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功绩及其与王阳明关系考
2022-09-13张山梁
张山梁
(中共平和县委宣传部,福建漳州 363700)
《王阳明全集》的奏疏、公移中,多次提及一位漳州籍官员李增。李增于明正德年间执掌广东乐昌,是王阳明在南赣平乱期间的部将,因有功而官民立祠祀之。鉴于目前学界对王阳明的闽人部将事迹少有挖掘,本文以李增为个案,期望对拓展福建阳明地域文化的研究视野有所助益。
一、李增其人
李增(生卒不详),字君受,号南波,福建漳州府海澄县七都(今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渐山村)人。明弘治十三年(1500)龙溪学岁贡[1],正德十年(1515)任广东乐昌知县。著有《易经折衷》。据《渐山李氏族谱引》的《渐山世泽考》记载:
八世三房正加,讳增,字君受,号南波。由龙溪庠应弘治十三年贡。文林郎,广东乐昌县知县。扫除猺贼,辨黄圃民之冤,全活其众,县人追思,置田立石塑像崇祀,《韶州志》传为名宦。有《易经折衷》传世。[2]
由此可知,李增系龙海渐山李氏八世三房人氏。其祖上李氏一世肇基祖李永福于宋景定初年从海澄县月港南溪太江村迁徙至此定居,繁衍生息。渐山是一个风水宝地,自龙溪九龙岭数折而来,巍峰特耸,雄钜中倍呈森秀,“山下人民辐辏,李氏其著姓者,自国(明)朝以来文物最盛”[3]。可见,渐山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而繁衍于斯的李氏一族,人才辈出。李增便是其中一员,名垂青史。《乾隆海澄县志》记曰:
李增,七都人,龙溪学,(弘治)十三年岁贡,乐昌知县。徭贼作乱,亲入其巢抚平之。祀名宦。[4]
除了县志有所着墨缕述之外,光绪《漳州府志》也有更为详细介绍其生平功业:
李增,字君受,海澄人。由岁贡生任乐昌令,时九峰贼高快马等啸聚,环其地,数千里莫不被其毒。广东、江西、湖广为之骚然。增单骑诣贼垒招抚之。知不可,即练兵为防御计。正德间,流寇围攻邑城,增开门迎敌,追至覆船岗败之。明年,贼造大车载五十人,凭城而登,功邻邑乳源告急,增赴救,又败之。越岁,三省会剿,楚兵执平民诬为盗,增白兵备道王大用亲验,省释者数百人。守御征剿俱有法,贼亦旋为扑灭焉。初增之未仕也,奋志力学,湛于《易》理,时或聚徒讲明礼教,思以移风易俗,而建义学、筑石堤、盖邮亭,则又能为德于乡云。[5]
同样,李增仕宦地的广东乐昌,其《韶州府志》《乐昌县志》亦均有相关记载其业绩,如《同治韶州府志》载述:
李增,龙溪人。正德十年由岁贡知乐昌县,先是邑东西诸山猺寇啸聚,流毒三省。增至,训兵缉捕,所向皆克。后流贼千余攻城,增开门迎敌,败走之。明年,三省合兵会剿,湖兵执黄圃民诬以为贼,增白兵备王大用。令至营中亲验,民一见相持痛哭,乃俱得释放。后大用迁学于城内,增竭力相之。民为大用立生祠,以增配享,祀名宦。[6]
无论是李增的出生地,还是仕宦地的志书记载,几近相同。特别是称赞其为官为民,平乱安民、甄别平反冤民、诞敷礼教乐民三功,民皆感念,立祠为祀。
二、李增其功
李增为官任职期间,兢兢业业,勤于立政安民,取得不少功业,主要表现有三:
(一)平乱安民
面对汹汹的匪情,李增非常清楚征剿平乱是“头等大事”。上任伊始,李增就俯身倾听民声,摸清贼情底细,洞察到所谓的“山贼”,更多的因为官府管控不力,被迫而为之,并非心甘情愿与贼为伍。于是,李增便积极谋划靖寇息乱的策略,先是以过人的胆识,单枪匹马深入山贼巢寨,与贼交流,欲以招抚的形式,规劝山贼自食其力,改良从善。经过几番的努力和试探,结果是“蒙抚谕,将贼首高仲仁(高快马)、李宾(李斌)给与冠带,重设瑶官。未宁半月,仍前出劫”[7],李增彻底看清贼首“豺狼之心,贪噬无厌;阳虽听招,阴实肆毒”[8]的真面目和贼徒“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无奈,冥顽不化,招抚不了,当即转变平乱策略,加紧操兵训练,修葺器械战具,为长远安定而早做备战之务实。之后的实践证明,李增之所以取得征剿的胜利,与其提早备战不无关系。
正德十一年(1516),乐昌贼首高快马、李斌等与江西上犹庞文亮、湖广郴州龚福全等瑶贼联络纠合,并自恃有巢穴险固之势,肆意聚众行劫,为害一方。李增缜密运筹、协调多方,取得湖广郴、桂等处官府的支持,彼此配合,善于调度兵力,围剿征讨,虽有一时息乱之成效,但多有漏殄未除。
正德十二年(1517)二月,贼首高快马纠集一批瑶族部落的山贼,攻打劫掠城南外围村庄,李增当即召集乡兵、打手以及民壮,兵分两部,一部坚守城池,以防不测;另一部则相机出击,奋勇与贼交锋,杀伤贼徒30多名,夺回被虏群众32名,逼退山贼的围攻,纾解贼患。同时,还侦探得知贼首高快马等纠合600多名强盗、贼徒出劫害民的警讯,先下一手,即刻召集打手、兵壮等精兵强将,主动出击,率部前去追截抓捕,在云门寺与山贼正面交锋,鏖战多时,最终斩获贼级24颗,生擒贼徒2名,夺获马7匹,打趴了山贼的嚣张气焰。
恰在这时,王阳明奉命巡抚南赣,首战便兵次福建漳州地区,平定漳南之后,旋即谋划征调三省官军,夹剿以横水、桶冈为中心的赣、粤、湘三省交界的山贼,其中包括李增所任职的乐昌县。正德十二年(1517)九月,乐昌山贼高快马、龚福全等纠结邻县乳源山贼,围攻乐昌县城,知县李增分兵、民为两部,左右出城与贼作战,击之大捷。王阳明在上奏朝廷的《三省夹剿捷音疏》中,亦表:
知县李增(等),或领兵督哨,或追剿防截,类皆身亲行阵,且历艰难,均合甄收,普加旌擢。伏望皇上既行大赏于朝,复沛覃恩于下,庶示激奖,以劝后功。[9]
正德十三年(1518),山贼高快马延请师傅设计、制造可承载50 多人的大型吕公车[10],欲想以设备之优势,攻打乳源县城。广东兵备佥事王大用[11]及时排兵布阵,围剿追击,山贼只得败逃到乐昌云门寺,被早已设伏于此的李增所率民兵四面突击围歼,一时间擂石滚动,呼声震天,撼摇山谷,高快马等山贼被击溃而息。乐昌贼患之乱象,自李增于云门寺一仗而平息,民且安居乐业。故《志书》赞曰:“训兵缉击,患始息”“亲提劲兵击之,斩数级,贼惊溃”[12],其靖寇安民之功,载入史册。
(二)平反冤民
明正德十二年(1517)九月,乐昌高快马、蓝友贵等山贼,勾结乳源山贼,纠集贼人上千名,攻打乐昌县城,掠官侵民,涂炭生灵,气焰嚣张。官兵竭力反击,逼退攻城之贼,山贼只得撤退而外逃至粤、湘交界的穷乡僻壤之地——黄圃。黄圃地处乐昌北部,与湖广郴州府宜章县相接连,历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早在唐代,这里就建有山寨等防御设施:
白虎嶂,嶂与香炉峰对峙,上各有石寨,互相犄角。相传唐末流贼滋扰邑人,康护自连州刺史归里,倡建此寨,以护乡人。山有康公庙,黄圃人至今祀之。[13]
山贼选择黄圃山区一带,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两省接壤,彼此之间有间隙,难于形成合力。可见,山贼早已做好退守藏身的准备,意图将以深山密林、险峻巢寨为屏障,与官府继续周旋。巡抚王阳明识破山贼的计谋,着令韶州府、郴州府集合粤、湘二省之兵力,左右夹击,以求全胜。知县李增在兵备佥事王大用的指挥下,率领乐昌官兵奋力追击,兵临黄圃。
在此期间,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所幸李增坚持实事求是,谨慎稳妥处理,最终救民全活数百人。当广东乐昌、湖广宜章两地官兵以夹攻之势,对山贼实施碾压式的有效包围,山贼们已然成为“困兽之斗”,只需逐步缩小包围圈,即可完胜。然而就在这时,湖广宜章县官兵一方面听信宜章莠民的挑拨离间,挟嫌嫁祸,认定黄圃为贼寨穴巢;另一方面邀功心切,以被围困的千余名黄圃乡民认定为有通匪之嫌,皆为贼党,应与山贼同罪而诛,以求立功。而湖广领军也听信宜章方面的意见,未加辨明事实,便下令将数百名未登户籍的黄圃乡民全部诛杀。
对于湖广方面的处置办法,李增认为黄圃乡民未必皆为山贼,不可轻率处置,一杀了之,毕竟生命是最宝贵的,并及时向广东兵备佥事王大用陈情禀告,以取得广东领兵的支持。为慎重起见,王大用委派乐昌知县李增务必亲自到黄圃实地走访甄别清楚,不得有误。李增以乡人邓朝瑛为向导,率兵攻入贼巢,生擒数百名山贼以及被胁乡民。通过一一审问辨别,确认真正为贼者仅有26人,余者皆是被诬蔑为山贼的无辜者,当场释放,还以黄圃乡民一个清白。乡民无不感激流涕,群相颂曰:
诬者弗释,不如为贼,民何以白?黠者弗杀,地竟为贼,民何以息?释之、息之,是公德、公功,在民宜享血食祠。[14]
朴素的黄圃百姓,感念其视民如伤之德,在黄圃的高粟坝下兴建一座生祠,并塑王大用、李增之像,置有祠田十余亩,“岁以李公诞为鼓乐尸祝之用”[15],乡民感念永远,香火绵延不息。
(三)诞敷礼教乐民
无论古今,主宰一方执政者的最大业绩,莫过于教化一方,化民成俗。这也是世上最难的事业,正如阳明先生所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李增执宰乐昌之际,面对日益张狂的汹汹贼情匪患,一方面组织官兵积极靖寇平乱,以破“山中贼”;另一方面,不忘移风易俗,高度重视倡明教化,诞敷文德,以破“心中贼”。
《阳明先生年谱》有记:
(正德十二年)九月,先生于是抚谕贼巢,示以未忍一时剿灭之意。盖是时漳寇虽平,而乐昌、龙川诸贼巢尚多哨聚,故先犒以牛酒银布,而深谕之。读谕辞真,令人出涕也。[16]
深谙“用兵之道,攻心为上”之道的李增,极力发动官府士绅行走乡村闾巷,进入山寨巢穴,广泛发布王阳明拟制哀怜至极的《劝谕文》,先设身处地同情山贼之痛苦:“人之所共耻者,莫过于身被为盜贼之名;人心之所共愤者,莫过于身遭劫掠之苦”,以“人同此心”的情感,无不怜悯山民“当时去做贼时,是生人寻死路”的无可奈何;再进一步晓之以理,规劝山贼们“改行从善,是死人求生路”,视同为良民,不追旧恶;同时也正言警告山贼,如不听规劝,一意孤行,官府必将“亲率大军,围尔巢穴”,纵是“有翼之虎,谅亦不能逃于天地之外矣”,必遭官兵歼之[17],让一时误入歧途的山贼幡然醒悟,部分山贼投诚官府。正德十二年(1517)九月,乐昌歧田山贼犯龙贵等12 名、天塘贼犯陈满等10 名,各自举家赴县衙自首谢罪,同时自动请缨,表示将擒拿同伴的山贼,解押到官府,以示归降投诚之真诚。于是,知县李增以熟悉贼情的龙贵、陈满等投诚新民为向导,先后于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十二月初二日,率兵督战,两次用计诱杀贼犯萧缘、李廷茂等86名,收到“以礼劝贼”,又“以贼制贼”的双重功效。
正德十三年(1518),经过一段时间的平乱实践,知县李增通过对山民“因受害而误入歧途,再到为贼而侵害百姓”的深层次探究,洞悉山民暴乱原因的根源在于官府礼教不力,民众教化不及,顽劣不化。于是,在征讨贼寇事务极其繁重之时,李增还是尽全力取得佥事王大用的支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动员乡绅出钱出力,于正德十三年(1518)“迁(乐昌)学宫于北城内”[18],让莘莘学子得以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安心求学,赓续乐昌文脉。每每政暇之余,李增还不忘到学宫讲学明礼,倡明学道,尽力扭转日间颓废的社会风气。
三、李增与王阳明
纵观李增所取得的三大功业,无不与王阳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李增于明正德十年(1515)执掌乐昌县。那时,乐昌隶属广东韶州府(今乐昌市为广东省辖县级市,由韶关市代管,素有“广东北大门”之称),与湖广郴州宜章县接境,邻近江西南安府,壤地相接,山岭相连,乃是粤、赣、湘三省交界地。
明代中叶,由于藩王割据、内阁争权、宦官专制等政治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加上商业经济崛起、土地兼并加剧、百姓赋税加重等多种因素叠加,进一步促进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矛盾的激化。特别是在闽、粤、赣、湘四省交界的连片山区,由于地处偏远,县治不及,教化无力,以致出现官绅肆意为政,横征暴敛,百姓苦不堪言,许多本是心存善良的民众被逼沦为“山贼”,走向与官府为敌的一面。这既是民众的不幸,更是朝廷的悲哀。正德初,福建漳南的詹师富、广东乐昌高快马、江西横水谢志山、湖广郴州龚福全等贼首,时常率众起事,攻城掠地,且又彼此勾连,互为犄角,一时狼烟四起,警讯常发,成为朝廷的一大心患,甚至《明史》有载:
当是时,南中盗贼蜂起。谢志山据横水、左溪桶冈,池仲容据浰头,皆称王,与大庾陈曰能、乐昌高快马、郴州龚福全等攻剽府县。而福建大帽山贼詹师富等又起。前巡抚文森托疾避去。志山合乐昌贼掠大庾,攻南康、赣州,赣县主簿吴玭战死。[19]
如此乱象,在李增执宰的乐昌县,有过之无不及。王阳明在《攻治盗贼二策疏》中明确指出,其时“广东之乐昌,巢穴相联盘据,流劫三省,为害多年”,正德十一年(1517)正月,“一起八百余徒处劫乐昌县,虏捉知县韩宗尧,劫库劫狱”;七月,“千数余徒,出劫乐昌及江西南康等县,拒敌官军”。次年(1518)二月,“东山贼首高快马等八百余徒,在地名柜头村行劫”“乐昌县山峒苗贼二千余众出到九阳等处搜山捉人,未散;又报东西二山首贼发票会集四千余徒,声言要出桂阳等处攻城”;四月,“上犹贼首谢志珊纠合广东贼首高快马,统众二千余徒,攻围南康县治,杀损官兵”[20]。乐昌山贼勾结相邻的粤、赣、湘贼徒,频繁围攻城池,敌杀官兵,焚烧屋庐,奸污妻女,气焰嚣张日甚,百姓深受其荼毒,无以忍言控诉伸张,以致烽火连天,乱象遍地,社会动荡,民不聊生。
对此,《虔台续志》略述介绍乐昌县一文中,指出:“乐昌县……高胜、黄圃及九峰、罗家渡巡检司四所,弓兵各如制……旧为贼首高快马、龚福全、李斌、雷伯全等巢穴”[21]。当地的《韶州府志》《乐昌县志》亦有所记载,如:
正德九年,东莞贼袁周等入乐昌,与高快马合。
正德十二年九月,九峰贼高快马等攻乐昌城,知县李增击败之。时乳(源)贼结高快马、龚福全、李斌、蓝友贵等千余人寇昌攻城,知县李增分兵、民两部击之,大捷。
正德十三年,是年,山贼高快马攻乳源,王大用剿平之。[22]
可见,漳人李增是在乐昌乱象丛生的特殊艰困时期担任知县的,可以说是受命于危难之时。李增执宰乐昌的六年期间(1515~1521),恰逢王阳明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奉命巡抚包括广东韶州在内的“八府一州”[23]地方,乐昌即为其中一县。正德十一年(1516)十月二十四日,朝廷给王阳明的敕谕曰:
尔前去巡抚江西南安、赣州,福建汀州、漳州,广东南雄、韶州、惠州、潮州各府及湖广郴州地方。抚安军民,修理城池,禁革奸弊。[24]
直到正德十六年(1521)六月十六日,王阳明“奉世宗敕旨,以‘尔昔能剿平乱贼,安静地方,朝廷新政之初,特兹召用。敕至,尔可驰驿来京,毋或稽迟’。先生即于是月二十日启程,道由钱塘。”[25]由此结束了其四年多巡抚“八府一州”的经历。可见,王阳明总制韶州军政事务的四年多期间,李增都在其管辖的属县担任知县。换言之,李增于乐昌所立之功业,都是在王阳明麾下取得的事功。
“一切行动听指挥”是战争取胜的永恒铁律。李增作为王阳明的一名部将,始终十分忠实地执行王阳明所推出的一系列征寇战术策略。如正德十二年(1517)五月,以弭盗为本,在乐昌全境全面推行“十家牌法”,既切断山贼与民众之间的联系,又能查明社情民意。此外,李增还积极配合王阳明的进剿策略,在三省官兵未集合完毕之时,采取以抚为主的策略,以缓其势,以待军兵,为靖寇平乱赢得时间。
王阳明对李增执掌乐昌平息贼乱的业绩亦颇为满意。正德十二、十三年(1517~1518)期间,王阳明在给朝廷的《攻治盗贼二策疏》《类奏擒斩功次疏》《三省夹剿捷音疏》等三份奏疏及《批将士争功呈》中,先后有9处提及乐昌知县“李增”,并多有褒奖,上疏奏请“旌擢”。此外,在《虔台续志》中也对这段大事纪曰:
戍寅十三年会兵剿乐昌诸寇,平之。
乐昌县巨寇高仲仁、李斌、吴王卂等攻劫郡县。先此镇巡等官上疏三省会兵夹剿,守仁乃议先诱其腹心以为我用,次剪其羽翼,以孤其党。既而贼党龙贵、陈满果挈家赴招,知县李增因之遂擒萧缘、李廷茂等八十三名……[26]
由此可言,李增是王阳明巡抚南赣、征寇平乱时期的一名属下“悍将”。
王阳明一生始终坚持随地随时讲学不辍的作风,在南赣平乱军情紧急的情况下,依然如此。正因如此,在其麾下任职的李增自然多有受教,也受益良多。正德十三年(1518),王阳明还曾就“广东乐昌县知县李增缉获大贼首李斌,与湖广永州府推官王瑞之间争功”一事,发文《批将士争功呈》,告诫广(粤)、湖(湘)二省官兵:
看得迩者大征之举,湖广实首其谋,江、广亦协其力,既名夹攻,事同一体,湖兵有失,是亦广兵之罪,广人有获,斯亦湖人之功。况今贼首既擒,则湖广领哨之官亦复何咎;虽云因虞得鹿,而广东计诱之人亦非无功;但求共成厥事,何必己专其伐,矧各呈词,亦无相远;就如湖广各官所呈,即广人乘机捕获之功居然自见;就如广东各官所呈,则湖官运谋驱逐之劳亦自不掩;获级者匹夫之所能,争功者君子之大耻。[27]
王阳明在给广东、湖广等官的批复中,要求“彼此同心易气”,双方应当同心协力,相互消除怨气。同时批评李增“共成厥事,何必己专其伐?”更进一步点醒李增等部将必须清楚“获级者匹夫之所能,争功者君子之大耻”,以实际案例言传身教,让李增在灵魂深处自省反思,深受教诲。其教化弟子的用心之良苦,可窥见一斑。从这个意义上说,李增不仅是王阳明麾下平乱的一名“悍将”,也是王阳明门下虔诚的一名弟子。
四、余论
黄宗羲认为:“闽中自子莘(马明衡)以外无著者焉”[28],所谓的“粤闽王门”,其实只有“粤中王门”,而“闽中王门”的记载则几近空白。然而,这并非闽地学术思想发展状况的真实反映,也与王阳明所言“莆中故多贤”[29]相抵牾。《漳州府志》亦言:“正德以后,大江东西以《传习录》相授受,豪杰之士翕然顾化,漳士亦有舍旧闻而好为新论者。”[30]同样,王阳明巡抚南赣期间,对包括福建汀州、漳州一带的社会治理作出重大贡献,特别是漳南地区成为王阳明“立功”的第一站。因此,福建地区有着诸多与王阳明及其阳明学说有关的人、物、事。近年来,随着国家重视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阳明学成为“显学”。而作为王阳明“两次半”[31]行经的福建,对阳明文化的挖掘、传承、弘扬,却远不如邻近的浙、赣、粤等省份。通过李增这一个案,期许更多学者挖掘闽籍王阳明部将、门生、后学的相关事迹,进一步丰富福建阳明地域文化的内涵。
注释:
[1](清)吴宜燮修,黄惠、李畴纂:乾隆《龙溪县志》卷一四《选举志》,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155页。
[2](清)光绪《渐山李氏族谱引》,龙海市图书馆收藏,第57页。
[3](明)罗青霄修纂,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万历《漳州府志》卷三十《海澄县》,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184页。
[4](清)陈锳、王作霖修,叶廷推、邓来祚纂:乾隆《海澄县志》卷九《选举》,《中国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第30,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499页。
[5](清)沈定均修,吴联薰纂,陈正统整理:光绪《漳州府志》卷三一《人物四》,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363页。
[6](清)林述训等总修,单兴诗总纂:同治《韶州府志》卷二八《宦绩志》,韶城万竹园承刷,第22页。
[7](明)王守仁撰,吴光、钱明、姚延福编校:《王阳明全集》卷九《别录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49页。
[8](明)王守仁撰,吴光、钱明、姚延福编校:《王阳明全集》卷一〇《别录二》,第361页。
[9](明)王守仁撰,吴光、钱明、姚延福编校:《王阳明全集》卷一一《别录三》,第417页。
[10]吕公车,古代一种巨型攻城战车,车高数丈,长数十丈,车内分上下多层,每层有梯子可供上下,配有破坏城墙设施的器械。相传是由吕公姜尚发明的一种战车。
[11]王大用(1479~1553),字时行,莆田人(其先祖为仪真人)。时任广东兵备佥事,正德十六年(1521)升广东按察副使仍理兵备分守。
[12]民国《乐昌县志》卷一四《职官志下》,广州市西湖街广益承刊,1938年,第2页。
[13]民国《乐昌县志》卷一四《职官志下》,第1页。
[14]民国《乐昌县志》卷一四《职官志下》,第12页。
[15]民国《乐昌县志》卷一四《职官志下》,第13页。
[16](明)王守仁著,李贽编,张山梁、张宏敏点校:《阳明先生道学钞》,厦门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327页。
[17](明)王守仁撰吴光、钱明、姚延福编校:《王阳明全集》卷三三《年谱一》,第1372~1373页。
[18]民国《乐昌县志》卷一九《大事记》,第5页。
[19](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5160页。
[20](明)王守仁撰,吴光、钱明、姚延福编校:《王阳明全集》卷九《别录一》,第346~349页。
[21]黄志繁主编,刘敏点读,刘松校对:《虔台续志》,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18年,第26页。
[22]民国《乐昌县志》卷一九《大事记》,第5页。
[23]“八府一州”是指:江西南安、赣州,福建汀州、漳州,广东潮州、惠州、南雄、韶州各府以及湖广郴州地方。
[24](明)王守仁撰吴光、钱明、姚延福编校:《王阳明全集》卷九《别录一》,第330页。
[25](明)王守仁撰吴光、钱明、姚延福编校:《王阳明全集》卷三四《年谱二》,第1414页。
[26]黄志繁主编,刘敏点读,刘松校对:《虔台续志》,第101~102页。
[27](明)王守仁著,(明)李贽编,张山梁、张宏敏点校:《阳明先生道学钞》,第158页。
[28](清)黄宗羲著,沈芝盈点校:《明儒学案》卷三〇《粤闽王门学案》,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655页。
[29](明)王守仁撰吴光、钱明、姚延福编校:《王阳明全集》卷六《文录三》,第243页。
[30](清)沈定均修,吴联薰纂,陈正统整理:光绪《漳州府志》卷三〇《人物三》,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338页。
[31]王阳明“两次半”入闽指:第一次是明正德二年(1507),赴谪龙场途中,迂道至武夷山;第二次是明正德十二年(1517),巡抚南赣,率兵入闽征寇;半次是明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奉敕勘处福建叛军,至丰城闻宸濠反,遂返吉安起义兵,赴闽半途而返,故称半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