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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视角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2022-09-05上海郑子明

现代企业 2022年8期
关键词:干部职工纪检监察思政

□ 上海 郑子明

新时代背景下,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重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有效避免企业内不良风气的形成,保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履行自身职责,从而实现国有企业的更好发展。作为管党治企的关键力量,国企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在践行“四种形态”过程中,重视运用和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主动把思政教育融合到监督执纪问责中去,并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努力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提供思想政治保障。

一、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及意义

我们都知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而企业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自身需要,以企业全体干部职工为对象,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以新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通过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思想、政治、道德等观念上的教育引导工作,以及所开展的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

企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尤其在国企开展思政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起到思想引导作用。通过思政教育的开展,促使国企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确保企业改革发展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而且在企业思政教育引领下,有利于企业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三观”,激发其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最终实现企业创新、发展、进步。二是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企业思政教育的有效开展,能够促进解决企业内部存在的各种不同认识之间的矛盾问题,有利于凝聚思想共识,促进和谐稳定,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企业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进而提升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是起到监督保障的作用。企业的发展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稳定有序的内部环境,开展思政教育有利于推进企业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并通过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权利运行进行制约,能够有效降低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概率,对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二、国企纪检监察与思政教育在工作上的关联性

1.国企纪检监察与思政教育在工作目标上存在共性。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是深化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更是推进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通过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等,能够确保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国企有效贯彻践行。而思政教育则通过改变和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观念,进而指导干部职工的行动,影响干部职工的精神世界,对国企干部职工的政治行为和实践工作发挥影响作用。无论是纪检监察还是思政教育,都是以人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工作对象均为企业内人员,根本目的都是通过做人的工作来推动企业各项工作的完善和发展,在工作中都要秉持政治属性,遵循“以人为本”原则,通过弘扬企业正能量,遏制不良作风和行为,共同促进国企稳定健康和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国企纪检监察与思政教育在工作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2.国企纪检监察与思政教育在工作内容上彼此融洽。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监督检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的落实,以及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职责履行及廉洁从业情况。然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离不开思政教育。一方面,加强思政教育是提升企业干部队伍政治觉悟的必经之路,国企纪检监察组织也需要通过思政教育和培训强化自身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各项纪检监察具体工作中,思政教育尤为重要,通过严管厚爱、抓早抓小,能够督促一些思想意识不强的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在办案过程中以思政教育感化犯错误同志,促使其认识错误、真心悔过,从而能大大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效率。因此,作为一项不可或缺的有效措施,思政教育在内容上与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是互通互鉴、彼此融洽的。

3.国企纪检监察与思政教育在工作方式上相互促进。国企纪检监察组织需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把对干部的教育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廉政宣传、学习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活动、案例通报、谈话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国企党员干部提高廉政建设的思想意识和管党治企的正确认识。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的思政教育,也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一是思政教育得以有效开展,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促使其增强政治自觉、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监督行为、提升能力本领;二是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需要有效运用思政教育手段,在企业上下形成抓好做实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共识,为一体推动“三不”机制建设提供坚实基础。所以说,纪检监察与思政教育互为支撑,在工作方式上互相促进。

三、思政教育融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分析

1.思政教育融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在目标共识上高度不够。当前,在国企纪检监察实际工作中,部分纪检监察人员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重监督执纪问责、轻思想政治引导的现象。有的对违纪人员“一处了之”,对违纪人员处分后的政治思想状况不关心、不了解,没有定期开展回访教育等,造成纪检监察工作未形成闭环,成效不明显;有的开展问责工作时只注重“打板子”,而不考虑从思想上、政治上、心理上给予被问责人员教育疏导,致使一些被问责人员感受不到组织的厚爱,甚至出现了“破罐子破摔”的情况;还有的大局意识不强,眼里只想着拔“烂树”,而不关心整个“森林”,开展思政教育只局限于犯错人员身上,没有充分发挥思政教育对于企业政治生态这片“森林”的“治未病”功能。上述问题充分说明了当前思政教育融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不少纪检监察人员在二者的目标共性上还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和盲区。

2.思政教育融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在内容结合上深度不够。根据前文可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同思政教育在内容上是彼此融洽的,然而在不少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二者往往结合的并不紧密、也不深入,更谈不上将思政教育贯穿于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了。通过分析,原因有三:其一,有些国企对思想政治工作不重视,政工队伍不健全,客观上造成了思政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缺少有利的环境和足够的支持;其二,不少纪检监察组织对思政教育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深,尚未形成将思政教育融入纪检监察工作过程的配套制度机制;其三,多数国企纪检监察人员对思政教育内容不熟悉、不精通,也不擅长、不习惯借助思政教育手段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能力短板。正是由于思政教育融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内容的深度不够,未充分发挥思政教育的作用,致使有些被问责人员“口服心不服”,反省悔过浮于表面,影响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3.思政教育融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在方式创新上力度不够。随着国企深化改革和从严管党治企逐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在面临愈加复杂的情况下,也对思政教育提出了更多需求和更高要求。然而,目前思政教育融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多、应用范围不大、创新力度不强,导致思政教育效果不佳,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撑作用还不够。例如,有的国企开展思政教育只停留在表面,方法简单、流于形式,这显然无法跟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要求,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有些纪检监察人员认为思政教育是虚功,既耗时耗力又“见效慢”,在工作中还是习惯运用“硬手段”,以“撬嘴取证”尽早结案为目的,却往往忽略了思政教育这一“软措施”,也欠缺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正是由于当前思政教育多停留在传统的方式方法上,在融入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的创新力度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四、思政教育视角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策略

1.提高“政治三力”,发挥思政教育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引领作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决定了思政教育在其中的重要价值,同时要求纪检监察人员不断提升在政治上的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具备较高的思政工作水平,切实发挥思政教育对于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引领作用。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开展思政教育,首先要聚焦“两个维护”,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突出政治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国企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感性,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确保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守底线、敢于斗争。二是强化思想引领。从根本上来说,思政教育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其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要想有效开展,必须重视强化思想引领作用,增强教育内容的吸引力,通过立标杆、树典型、学榜样等,在教育过程中广泛凝聚共识,把思政教育从“单向发力”变成“同向发力”、形成“双向共鸣”,从而让国企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达到同频共振。三是坚持文化引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思政教育的开展,还要坚持企业文化尤其是企业廉政文化对于弘扬崇廉尚洁正能量的引领作用,国企廉政文化建设本质上就是思政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共同内容,思政教育可以有力提升干部职工对廉政文化的认知,让反腐倡廉意识潜移默化、入心入脑,从而营造清正的国企文化氛围,涵养健康的国企政治生态。

2.注重“严管厚爱”,深化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同思政教育的实践融合。新时代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结合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变化、新形势和新特点,坚持不懈在严管厚爱、抓早查小上下功夫,在这一过程中不能缺少思政教育。国企纪检监察组织不仅要通过监督执纪问责去体现“严管”,还要通过思政教育来展现“厚爱”,只有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与思政教育在实践工作中的融合运用,才能促使国企广大党员干部有所畏、有所为。

一是思想引导“晓之以理”。思政教育的关键在于说服人、感化人,纪检监察人员在执纪问责工作中,要严格遵从纪律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导向,重视在工作中发挥思想引导作用,用“治病救人”的态度,把政策讲清楚、纪律说明白、道理点透彻,做到心中有尺、言行有度,让犯错误同志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挽救,最终在思想上受到感化、实现转化。二是心理疏导“动之以情”。在开展思政教育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要始终以尊重平和的态度,多说温暖人心的话,真诚对待犯错误同志,从父母愿望、子女成长、家庭幸福等方面疏导其心理上的压力和顾虑,以精准的“因人施策”来提升感召力,真正让犯错误同志体会到组织上的良苦用心。三是党性辅导“教之以纪”。纪检监察人员在思政教育中,要善于运用党章党纪党规去辅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唤醒其找回“丢失”的入党初心,对那些能够主动配合、认错悔过的同志,要给机会留出路,帮助其改正错误,重新做回政治上的“明白人”,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四是廉政督导“示之以行”。在平时的监督检查中,纪检监察人员要适时开展思政教育,以廉为本、以案示警,指导党员干部及时排摸廉政风险,把对反腐倡廉的认识落实到行动上,并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真正实现严管与厚爱的有机统一。

3.强化“三个效果”,推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与思政教育的创新发展。鉴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一般来说,国企纪检监察人员面对的情况都比较复杂,对思政教育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创新要求较高。这就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充分利用思政教育功能,在理念、机制、方法上推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与思政教育的创新发展,力争在政治、纪法、社会“三个效果”上实现有机统一。

需要结合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变化、新形势和新特点,一要重视理念创新。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开展思政教育,要根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敢于打破常规、突破现状,主动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改变既有的思维定式,善于提出契合国企政治生态环境的新的思政教育理念,用于指导新的实践工作。二要落实机制创新。完善的制度机制是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根据国企实际情况,要逐步形成纪检监察工作融合思政教育的配套制度,通过明确思政教育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内容、方法、程序,不断创新优化思政教育工作机制并落实评估体系,以确保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取得实效。三要抓好方法创新。在当前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的社会经济背景下,传统的思政教育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代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更高要求,因此要不断探索思政教育与纪检监察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方法,如通过多媒体和互联网技术打造线上廉政宣教平台等,以提高思政教育融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助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五、结语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思政教育之间关系密切,能够彼此融合、相互促进。思政教育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不仅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前提,也是落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的必要手段。针对思政教育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现状,本文从思政教育的视角出发,提出了进一步增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性的相关策略,希望能为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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