对文化、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所起作用大小和影响效果如何。马西米利亚诺·马赞蒂(Massimiliano Mazzanti)最早将遗址作为城市运营的文化资本,依托资本运行原理多维度和多层次地评估了遗址的生产服务功能[42]。但研究仅限于定性的调查和描述性认知,没有量化遗址作为资本的价值作用大小。类似研究还有道格·拉姆齐(Doug Ramsey)等基于空间生产框架评价分析了玛雅遗址开发的积极贡献与消极影响[43]、王新文等对大明宫遗址地区空间生产实践检讨[44]。不同于以上学者的研究思路和方法,鲁伊格罗克(E. C. M. Ruijgrok)在荷兰的案例研究中第一次用货币的形式计算出了遗址赋予周边环境历史特征的价值(约占总财产的15%)[45];里玛·德维(Rima Dewi Supriharjo)等基于遗址的文化和经济价值逻辑创立了遗产区快速评估方法(图11)[46];卡斯提蒂斯·鲁多卡斯(Kastytis Rudokas)等为评估遗产的社会经济效益架构了能在不同尺度环境下用于成本效益分析的数学模型[47]。除了上述对评估指标、方法、模型的研究探索外,在生产效用评估研究中还有少量成果聚焦于身份标识、边际效益、产业绩效等主题,如卢西亚娜·拉泽雷蒂(Luciana Lazzeretti)评估了文化遗产的地方身份标示的效用”[48]、约瑟芬·考斯特(Josephine Caust)评估了文化遗产游览的边际效益[49]、田敬杨评估了大明宫遗址公园运营的产业绩效[50]。对于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效用评估的研究当前还处于探索阶段,不论是在评估理论、方法,还是评估的视角、基点,仍没有形成成熟完善的框架体系和价值原则。

图11 基于文化和经济价值的评估框架Fig. 11 an assessment framework based on cultural and economic value

4 研究发展趋势

随着空间研究的社会化转向,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俨然已是国内外学界共同关注的研究议题。综合国内外研究现状、重点,不难发现:围绕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研究在生产机制、生产模式、产业生成、社会建构等方面开展了比较多的创新性探索,但对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的本质性问题思考较少,对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探索较少,对空间的公平正义问题关注较少等,面向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复杂性问题、国内外研究留存的空白以及空间治理的兴起等,围绕该领域的研究创新和难点突破未来还可能在以下几方面展开。

4 .1 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概念与内涵

在检索的研究文献中,基于空间生产理论的研究多集中对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机制剖析、模式总结以及现象批判等,亦或是通过观察、访谈、建模等评价分析了城市大遗址地区公共、文化、产业、社区等功能空间的演变特征、成因机制以及关联效益等,研究多将“空间生产”作为一种分析视角,而不是解决问题的理论框架,作用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空间”分析视角,如:吴冲对大遗址周边地区社会空间研究、乌尔里科·桑纳(Ulrico Sanna)对古罗马圆形剧场遗址地区战略决策框架研究、安德鲁·鲍尔(Andrew Power)对遗址地区社会福利生产研究、魏立华对成都旧城CBD东华门遗址地区研究等。这其中鲜有文献对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明辨,亦没有根据研究对象针对性的诠释“空间表征”“空间实践”“表征空间”内涵所指。未来随着研究工作的广泛开展,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研究中相关概念明辨和内涵诠释将会不断展开。

4.2 相关研究由“一元”认知走向“多元”系统

当前,对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空间生产研究多基于空间生产理论的“一元”认知展开,较少有学者“完整”地运用空间生产理论去总体解构和系统分析。如彼得·福赛斯(Peter Forsyth)对遗址的所有权、使用权、合约、规章的研究、刘卫红对汉长安城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模式的研究、乌尔里科·桑纳(Ulrico Sanna)建立的古罗马圆形剧场遗址地区空间生产战略决策框架等属于空间表征范畴;朴松爱等对大遗址旅游产品开发策略的研究、瓦斯库特(VladislavasKutut)基于动态面板数据对遗址价值功效的研究、王新文等对大明宫遗址地区空间生产实践检讨等属于空间实践范畴;王辉对扬州城遗址保护利用公众参与的研究、安德鲁·鲍尔(Andrew Power)等对遗址地区社会集体福利的生产研究、达莉亚·埃尔索拉迪(Dalia A.Elsorady)对文化遗产保护区对社区改善、社区发展、社区振兴的指标性认识等属于表征空间范畴。城市大遗址地区是一个综合性功能单元,其范围内的空间生产是空间表征、空间实践和表征空间交互作用过程,单一层面的研究往往只解决了系统某一方面的问题,未来需要多学科交叉融贯、系统全面的研究介入。

4.3 空间正义将成为研究工作的底层逻辑

以列斐伏尔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者指出,当前资本的生产力已成功迈入空间生产。资本逻辑下的空间生产如同商品生产一样,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目标,空间生产不再以人的使用需要为出发点,而是将经济价值作为生产的准则。随之而来,同质化、符号化、普遍化的空间生产大行其道,个性化、特色化、地域化的空间生产受到抑制;与此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失去了优质空间资源的所有权,甚至一些享有公共空间的权力也被剥脱,空间占有差距分化严重。作为对抗商品化空间生产的工具,空间正义强调空间生产要脱离抽象的价值与剩余价值,以满足人的需要——使用价值为第一原则,空间生产的目的是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空间正义作为一种批判视角和非正义问题的洞察力,适宜于所有空间范围内的问题观察、分析,包括城市大遗址地区。实际上,近年来城市大遗址地区的研究已经开始将公平与正义作为研究开展的分析视角或价值原则,如:魏立华对成都东华门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的批判、杰西卡·奥利(Jessica Owley)对美国文化遗产领域地役权制度的调查评价以及王辉对遗址保护和利用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等。可见公平与正义已经是国内外研究热点,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回归以及空间治理研究的兴起,空间正义将逐渐成为城市大遗址地区空间生产研究开展的底层逻辑。

4.4 新的技术分析工具助力研究迈向纵深

近年来随着技术分析工具的丰富、可收集数据类型的多样化以及数据获取渠道的多元化,遗址地区的相关研究也开始呈现出数据化、模型化、技术化的发展趋势。如:克里斯蒂(Gwendolyn Kristy)基于GIS技术,利用航空影像和卫星图片建模,预测模拟了城市化过程中空间蔓延对文化遗产保护带来的影响[51];诺姆·莱文(Noam Levin)基于遥感和大数据技术对世界文化遗产潜在的危险进行了预警识别[52];埃齐奥·米切利(Ezio Micelli)通过对机构、企业、居住、办公等方面数据的运算分析,发现意大利北部城市围绕遗址形成的历史文化中心逐渐丧失了对社会、经济的吸引力[6]等。数据化、模型化、技术化的研究分析工具能够精准的描绘研究要素的空间信息和群体特征,有效弥补了传统研究中数据不足、方法单一、精度不够的问题。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对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渗透,以及智能化、智慧化研究工具的应用普及,遗址地区的空间功能、文物安全、群体分异、业态集聚、个体需求等将被精准刻画,以往的研究难点被逐渐突破、研究空白被逐渐填补,相关议题的探讨也将迈向纵深。

图片来源:

图1:根据知网、万方数据库检索数据绘制

图2:根据石崧, 宁越敏. 人文地理学“空间”内涵的演进[J]. 地理科学, 2005(3): 3340-3345.整理绘制

图3-4:根据Web of Science和Elsevier ScienceDirect数据库检索数据整理绘制

图5-7:根据知网检索数据整理绘制

图8:NICHOLAS L N, THAPA B, KO Y J. Residents’ Perspectives of a World Heritage Site: The Pitons Management Area, St. Lucia[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09, 36(3): 390-412.

图9:SHAMSUDDIN S, SULAIMAN A B, AMAT R C. Urban Landscape Factors that Influenced the Character of George Town, Penang Unesco World Heritage Site[J]. 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2012, 50(50): 238-253.

图10:LOPES A S, MACEDO D V, BRITO A,et al. Assessment of Urban Cultural-Heritage Protection Zones Using a Co-Visibility-Analysis Tool[J]. Computers, Environment and Urban Systems, 2019, 76: 139-149.

图11:RUDOKAS K, LANDAUSKAS M, GRAŽULEVIČIŪTĖVILNEIŠKĖ I,et al. Valuing the Socio-Economic Benefits of Built Heritage: Local Context and Mathematical Modeling[J]. Journal of Cultural Heritage, 2019, 39: 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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