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我们永恒的追求
2022-09-15口述孔凡宇整理刘亚通讯员余检
口述|孔凡宇 整理|方圆记者 刘亚 通讯员 余检
人生被改写需要多久?也许要漫漫数十载,也许只是短短一瞬间。
因一段9秒钟的偷拍视频,人生经历了大半年的“至暗时刻”,这是我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谷小雨的亲身经历。
人生的“至暗时刻”
意外发生在2020年7月7日傍晚,28岁的谷小雨像往常一样,下班后到小区旁边的快递驿站取快递,不料被人偷拍了一段9秒钟的视频,随之汹涌而来的变化让她始料未及。
“寂寞少妇出轨快递小哥”——“故事”从拍摄的谷小雨取快递视频引入,在截图中,谷小雨是一位昵称为“ELIAUK”的女业主,是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是与快递小哥打情骂俏、两次主动勾引对方偷情的“风骚少妇”。在7月7日至16日9天时间里,始作俑者郎文凯和何同涛陆续在微信群里上传捏造了39张聊天记录截图,并附上视频和图片,相继扩散到110多个微信群、7个微信公众号和其他网络平台,随后引发了大量低俗、淫秽评论。
8月7日当天,谷小雨就郎文凯、何同涛涉嫌诽谤向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报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于8月13日发布警情通报称,网上流传的视频是郎文凯趁谷小雨在小区快递站点取快递时通过手机摄录。出于博人眼球的目的,他与朋友何同涛通过分饰“快递小哥”与“女业主”身份,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摄录的视频和聊天截图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相应法律规定,郎文凯和何同涛因诽谤他人被处行政拘留9日。
但对谷小雨来说,谣言造成的影响并没有随着问题的澄清而结束,网上大量的谩骂和恶评不断击打着她的内心。在事发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她害怕出门,害怕被人认出来,害怕别人小声议论的动作,总觉得周围的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
为了避免这些状况,谷小雨只能尽量减少外出,然后不停地删除手机里的联系人。那段时间里,谷小雨基本每天凌晨两三点才能睡着,但是往往凌晨四五点就醒了。她对所有食物都失去了兴趣,唯独咖啡是一杯接着一杯地喝。她很多次情绪失控,一哭就停不下来,还会全身颤抖。
除了精神上的打击,造谣事件对谷小雨生活上的影响也是实实在在的。因为网上的舆论影响,谷小雨无法正常工作,生活也都是紊乱的。请假了一段时间后,她去公司办了离职。10月26日,谷小雨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杭州市余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案件由自诉转公诉
然而,持续发酵的谣言并未就此刹车。一直到2020年12月,这件事情仍在网络引发热议,其中仅微博话题“被造谣出轨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阅读量就高达4.7亿,话题讨论5.8万人次。不过,也是差不多在这个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2020年12月14日,谷小雨等来了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以自诉案件立案的好消息,同时网络上关于对网络暴力从法律层面施以重拳的呼声也不断高涨,升级的舆论引起了最高检的关注和重视。
我们第一时间向法院和公安机关充分了解案情,认真研究了谷小雨案是否符合公诉的情形。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虽然属于自诉案件,但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以作为公诉案件刑事立案,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那么网络诽谤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了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我们经研究认为,郎文凯、何同涛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谷小雨的人格权,而且经网络这个特定空间得以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破坏广大公众安全感,应予以公诉追诉。
2020年12月22日,我院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经研究,本院认为该案应以公诉案件立案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建议你局对郎文凯、何同涛涉嫌诽谤案予以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这份检察建议书不长,不过寥寥300多字,却汇聚了四级检察机关的智慧。它首次明确将恶劣的网络暴力界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并且首次在当事人已经自诉的情形下,依然建议转为公诉程序。
3天后,公安机关对郎文凯、何同涛涉嫌诽谤案立案侦查。我院联合公安机关向谷小雨释明了公诉立案的意义和必要性,并建议其撤回起诉。12月26日,谷小雨向杭州市余杭区法院撤回起诉。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办理的刑事案件超过1000件,其中包括“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等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18卷案卷和76张光盘背后的努力
自诉案件顺利转为公诉案件,不过,这还只是正义的起步。
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进行,我们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点对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情形引导取证。谷小雨向警方提交了约200个前期整理的证据,警方也对每一个都做了更为详尽的证据审查工作。我们一方面根据这些证据线索,找到相应证人做笔录,然后把相应的视频、截图做成符合条件的电子证据;另一方面从这些线索当中排查出新的证据,比如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和其他传播途径,然后找到相关的证人从刑事诉讼的工作角度进行固定。
整个取证过程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最后形成案卷18卷、光盘76张。当参与此案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第一次看到堆积如小山的案卷时颇为惊讶:看来从自诉到公诉,取证的优势不言而喻了。
事实上,我们和公安的工作比这半人高的案卷还要辛苦得多。整个取证的过程也并不算顺利,比如在获取最为关键的证据,就是郎文凯和何同涛在车友微信群里初次捏造的聊天记录时,我们想找到这些完整的记录来固定证据,差点就没成功。
因为事情发生在2020年7月,这些捏造的信息被传播出去后,微信群群主因为害怕就把该群解散了,其他人也纷纷退群。直到固定证据时,我们才发现群里只剩一个人,好在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这个唯一的群友。她不太看微信,所以还没打开过这个群的聊天信息,反而保存下了证据。后来,我们对转发的情况一一审查,共找到118个对谣言进行过传播的微信群。
此外,在获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证据方面,我们根据谷小雨提供的证据清单,补充了大量证据,因为涉及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多地,涵盖多个媒体单位。我和另一位办案人员分头行动,从媒体处获取了一部分传播数据,也和当时采访过谷小雨等当事人的记者进行取证,了解被害人和嫌疑人案件发生时的真实状态。
立案受理之后,我一方面对证据全面审查,另一方面也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权利。比如,当何同涛书面提出需要法律援助时,我们便根据相关规定发函给司法局,商请为何同涛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司法局也第一时间指派律师,确保犯罪嫌疑人权利得到保障。
2021年1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们对证据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其间,郎文凯和何同涛也真诚悔过并支付了赔偿款。随后,根据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他们认罪认罚的态度,我们审慎地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两名犯罪嫌疑人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1年2月26日,我院依法对郎文凯、何同涛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并对两名被告人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确定刑量刑建议。
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至此,这场造谣风波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也打上了深刻的法治印记。2022年2月,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孔凡宇当庭发表公诉意见。(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回到最开始的提问:“人生被改写需要多久?”
只需要短短9秒钟,然而我们为了抚平这段伤痕,从发出检察建议起算,却足足用了191天。而这距离谷小雨陷入舆论旋涡,已长达10个月之久。我们不禁感叹,侵权成本实在太低,维权成本真的太高。
进入新时代,网络空间已不可避免地成为除现实空间外,人民群众生活和娱乐的区域。由于网络的隐蔽性、违法成本低、査处困难等原因,网络造谣、网络诽谤等互联网乱象层出不穷,网络空间几乎沦为肆意侵害他人人格权的法外之地。但是,自由在任何空间都应该有界限,网络造谣虽然未必会伤及“身体发肤”,但造成的恶果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任何人都可能成为这类案件的受害者,如果听之任之,结果势必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依法以公诉案件处理本案的目的,就是要强化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治理,净化网络空间,全面推动线上线下社会治理。
每个公民都是网络社会的一分子,也可能是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受害者。我们既要增强守法意识,将“线”上守法当成一种习惯,维护网络社会的良好秩序,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自觉抵制网络造谣诽谤的不法行为,还网络一个清朗的空间。
当网络日益成为现代人的重要活动场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与日益泛滥的网络暴力“狭路相逢”。在“行政处罚”无法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自诉取证又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我相信本案给出了一个划时代的解法:它激活了自诉程序与公诉程序的衔接条款,使得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立法本意真正得以实现。而且,众多专家学者也都发出了他们的声音。
这样一起针对普通民众的网络诽谤案件,由公安机关启动刑事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既是响应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新要求,也是对刑法沉睡条款的唤醒。
同时,我们也全程见证了公众在网络社会中的法律保护需求从暗流涌上浪尖,无数网友的点赞让我们真切地体会到,“法治获得感”原来如此触手可及。
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我记得谷小雨曾说过:“遭遇这种无妄之灾,确实是一种不幸。然而,在这条维权之路上,我又是何其幸运,有那么多支持我的网友、媒体,有秉公执法的政法机关。今天的结果并不是我个人维权的胜利,而是千千万万反对网络暴力的你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我爱这个值得奋斗一生的事业
今年是我从事检察工作的第12个年头,整整一个轮回。我还记得12年前的那个夏天,我一个人、一只包,在踏入检察院大门的一刻,眼中充满了对检察事业的未知与向往。12年后,我早已爱上了这个值得我奋斗一生的事业,也很庆幸自己找到了梦想,找到了答案。
经过十几年的摸爬滚打,我从一个菜鸟成长为一名老兵,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从一个个犯罪嫌疑人那里得来的,是从一个个律师那里得来的,是从一叠叠的案卷当中得来的,是从一次次复核现场当中得来的。我们埋头于厚厚的案卷当中,奔波于法庭与看守所之间,倾听着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倾诉。过程中,既有指控胜利的无上荣光,也有被辩护人反驳的惨痛教训;既有“案结事了人和”的完美,也有被当事人指着鼻子臭骂的窘迫。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我不太会有机会接触那些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也鲜有惊心动魄的特殊经历,更多的是平淡而乏味的日常工作、繁重而琐碎的办案任务。比如,为了确定嫌疑人的生日是9月5日还是9月6日,我们要跋涉千里,到嫌疑人的老家调查取证;为了确定被害人丢了1只手机还是2只手机,我们要反复询问相关涉案人员、调取相关证据……这些“平淡”和“琐碎”,才让我的检察经历弥足珍贵。
虽然我们每天面对的是一册册冰冷的案卷,但我深知,我们面对的其实是案卷背后那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正如北京市检察院刘哲检察官所说:“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每一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都是鲜活的生命,每一个案子背后也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而我们办案的目的不是简单地把一个个犯罪嫌疑人送到监狱,也不是简单地把一件件赃物退还给被害人,而是挽救一个个扭曲的灵魂,修补一份份被伤害的感情。
“你问我善恶有报是否亘古不变,身为刃划破黑暗银月高悬,罪与罚落笔分明是非决断,终会有河清海晏盛世长安。”从《我的答案》这首人民检察概念曲里,我读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渴望和向往。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人员,公平正义是我们永恒的追求,而我也期望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为人民分善恶、断是非,实现“河清海晏盛世长安”。(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