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场域中的主体性嬗变
2022-09-09张怀天
张怀天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互联网始于1969年美国的阿帕网,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其技术是将大范围内广域的个人电脑,服务器等网络终端整合在一起,形成全球性互联网络。这一技术诞生伊始,就在各个不同的维度改变了人的社会生活。随着其技术本身的不断进步,和其与人类社会羁绊程度的加深,这一改变甚至影响了人作为“此在”意义上存在的基本方式。尤其是当人作为认知和行为的主体时,互联网场域中也显现出一定程度的主体性,而非是纯粹被认知,被影响的客体。并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其与人类社会生活羁绊程度不断加深,其中所显现的主体性也不断加强,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了传统的身体主体。
一、互联网内身体主体的部分器官性表现
主体表现为一幅抽象静止的脸的肖像。在互联网刚刚诞生的初期(可以笼统地认识为2/3G与拨号上网时期),囿于技术,观念等综合条件的限制,个人主页,博客,贴吧等表现形式称为了主体性话语在互联网中显现的主要依托。我们可以观察到这类信息媒介由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其主要依托文字作为载体,二是其所传递的信息具有很大的延时性。清华大学的吕宇翔教授及纪开元博士在《流动的身份展演—重访社交媒体演进史》一文讨论了在这一框架下的主体身份嬗变过程,与其说该框架下生成的是互联网主体,不如说它代表了个体与社群的互动关系痕迹。大众传媒学所采用的“使用与满足理论”直指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人在该种形式下使用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科学”语言,完成某种预设期盼的身份扮演目的。综上所述,这种意义上的身份展演很难被认为是完满的主体性的,甚至不是完整身体的,充其量我们可以称之为是“脸性”的,贝尔廷在《脸的历史》一书的第二章提到“肖像与面具—作为再现的脸”,正如德勒兹所提到的,头属于身体的一部分,而脸是典型的“有器官的身体”,是对于身体的社会化与面具化,“脸性抽象机器”的生产过程,使得头成为一幅肖像,甚至是圣象。互联网关系中这一脸的生成过程就是其对于纯粹具身的背反,是“头将脸从自己身上抖落下来”。
主体表现为人的某个抽象性器官。这有赖于移动互联网的诞生,移动互联网是指用户使用无线终端设备,通过速率较高的移动网络,在移动状态下(如在地铁、公交车等)随时、随地访问Internet。自然移动互联网继承了传统互联网中主体性嬗变得很大一部分,但是囿于其承载机制的不同形式,也逐渐从传统互联网场域中独立出来,构成自己的互联生态系统。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不同于传统互联网的便携性,在社会学,伦理学等各个领域,都与人类主体的建构呈现出更暧昧不清的关系。手机,作为移动互联网上的主要私域接口,可以作为相关研究的典型。2009年,美国最高法院根据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认定了手机不同于公民随身携带的普通物品,对于手机的搜查需要更高级别对的逮捕令。尤其是在这个大数据(big data)时代中,更应当认为手机几乎等同于身体的一个数据器官,用当娜·哈拉维的说法是,他是一个赛博格,一个机械和生物体的混合。功能性上来说,手机类似“腿”的器官,其拥有改变主体存在空间的能力,主体瞬间从声光电的现实世界走入纯粹的社交场域。同时,汪民安在《手机,身体与社会》一文中也表示“手机一旦植根于人体,或者说,一旦身体披上了这个壳,人的整个潜能就猛然放大了。”这就是说手机同时也作为了人的信息接受,发送器官的增强介质——这也同样能被认为是器官性的一种表达方式,正如人的各类腔体之于声带发声一样。
二、互联网中身体主体的完全显现
主体作为整体身体的雕塑。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通信技术迈入下一个世代,2/3G技术每秒上传/下载速度仅为几百KB(2G理论为150KB/S,3G理论为120-600KB/S),4G技术的理论速度飞跃式地达到5M/S。用户从原来的“读写时代”“平面时代”“延时时代”过渡到“即时时代”“立体时代”“视频时代”。以视频为主要身份构建手段的“网红”迅速地夺取了互联网场域中的中心话语权力,取代了传统意义上的KOL(Key Opinion Leader)。客观来说,这两者偶尔有重合的情况,但扮演一个KOL绝不是一个“网红”所必需的身份构建过程。涂凌波在《草根、公知与网红:中国网络意见领袖二十年变迁阐释草根、公知与网红:中国网络意见领袖二十年变迁阐释》一文中甚至表示很多网红与意见领袖毫无关系,诸如芙蓉姐姐,天仙妹妹等人完全没有自己独立的主张与看法;而一些真正的意见领袖则名声不显,诸如一些报道社会真相的网络写手。网络上的意见领袖其实是传统意见领袖在互联网场域中的进一步演化。拉扎斯菲尔德、贝雷尔森和高德特在《人民的选择》中确立了意见领袖的概念—意见领袖是社会领域和公共问题上那些关心这些问题并谈论得最多的人,也必然是次级社区中活跃的那部分人。而网红则较少被微观政治学的视角关照,他们是居伊·德波所描述的那些“与产品分离的人”,尽管他们前所未有地细致地展现出他们生活的所有细节,但是实际上他已经与真实的生活相分离,因为他们曾经真实的生活已经被包装成他的产品。网红所经营的正是其精美化包装的生活本身,这一生产逻辑的要求就限定了网红所使用的的语言必然是日常的,通俗的,而不是类似传统KOL一样精密的。注定了以网红为中心生成的是消费性的,片面的粉丝群体,而不能生成紧密的政治性次生社区。综上所述,以网红为例可以发现在上述给定的条件中,主体不再是将精心打扮的脸展露在互联网中,而是更多的是将其整个身体展演于此。从叙事性的角度看,不再有一个断裂性的,神圣的宗教性主体叙事,而是演变成亨利·詹姆斯所说的“充满大量无用细节的”现实主义身体。
主体成为不断运动的单子。更现代化的移动互联网由于其用户交互行为底层搭建逻辑与传统互联网不同,导致其主体性对的彰显方式有所不同。当下用户所使用的传统视窗式PC界面是由Microsoft Windows系统搭建的,互联网作为PC段众多功能的一部分,绝大多数时候只要用户点击浏览器的对应图标,主体就即刻平行式地面对整个互联网场域,这一空间很显然是德勒兹所说的“游牧式”的,“块茎化”的。但是,移动互联网的主要载体,手机,平板电脑等,更多地作为纯粹的互联网终端,极少存在脱机工作的用途,所以其在这一次级工作逻辑的主导下,形成了不同于传统互联网对的用户操作。当人们解锁手机屏幕的一瞬间,面对的不是如同传统互联网一样的,等待用户主动探索的互联网场域,而是一个个已经预设好的app图标。这一技术层变的转变直接引导了不同的行为范式的隐喻,即主体在其中的行为逻辑不能再被理解为是肆无忌惮的游牧性的,而是被刻意的指引进每个接口背后的通道中,主体第一次在互联场域中清晰地运动起来。但是这一运动仍然是不充分的,人在自然状态下三维的自由运动状态被降维成二维地沿着滑轨的漂移——此时主体仅仅具有两个自由度,即进退的维度,和旁出,戏仿的维度。这一维度的掉落使主体在这一规训下,失去了视角自由转动,自由凝视的权力。这就是为何在移动互联网这一技术所主宰的场域中,信息茧房这一问题凸显的深层原因之一。
三、互联网对身体主体的增强
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主体面对自然的反射。“万物互联”(IOE:internet of everything)这一概念正是从移动互联技术中派生出来。人类对自然的改造是恒久的命题,但是在移动互联技术成熟之前,更多的是“集体”这一人的抽象形态在自然面前对峙。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生产逻辑占据现代生产生活的支配地位之后,单独的人作为主体不再直面自己在自然环境中所占有的实物,在个人面前,自然界为人所造成的改造在每一个人所知觉瞬时里几乎是稀薄至不可见的,传统的身体主体面对自然时的反射是被支配。万物互联这一技术彻底地扭转了这一情况,借助手持这一体量的设备,人们即刻就可以改变周遭的环境直至人们所期待的状态。人工智能学家西蒙称当前的时代已经足可以被称之为“人造的世界”,这一状况背后是自然界作为长久的支配力量的消退。后认知主义的根本性问题之一就是在知觉的辖域内,如何平等的对待人作为客体,非人作为客体,环境作为客体等复杂对的周遭关系。先前由于尚没有发现关系间的平衡状态,在其话语逻辑中具身主体与诸客体无法面对面的直接对话。这一境况得到改善后“客体不断嵌入主体”的现代现象学困境,也可以被重新审视为主客体的相互嵌入过程。在这一程度下,互联网主体在知觉层面超越了身体主体。
互联网主体作为超越身体知觉的主体。无论是在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理论在后现代的发展都告诉我们,纯粹的客体,纯粹的现实,纯粹的身体不可能孤立存在并一直停滞的。在破灭了灵魂的神话后,取而代之的是将其整合为一体的具身性认识。具身认知强调认知过程必然与主体结构和活动图示都紧密相关,认知结构的变化取决于主体与图示的交换关系。这一主体认识方法论对于互联网主体并不是全然的空中楼阁—甚至其诞生之由就是后认知主义者将计算机互联模型应用于人类认知结构模拟上,而是现在已经展露出其萌芽,现阶段体育转播中VR技术的运用就是很好的例子。继2016年被称为“VR元年”后,该项技术近些年有了质的飞跃,超越了传统的“视频+”的转播形态。王艾莎教授就介绍了这一项目最新的落地成果“但是在很多项目中,最佳的观赛角度可能是赛场中间,……VR技术却能够让观众直接进入比赛场地,以运动员视角体验比赛……能听到运动员心跳和喘息的声音,被飞奔而来的200斤的橄榄球运动员撞到的感受等。”这一革命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互联网向主体开放了超过视听的多种感官,更是改变了主体的认知结构,甚至超越客观场域所提供的。就关系而言,运动员的身体和观众视角重合的那一刻,超越了客观现实中“此时/此地”的限制,即两个他者之间绝对差异性。主体之间的关系模型瓦解了伯瑞奥德口中链式的关系结构,演变成了德勒兹所描绘的冲破了有机体的束缚。
后现代场域中,人类正在面临极大的主体性转变,因为人类已经掌握了足以引发“存在论级别的革命”的超级技术。后人类主体再也无法区分笛卡尔的“主体”和“客体”。那些被视为“客体”的物质,已经不是“独立地外在于主体而存在”。用福柯的话来说,那些严谨廓清了“主体/客体”二元关系的哲学,已经被纳入了知识考古学,仅仅具有被鉴别审视的意义。第一次身体转向肯定了人的实在身体是美学和哲学的出发点,从而为身体美学与身体批评确立了合法性基础,那么如今,后人类已经处于“人类和智能技术越来越互相缠绕的状况”,身体的唯一性与中心性已经被消解,形成了身体主体与异身体主体二元并立的局面,这样一种后身体主体是我们今后研究的重要依据。
①汪民安.手机:身体与社会[J].文艺研究,2009(07):100-105.
②涂凌波.草根、公知与网红:中国网络意见领袖二十年变迁阐释[J].当代传播,2016(05):84-88.
③居伊·德波.景观社会[M].张新木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113页.
④王艾莎,刘梅,周锐,牛鹤璇,徐妹妍,周宁.基于体育迷观赛体验的VR和AR技术在冬季体育赛事中的应用研究[J].新媒体研究,2020,6(07):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